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如何加強對社會保障的監督
根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辦公廳下發的《關於貫徹落實貪污社會保險基金屬於刑法貪污罪中較重情節規定的通知》,加強對社會保險基金的管理和監督,嚴格防止貪污社會保險基金行為。 通知提出了四點要求:一是要加強宣傳教育,提高防範貪污社會保險基金的意識。二是要完善內控管理,堵塞貪污社會保險基金的風險漏洞。三是要嚴格基金監督,著力查處貪污社會保險基金的違法行為。四是要建立銜接機制,嚴懲貪污社會保險基金的犯罪行為。
2. 社保基金應建立什麼樣的監管體制
完善我國社會保險費的徵收與管理制度的有效措施: 1.健全社保基金管理制度,明確政府各部門社會保障職責 目前我國社會保險費的徵收管理流程還不規范,需要讓各個政府部門明確自身的職責,各自分工,避免參保人重復辦理業務
3. 社會保險金監督工作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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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統籌本行政區域內的基金監督工作,督促落實基金安全責任制;
(二)統籌、協調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的監督工作;
(三)組織召開監委會會議,聽取社會保險基金監督部門的工作報告,研究審定社會保險基金使用、投向等管理、監督的重大事項;
(四)依法組織對社會保險基金徵收、支付、結余等基金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也可委託中介機構進行審計調查;
(五)公布社會保險基金管理和監督情況;
(六)組織協調本行政區域內社會保險基金管理使用中的重大違法違紀案件調查;
(七)監督指導下級監委會的工作;
(八)承辦上級監委會和同級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4.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進行哪些監督
《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
5. 政府如何才能對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進行有效監督
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管理暫行辦法,為了規范全國社會保障基金投資運作行為,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辦法。本辦法所稱全國社會保障基金(以下簡稱社保基金)是指全國社會保障基金理事會(以下簡稱理事會)負責管理的由國有股減持劃入資金及股權資產、中央財政撥入資金、經國務院批准以其他方式籌集的資金及其投資收益形成的由中央政府集中的社會保障基金。
6. 杭州市社保基金監督檢查
辦理流程
1.制定監督檢查方案;
2.成立監督檢查組織機構;
3.形成監督檢查工作方案;
4.開展檢查;
5.形成監督檢查情況報告;
6.相關單位實施整改。
流程圖
法定依據
1、《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條:國務院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負責全國的社會保險管理工作,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范圍內負責有關的社會保險工作;
2、《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七條: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社會保險行政部門應當加強對用人單位和個人遵守社會保險法律、法規情況的監督檢查。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實施監督檢查時,被檢查的用人單位和個人應當如實提供與社會保險有關的資料,不得拒絕檢查或者謊報、瞞報
7. 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哪些措施
《社會保險法》第七十九條規定:社會保險行政部門對社會保險基金實施監督檢查,有權採取下列措施:查閱、記錄、復制與社會保險基金收支、管理和投資運營相關的資料,對可能被轉移、隱匿或者滅失的資料予以封存;詢問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單位和個人,要求其對與調查事項有關的問題作出說明、提供有關證明材料;對隱匿、轉移、侵佔、挪用社會保險基金的行為予以制止並責令改正。
8. 社會保障信息化是怎麼對社保基金進行監管的
通過建立信息平台,讓更多的人,更多的部門能夠隨時查詢社保基金,能夠知道社保基金運行和收益情況,就是最大的最廣泛的監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