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房產抵押債權」產品的主要特點是什麼
地產抵押特徵如下:房地產抵押法律關系成立後,債務人到期不能清償債務時,債權人依法有權從抵押的房地產折價或拍賣所得中優先受償。抵押的意義,在於所有權人既能保留財產的使用價值,又能利用其交換價值獲得資金,使財產的效用得到充分發揮。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抵押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地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抵押人是指以房地產作為本人或第三人履行債務擔保的企業法人、個人和其他經濟組織。抵押權人是指接受房地產抵押作為履行債務擔保責任的法人,個人和其他經濟組織。抵押物是指由抵押人提供並經抵押權人訂可的作為債務人履行債務擔保的房地產。初次基本外,房地產抵押還具有明顯的不轉移佔有特徵。
❷ 我想購買「房產抵押債權」哪裡有
我曾於2005年借給張某人民幣50萬元,為期一年。當時張某以本市虹口區一套有銀行按揭的住房作余額抵押並與我辦理了抵押手續。後來張某生意失敗,銀行和其他生意上的債權人都將他告上了法院,並已有兩個債權人向法院申請查封了張某抵押給我的虹口區住房。目前,這些案件張某都已敗訴需還債,但他沒有還款能力,債權人紛紛要求法院拍賣該房產抵償他們的債權。請問,我應該如何行使我的房產抵押權?
律師回答:
按我國《擔保法》的規定,你與張某的房產抵押借款關系一旦確定,你即依法享有對該抵押房產的優先受償權。本案張某抵押房產有銀行按揭在先,你作為該房產價值余額抵押權人,依法在銀行優先受償權實現後,享有優先受償權。而張某的其他債權人,不論他們是否通過訴訟解決與張某的債權債務,如欲通過拍賣張某該房產實現債權,則都應在銀行及你的優先受償權實現以後,在拍賣款項仍有剩餘的情況下方可實現或部分實現。
你來函稱張某的債權人已要求法院拍賣該抵押房產,通常情況下,法院在對該房產情況進行查核時發現該房產有按揭及余額抵押情況後,會通知你到庭行使抵押權,並依法保護你的優先受償權利的。你本人目前已初步了解該房產將被拍賣,故你也可主動與抵押房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行庭聯系,出示相關抵押權證據,要求法官保護你的優先受償權。
延伸閱讀:房地產抵押一經設定,即產生相應的法律效力,不僅在當事人之間設定了相應的權利義務,且對抵押物及與其有關的其他財產權也有影響。根據房地產抵押權效力的對象,可將其劃分為對內效力和對外效力。
(一)房地產抵押權的對內效力
1、先受償效力
房地產抵押權的對內效力,簡而言之,即房地產抵押權人有就受擔保的債權對抵押的房地產優先受償的權力。房地產抵押權人在其債務人屆期不履行債務時,無須經房地產抵押人的同意即可對抵押的房地產予以處分,並從變賣的價款中優先於普通債權人獲得清償。
2、房地產抵押權擔保的債權范圍效力
房地產抵押權擔保的債權范圍包括:⑴主債權;⑵利息。包括法定利息和約定利息。由於債務人遲延履行而導致的利息即遲延利息,亦屬於房地產抵押權的擔保范圍;⑶違約金;⑷損害賠償金;⑸實現房地產抵押權的費用。
當事人在抵押合同中對房地產抵押擔保的債權范圍有約定的,從其約定。
3、房地產抵押權所涉及的物的范圍效力
⑴房地產自身。房地產抵押,根據其標的物可以大致劃分為兩種:土地使用權抵押和房屋所有權抵押。以土地使用權抵押的,其地上建築物、其它附著物隨之抵押;以房屋所有權抵押的,其佔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也同時抵押。以依法獲准尚未建造的或者正在建造中的房屋或者其它建築物抵押,當事人辦理了抵押物登記的,則為房地產抵押權的效力所及。
⑵房地產的從物。從物指非主物的構成部分而從屬於主物,並對主物發揮輔助效用之物。由於房地產抵押權為就抵押物拍賣價金優先受償的價值權,基於主物之處分及於從物的原則,實行房地產抵押權拍賣房地產時,其效力自應及於房地產的從物。
⑶房地產的從權利。從權利是指為助主權利之效力而存在的權利。從權利與主權利的關系,一如主物與從物的關系,以主權利及其所屬的標的物設定房地產抵押權時,房地產抵押權之效力得及於從權利。
⑷孳息。房地產抵押權的效力及於抵押權開始實行後到抵押標的物的處分為止房地產所產生的孳息。中國《擔保法》第47條規定:債務履行期屆滿,債務人不履行債務致使抵押物被人民法院扣押的,自扣押之日起抵押權人有權收取由抵押物分離的天然孳息及抵押人就抵押物可以收取的法定孳息。但抵押權人應將扣押抵押物的事實通知應當清償法定孳息的義務人,否則,抵押權的效力不及於該孳息。
❸ 房產抵押債權安全嗎
您好,當然會存在風險。
一旦無法及時償還債務,將會導致該房產被強制拍賣、變賣,以致使得您的財產處於不安全的地步。
❹ 大家晚上好,請問有誰做過房產抵押債權投資項目的,求指點迷津
無論哪種投資,只要投錢了就是有風險的。看了一下他們家這個投資,比起基金其實是更安全,因為房產抵押債權有實實在在的房屋在投資,這個跑不了,最差也能把房子賣了給補投資人的錢啦,放心玩就行。我反而覺得這個比那些別的投資更靠譜呢!他們家能查投資協議的,估計申請查投資的房本應該也沒有大問題的吧!
