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互聯網平台搶占保險市場

發布時間:2021-10-29 06:42:50

❶ 互聯網保險強監管時代 第三方網路平台哪些業務不能碰

非持牌機構不得違規從事互聯網保險中介業務,除了「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銷售活動」外,還有哪些業務屬於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第三方網路平台發布保險產品廣告,提供保險產品排名服務、以網路問卷調查或大數據分析的形式給予投保建議或者觀點,免費贈送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是否合規?
近期保監會下發《關於整治機動車輛保險市場亂象的通知》(下稱《通知》),明確要求「各財產保險公司應加強對第三方網路平台合作車險業務的合規性管控。財產保險公司可以委託第三方網路平台提供網頁鏈接服務,但不得委託或允許不具備保險中介合法資格的第三方網路平台在其網頁上開展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銷售活動。」
因為《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暫行辦法》(下稱《辦法》)早已對保險機構和第三方網路平台進行了明確的角色分工:(1)保險機構管理和負責互聯網保險業務的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等保險經營行為;(2)第三方網路平台只能為保險機構提供網路技術支持輔助服務。若要開展保險業務,應取得保險業務經營資格。而在實踐中,第三方網路平台容易僭越「網路技術服務」的角色,充當互聯網保險中介的角色,此次明確禁止的幾類保險銷售行為就是大部分第三方網路平台從事互聯網中介業務常採用的模式。
這一通知的下發釋放的不僅僅是對車險的整治信號,也對第三方網路平台非法經營保險中介業務發出了警告。

監管收緊,合法與非法的界限在哪?
此次《通知》還禁止了「保險機構委託第三方開展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銷售活動」,意味著以往第三方網路平台通過在網頁上註明「XX服務由XX保險機構提供」的方式也行不通了,也表明了互聯網保險的監管政策進一步收緊。
然而在《通知》下發前,我國《保險法》《辦法》等相關法律對互聯網保險銷售等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的認定標准和表現形式並沒有明確,而且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相比傳統保險中介服務呈現出了跨地域經營、程序化運行、線上交流等新特徵,對於本身就融合了技術服務與信息中介服務功能為一體的第三方網路平台來說,合法與非法界限模糊。
但通過近一年對非持牌機構違規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排查,此次保監會在《通知》中已經明確認定第三方網路平台在其網頁上開展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活動為保險銷售活動。
該通知下發後,有很多第三方網路平台負責人咨詢我們,除了「保費試算、報價比價、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銷售活動」,還有哪些業務屬於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第三方網路平台還能發布保險產品廣告嗎?提供保險產品排名服務、以網路問卷調查或大數據分析的形式給予投保建議或者觀點,免費贈送保險產品和保險服務是否屬於互聯網保險中介活動?筆者針對上述問題主要從保險中介業務內涵來分析第三方網路平台哪些行為屬於違規從事互聯網保險中介業務。

保險中介業務內涵
根據我國《保險法》,保險中介機構包括保險代理機構、保險經紀機構和保險公估機構,雖然三者立場不同,但共同特徵在於介於保險公司和投保人之間,在保險合同訂立前、中、後提供一系列服務,包括咨詢與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風險管理與安排、價值衡量與評估、損失鑒定與理算等中介服務活動,並從中依法獲取傭金或手續費的機構。而根據國際保險監督官協會(International Association of Insurance Supervisors,簡稱IAIS)的定義,保險中介指通過任何媒介招攬、協商、銷售保險合同的行為。
因此保險中介業務內涵很廣泛,圍繞保險合同訂立產生一系列中介服務基本都可以被納入保險中介范疇。

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認定
互聯網保險中介服務本質仍然是保險中介服務,並非網路技術服務。根據最新監管趨勢及《保險法》《辦法》《通知》的基本精神,筆者認為若第三方網路平台以介於保險機構和投保人之間的第三方的身份,負責在保險合同訂立前、中、後提供包括咨詢與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及客戶服務、風險管理與安排、價值衡量與評估、損失鑒定與理算等活動就是從事保險中介服務,應取得保險中介經營資格。通過上述分析,針對第三方網路平台的疑問,筆者觀點如下:
1
第三方網路平台若只是接受保險機構委託發布廣告、為消費者提供信息,保險機構對廣告的合規性、真實性負責,則不屬於保險中介行為。
2
第三方網路平台對保險產品進行排序、評價、比較的行為或以網路問卷調查或大數據分析的形式給予投保建議或者觀點,往往有向用戶推介保險產品的主觀意圖,應屬於保險中介服務中的保險銷售行為。
3
根據《中國保監會關於規范人身保險公司贈送保險有關行為的通知》相關規定,只有人身保險公司可以按照規定贈送人身保險,贈送保險的行為視為保險銷售行為。因此若第三方網路平台向用戶贈送保險產品或者保險服務等,應視為保險中介服務中的保險銷售行為。

