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簡述操縱股票價格及內幕交易的危害
內幕交易在世界各國都受到法律明令禁止。內幕交易雖然在操作程序上往往與正常的操作程序相同,也是在市場上公開買賣證券,但由於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因而具有以下幾個方面的危害性:
(一)違反了證券市場的三公原則,侵犯了廣大投資者的合法權益。
證券市場上的各種信息,是投資者進行投資決策的基本依據。內幕交易則使一部分人能利用內幕信息,先行一步對市場做出反應,使其有更多的獲利或減少損失的機會,從而增加了廣大投資者遭受損失的可能性,因此,內幕交易最直接的受害者就是廣大的投資人。
(二)內幕交易損害了上市公司的利益。
上市公司作為公眾持股的公司,必須定期向廣大投資者及時公布財務狀況和經營情況,建立一種全面公開的信息披露制度,這樣才能取得公眾的信任。而一部分人利用內幕信息,進行證券買賣,使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的失公正,損害了廣大投資者對上市公司的信心,從而影響上市公司的正常發展。
(三)內幕交易擾亂了證券市場、乃至整個金融市場的運行秩序。內幕人員往往利用內幕信息,人為地造成股價波動,擾亂證券市場的正常秩序。
內幕信息與內幕交易行為內幕交易內幕交易又稱內情者交易,指公司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主要股東、證券市場內部人員或市場管理人員,以獲取利益或減少經濟損失為目的,利用其地位、職務等便利,獲取發行人未公開的、可以影響證券價格的重要信息,進行有價證券交易,或泄露該信息的行為。
⑵ 為什麼證券監管機構對股票的發行和交易進行監管
目的很簡單,就是堅持公平,公開,公正,三公原則,維持證券市場中廣大投資者的利益,對發行監管是為了防止不具備條件的公司上市欺騙投資者,而已圈錢,對交易監管是為了,防止內幕交易和老鼠倉,都是為了維護證券市場公平,保護中小投資者利益 ~~~~~~~~
前些年有好多欺詐上市的案例,樓主有興趣可以在網路搜一下,現在監管在不斷加強,欺詐上市的就很少了,但是還是存在內幕交易,因為內幕交易,隱蔽性比較高,監管難度比較大
不知道樓主有沒有明白~~~~~~~~
⑶ 中國股票 內部交易
中國的內幕交易極多,這些內幕交易理論上是可以通過事後的賬戶異動篩出來的,交易所有軟體可以對不同賬號的交易進行對比,如果發現有某兩賬號經常同時買入或者賣出同一股票且交易金額較大,這兩個賬號就可能被進一步分析,如果賬號間存在聯系,可能被調查。
但一方面某些交易界定比較困難,第二個這個涉及面太廣,估計一下子全部查處就全國金融地震了,只能一步步來。所以實際上大多數內幕交易還是得不到查處的。
但也應該看到,這兩年的內幕交易監管比以前還是進步很大的。股票異動之後的重組增發申報會被否決,異動之後經常被要求說明有無原因,中小板的實地調研都需要登記和填寫表格,機構的大規模短期買賣經常被要求出具說明函,也查處了一批內幕交易,如中山公用、基金公司等。深交所力度尤其大。但要達到西方國家的監管水平,估計還得假以時日。
⑷ 關於股票內幕交易的問題
是內幕交易,根據情況可以入刑。依據的是以下的第3條。
內幕交易罪,是指評判或者通曉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員或者非法獲取股票、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人員或者單位,在涉及股票、證券的發行、交易或者其他支股票、證券的價格有重大影響的信息尚未公開前,買入或者賣出該股票、證券,或者泄露該信息,情節嚴重的行為。
下列各項信息皆屬內幕信息:
1、公司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重大變化;
2、公司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3、公司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公司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4、公司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5、公司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過受超過凈資產百分之十以上的重大損失;
6、公司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7、公司的董事長,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或者經理發生變動;
8、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其持有股份情況發生較大變化;
9.公司減資、合並、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10、涉及公司的重大訴訟,法院依法撤銷股東大會、董事會決議;
11、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事項;
