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統風險:整個市場系統性的風險,不管是那一隻股票,都受此影響;
非系統風險:
1、管理風險;公司的管理出現的危機。
2、利率風險;央行宣布利率的調整通常會對一些金融工具帶來影響。
3、匯率風險;貨幣之間的互換價格出現波動,對進出口企業產生影響。
4、 市場風險等。
2. 買理財由工作人員造成的損失由誰承擔
如果你想維權,很難,雖然說,銀行工作人員沒有對你進行告知,而你之前也沒有問的特別詳細,致使這件事兒沒有順利進行。
對於投資理財來說,沒有打款光簽協議是沒用的,你打款簽好合同這才算是生效。我干金融這么多年了,打款後不簽合同的,或者先簽合同不打款的,見得很多,都沒辦法生效的。
解決辦法 1要麼銀行現在立即給你找一個你喜歡的理財,
2要麼你去別的行買別的
3試試專業的金融機構吧 不是銀行不行,是銀行里的某些工作人員P都不懂。
我之所以這么說 是考慮到你首先理財是耽誤了,對於閑置資金你放一天就少了一天的收益,你想要人為的去解決你在這件事上吃的虧會浪費你很多天的收益,結果人家銀行和銀行工作人員並不會損失什麼。 你若看上什麼理財產品或者要打聽的 隨時叫我。
3. 個人購買理財產品的注意事項有哪些
第一,鑒別理財產品合法性。
目前社會上有不少機構打著銀行理財產品旗號,實際上銷售的卻是違規產品,通常以高收益誘導客戶,任何高收益意味著高風險,目前大多數保本型理財產品年化收益不會超過百分之五,如果一個產品年收益超過百分之十還承諾沒有任何風險就特別值得警惕了。
第二,年化收益不是產品收益,很多產品標明收益率實際是以一年為基準的,實際支付收益則以產品期限計算,這常常成為理財產品銷售機構誤導投資者的噱頭!
第三,理財產品銷售機構會強調產品如何高回報低風險,但實際風險不小。有投資對象市場風險,如股票投資。有來自代理人即產品創設和銷售機構的道德風險,還有機構內部控制不力給投資人造成損失的風險,如前述湛江信達案就是證券公司內控不到位所致。
第四,購買過程需謹慎。我們到商場買東西都講究錢貨兩清,因為我們對這個流程比較清楚,而通常我們對銀行的手續和流程比較模糊,又基於對銀行等金融機構的信任,很少認真審核程序是否安全,這在相關機構內控不嚴時極容易被內部人員利用。
4.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
個人購買銀行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就是購買人自己,任何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在購買銀行理財時也會有相應的風險提醒,並且理財合同中也會有相應的風險承擔條款,因此只要是您自己主動購買的理財,就需要承擔風險。銀行理財產品都存在一定風險,一般由低到高分為R1-R5五檔,達到R3級以上就不能確保本金及了。所以購買理財產品前,銀行需要為投資者做一份風險評估測試,以此判斷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等級,投資者應購買對應等級的或該等級以下的理財產品。在這種情況下購買理財產品出現的虧損,由投資者自負,銀行不擔責。
如需購買理財產品,您可以登錄平安口袋銀行APP-金融-理財,進行詳細了解。
應答時間:2020-07-14,最新業務變化請以平安銀行官網公布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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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個人買理財產品需要注意些什麼
隨著各大商業銀行對理財市場的爭奪越發激烈,產品發售的頻率也從「你方唱罷我登場」演變成「同台共舞,百花齊放」。一時間,人民幣、外幣理財產品琳琅滿目:保本保息的、保本不保息的、不保本不保息的;掛鉤匯率的、掛鉤利率的、掛鉤黃金的、掛鉤股票的、掛鉤石油的、掛鉤水資源的等等,可謂是「玩轉了概念,賺足了眼球」。然而對於老百姓來說,要在這五花八門的理財產品世界中選擇真正合適自己的產品,還真得好好做個研究和分析。
流動性風險不可忽視