第三方網路平台合規與創新
互聯網保險業務興起於2011年,2012年-2015年進入高速增長階段, 「互聯網+保險」開啟了保險銷售與產品的創新時代。越來越多的互聯網企業加入到保險行業的盛宴中,為保險行業的發展注入了新的活力,但隨著互聯網保險規模爆發、業務不斷擴張也帶來了種種風險。事實上,大部分互聯網企業對保險業務和經營規則並不熟悉,合規風控意識淡薄,很多平台以科技創新為名實質違規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斷觸及監管邊界。2016年10月保監會聯合14個部門發布了《互聯網保險風險專項整治工作實施方案》,強調加強風險排查,對借創新之名實行違法違規活動的機構予以查處。其中無牌機構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是整治工作的重點之一。
鑒於互聯網保險中介行為內涵廣泛,並且監管呈現不斷從嚴趨勢,若不具備保險中介合法資質,第三方網路平台只能為保險機構提供網路鏈接、界面搭建等網路技術輔助服務和非推介性質的廣告服務,不能進行保費試算、咨詢、報價比價、投保方案建議與制定、業務推介、資金支付等保險中介業務,不能對保險信息做任何主觀分析、加工、處理。
因此第三方網路平台若想繼續在互聯網保險業務中分一杯羹,要麼爭取通過申請或收購方式成為持牌機構,要麼只能轉型為專業技術公司,用核心技術降低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運營風險,提升業務轉化效率和用戶體驗。
在互聯網保險強監管時代,如何在合規的前提下探索、創新與發展已成為互聯網企業需要重點思考和解決的問題。

❷ 你們了解互聯網第三方保險平台優勢嗎給我分享下吧。

第三方網路保險平台是指保險公司依託有成熟技術的第三方提供的網站平台進行保險產品的銷售。優勢如下:

1.保持中立立場以得到參與者的信任、集成買方需求信息和賣方供應信息、撮合買賣雙方、支持交易以便利市場操作。

2.買賣雙方企業與第三方平台集成,能夠很好地利用第三方平台的規模效益。

平台的目標是為企業搭建一個高效的信息交流平台,創建一個良好的商業信用環境。

第三方網路保險平台的出現迎合了中國網民的消費習慣,提供個性化服務,這成為第三方服務平台最大的發展優勢。進入網路時代,中國保險電子商務市場越來越活躍,市場已經從導入期進入快速發展期。各保險公司紛紛加大投入構建自己的電子商務網站和電話營銷平台,專業、個人、代理人提供方便快捷的電子商務服務。同時,他們也注重和專業的第三方網站合作。第三方的平台是保險公司的銷售渠道,也是品牌推廣的重要。

(2)互聯網平台搶占保險市場擴展閱讀:

第三方保險平台選擇的方法:

1、是否有資質全國銷售;

很多獨立的保險網站,所擁有的都是保險兼業、地區性兼業代理的資質,是不合法的。選擇此類網站的安全系數相對也比較低。網路保險平台是一個隨著電子商務的興起而出現的一個新型的模式,是將來保險發展的趨勢,但是當前市場監管還沒有特別完善,因為在選擇保險平台的時候最好是要選擇具有全國銷售資質的平台。

2、是否有網上銷售保險產品的資質;

根據中國保監會發布的《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規定(徵求意見稿)》,對保險電子商務網站的准入資質、經營管理等提出了監管意見,不具有全國保險業務經營許可資質的、注冊資本金未達到1000萬人民幣的、非保險專業中介的,均不得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

3、產品是否正規、能否到保險公司網站查詢驗真;

❸ 互聯網保險有哪些優勢

直播是形式,產品是內核。雖然銷售的形式變成了直播,但消費者對於保險產品的需求卻不會輕易改變。一方面,保險機構應加強直播保險產品管理,不得違反社會公德、保險基本原理及相關監管規定;另一方面,保險機構也需一如既往地對銷售、承保、理賠、退保、投訴處理等業務環節嚴格管理,為直播售出的保險產品提供不次於其他銷售渠道的客戶服務。

