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幾萬元錢,買點什麼理財產品好呢
基金定投:
1.每月堅持不低於每月收入的10%~20%用於定投。
2.建議定投指數基金或股票基金,不要定投債券基金和貨幣基金。推薦嘉實300、華夏
300......
3.挑選名牌大公司的三年以上業績穩定的老基金。老十家基金公司有:華夏、博時、嘉實
、南方、國泰、廣發、富國、易方達、大成.....
4.定投最好不要低於一個市場周期,即不低於一個牛熊市的完整過程。最好是從熊市到牛
市,不要從牛市到熊市。
其實定投最最好就是連續定投十年以上,每月堅持,不中斷,最好是終身定投。
5.不要太散,最好選一隻到兩只好的基金一直投下去,不要換來換去,也不要太分散。
6.熊市不要害怕而終止定投,相反要加大定投力度,因為可以多多買入籌碼。
牛市可以少定投,但不必終止,絕不要在牛市裡多定投,因為逢高買入的越多,將來被套
的幾率就越大。建議在牛市採用隔月定投,即每隔一個月往卡里匯錢,讓其定投交易,另
外沒投的月份的錢積累在一邊,待到熊市低價位的時候,再一次性或分批買入,可以多吃
進份額,熊市定投照樣進行啊。
7.不要連續三個月停扣款,會自動終止定投協議的,以後還得在開通。
8.長期定投建議選擇:紅利再投資+後端收費。
9.擺正心態,不要動搖,每個月鐵打堅持定投,不要受外界小道消息影響而終止定投。每
月只是幾百元,舉手之勞就可以為將來構建美好財務基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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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什麼是理財產品,可以介紹一下和解釋嗎
人民幣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自行設計並發行,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各家理財產品收益率不同,有很多都是保險.如果不是保本型的會有一會風險.
銀行理財產品不等於儲蓄存款,銀行理財產品的本質是金融投資產品,收益具有不確定性,預期收益或者是模擬收益,通常是歷史數據或模擬預測得出的,可能與過往收益有較大偏差,口頭宣傳不等於合同約定,不完全理解的產品,不能光聽銷售人員的口頭宣傳,必須仔細閱讀產品合同.條款或相關說明,別人說「好」不等於就適合自己,投資理財不等於投機發財。
C. 現在什麼理財產品好
沒有最好,只有最合適,主要看哪個平台的哪種類型理財產品更符合您的需求、風險偏好、流動性以及收益目標!
現階段,度小滿理財APP(原網路理財)平台上有一些包括活期、定期理財產品、精選基金產品可供用戶根據自己的流動性偏好、風險偏好進行選擇。
如活期產品「三湘銀行活期」,提前支取收益3.8%左右,隨時存取,當日起息,節假日無限制,任意自然日支取,當日實時到賬,無交易日限制,無限額限制,50萬以內100%賠付;
如定期銀行理財產品「振興智慧存」,年化收益率在4.8%左右,屬於銀行存款產品,50萬以內100%賠付,適合穩健型及以上投資者;
還有一些精選的權益類基金產品,適合能夠承擔一定風險,追求財富保值、增值的投資者。投資有風險,理財需謹慎哦!