l2、公司分配股利或者增資的計劃;
13、公司股權結構的重大變化;
14、公司債務擔保的重大變更;
15、公司營業用主要資產的抵押、出售或者報廢一次超過該資產的百分之三十;
16、公司的董事、監事、經理、副經理或者其他高級管理人員的行為可能依法承擔重大損害賠償責任;
17、上市公司收購的有關方案;
18、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認定的對證券交易價格有顯著影響的其他重要信息。
⑸ 本科生會計學專業畢業論文
相關範文:
題目:我國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市場反應的實證研究
一、本論
本文以****年間因為信息披露違規行為被監管層處罰的188家A股上市公司及其188家配對公司為研究對象,運用條件Logistic回歸模型對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的動因進行實證研究,結果表明:大股東掏空程度、內幕交易程度以及盈餘管理程度與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行為顯著正相關。本文豐富了信息披露研究的內容,為監管層加強監管、引導和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提供了經驗證據。
二、序論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是否及時、准確、完整、合規,是評價證券市場是否規范、健康的主要標准。然而,我國一些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屢禁不止,嚴重地違反了誠信准則。這不僅對我國證券市場的穩定和健康發展構成了很大的威脅,而且容易造成市場優化資源配置功能的喪失,還會產生和積聚較大的金融風險。2005年4月20日,ST東北電、飛彩股份、浙大海納和ST金荔等四家上市公司披露了違規公告,創造了迄今為止同一交易日信息披露違規事項最多的紀錄。上市公司何以拋卻誠信,無視法紀,信息披露違規造假,其背後究竟有著怎麼樣的利益驅動呢?
Dechow et al.(1996)基於因會計報表不真實被美國證監會處罰的上市公司樣本認為,上市公司管理層操縱盈餘的主要動機在於降低公司的外部融資成本和避免債務契約條款的約束,而不在於操縱股價牟利。同樣基於美國數據,Beneish(1999)提出了不同看法,管理層之所以操縱盈餘全在於為獲得基於業績的經理期權分紅並通過股票內幕交易牟利,並非為了降低公司的外部融資成本和避免債務契約條款的約束。對於我國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違規,大股東、管理層、中小投資者、監管層、學者和媒體,各有各的看法,但都缺乏令人信服的大樣本實證研究支持。因此,本文嘗試從實證的角度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的問題進行動因分析,為投資者揭開違規上市公司的神秘面紗。
(一)、理論分析與研究假設
1.大股東掏空說
2.內幕交易說
3.盈餘管理說
(二)、研究設計
1.研究樣本的選取
2.研究變數的定義
3.研究方法的設計
(三)、實證結果與分析
1.公司違規的單變數分析
2.公司違規的條件Loaistic回歸分析
三、結論
實證結果表明,大股東對上市公司的掏空程度越高,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越有可能發生。為了掩蓋掏空行為,大股東挖空心思,信息披露不及時、不完整、不真實,甚至肆意誤導和欺騙中小投資者。大股東的掏空行為已成為了我國股市健康發展的公認最大障礙,而無論它的產生有著多麼復雜的歷史背景。另一方面,我們應該意識到,在我國這樣一個新興的資本市場上,大股東與中、小股東之間的代理問題將會是一個長期存在的問題。因此,本文認為可以從以下三個方面加以努力:一是完善投資者權益保護法律,從制度上保護中小股東免受控股股東和管理者的掠奪;二是完善公司治理機制,真正建立起獨立董事制度,並使外部董事占董事會多數以抑制大股東的掏空沖動;三是大力培育長期投資型機構投資者,以監督、鞭策和規范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行為。
實證結果顯示,上市公司的內幕交易程度越高,信息披露違規越有可能發生。內部交易者利用信息在不同投資者之間非均質分布進行內幕操縱,嚴重損害不知情交易者利益。因此,本文建議加強對內幕交易行為的監管,比如,引進與完善內幕信息知情人報告制度,對信息知情者的股票交易情況進行有效監控,約束上市公司內部人利用信息優勢操縱市場,降低知情交易者與不知情交易者的信息不對稱程度。
同樣,實證結果顯示,上市公司的盈餘管理程度越高,信息披露違規越有可能發生。監管層提出的一系列關於新股上市、再融資和特別處理,甚至是退市處理的「盈餘硬指標」的出發點是為了提高上市公司的質量,實際上卻可能變成上市公司信息披露違規的壓力和動力。這值得監管層認真思考,是不是這種盈餘資格指標過於片面,並不足以體現上市公司的價值。
