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航:首頁 > 產品平台 > 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目的是什麼

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目的是什麼

發布時間:2021-11-02 06:01:52

『壹』 我國上市公司關聯交易的動機是什麼

正當的
根據財政部1997年5月22日頒布的《企業會計准則——關聯方關系及其交易的披露》的規定,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則視其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受同一方控制,也將其視為關聯方。

『貳』 什麼是關聯方關聯方交易又是什麼

關聯方交易的特徵及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產生的根源

關聯方交易是指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關聯方交易是一種獨特的交易形式,具有兩面性的特徵,具體表現在: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與遵循市場競爭原則的獨立交易相比較,關聯方之間進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監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節約,故關聯方交易可作為公司集團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基本手段;從法律角度看,關聯方交易的雙方盡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實上卻不平等,關聯人在利己動機的誘導下,往往濫用對公司的控制權,使關聯方交易違背了等價有償的商業條款,導致不公平、不公正的關聯方交易的發生,進而損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在我國,關聯方交易廣泛地存在於上市公司的日常業務經營活動中,而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進行的關聯交易更有其深刻的根源。我國的股票市場是因經濟體制改革而設立,因國企改革而得到發展。它的設計和組建並不是按照歐美國家那樣完全以市場化的方式進行,而是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資是企業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這就導致原有企業單純為了上市融資而實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機制轉換不徹底,僅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之間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的產生。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象相當普遍。並且,國有股和法人股均為非流通股,造成非流通股本比重過大,使得國有資產大量沉澱。同時,國有股股權行使的固化,使得國有產權配置難以變動,違背了「同股同權」的原則。而股權行使的主要途徑不外乎兩種方式:一是直接介入公司內部,參與運作;二是在股票市場中出售股票,」用腳投票」,從外部影響公司的決策和運轉。對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來說,國有股的非流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他們獲取與社會公眾股股東相同的收益機會。因此,這些控股股東行使股權的途徑主要集中到對上市公司事務的介入和干預上來,並通過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獲取收益。
第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很不完善,股東大會實際操縱在大股東手中,中小股東的利益難以在公司的決策和實際運作中體現。董事會由大股東和內部人控制的現象較為嚴重,監事會實際上只是一個受到董事會控制的議事機構,獨立董事數量很少,難以對董事會進行約束。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權為自身謀取最大化的利益,使得企業經營行為更多地呈現非市場化。
第三,在這種不徹底的改制下形成的上市公司,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是真正具有獨立人格的法人實體。由於在改組上市過程中大量採用了「剝離」和「分立」的形式,導致一些上市公司對控股股東存在著較大的經濟依賴性,他們之間進行的關聯方交易是難以避免的。以濟南輕騎為例,它是由輕騎集團的三個產品生產車間改組上市的,自1993年底改制上市後直到2000年的7年裡,上市公司都沒有嘗試建立獨立的材料供應與產品銷售網路,而一直依賴集團公司,並且沒有獨立的研發能力,實質上仍然是一個摩托車和發動機生產車間。加之在「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和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作用下,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完全控制在控股股東手中,也喪失了公司的獨立人格。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由於我國股票市場中股權融資制度、融資機制、融資程序的錯位而導致的上市公司制度改造和機制轉換的不徹底,是引發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產生的根源。

『叄』 上市公司為什麼要隱瞞關聯方之間的交易

在我國資本市場,關聯交易作為一種普遍現象在上市公司中廣泛存在。雖然就關聯交易本身而言具有充分利用集團內部資
源、降低交易成本、減少交易過程中的不確定性等積極作用。但其畢竟與市場競爭、公開競爭的方式不同,其價格可由關聯雙方協商確定,尤其在我國尚不十分成熟
的資本市場中,由於證券市場體制上的缺陷,上市公司治理結構上的不足以及對關聯交易的監管還未形成完整體系等原因,關聯交易往往演變成上市公司及其大股東
操縱利潤、損害中小投資者利益的非公平關聯交易。

『肆』 我的論文題目是「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存在問題及規范措施」 研究目的要怎麼寫呀