D. 加油寶理財產品,可靠嗎
加油寶是一款主打消費折扣+資金增值的 二合一APP,目前提供加油卡充值、銀行卡加油9折、收益增值產品三個產品,加油寶的功能是分板塊的,一塊是加油折扣,既提供即時加油服務(折扣小但即刻充到賬),分期加油服務,根據期限長短,享受不同折扣,客戶一次交費,加油寶按月充值到加油卡。另一塊是提供理財,但其理財方式並不是POP方式,即不象其他平台點對點借貸,而是平台集中用於對醫院新購醫療設備的貸款,有融資租賃性質。如果是向優質醫療機構提供的此類服務,其收益率算合理,且有一定的安全性,加油寶是一款收益高的投資理財軟體,你可以使用加油寶理財軟體購買適合自己的優質理財產品
E. 各大銀行理財產品安全嗎
各大銀行的理財產品還是比較安全的。但是在收益方面都是有風險的,任何理財產品都是有風險的,具體風險大小是根據理財產品確定的。
(5)理財產品超值低價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理財業務監督管理辦法》第二十七條商業銀行應當採用科學合理的方法,根據理財產品的投資組合、同類產品過往業績和風險水平等因素,對擬銷售的理財產品進行風險評級。理財產品風險評級結果應當以風險等級體現,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級至五級,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分。
第二十八條商業銀行應當對非機構投資者的風險承受能力進行評估,確定投資者風險承受能力等級,由低到高至少包括一級至五級,並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進一步細分。商業銀行不得在風險承受能力評估過程中誤導投資者或者代為操作,確保風險承受能力評估結果的真實性和有效性。
F. 如果中國銀行買了e租寶產品,然後再低價作為自己的理財產品低價賣出去。這是否違規
肯定不會違規
G. 國內有哪些好的理財產品
隨著歷史進程的不斷推進和社會經濟的高速發展,有很多人都產生了金錢焦慮。對於絕大多數的人來說,他們都希望自己的口袋可以變得更鼓一些,這樣才能夠購買自己喜歡的商品。有的很多的人只靠自己的工資去幻想一夜暴富的美夢,然而這樣的想法並不切實際。想要讓自己的收益變得更多,那麼就一定要選擇好一款好的理財產品,在國內比較好的理財產品有銀行理財和國債基金,還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地方,下面給大家詳細解釋一下:
其實對於很多的人來說,他們在生活當中想要理財的話,那麼往往會去購買一些普通的基金或者是股票,當然是這樣的理財方式風險非常的大,有的很多的人並不能承受這一樣的理財方式,對於這些人來說最好的理財方式則是通過銀行來進行理財,雖然說銀行的利率相對來說較低一些,但是相對來說比較有保障,不會讓自己的資金流失太多。
各位看官,以上就是我對“國內有哪些好的理財產品?”的回答,如果您還有其他的想法,歡迎在下方的評論區留言。
H. 理財產品利率給個區間是什麼意思
歷年來央行關於存貸款浮動利率區間調整政策匯總如下:
1993年8月21日,中國人民銀行頒布關於不準擅自提高和變相提高存、貸款利率的十項規定,其中提到:
浮動利率是金融機構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規定的浮動幅度內,以法定利率為基礎確定的利率,金融機構確定浮動利率後,要報中國人民銀行批准。
(一)各銀行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按照中國人民銀行總行規定的可上浮20%、下浮10%的浮動幅度,依據產業政策、產品結構、信用評估後效益等級確定實行有差別的浮動利率。各銀行總行必須制定具體的浮動利率管理辦法,對不同的企業實行不同的利率,不能「一刀切」,要體現擇優限劣的原則。各銀行總行制定辦法後報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實施,省、自治區、直轄市、計劃單列城市人民銀行分行負責檢查、監督和查處。
(二)金融性公司、城鄉信用社也要相應制定浮動利率的具體辦法。全國性金融公司制定的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浮動范圍和浮動幅度,報中國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地方性金融公司、城鄉信用社制定的浮動利率范圍、浮動幅度以及管理辦法報省人民銀行分行批准。
1996年5月2日,中國人民銀行發出關於降低金融機構存、貸款利率的通知,其中提到「縮小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最高上浮幅度」,部分描述如下:
(一)商業銀行和非銀行金融機構(不含信用社)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最高上浮幅度由現行的20%下降到10%;城市信用社(含城市合作銀行)由現行的30%下降到10%;農村信用社由現行的60%下降到40%。各金融機構對流動資金貸款利率的下浮幅度仍為10%不變。
為了更好地發揮浮動利率的經濟杠桿作用,各金融機構要依據國家產業政策、企業信用等級、金融機構資金成本等原則,制定相應的浮動利率管理辦法。對國家產業政策優先支持發展的行業、企業和產品,對企業信用等級較高、企業資產負債率較低、資金佔用結構較為合理、產品不積壓、應收貨款增加少的企業,對貸款風險較低的企業和對貼現貸款、抵押貸款以及不擠占挪用流動資金貸款的企業等,各金融機構應在貸款利率上實行下浮、不浮或少浮。反之,則要上浮。
全國性金融機構制定的浮動利率管理辦法要報經人民銀行總行批准後實施;區域性金融機構的浮動利率辦法要報人民銀行省級分行批准後執行。
(二)各金融機構對固定資產貸款利率(農村信用社除外)、優惠貸款利率一律不許上浮。
1998年10月31日,為進一步改善對小企業的金融服務,推進我國的利率體制改革,促進經濟增長,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即日起擴大對小企業貸款利率的浮動幅度。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對小企業的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現行的10%擴大為20%,最低下浮幅度10%不變;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最高上浮幅度由40%擴大為50%。
