⑴ st股票具有怎樣的交易規則
1998年4月22日,滬深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和其他財務狀況異常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special
treatment)。由於「特別處理」的英文是Special
treatment(縮寫是「ST」),因此這些股票就簡稱為ST股。上述財務狀況或其他狀況出現主要是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連續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被實行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交易應遵循下列規則:
①
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②
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
③
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審計。
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上市公司暫停上市條件,恢復上市條件,終止上市條件。
⑵ 什麼是st st股票交易規則
ST就是交易所對財務異常的上市公司給予的特別處理,提醒投資者注意:
如下情況會導致ST:(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為負值。(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也就是說,如果一家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就要予以特別處理。(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產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 ,低於注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
交易規則: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報告必須經過審計。由於對ST股票實行日漲跌幅度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莊家的刻意炒作。投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損,那麼在短期內很難通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由於特殊原因造成的虧損,或者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要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罰,而只是對上市公司所處狀況一種客觀揭示,其目的在於向投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投資者要進行理性投資,如果公司異常狀況消除,就能恢復正常交易。
⑶ ST股票首日上市新交易規則
一、修訂了ST類股票異常波動的認定標准
如ST和*ST股票連續三個交易日內日收盤價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2%,交易所將分別公布其在交易異常波動期間累計買入、賣出金額最大五家會員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及其各自累計買入、賣出金額。
二、明確了股票上市首日(包括ST復牌)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風險控制措施
明確股票上市首日無價格漲跌幅限制股票的風險控制措施,便於投資者熟悉理解。修訂後的風險控制措施為:
(一)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二)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5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鍾;
(三)盤中成交價較當日開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80%的,臨時停牌至14:57。
⑷ ST股票交易規則有哪些
ST是可能會退市的股票。就是提醒大家注意風險,更正常股票一樣交易!
⑸ ST股票恢復上市,購買有什麼規則
St是指國內上市公司的股票受到特殊處理,這也是對退市風險的警示。ST股是指國內上市公司連續兩年虧損並被警告存在退市風險的股票。上海和深圳證券交易所宣布將對財務狀況異常和其他財務狀況的上市公司的股票交易進行特別處理。兩個審計年度的上市公司凈利潤為負,年度的上市公司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的面值。
St股票投機者,有些人知道他們的股票一旦虧損年報公布就會停牌,而另一些人則不知道。對於那些知道風險的人來說,仍然需要投資,他們已經做了足夠的思想准備,暫停上市的風險並不嚴重。交易所絕對有必要提醒所有交易賬戶注意風險,要求投資者在簽署風險披露函後才能交易st股票,以防止突發風險,這是對新股東的一種保護。投資基金的比例不能太高,否則投資風險會過於集中,可能給自己帶來災難。
⑹ 上海ST、*ST股的交易規則
上海ST、*ST股的交易規則如下:
1、當日通過競價交易和大宗交易累計買入的單只風險警示股票(上海ST、*ST股),數量不得超過50萬股。
2、上海ST、*ST股價格的漲跌幅限制一般為5%,但A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1元人民幣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1元人民幣,B股前收盤價格低於0.01美元的,其漲跌幅限制為0.001美元。