首先,關聯交易本身其實沒有問題,你的論文題目其實不是特別好,題目是本著關聯方但凡做關聯交易就是要掏空上市公司的眼光看待問題的。關聯交易也是交易,與一般交易不同的只是這是與關聯方發生的交易。

其次,關聯交易的問題在於1、是否按照交易所規則及公司章程的規定進行了批准;2、公司治理結構是否有效。只要符合這兩點要求,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就是合理合法且應該給與保護的。

再次,關聯交易的規范屬於公司治理問題的一個小范疇,規范措施基本只有從治理結構的有效性做起,如果論文結論是股東權利制衡,雖然那是結論之一,但那幾乎沒有現實意義,因為我們國家的公司治理結構就是大股東治理。

最後,關聯交易只要是在治理結構有效的公司,對上市公司不但無害,反而有益,研究關聯交易數據收集較難,深入研究每一個關聯交易就更難,我認為在我們國家,每一筆非經常性關聯交易都值得研究,很多非經常性關聯交易串聯起來都可以講一個故事~!

『伍』 為什麼要對關聯交易進行管理

這是因為關聯交易是公司運作中經常出現的而又易於發生不公平結果的交易。由於關聯交易方可以運用行政力量撮合交易的進行,從而有可能使交易的價格、方式等在非競爭的條件下出現不公正情況,形成對股東或部分股東權益的侵犯,也易導致債權人利益受到損害。

關聯交易法律規定:
一、基本態度禁止不正當關聯交易
正是由於關聯交易的普遍存在,以及它對企業經營狀況有著重要影響,因而應全 面規范關聯方及關聯交易的。新修改的公司法的一個亮點,是首次對公司關聯交易進行規制。新公司法第21條第1款明確規定,「公司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不得利用其關聯關系損害公司利益」。這一強制性規定,體現了法律對關聯交 易的基本態度,即對不公正關聯交易給予禁止。新公司法對關聯交易做如此規定,是在充分衡量關聯交易可能存在的合理性與危害性後,特別是在我國當前不公正關聯交易日漸增多的社情況下,做出的一種切合實際的制度選擇。
二、關聯關聯關系的界定
雖然我國的相關法律等對關聯交易都有所涉及,卻都沒有明確對關聯關系進行界定。比如會計法並不強調對交易的調整而是側重於記載和披露,關聯交易作為經濟主體之間的一種交易行為,其基礎的法律界定並不適合由會計法來進行。雖然 證券法也有較多規定,但因其只適用於上市公司而不具普遍性和基礎性。要調整關聯交易,首先要判定經濟主體之間的關聯關系,其次要重點調整市場主體多種形式的交易行為,因此相對而言,公司法更適合對關聯交易作出基本的界定。正因如此,新公司法對決定關聯交易的關聯關系以及規制關聯交易的基本原則和措施,做出了基本的規定。
三、具體制度的支撐
要使禁止的法律原則得以有效的遵守,具體技術性條文的支撐是必不可少的,也是法律規定具備可操作性的基本條件。比如新公司法第125條規定:「上市公司董事與董事會會議決議事項所涉及的企業有關聯關系的,不得對該項決議行使表決權,也不得代理其他董事行使表決權。該董事會會議由過半數的無關聯關系董事出席即可舉行,董事會會議所作決議須經無關聯關系董事過半數通過。出席董事會的無關聯關系董事人數不足3人的,應將該事項提交上市公司股東大會審議。」此種具體的可操作的條文為防止不正當的關聯交易提供有效的規制工具。
四、法律責任的規定
明確具體法律責任的規定也是一項法律制度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因為責任制度既能行為這起到威懾作用,以減少不正當關聯交易的發生。同時對違反者予以處罰也有了明確的依據,為受害者提供必要的救濟。新公司法第21條第2款規定“違反前款規定,給公司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這里明確了與公司具有關聯關系的主體違反法律義務應承擔的後果,是對該條第一款關於禁止不公正關聯交易規定的保障。
除了上述直接針對關聯交易和關聯關系的規定外,新公司法有關股東訴訟、股東代表訴訟、累計投票制度、獨立董事制度、公司對股東和實際控制人擔保的規定等,也都有助於調整公司不正當關聯交易行為。