世上沒有比現金流斷裂更可怕的事了,對於企業來說致命,對於個人來說,則可能意味著一次重大投資機會的喪失,或者無力應對一起突發事件,其代價是高昂的。因此專家提醒,在購買理財產品前,請明確這筆資金在多長的期間內是沒有支付可能性的,然後再選擇相應投資期限的產品。
例如,工行上海分行的「聚金」、「匯神」系列產品涵蓋了三個月、六個月、一年乃至更長期間的產品,適合投資者不同的流動性需求。並且在緊急情況下還可提前支取,靈活性更佳。
當然,具體投資期限的選擇還要根據投資標的的市場情況來判斷。比如:在美元升息進入尾聲的時期,如不考慮美元兌人民幣貶值的因素,那麼選擇較長期間的產品以鎖定較高的收益率是上策。
風險承受能力非常關鍵
高收益伴隨著高風險。產品更高預期收益的背後,往往是更高的風險。拿工行自身的產品進行比較,一年期港股掛鉤產品的最高預期收益率為同期固定收益產品的1.5倍。投資者在此時可能會左右為難,並且疑惑到底取得高收益的可能有多大,就是這種市場的不可預測性,使得潛在投資風險依然存在。
這種情況下,投資者要考慮資金的用途以及自身的風險承受能力:資金用來養老、子女教育的,穩妥為上;資金富餘的,不妨可以嘗試一下;對市場風吹草動就寢食難安的,同樣還是穩妥為上。工行的理財產品在銷售前都會要求投資者填寫風險測試問卷,這是對自己很好的一次評估。
另外,引入一個「資產配置、組合投資」的概念也是比較好的選擇:投資者不妨有比例的進行產品組合,比如將固定收益產品和風險型產品以一定比例進行組合,一旦達成最高收益,組合收益率就大幅提升,就算最高收益沒拿到,產品的組合收益率也遠高於同期限定期存款稅後收益率。對於這種通過產品組合降低單一投資風險的方法,投資者不妨在專業的金融理財師的幫助下進行嘗試。
其它細節值得考量
在許多情況下,收益率不是投資的唯一考慮,如果為了提高零點幾個百分點而將資金從銀行搬來搬去,同時失去了熟悉的客戶經理的周到服務,失去了強大信息系統的及時到期提醒,失去了多樣化便利的渠道服務,還增加了人力成本、時間成本,這就「得不償失」了。
另外,也請投資者在購買理財產品時要注意:
1、產品的稅收情況,有的產品收益率令你眼睛一亮,其實它標示的是稅前收益;
2、產品的年收益率折算,有的產品收益率高得嚇人,其實寫的是幾年的總收益率;
3、獲取產品運作信息的便利情況,尤其一些不為非專業人士熟知的市場,通常信息比較封閉,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
4、產品匯兌損失的可能性,有的產品明確保證本金無損失,但是投資運作需要進行幣種轉換,結果產品到期後轉成了另一種貨幣,再兌換回來收益率大大降低,甚至虧損。
總之,購買理財產品之前,評估自己、擦亮眼睛,必有一款適合你!
6. 個人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發生損失時承擔者是誰
如果個人購買的銀行理財產品是已經跟銀行確認和同意後購買的,發生損失時需要個人承擔損失。
因為按照《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二十條規定,
理財產品銷售文件應當載明投資范圍、投資資產種類和各投資資產種類的投資比例,並確保在理財產品存續期間按照銷售文件約定比例合理浮動。
市場發生重大變化導致投資比例暫時超出浮動區間且可能對客戶預期收益產生重大影響的,應當及時向客戶進行信息披露。商業銀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投資范圍、投資品種或投資比例,應當按照有關規定進行信息披露後方可調整。
客戶不接受的,應當允許客戶按照銷售文件的約定提前贖回理財產品。也就是說,如果是客戶允許或者同意的,就需要客戶進行個人承擔,如果客戶不同意造成損失的,銀行需要承擔部分責任。
(6)個人購買理財產品時損失的是擴展閱讀:
尤其是客戶購買風險較高或單筆金額較大的理財產品,除非雙方書面約定,否則商業銀行應當在劃款時以電話等方式與客戶進行最後確認;如果客戶不同意購買該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應當遵從客戶意願,解除已簽訂的銷售文件。
風險較高和單筆金額較大的標准,由商業銀行根據理財產品特性和本行風險管理要求制定。商業銀行不得將其他商業銀行或其他金融機構開發設計的理財產品標記本行標識後作為自有理財產品銷售。
商業銀行代理銷售其他商業銀行理財產品應當遵守本辦法規定,進行充分的風險審查並承擔相應責任。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