❺ 什麼是房產抵押債權
比如說你借了我的錢,這時候我就擁有債權,我把債權賣給別人,就是債權轉讓,你就得把錢還給買債權的那個人
❻ 房產抵押債權轉讓是什麼
抵押權轉讓是指抵押權人將抵押人的房產上的抵押權和主債權一並轉讓給第三人的行為。
❼ 關於抵押支持債券
若是我行抵押類貸款,目前只接受以房產作抵押;如需申請「個人汽車按揭貸款」,則可以用所購買的車輛(全新非營運小汽車)做抵押申請;若您有未到期的定期存款、存單等,也可嘗試申請質押貸款。
❽ 如何購買房產抵押債權
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以其合法的房產以不轉移佔有的方式向抵押權人提供債務履行擔保的行為。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債權人有權依法以抵押的房產拍賣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提供抵押房屋的人稱為房屋抵押人,接受抵押房屋的原債權人稱為房屋抵押權人。
簡單來說就是一種債權擔保行為,以自己的房產來擔保自己會如約清償債權人的債務,如果違約沒有按時清償債務,那麼債權人將可以從該房產拍賣所得的價款中優先拿走自己的債權部分。
抵押房產可以用於企業經營、抵押房產用於個人消費、抵押房產用於購買商用房。
(一)抵押房產用於企業經營
需准備資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流水、大額資產證明等;本公司營業執照副本加蓋公章、公司章程、近1-3年公司財務報表、企業銀行流水、企業經營或融資用途證明資料。
額度:經營用途一般最高可以申請到房產評估值的七成。
利率:利率視銀行政策及借款人資質不同在基準利率上上浮20%以上。
年限:一般為五年以內。
(二)抵押房產用於個人消費
需准備資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流水、大額資產證明、個人消費用途證明。
利率:抵押房產用於個人消費用途時,一般執行基準利率或是上浮10%。
年限:一般為十年以內。
(三)押房產用於購買商用房
需准備資料:借款人身份證、戶口本、婚姻狀況證明、房產證原件及復印件、銀行流水、大額資產證明、購買商用房合同。
具體辦理流程:
(一)向銀行提出貸款意向,擔保方出具適合您的貸款方案。
(二)向銀行提交所需資料,同時銀行對抵押物做評估。
(三)銀行工作人員整理資料、面簽合同。
(四)銀行進行審批,批完後需辦理抵押登記,最後放款。
以上便是「信用管家」整理的房產抵押的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所幫助!
❾ 市面上有「房產抵押債權」這個東西嗎
一、抵押的房屋能再次抵押嗎
房屋抵押債務人將抵押給債權人的房屋在剩餘抵押價值范圍內再次抵押是合法的,但變賣抵押房屋的價款應當優先償還給前一個債權人。
依據《擔保法》第三十五條的規定,抵押人所擔保的債權不得超出其抵押物的價值。財產抵押後,該財產的價值大於所擔保債權的余額部分,可以再次抵押,但不得超出其餘額部分。為了充分利用社會財產的價值,法律允許將抵押財產未設立抵押的余額部分再次抵押。
若是抵押的房屋最終變賣所得小於房屋本身的估量價值,因而不法清償兩次抵押房屋的債權,在這種情況下,借款人應當依據《擔保法》第五十四條「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以下規定清償:(一)抵押合同已登記生效的,按照抵押物登記的先後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及《城市房地產抵押管理辦法》第四十三條「同一房地產設定兩個以上抵押權時,以抵押登記的先後順序受償」的規定,優先償還抵押登記在先的債權。
二、房產抵押債權應如何實現
按我國《擔保法》的規定,債權人與債務人的房產抵押借款關系一旦確定,債權人即依法享有對該抵押房產的優先受償權。
若是債務人抵押房產有銀行按揭在先,債權人作為該房產價值余額抵押權人,依法在銀行優先受償權實現後,享有優先受償權。
而債務人的其他債權人,不論他們是否通過訴訟解決與債務人的債權債務,如欲通過拍賣債務人的抵押房產實現債權,則都應在銀行及房產抵押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實現以後,在拍賣款項仍有剩餘的情況下方可實現或部分實現。
如果非房產抵押債權人已要求法院拍賣該抵押房產,通常情況下,法院在對該房產情況進行查核時發現該房產有按揭及余額抵押情況後,會通知房產抵押債權人到庭行使抵押權,並依法保護房產抵押債權人的優先受償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