『陸』 關聯方交易是什麼意思

1. 先知道什麼叫"關聯方"
在企業財務和經營決策中,如果一方有能力直接或間接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本准則將其視為關聯方;如果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本准則也將其視為關聯方。」這一判斷標准給出了各方在橫向和縱向之間存在關聯方關系的主要形式。從縱向看,關聯方主要存在於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對另一方施加重大影響;從橫向看,當兩方或多方同受一方控制,則該兩方或多方之間視為關聯方。
2. 關聯方交易是什麼.他們之間的交易性質是什麼
關聯方交易是指關聯方之間發生轉移資源或義務的事項,而不論是否收取價款。關聯方交易是一種獨特的交易形式,具有兩面性的特徵,具體表現在:從制度經濟學角度看,與遵循市場競爭原則的獨立交易相比較,關聯方之間進行交易的信息成本、監督成本和管理成本要少,交易成本可得到節約,故關聯方交易可作為公司集團實現利潤最大化的基本手段;從法律角度看,關聯方交易的雙方盡管在法律上是平等的,但在事實上卻不平等,關聯人在利己動機的誘導下,往往濫用對公司的控制權,使關聯方交易違背了等價有償的商業條款,導致不公平、不公正的關聯方交易的發生,進而損害了公司及其他利益相關者的合法權益。
在我國,關聯方交易廣泛地存在於上市公司的日常業務經營活動中,而上市公司與控股股東之間進行的關聯交易更有其深刻的根源。我國的股票市場是因經濟體制改革而設立,因國企改革而得到發展。它的設計和組建並不是按照歐美國家那樣完全以市場化的方式進行,而是帶有明顯的計劃經濟和行政控制的色彩,融資是企業改制上市的主要目的。這就導致原有企業單純為了上市融資而實行股份制,制度改造和機制轉換不徹底,僅僅停留在表面和形式上,造成了大量的控股股東和上市公司之間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的產生。這具體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上市公司股權結構不合理,國有股」一股獨大」的現象相當普遍。並且,國有股和法人股均為非流通股,造成非流通股本比重過大,使得國有資產大量沉澱。同時,國有股股權行使的固化,使得國有產權配置難以變動,違背了「同股同權」的原則。而股權行使的主要途徑不外乎兩種方式:一是直接介入公司內部,參與運作;二是在股票市場中出售股票,」用腳投票」,從外部影響公司的決策和運轉。對於上市公司控股股東來說,國有股的非流通性在很大程度上阻礙了他們獲取與社會公眾股股東相同的收益機會。因此,這些控股股東行使股權的途徑主要集中到對上市公司事務的介入和干預上來,並通過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獲取收益。
第二,上市公司的治理結構很不完善,股東大會實際操縱在大股東手中,中小股東的利益難以在公司的決策和實際運作中體現。董事會由大股東和內部人控制的現象較為嚴重,監事會實際上只是一個受到董事會控制的議事機構,獨立董事數量很少,難以對董事會進行約束。在這種情況下,上市公司控股股東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控制權為自身謀取最大化的利益,使得企業經營行為更多地呈現非市場化。
第三,在這種不徹底的改制下形成的上市公司,從嚴格意義上來說並不是真正具有獨立人格的法人實體。由於在改組上市過程中大量採用了「剝離」和「分立」的形式,導致一些上市公司對控股股東存在著較大的經濟依賴性,他們之間進行的關聯方交易是難以避免的。以濟南輕騎為例,它是由輕騎集團的三個產品生產車間改組上市的,自1993年底改制上市後直到2000年的7年裡,上市公司都沒有嘗試建立獨立的材料供應與產品銷售網路,而一直依賴集團公司,並且沒有獨立的研發能力,實質上仍然是一個摩托車和發動機生產車間。加之在「一股獨大」的股權結構和不合理的公司治理結構的作用下,上市公司的經營活動完全控制在控股股東手中,也喪失了公司的獨立人格。
根據以上分析可以得出這樣一個結論,由於我國股票市場中股權融資制度、融資機制、融資程序的錯位而導致的上市公司制度改造和機制轉換的不徹底,是引發控股股東與上市公司之間不公平的關聯方交易產生的根源。

