產品停售了對已投的保單沒有任何影響,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單都是合同,是經監管單位批准、法律承認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產品更迭,不可能因為去年買的產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產品都會受到嚴格的監管限制,確保順利理賠。完成保單對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來說,都是保障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說到這,學姐之前寫過一篇原創文章:我買的保險停售了怎麼辦?會對我的保障有影響嗎?
文章從專業的角度分析了買長期險和短險後產品停售了對日後保障的影響以及我們應該怎麼應對這種影響。
銀保監會出新規,監管叫停 :我們都知道,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監管部門是銀保監會,如果銀保監會覺得某款產品設計不合規,讓保險公司停售都屬於正常的范疇。再有就是,某些公司推出的產品過於激進,越過了監管的紅線,也有可能是保險公司有違規嫌疑,在這種情況下,產品也會被要求強制停售。
產品升級,更新迭代 :現在這個時代,不管什麼產品,更新速度勝於一切,很多公司的老產品都會在新的一年進行在原有產品的基礎上進行升級,例如很多重疾險都會有2017版,2018版,2019版,每次升級也都會在老版本的保障基礎上做點調整,保障也會更好,這個時候,老版本的產品自然就下架停售了。
產品費率低,沒有利潤空間:這種情況就比較常見,因為有的產品定價確實很低,保險公司沒有啥利潤空間可圖,自然售賣的時間不會太長。
產品設計很好,虧損隱患過大:如果某款保險產品設計的性價比很高,銷量也是很好,但是,經過盤算並不掙錢,若再持續賣下去,甚至有可能要虧錢。這個時候自然也會選擇停售;
當然,還有一些其他的原因,例如,利率下調,保險公司要虧損,09年以來,一年期基準利率一路從2.5%下調到現在的1.5%。前些年,保險公司為了爭取更多保單,利用高利率做文章。在利率一路下行的環境下,這些產品就要面臨利率倒掛的風險。另外一方面,降息對保險公司的投資收益率以及保險利差構成負面影響。
產品偽停售,銷售伎倆 :這里呢,我們要敲黑板了,有的時候,保險停售也會是保險公司慣用的銷售伎倆。而很多人也通常會有種「再不買,以後就沒有了」的心理,很輕易的就做了投保決定,但是,也有很多人買了以後就開始吐槽產品的缺陷等。所以,在做投保選擇時,還是建議大家要擦亮雙眼,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入手。
2. 職工保險公司說超齡了,給停保險,我怎麼辦
單位這種說法,是蒙騙人的說法。《社會保險法》第四條明確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和個人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所以你只要有同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向當地勞動部門投訴,單位不但要為你交保險,而且還應該幫你把以前十年的全補上。法律並沒有對社會保險參保設定有年齡的限止。
3. 保險產品現在已經停售,兩年中止期內可以辦理復效嗎
正常可以在兩年之內申請復效。投保人帶上身份證銀行卡到保險公司辦理。
4. 現在可以購買超齡保險嗎
一、超齡養老保險是可以購買的,社保養老保險繳費補齊15年就可享受養老待遇。
超齡養老保險是由於到了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歲數時,繳費年限還不滿15年,這時可以續交至滿15年或者一次性補齊繳費,然後每月領取養老金,這種續交的養老保險,稱為超齡養老保險。
養老保險是有年齡規定的,社保中的養老保險只要不超過60歲就可以購買,但必須要繳費15年才可享受,商業保險中的養老保險一般45歲以上就不建議購買了,費率很高,購買起來不劃算。社會保險保障程度很低,建議購買商業保險作為補充。
超齡基本養老保險政策有如下規定:
1、根據基本養老保險規定,參保人繳費年限滿15年及以上,達到規定退休年齡後,可以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2、由於工作變動,或者靈活就業者等自己繳費的個人原因,耽誤了繳費時間,到了可以領取養老金的歲數時,繳費年限還不滿15年,被視作「超齡人員」,不能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的待遇。
3、達到退休年齡時,參保人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可以自願申請繼續繳費,補齊年限後就能按月領取養老金;如果延期繳費達5年後,仍然不足15年的繳費年限的,則可以將所剩的年限保費一次性補齊,然後開始享受按月領取養老金待遇。
二、超齡人員參保退休金怎麼算?
