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我們公司買股票,怎樣認定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還是交易性金融資產
1、可供出售金融資產(available-for-sale securities,AFS securities)是指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以外的其他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
企業購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目的是獲取利息、股利或市價增值。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也不會像對交易性金融資產那樣積極管理。
如果企業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這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歸為短期投資。
如果企業不打算在一年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內賣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那麼就應該將它們歸為長期投資。
2、交易性金融資產( trading securities)是指企業打算通過積極管理和交易以獲取利潤的債權證券和權益證券。企業通常會頻繁買賣這類證券以期在短期價格變化中獲取利潤。
(1)股票發行和交易性資產的區別擴展閱讀: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會計核算:
一、日常核算科目
本科目應當按照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類別或品種進行明細核算。
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主要賬務處理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與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的會計處理有類似之處,但也有不同。具體而言:
⑴初始確認時,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相關交易費用應計入初始入賬金額;
⑵資產負債表日,都應按公允價值計量,但對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不是計入當期損益,而通常應計入其他綜合收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界定:
根據金融工具確認與計量會計准則的規定,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金融負債:
(1)取得該金融資產的目的,主要是為了近期內出售或回購。如購入的擬短期持有的股票,可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2)屬於進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認金融工具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觀證據表明企業近期採用短期獲利方式對該組合進行管理。如基金公司購入的一批股票,目的是短期獲利,該組合股票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3)屬於衍生工具。即一般情況下,購入的期貨等衍生工具,應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因為衍生工具的目的就是為了交易。
但是,被指定且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屬於財務擔保合同的衍生工具、與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且其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權益工具投資掛鉤並須通過交付該權益工具結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因為它們不能隨時交易。
❷ 長期股權投資和交易性金融資產有什麼區別這個概念我老混淆,都是買股票為什麼用的科目不一樣
主要區分一下幾點:
1、交易性金融資產,一般只對有活躍報價資產投資才能確認(不是只能),比如購買上市公司股票等;如果買的是非上市公司股票,就不能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但也不一定就確認為長期股權投資)
2、看持有意圖(最主要):如果准備長期持有,只能劃分為長期股權投資,如果購買的目的是隨時准備出售的短期獲利,才能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不是只能),考試的時候題目中會清楚說明這點的
3、延伸一點,還有持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到期投資一般是對債券,購買者購買的意圖是持有至到期才變現,並且有能力持有至到期;有活躍報價的資產還可能被確認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過其購買時候後的持有意不明確,最常見的是上市公司的限售股
❸ 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基金、債券和股票有什麼區分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會計處理上,對應可供出售資產的一個投資類型劃分。與後者的區別是,前者主要用於短期交易獲利,因此按公允價值進行計算,記入當期損益。一般的在二級市場買賣的基金、債券和股票都屬於這種,如果說你購買目的是為了長期持有,比如說持有3年這種,那就可以算作可供出售。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基金、債券和股票區分和我們一般理解的基金債券股票是一個一致的。基金就包括開放式基金和封閉式基金,股票就是二級市場的可流動的股票,債券包括交易所債券、國債、銀行間市場短期融資券等。
❹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這個是兩個概念。
1、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2、其次股票上市是指已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
股份有限公司的設立主要採取兩種形式:
第一,發起設立。發起人一般在2—200人之間,注冊資本為500萬,這個時候公司發行股票是不公開的,只對內部發起人發行。
第二,募集設立。也是有一定的發起人發起,但是發起人只要湊齊注冊資本的35%,其餘的資金可以向社會公開募集。這個時候公司的注冊資本也是500萬,是公開發行,但是未上市。
再則就是,上市發行股票,作為上市公司最低注冊資本要到達3000萬元,才具有上市發行股票的資格,而且上市發行股票是需要經過國務院,證監會的批准才可以。所謂的上市是指在國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或是深圳證券交易所公開買賣股票。
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有以下幾點區別:
1、持有目的不同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定義,可以看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不是為了短期內獲益,而要相對持有一段時間;交易性金融資產則是為了短期內獲益。
2、持有時間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長一些,一般在一年以上;而交易性金融資產則在一年內。
3、初始投資時的費用確認不同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要資本化,計入投資成本;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4、持有期間計量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交易性金融資產計入當期損益;
5、減值不一樣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可以進行減值;而交易性金融資產由於投機性強,不進行減值。
(5)股票發行和交易性資產的區別擴展閱讀:
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續計量的科目
1、交易性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持有的過程中均以公允價值來計量,所以在資產負債表日如果賬面價值與公允價值不一致,則要反映公允價值的變動。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變動通過「公允價值變動損益」計入當期損益;
2、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變動幅度較小或暫時性變化時,企業應當認為該項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是在正常范圍的變動,應將其變動形成的利得或損失,除減值損失和外幣性金融資產形成的匯兌差額外,將其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因資產形式不同而計入科目不同。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股票的,交易費用可直接計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為債券的,由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科目按照面值計量,所以交易費用應記入「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利息調整」科目。
❻ 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從定義上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如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買的股票、短期債券、貨幣型基金等。從資產性質上看,交易性金融資產如股票、公開流通債券、基金具有很強的貨幣性,容易流通;從市場上看,交易很活躍,比如股票今天買了明天就能賣掉,流通花費時間短;從持有者的意志上看,買普通股等主要目的肯定不是為了分紅,而是為了在交易中賺取差價獲利,這決定了只要價格合適持有者會立即出手毫不猶豫,因此流動性好。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就我個人的看法,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就是企業持有的還不知道要拿來干什麼的資產,也就是企業可以變現但是還不想變現的那一部分金融資產,雖然可以馬上處置但是估計不會被馬上處置的那一部分。從持有者意志上來說,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處置的決策過程可以說是一個漫長的過程,誰也無法准確預測需要多長時間,不過大多大於1年,比如持有了某公司20%股票以後是價高就拋還是繼續增持達到合並這需要看該企業至少1年的盈利狀況才能做出決策,長的長達5、6年,而一般流動性資產的流動時間都是小於1年的。在會計上對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重分類也有諸多限制,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無法和其他金融資產重分類,這更限制了該資產的流動性,因此不能將其劃分到流動資產中去。
❼ 什麼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它與資產有什麼聯系和區別
我們應該知道金融資產在財務報表裡是有三種表現形式的,分別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到期金融資產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後面兩種金融資產是常見的,很多人也都明白,那你知道什麼是交易性金融資產嗎?它和資產又有什麼聯系和區別呢?
