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具體的賬務處理方法如下:可以根據企業不同的情況分別記入「銀行存款」、「其他貨幣資金」、「其他應收款」、「交易性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等賬戶;而受到利率時則記入「到期投資回報」或者「股票升值回報」中即可。
拓展資料:
公司購買理財產品造成的財務影響有:
1.
銀行理財產品直接列作貨幣資金類,使用者難以從報表中看出企業購買了銀行理財產品,並了解其相關風險,尤其是一些不能提前贖回的銀行理財產品,在使用時是受到限制的;
2.
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有固定收益和浮動收益之分,期限從幾天到幾年不等,有可提前贖回的和不可提取贖回的產品,全部計入「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
3.
不能全面反映出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並且在進行財務分析時,將會全部作為流動資產類,影響企業流動比率等短期償債能力指標;
4.
有至到期投資和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在財務報表中都列作長期資產,理財產品作為這兩類來核算,將影響企業的短期償債能力指標的計算;
5.
另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需以公允價值計量,公允價值變動計入資本公積,而且還有許多理財產品無法取得公允價值,會影響當期財務報表;
6.
由於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合同上是預期收益率,當期的實際收益率難以得知,難以計提當期的利息收益。
B. 理財產品如何會計核算
不知道你具體指的是什麼。
如果是短期理財的話,購買產品的分錄是
借:銀行存款-定存現金
貸:銀行存款-公司賬戶
如果是銀行理財的話
借:銀行存款
貸:交融性金融資產
如果收回時,在做相反的分錄。
C. 購買理財產品如何進行會計核算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D.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怎樣做會計分錄
你好!你的問題回復如下:
首先要將理財分類:
一類是有合同業務根據的;一類是純粹的銀行賬面資產理財.公司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應該屬於第二類,所產生的利息收入應該沖減財務費用下的利息支出(或計入利息收入);
另一種,向銀行產品支出,因要支付外匯,考慮到了匯率的變動產生的公司損失,人民幣定存銀行做質押,由銀行先付出外匯,到期後購匯支付給銀行.
一、購買理財產品時賬務處理
1、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
2、確認收益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返還本金、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含利息)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應收利息
以上答案僅供參考,希望能幫到你。謝謝!
E. 銀行理財產品如何入賬
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企業的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您所述的理財產品屬於金融資產范疇,具體作為上述哪類資產管理,應根據企業的持有意圖及具體的理財品種,如果准備短期持有,通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相對較長時間的穩定持有,則可能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F. 銀行理財產品收益會計上如何處理
1、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2、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G. 企業購買的理財產品會計上如何核算
答:按照《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規定,企業的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您所述的理財產品屬於金融資產范疇,具體作為上述哪類資產管理,應根據企業的持有意圖及具體的理財品種,如果准備短期持有,通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相對較長時間的穩定持有,則可能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持有收益會計上均作為投資收益核算。
H. 企業購買的理財產品會計上如何核算
【問】企業購買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到期可獲得約定的理財收益,對此理財產品, 【答】按照《 企業會計准則第22號金融工具確認和計量 》規定,企業的金融資產應當在初始確認時劃分為下列四類: (一)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包括交易性金融資產和指定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二)持有至到期投資; (三)貸款和應收款項; (四)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您所述的理財產品屬於金融資產范疇,具體作為上述哪類資產管理,應根據企業的持有意圖及具體的理財品種,如果准備短期持有,通常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如果相對較長時間的穩定持有,則可能作為持有至到期投資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持有收益在會計上均作為投資收益核算。
I.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怎樣入賬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貸:銀行存款
到期變現時,根據實際收益情況,如果是正收益,投資收益在貸方,否則在借方。
正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投資收益
負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拓展資料
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