直播為賣貨,帶貨方長遠。賣貨致力於短期出售保險產品,帶貨則旨在發揮主播對於保險產品的長期帶動作用。因此保險機構應不僅僅在單場直播中「以保費論英雄」,還應持續優化場景聚焦、商品展示、咨詢答復、主播導購、銷售實現全流程,充分發揮直播中的情感、價值和品質效用,打造「引流→激活→留存→變現→裂變」的營銷閉環。

直播正加速成為新的商業基礎設施,也將迎來自身基礎設施建設的加強。另外值得期待的是,近期中國商業聯合會發布通知,要求由該會下屬媒體購物專業委員會牽頭起草制定《視頻直播購物運營和服務基本規范》和《網路購物誠信服務體系評價指南》等兩項標准。隨著技術賦能以及監管加碼,直播或將為保險行業開啟嶄新而寬廣的天地。

❹ 互聯網保險為什麼能發展得突飛猛進

互聯網保險和普通保險有哪些優勢呢。個人感覺最大的優勢就是直達性。互聯網保險具有較明顯的「直銷」特點。互聯網保險的發展,對於保險業整體的營銷模式及格局,產生較為深遠的影響。作為一種「直銷渠道」,互聯網保險具有很強的「直達客戶」優勢。

「信息」直達客戶。互聯網溝通成本較低,信息交流更加快捷完整,信息的對稱性明顯增加。「點對點」的信息交互,促進了價格更加公允、服務更加透明,直達客戶的價格讓利和服務體驗,必然更容易受到客戶青睞。

「產品」直達客戶。互聯網保險產品供需雙方的良好互動,既有效激發了客戶潛在的保險需求和消費**,同時又很好的尊重了客戶自主選擇權,變「生硬說教」為「無痕引導」,變「人海戰術」為「精準營銷」,營銷模式上更加理性、更加成熟。

「服務」直達客戶。互聯網提高了保險公司提供服務的便捷性和效率;更為重要的是,通過互聯網可以將服務前置到銷售環節,讓客戶實實在在體會到保險的「全流程」服務,徹底改變「不出險、零接觸、無服務」狀態。

❺ 目前國內比較成熟的互聯網保險模式包括哪些

國內主要的獨立第三方保險網站,中民保險網、網易保險、保網、優保網、E家保險網等。

中民保險網總部在深圳,國內領先的第三方保險電子商務網站。是包含意外險、旅遊險、健康險等多種保險產品在線銷售的綜合型保險電子商務網站。

新一站總部設在南京,注冊資金10000萬,具備保監會批準的網路保險銷售資格。

網易保險於2011年12月6日正式上線,由網易與知名保險公司合作推出的第三方保險直銷平台,用戶可以在線進行投保,涵蓋車險、意外險、健康險、家財險等險種,實現一站式保險自助購買體驗。

保網總部在深圳,國內較早、較有影響力的保險門戶網站,網站大但比較雜。2010年7月29日,保網與泛華保險服務集團簽約成立一家新的「泛華保網電子商務公司」。

優保總部在廈門,其母公司ehealth是 美國最大的健康險在線投保平台。中國地區技術支持為翼華科技(廈門)有限公司。

e家保險網2006年1月推出,主要險種為旅遊交通保險:國內旅行保險、境外旅行保險、航空意外保險、交通意外保險、出國簽證保險等。



(5)互聯網平台搶占保險市場擴展閱讀

移動互聯網趨勢下,用戶使用移動終端的時間越來越多,由此可以衍生出更多針對移動終端的創新產品,同時用戶將在移動端創造更多內容;保險行業正是藉助這一點,依託移動互聯網的技術平台,秉承消費者的使用習慣的潮流趨勢,在展業、管理、售後各方面利用移動互聯網不斷進行創新的應用。

保險網路產業其實並非新興事物,沃保網專注保險網路展業十年,在互聯網應用不斷深入的社會大背景下,作為一種新的保險營銷模式,沃保網路展業模式已經冉冉升起,據了解,沃保網推出了移動展業。

藉助移動終端,消費者可隨時隨地訪問沃保網發布保險需求信息,咨詢保險,進駐沃保網的保險營銷員也可通過手機媒體隨時隨地分享沃保網上的保險資訊等,打破保險公司的固有運營模式,也將打破消費者對於保險的理解,還有選擇保險的習慣性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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