超齡人員養老金計發辦法參照城鎮個體從業人員養老金計發辦法計發,即: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計發基礎養老金時,歷年繳費指數均為0.6。在計發個人賬戶養老金時,計發月數按參保繳費時實際年齡的計發月數計算,超過70周歲的按70周歲計算。
計發的養老金不足市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平均水平50%的按50%計發。其退休時間為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准時間,其投保年限為15年,從起參加企業退休人員養老金調整。此類人員的賬戶建立、基金管理、退休管理按照城鎮個體從業人員相關政策規定執行。
三、參保如何辦理手續?
符合條件超齡人員參保需持戶口簿、身份證到戶口所在社區,填寫《超過法定退休年齡人員參加養老保險申請書》,社區核實相關信息進行申請。經社區核實後,持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各一份(戶口簿第一頁和本人頁)、《參加養老保險申請書》到戶口所在區養老保險分中心個體科辦理參保登記手續。
登記後由戶口所在區分中心個體科進行繳費核定,一次性交納養老保險費60372元即可參保。
5. 保險停售了還能續保嗎 為什麼保險產品會停售
產品停售了對已投的保單沒有任何影響,任何一份售出的保單都是合同,是經監管單位批准、法律承認的合同。
每年都有正常的產品更迭,不可能因為去年買的產品今年停售就失效。任何一款在售或停售的產品都會受到嚴格的監管限制,確保順利理賠。完成保單對任何一家保險公司來說,都是保障的開始,而不是結束。
很多人請教學姐,自己想要買保險,也想要了解一些保險知識,希望達到那種自學能夠看懂基本條款的程度,需要掌握哪些內容呢?學姐花了一些時間的整理,把一些基礎的保險名詞解釋和常用術語匯總如下:超全!你想知道的保險知識都在這
但要注意的是,如果你購買的是一年期的醫療險、意外險等短期險,學姐建議:如果產品停售,在保單到期前請及時購買替代產品,避免出現保障「真空期」,否則在此期間出了問題而無法理賠,就得不償失了。
最後,學姐還是想提醒大家一句,保險停售你的保險是不是白買了?這得看你買的是長險還是短險。
如果你買的是長期險,放寬心。比如我們買了保一輩子的重疾險,不管它是否停售,我們都能享受重疾保障。保險公司停售它,只是下架這款產品,還沒買的人不能買了而已。但對於已經買了的人來說,就算停售了,只要還在保障期內,它就能一直保障我們。
如果你買的是一年期保險,那就要注意了。比如今年2月買的百萬醫療險,到了5月產品停售了。那在產品到期失效前幾個月,就要開始挑選替代的保險產品了。但有些百萬醫療險有「X年保證續保」功能,這種產品,投保後就算停售了,在保證續保期內也還能繼續購買。
6. 公司買了9年保險,現在說超齡買不進去了該怎麼辦
不知道你公司購買的是什麼險種,最好咨詢一下是那家保險公司產品,什麼險種
7. 買保險有年齡限制嗎最大到多少歲就不可以購買了
不同險種的保險對於年齡的限制是不同的。一般購買保險的話,通常都需要看投保年齡,有時候年齡就是投保最大的障礙和限制。許多人想要購買的保險,都是因為年齡限制而放棄購買。
8. 2019保險產品停售通知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中國保監會關於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有關事項的通知
保監發〔2016〕76號
各人身保險公司:
為進一步完善人身保險精算制度,發揮保險保障功能,維護保險消費者合法權益,促進人身保險行業持續健康發展,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保險公司應著力提升保險產品的風險保障水平,保險金額應滿足以下要求:
到達年齡比例下限
18-40周歲160%
41-60周歲140%
61周歲以上120%
保險公司開發銷售的個人定期壽險、個人兩全保險、個人終身壽險和個人護理保險產品,死亡保險金額或護理責任保險金額與累計已交保費或賬戶價值的比例應符合以下要求:
其中,到達年齡指的是被保險人原始投保年齡,加上當時保單年度數,再減去1後所得到的年齡。
死亡保險責任至少應當包括疾病身故保障責任和意外身故保障責任。
二、保險公司應根據精算原理、產品實際銷售和管理成本及公司自身經營實際,合理確定人身保險產品預定附加費用、風險保費、初始費用、退保費用等各項費用的收取。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對於利潤測試結果顯示新業務價值為負的新產品,中國保監會將不接受其審批與備案。如利潤測試主要假設與實際經營結果發生重大偏差,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三、保險公司應根據自身經營實際、市場利率水平、投資市場變化等情況,科學合理地進行產品定價,並根據外部市場的變化及時調整。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萬能保險責任准備金的評估利率上限調整為年復利3%。