3、上海ST、*ST股連續3個交易日內收盤價格漲跌幅偏離值累計達到+15%,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將公告異常波動期內買入、賣出金額最大的5家證券營業部名稱與買賣金額。
4、上海ST、*ST股盤中換手率達到或超過30%的屬於異常波動,上交所可以根據市場需要對股票實施盤中臨時停牌,停牌時間持續至當日14:55。
溫馨提示: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做任何建議。股票投資是隨市場變化波動的,漲或跌都是有可能的。入市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您在做任何投資之前,應確保自己完全明白該產品的投資性質和所涉及的風險,詳細了解和謹慎評估產品後,再自身判斷是否參與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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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股票交易規則是什麼
在A股市場上,股票買賣遵循以下的交易規則:
1、T+1交易方式,即當天買入的股票,需要下一個交易日賣出。
2、買入最小單位為1手,即100股,且必須每次買入的數量必須是100股的整數倍,賣出可以不整100股賣出,但是不足100股的部分,必須一次性賣出。
3、遵循「時間優先,價格優先」的原則,即較高買進申報優先滿足於較低買進申報,較低賣出申報優先滿足於較高賣出申報;同價位申報,先申報者優先滿足。
除此之外,在a股市場上,投資者只能進行做多操作,不能進行做空操作;其委託交易時,其委託價格必須在個股的當天漲跌幅限制內,否則無效;委託單在當日的交易時間內有效,收盤之後,其委託單無效。
漲跌幅限制
新股上市及重組成功上市股票首日無漲跌幅限制,一般情況下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10%,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20%。
ST股票及*ST股票漲跌幅限制為前一交易日收市價上下5%,即一個交易日最大振幅為10%。股票漲(跌)幅價格=股票前一日收盤價格×10%(或5%)。
權證漲跌幅限制權證漲(跌)幅價格=標的證券前日漲(跌)幅價格×125%×行權比例。
⑻ ST股票的交易規則有哪些呢
財務情況或其他情況呈現主要是指兩種情況:一是上市公司經審計接連兩個會計年度的凈利潤均為負值;二是上市公司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在上市公司的股票買賣被實施特別處理期間,其股票買賣應遵從下列規矩:
①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5%。
②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
③上市公司的中期陳述有必要審計。
買賣規矩
1、股票報價日漲跌幅限制為漲幅5%,跌幅5%;
2、股票名稱改為原股票名前加ST,例如ST鋼管;
3、上市公司的中期陳述有必要經過審計。因為對ST股票實施日漲跌起伏限制為5%,也在一定程度上按捺了莊家的故意炒作。出資者對於特別處理的股票也要區別對待。具體問題具體分析,有些ST股主要是經營性虧本,那麼在短期內很難經過加強管理扭虧為盈。
有些ST股是因為特別原因形成的虧本,或許有些ST股正在進行資產重組,則這些股票往往潛力巨大。需求指出,特別處理並不是對上市公司處分,而僅僅對上市公司所在情況一種客觀提醒,其意圖在於向出資者提示其市場風險,引導出資者要進行理性出資,假如公司反常情況消除,就能康復正常買賣。上市公司暫停上市條件,康復上市條件,停止上市條件。
⑼ 什麼是ST股ST股的交易規則都是什麼
ST股是指連續虧損的股票,如果繼續虧損就會被強制退市,ST是為了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
1.ST股票漲跌幅度是正負5%,它的波動比正常的股票要低,目的是為了控制風險;
2.ST股票不能夠用融資買入,因為這些股票風險比較大,證券公司為了控制風險,這些ST股都不在融資的范圍之內;
3.ST股票如果繼續虧損,接下來會被強制退市,股票前面有ST就是告訴投資者風險非常大,謹慎參與。
A股市場不同的股票前面有不同的標志,如果股票前面有R,這說明該公司可以融資融券;如果股票前面有L,這說明該股票有可轉債;如果股票前面有ST,這說明該股票的風險非常大,隨時都可能會退市。股票前面加上ST是提醒投資者注意風險,這是管理層對投資者的保護,大家一定要高度重視。
三、不建議投資者參與ST板塊
ST股票的風險我們肉眼可見,能夠扭虧為盈的企業非常少,我們操作ST股票的成功率會非常低,投資最重要的就是保證資金安全,ST股安全性沒有任何保證,完全沒有必要在這些股票裡面尋找機會,遠離ST股就遠離了風險。
⑽ ST股規則是怎麼樣的
ST股 ST是英文Special Treatment的縮寫。翻譯為特別處理。如果公司出現財務狀況異常,則其股票就要被戴上ST的帽子。所謂財務狀況異常,有6種情況。(1)最近兩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的凈利潤均為負值;(2)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審計結果顯示其股東權益低於注冊資本,即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3)注冊會計師對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的財務報告出具無法表示意見或否定意見的審計報告;(4)最近一個會計年度經審計的股東權益扣除注冊會計師、有關部門不予確認的部分,低於注冊資本;(5)最近一份經審計的財務報告對上年度利潤進行調整,導致連續兩個會計年度虧損;(6)經交易所或中國證監會認定為財務狀況異常的。股民通俗理解就是:公司連續兩年虧損,或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等等。如:億安科技股票2000年曾創造過100元的神話,但是2001年和2002年出現虧損,則被戴上了ST帽子。是否ST股都是虧損股?不一定。如:高斯達(600670)1998年到2000年雖然沒有虧損,但是它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