僅供參考,請自借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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⑹ 股票內幕交易是什麼
內幕人員是指由於持有發行人的證券,或者在發行人、與發行人有密切聯系的公司中擔任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或者由於其會員地位、管理地位、監管地位和職業地位,或者作為發行人雇員、專業顧問履行職務,能夠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它包括:
1.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秘書、打字員,以及其它可以通過履行職務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
2.發行人聘請的律師、會計師、資產評估人員、投資顧問等專業人員
3.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對發行人可以行使一定管理權或者監管權的人員,包括證券監管部門和證券交易所的工作人員,發行人的主管門部門和審批機關的工作人員,以及工商、稅務等有關經濟管理機關的工作人員等
4.由於本人的職業地位、與發行人的合同關系或者工作聯系,有可能接觸或者獲得內幕信息的人員,包括新聞記者、編輯、電台主持人以及編排印刷人員等。
我國《證券法》第74條規定,證券交易內幕信息的知情人包括:
(一)發行人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二)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東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公司的實際控制人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三)發行人控股的公司及其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
(四)由於所任公司職務可以獲取公司有關內幕信息的人員
(五)證券監督管理機構工作人員以及由於法定職責對證券的發行、交易進行管理的其他人員
(六)保薦人、承銷的證券公司、證券交易所、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證券服務機構的有關人員
(七)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規定的其他人。
⑺ 陳蘭蘭的科研成果
在《財貿研究》、《財會月刊》、《甘肅行政學院學報》、《法治論叢》、《山東法學》、《時代法學》、《經濟研究參考》等專業期刊上發表《限制金融企業集團內部交易數額研究》、《內部交易稅制中的正常交易原則評析》、《正常交易原則在金融企業集團成員相互救助中的適用》、《論我國產品責任立法的完善》、《馳名商標的淡化與反淡化》、《金融企業集團概念之思考》、《美國337調查的特點及應對策略》等論文10餘篇。參與撰寫《股票期權實證研究》(中國財政經濟出版社2001年版)等專著3部。
來主持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研究課題「場外金融衍生交易法律規制研究」、中國博士後科學基金項目「兩岸統一後的國家政治體制研究」、北京市優秀人才培養資助項目「金融衍生產品法律監管研究」等課題;參與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國家經貿委、財政部和中國證監會聯合發起的「股票期權激勵制度」、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等聯合發起的「存款保險制度研究」、北京市屬高校學術創新團隊項目「金融創新背景下金融投資人保護法律制度研究」、教育部人文社會科學研究項目「內幕交易監管的困境及其對策研究」、北方工業大學重點研究計劃項目 「金融監管與金融法」、北方工業大學教改項目「經濟法學研究生教學改革與課程建設研究——以金融法專題為中心」、中國有色集團橫向課題「中國有色集團海外投資法律風險防範實證研究」等課題。曾對《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草案)》等七部法律草案提出修改意見,對2008~2012年國家立法規劃提出建議。
⑻ 誰能告訴我 股票內幕交易 的畢業論文怎麼寫啊 急啊~
請到圖書館查閱《資本戰爭》一書,裡面有古今中外的股票內幕交易案例,仔細閱讀定有收獲。
⑼ 內幕交易
制度的監管出現問題,才會出現內幕交易,中國足球有假球的原因是因為上層監管人員的問題。這里有制度的問題,也有制度執行人的問題,也有中國文化的問題。
⑽ 股票的內幕交易是啥情況的
所謂內幕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內部,知道公司可能影響股票價格大幅波動信息的人,提前將信息通報給親戚、朋友、或其他人員或機構,使得他們提前介入(或拋出)該股票從而獲得收益(或避免了重大損失)的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