自本通知實施之日起,保險公司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將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不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備案,將新開發的預定利率或最低保證利率高於評估利率上限的人身保險產品報送中國保監會審批。
四、保險公司提供保單貸款服務的,保單貸款比例不得高於保單現金價值或賬戶價值的80%。保險公司不得接受投保人使用信用卡支付具有現金價值的人身保險保費以及對保單貸款進行還款。
五、各公司應嚴格執行《中國保監會關於規范中短存續期人身保險產品有關事項的通知》(保監發〔2016〕22號)有關規定,按照實質重於形式的原則和相關認定標准做好產品預期存續時間的評估工作。
(一)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投資連結保險產品、變額年金保險產品,應按照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定義要求進行評估和報告。
(二)自2017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不得將終身壽險、年金保險、護理保險設計成中短存續期產品。
(三)自2017年1月1日起,對於附加萬能保險和附加投資連結保險等附加險產品,應單獨評估該產品的預期存續時間,並判斷其是否屬於中短存續期產品。
(四)對於預期存續時間的評估與產品實際經營情況有明顯偏差且未及時進行修正的,或者中短存續期產品數據瞞報、少報、漏報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公司總精算師的相關責任。
六、保險公司董事長和總精算師應切實加強對中短存續期產品的資本管控和業務規劃等工作,應根據公司資本實力等因素合理確定中短存續期產品的保費規模。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本條所要求的限額以內。
(一)自2016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控制在公司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的2倍以內。
(二)對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收入高於當年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倍的保險公司,自2016年1月1日起給予公司5年的過渡期。過渡期內,保險公司的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保費收入應當控制在基準額以內。
基準額=最近季度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1-0.2t)×(2015年度中短存續期產品保費收入-2015年末投入資本和凈資產較大者×2),t=年度-2015,年度范圍為2016年至2020年。
(三)保險公司所銷售的預期60%以上的保單存續時間在1年以上(含1年)3年以下(不含3年)的中短存續期產品的年度保費收入,2016年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90%以內,2017年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70%以內,2018年及以後應控制在總體限額的50%以內。
(四)自2019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50%;自2020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40%;自2021年1月1日起,保險公司中短存續期產品年度規模保費收入占當年總規模保費收入的比重不得超過30%。
(五)對中短存續期產品違反限額要求的保險公司,中國保監會將按規定要求,對相關公司採取停止部分或全部新業務等監管措施。
七、保險公司總精算師作為公司產品精算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應嚴格按照監管規定和精算原理要求,切實履行責任。保險公司應建立產品定價回溯機制,總精算師應定期對產品定價假設合理性進行評估,對產品定價發生率或退保率與實際經營結果發生重大偏差的,要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並進行說明,對於主觀或故意原因導致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若保險公司出現利差損、償付能力、現金流等方面重大風險,或產品精算方面出現重大違法違規行為,總精算師應及時向中國保監會報告。未及時報告的,中國保監會將依法追究總精算師責任。
八、本通知自發布之日起實施。對於不符合本通知要求的保險產品,應當在2017年4月1日前全部停售。中國保監會此前印發的有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