*ST 2003年5月8日開始,警示退市風險啟用了新標記:*ST。以充分揭示其股票可能被終止上市的風險並區別於其他公司股票。在退市風險警示期間,股票報價的日漲跌幅限制為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為存在股票終止上市風險的公司:(1)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以最近兩年年度報告披露的當年經審計凈利潤為依據);(2)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公司主動改正或被中國證監會責令改正,對以前年度財務會計報告進行追溯調整,導致最近兩年連續虧損的;(3)財務會計報告因存在重大會計差錯或虛假記載,中國證監會責令其改正,在規定期限內未對虛假財務會計報告進行改正的;(4)在法定期限內未依法披露年度報告或者半年度報告的;(5)處於股票恢復上市交易日至其恢復上市後第一個年度報告披露日期間的公司;(6)交易所認定的其他情形。比如:滬深證券交易所在關於做好上市公司2003年半年度報告工作的通知中就提出:如果上市公司在法定披露期限內無法完成2003年半年度報告披露工作,公司應及時向本所提交書面說明,並同時在報紙上公布延期披露2003年半年度報告的原因及最後期限。交易所將自2003年9月1日起對其股票及其衍生品種停牌,並對公司及相關人員予以公開譴責。兩個月結束後,公司仍未披露半年報的,交易所將自到期日次日起對其股票復牌,股票簡稱前冠*ST標記,以實行退市風險警示。
根據此規定,存在退市風險的公司股票簡稱前均冠以*ST標記,目的是使股民能夠非常容易地區分哪些股票存在退市風險,哪些不存在退市風險,便於作出投資決策。
ST行情顯示有特別之處, 指定報刊上另設專欄刊登特別處理股票的每日行情,不得將特別處理股票的每日行情與其他股票的每日行情混合刊登。
ST何時取消 上市公司最近年度財務狀況恢復正常、審計結果表明財務狀況異常的6種情況已消除,並且滿足(1)主營業務正常運營;(2)扣除非經常性損益後的凈利潤為正值條件的,公司應當自收到最近年度審計報告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向交易所報告並提交年度報告,同時可以向交易所申請撤銷特別處理。
ST股票都是虧損股嗎? 不是。如:高斯達1998年到2000年雖然沒有虧損,但是它的每股凈資產低於股票面值,所以也被ST。如中川國際(600852)1997年每股收益是0.334元,也實行了ST處理。但虧損股一定要ST嗎?也不是。1997年重慶川儀(000607)、二紡機(5.02,-0.17,-3.28%)(600604)、龍舟股份(600711)等虧損股沒有實行ST。因此,實行ST要由公司申請。有的公司,如中川國際,雖未虧損,但烏干達項目可能會給收益帶來影響,所以也申請ST。2002年,ST南摩扭虧為盈,為慎重起見,沒有取消ST,撤回了取消ST的申請。
暫停上市、恢復上市和終止上市 證券交易所依法決定上市公司股票的暫停、恢復或者終止上市。證券交易所應在作出上述決定後2個工作日內,報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以下簡稱「中國證監會」)備案。中國證監會認為證券交易所作出的暫停、恢復或者終止上市的決定不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和本辦法的規定,可以要求證券交易所予以糾正,或者直接撤消其決定。
暫停上市 公司出現最近3年連續虧損的情形,證券交易所應自公司公布年度報告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作出暫停其股票上市的決定。
恢復上市 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符合下列條件的,可以在第一個半年度報告披露後的5個工作日內向證券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一)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
(二)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
終止上市 公司在法定期限結束後仍未披露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證券交易所應當在法定披露期限結束後10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但未在披露後的5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或提出申請後證券交易所未予受理的,證券交易所應在披露後15個工作日內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證券交易所受理公司恢復上市申請後,經審核認為不符合恢復上市條件的,應在受理申請後30個工作日內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暫停上市後,股東大會作出終止上市決議的,公司應當在2個工作日內通知證券交易所,證券交易所應在接到通知後的5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後,在法定期限結束後仍未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證券交易所應在法定期限結束後的10個工作日內作出公司股票終止上市的決定。公司股票恢復上市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但公司出現虧損的,證券交易所應在其披露年度報告後的30個工作日內作出終止上市的決定。如果公司年度財務報告被注冊會計師出具帶解釋性說明段的無保留意見、保留意見、否定意見或拒絕表示意見的審計報告,證券交易所可以對公司財務報告盈利的真實性進行調查核實,調查核實期間不計算在前款規定的作出終止上市決定的期限之內。
股票終止上市的公司也不是無退路可言,可以依照有關規定與中國證券業協會批準的證券公司簽訂協議,委託證券公司辦理股份轉讓(三板交易)。如2001年,水仙電器、粵金曼、深中浩先後退市,之後到三板轉讓。2002年,ST九州、ST海洋等,也先後退市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