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競價是什麼意思
在股票交易中股票是根據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成交的。每天早晨從9:15分到9:25分是集合競價時間。
所謂集合競價就是在當天還沒有成交價的時候,你可根據前一天的收盤價和對當日股市的預測來輸入股票價格,而在這段時間里輸入計算機主機的所有價格都是平等的,不需要按照時間優先和價格優先的原則交易,而是按最大成交量的原則來定出股票的價位,這個價位就被稱為集合競價的價位,而這個過程被稱為集合競價。直到9:25分以後,你就可以看到證券公司的大盤上各種股票集合競價的成交價格和數量。
有時某種股票因買入人給出的價格低於賣出人給出的價格而不能成交,那麼,9:25分後大盤上該股票的成交價一欄就是空的。當然,有時有的公司因為要發布消息或召開股東大會而停止交易一段時間,那麼集合競價時該公司股票的成交價一欄也是空的。
因為集合競價是按最大成交量來成交的,所以對於普通股民來說,在集合競價時間,只要打入的股票價格高於實際的成交價格就可以成交了。所以,通常可以把價格打得高一些,也並沒有什麼危險。因為普通股民買入股票的數量不會很大,不會影響到該股票集合競價的價格,只不過此時你的資金卡上必須要有足夠的資金。
集合競價的原則有三:其一成交量最大;其二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及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其三在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成交。能滿足以上三原則,則是當日的開盤價。
集合競價的結果對當日行情走勢具有極高的預測價值
② 股票的集合競價是什麼意思
集合競價是指在規定時間內接受的買賣申報一次性集中撮合的競價方式。集合競價是,成交價格的確定原則為:
1、可實現最大成交量的價格;
2、高於該價格的買入申報與低於該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成交的價格;
3、與該價格相同的買方或者賣方至少有一方全部成交和價格。
股票集合競價是指在股票每個交易日上午的9:15到9:25,由投資者按照自己心裡可接受的價格,自由地進行買賣申請。只有進行股票集合競價,才能夠確定開盤價,即確定股市開市時間9:30一到出現的第一個價格。
兩個以上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使未成交量最小的晨報價格為成交價格;仍有兩個以上使未成交量最小的申報價格符合上述條件的,其中間價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的所有交易以同一價格成交。
股票集合定價由電腦交易處理系統對全部申報按照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排序,並在此基礎上,找出一個基準價格,使它同時能滿足以下3個條件:
1.成交量最大。
2.高於基準價格的買入申報和低於基準價格的賣出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3.與基準價格相同的買賣雙方中有一方申報全部滿足(成交)。
該基準價格即被確定為成交價格,集合競價方式產生成交價格的全部過程,完全由電腦交易系統進行程序化處理,將處理後所產生的成交價格顯示出來。這里需要說明的是:第一,集合競價方式下價格優先、時間優先原則體現在電腦主機將所有的買入和賣出申報按價格由高到低排出序列,同一價格下的申報原則按電腦主機接受的先後順序排序;第二,集合競價過程中,若產生一個以上的基準價格,即有一個以上的價格同時滿足集合競價的3個條件時,滬市選取這幾個基準價格的中間價格為成交價格,深市則選取離前收盤價最近的價格為成交價格。
③ 在股票中,什麼是競價
在股票交易的領域,競價是一個十分常見的詞語。競價,是一種確定股票價格的方式。競價的「競」字,指的是競爭的意思。競價的方式,需要買賣雙方利用競爭的手段,對股票進行報價。而股票的成交價格,就是買賣雙方價格博弈後的結果。一般而言,A股的競價環節,包含了集合競價和連續競價這兩個環節。
不過,A股市場上有一類交易方式,不受競價環節規則的影響。這類交易方式是大宗交易。大宗交易的時間段與競價環節的時間段不太一致。盡管如此,競價交易的收盤價格,往往也會影響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
綜上所述,競價是股票市場的一種報價、定價方式。所有的A股市場投資者,都需要在投資前了解股票的競價規則。
④ 請詳細解釋一下股票交易規則中的競價成交的含義
目前,我國的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採用的競價方式有兩種,即集合競價相連續競價。 上海、深圳證券交易所的電腦撮合系統在每個交易日的上午9:15至9:25這段時間內,只接受有效委託而不進行撮合處理;在臨開盤的一瞬間產生一個開盤參考價,繼而以此開盤參考價為成交價對所有有效委託中能成交的委託進行撮合成交,不能成交的委託排隊等待成交。這個處理過程,就是我們通常所說的集合競價。其中,開盤參考價的產生必須符合以下原則:(1)以此價格成交,能夠得到最大成交量。(2)高於參考價的買人申報和低於參考價的賣出申報必須全部成交。(3)與參考價相同價位的申報,其中買人申報和賣出申報必須有一方能全部成交。 集合競價的成交價即開盤價是按以下步驟確定的:(1)電腦撮合系統對所有的買人有效申報按照委託限價由高到低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的按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所有的賣出申報按照委託限價由低到高的順序排列,限價相同的按進入系統的時間先後排列。(2)按照上述的三條原則產生開盤參考價。(3)繼而以該參考價為成交價逐步對排在前面的買入申報和賣出申報進行撮合成交,一直到不能成交為止。(4)未能成交的委託申報排隊等待成交。 電腦撮合系統經過集合競價處理後,即進入連續競價階段。在集合競價這段時間以後進入電腦撮合系統的委託以及在集合競價中未成交的委託將按以下步驟來確定成交價:(1)對新進入系統的買人申報,若能成交,則與賣出申報隊列順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買入申報隊伍等待成交。(2)新進入的賣出申報,若能成交,則與買人申報隊列順序成交;若不能成交,則進入賣出申報隊列等待成交。這樣循環,直到收市。 從以上我們可以看出,無論是集合競價,還是連續競價,競價成交是遵循著「價格優先、時間優先」的原則來進行的。具體可理解為:高價買入申報優先於低價買入申報,低價賣出申報優先於高價賣出申報;同等價位的買人或賣出申報,以先進入交易所電腦撮合系統的申報優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