總結
所以不管是交易性金融資產還是普通資產,它們都是企業所持有的資產都是企業的一部分,只不過一個短期持有,一個長期持有。
❽ 股票發行和股票上市的區別是什麼
首先股票發行是指符合條件的發行人以籌資或實施股利分配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資者或原股東發行股份或無償提供股份的行為。
股票的發行包括設立發行和新股發行兩種。股票的設立發行:指為使公司成立以募集到法定資本數額為目的的股份發行。是指公司在設立過程中發行股份,也是公司第一次發行股份。
股票上市是指己經發行的股票經證券交易所批准後,在交易所公開掛牌交易的法律行為。公開發行股票的公司,經過承銷商輔導一段時間,報經交易所實地審查通過,其股票即可掛牌上市。股票上市,是連接股票發行和股票交易的「橋梁」。在我國,股票公開發行後即獲得上市資格。
股票市場可以分為一級市場(發行市場)和二級市場(交易市場),我們在證券公司交易的股票是在交易所成交的,屬於二級市場。實務上看發行新股和新股上市的區別在於,有沒有進入流通。
發行可以是發行流通股也可以是非流通,發行了不見得就是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是股票進入流通領域(二級市場),上市公司的流通股可以通過交易所的交易系統進行交易。
再換一個角度說,發行是在股票一級市場,是指拿錢認購上市公司的股份,交易主體是買方和上市公司之間;上市是股票的二級市場,訪到交易所來交易,交易主體是買方和賣方之間,不涉及上市公司。股票首發(首次發行)只能申購(買入),股票上市則可以自由買賣。
已經公開發行的股票須符合一定條件才能上市交易;而上市公司,是指其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股份有限公司。所以說,上市公司概念真包含於股份有限公司概念里。
兩者都可以發行股票。股票分記名和不記名股票,發行方式有公開和非公開發行,排列組合一下,可以有很多種。
現在所謂的「炒股」,炒的是屬於公開發行的記名股票,也只有這種股票可以上市掛牌交易,其他只能依法轉讓而不能上市買賣。所以股份有限公司或上市公司都可以發行很多種股票,區別在於上市公司永遠比股份有限公司多了一種:可以上市買賣的股票。
❾ 長期股權投資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與長期股權投資的區別:
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債券投資、股票投資和基金投資。交易性金融資產屬於流動資產,持有時間1年以內,持有目的是為了賺取差價;而長期股權投資則屬於非流動資產,持有時間1年以上,持有目的是為了控制或影響對方。
①持有的期限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長期;
②目的不同,長期股權投資著眼於控制或重大影響,金融資產著眼於出售獲利;
③長期股權投資除存在活躍市場價格外還包括沒有活躍市場價格的權益投資,金融資產均為存在活躍市場價格或相對固定報價。
(2)長期股權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交易性金融資產的轉換可能。
根據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定義,交易性金融資產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故長期股權投資不會被分類轉入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並且一旦確認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直接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後,不得轉為其他類別的金融資產進行核算。
長期股權投資只能轉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但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與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以轉為長期股權投資。
❿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和交易性金融資產的區分我懂的,但其分類都有股票能給我講講嗎
股票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或者劃分為可供出售的金融資產,主要區別在於持有的目的。
劃分為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為了近期出售,交易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公允價值變動也計入當期損益。
劃分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時間較長,交易費用計入成本,公允價值計入所有者權益,不影響當期損益。
交易性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為了近期內出售而持有的金融資產。通常情況下,企業以賺取差價為目的從二級市場購入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分類為交易性金融資產。
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主要是指企業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
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以歸為此類。相對於交易性金融資產而言,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持有意圖不明確。
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區別,如果是管理者是想在持有當期影響損益,就把它指定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是想讓公允價值變動記入權益(資本公積),那就是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處置時才能記入損益(投資收益)。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相關交易費用也和持有至到期投資一樣,記入成本中。
僅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