『柒』 什麼是關聯方交易

首先,要了解關聯人(關聯方)的概念
根據《深圳交易所股票上市規則》(2008年修訂)
10.1.2 上市公司的關聯人包括關聯法人和關聯自然人。
10.1.3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法人或其他組織,為上市公司的關聯法人:
(一) 直接或間接地控制上市公司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二) 由前項所述法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三) 由10.1.5條所列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直接或間接控制的,或擔任董事、高級管理人員的,除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四)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法人或其他組織及其一致行動人;
(五) 中國證監會、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系,可能或者已經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法人或其他組織。
10.1.5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自然人,為上市公司的關聯自然人:
(一) 直接或間接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自然人;
(二) 上市公司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三) 10.1.3條第(一)項所列法人的董事、監事及高級管理人員;
(四) 本條第(一)、(二)項所述人士的關系密切的家庭成員,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年滿18周歲的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和子女配偶的父母;
(五) 中國證監會、本所或上市公司根據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認定的其他與上市公司有特殊關系,可能造成上市公司對其利益傾斜的自然人。
10.1.6 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法人或自然人,視同為上市公司的關聯人:
(一) 因與上市公司或其關聯人簽署協議或作出安排,在協議或安排生效後,或在未來十二個月內,具有10.1.3條或10.1.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二) 過去十二個月內,曾經具有10.1.3條或10.1.5條規定情形之一的。

其次,上市公司關聯交易包括但不限於下列事項:
(一)購買或銷售商品;
(二)購買或銷售除商品以外的其他資產;
(三)提供或接受勞務;
(四)代理;
(五)租賃;
(六)提供資金(包括以現金或實物形式);
(七)擔保;
(八)管理方面的合同;
(九)研究與開發項目的轉移;
(十)許可協議;
(十一)贈與;
(十二)債務重組;
(十三)非貨幣性交易;
(十四)關聯雙方共同投資;
(十五)交易所認為應當屬於關聯交易的其他事項。

『捌』 上市公司可以通過與隱藏的關聯公司進行交易,達到什麼樣的目的

比如你公司今年生意難做,業績難看的不行,難以向股東交代,你讓你弟你妹的公司分別買幾百萬你們公司的產品,來年再想辦法補償他們或者處理他們買的產品。
這個業績瞬間就好看了不少,業績好看有什麼用?
可以繼續拉股東投資,可以配合莊家提升股價,可以把手中的股票偷偷賣給股民,好處多的跟吸毒一樣。
可苦了沒看明白,拿真金白銀上當的朋友

『玖』 關於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三個問題

(1)關聯方資金佔用:比如母公司借用子公司資金、子公司與子公司之間的相互借款、子公司借用母公司資金等,此借款都收取資金佔用費,都屬於關聯方資金佔用。

(2)關聯方向關聯方提供資金:以上不收取資金佔用費,即為向關聯方提供資金。

(2)關聯方向上市公司提供資金:這個容易理解,就是向上市公司拆借資金,以收取利息。

閱讀全文

與上市公司關聯方交易的目的是什麼相關的資料

熱點內容
炒股可以賺回本錢嗎 瀏覽:367
出生孩子買什麼保險 瀏覽:258
炒股表圖怎麼看 瀏覽:694
股票交易的盲區 瀏覽:486
12款軒逸保險絲盒位置圖片 瀏覽:481
p2p金融理財圖片素材下載 瀏覽:466
金融企業購買理財產品屬於什麼 瀏覽:577
那個證券公司理財收益高 瀏覽:534
投資理財產品怎麼繳個人所得稅呢 瀏覽:12
賣理財產品怎麼單爆 瀏覽:467
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規定 瀏覽:531
保險基礎管理指的是什麼樣的 瀏覽:146
中國建設銀行理財產品的種類 瀏覽:719
行駛證丟了保險理賠嗎 瀏覽:497
基金會招募會員說明書 瀏覽:666
私募股權基金與風險投資 瀏覽:224
怎麼推銷理財型保險產品 瀏覽:261
基金的風險和方差 瀏覽:343
私募基金定增法律意見 瀏覽:610
銀行五萬理財一年收益多少 瀏覽:7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