1999年4月2日
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實施新修訂的《人民幣利率管理規定》,縣以下金融機構貸款利率上浮幅度由20%擴大到30%;批准農村信用社、國家開發銀行進入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修訂《中國人民銀行分行短期再貸款管理暫行規定》;發布《經濟適用房開發貸款管理暫行規定》;取消外資銀行營業性分支機構地域限制。
2004年1月1日,經國務院批准,擴大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商業銀行、城市信用社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1.7倍,農村信用社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上限擴大到貸款基準利率的2倍,金融機構貸款利率的浮動區間下限保持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不變。不再根據企業所有制性質、規模大小分別確定貸款利率浮動區間。政策性銀行貸款及國務院另有規定的貸款利率不上浮。
2004年10月29日,報經國務院同意,上調金融機構存貸款基準利率,放開金融機構(城鄉信用社除外)人民幣貸款利率上限並允許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現行的1.98%提高到2.25%;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現行的5.31%提高到5.58%。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利率也相應調整,中長期存貸款利率上調幅度大於短期。金融機構(不含城鄉信用社)的貸款利率不再設定上限,貸款利率下限仍為基準利率的0.9倍。對金融競爭環境尚不完善的城鄉信用社貸款利率仍實行上限管理,最高上浮系數為貸款基準利率的2.3倍。實行人民幣存款利率下浮制度。所有存款類金融機構對其吸收的人民幣存款利率,可在不超過各檔次存款基準利率的范圍內浮動。
2005年3月17日,經國務院批准,調整商業銀行自營性個人住房貸款政策:一是將現行的住房貸款優惠利率回歸到同期貸款利率水平,實行下限管理,下限利率水平為相應期限檔次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商業銀行法人可根據具體情況自主確定利率水平和內部定價規則;二是對房地產價格上漲過快城市或地區,個人住房貸款最低首付款比例可由現行的20%提高到30%;具體調整的城市或地區,可由商業銀行法人根據國家有關部門公布的各地房地產價格漲幅自行確定,不搞一刀切。
2006年8月19日,上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2.25%提高到2.52%;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上調0.27個百分點,由5.85%提高到6.12%;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也相應調整,長期利率上調幅度大於短期利率上調幅度。同時,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由貸款基準利率的0.9倍擴大為0.85倍,其他商業性貸款利率下限保持0.9倍不變。
2008年10月22日,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08年10月27日起,擴大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下浮幅度,調整最低首付款比例。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擴大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相應下調0.27個百分點。
2010年9月29日,為進一步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堅決遏制部分城市房價過快上漲的通知》(國發〔2010〕10號)的有關精神,鞏固房地產市場調控成果,促進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中國人民銀行會同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印發《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銀發〔2010〕275號),要求商業銀行更加嚴格地執行貸款購買商品住房的首付款比例及貸款利率等相關政策,明確了暫停發放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貸款等相關規定,堅決遏制房地產市場投機行為。同時,要求商業銀行繼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設貸款需求,支持中低價位、中小套型商品住房項目建設,引導房地產市場健康發展。
2010年9月29日,中國人民銀行、中國銀行(601988,股吧)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發出關於完善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要求:對貸款購買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調整到30%及以上;對貸款購買第二套住房的家庭,嚴格執行首付款比例不低於50%、貸款利率不低於基準利率1.1倍的規定。
2012年6月7日晚,中國人民銀行決定,自2012年6月8日起下調金融機構人民幣存貸款基準利率。金融機構一年期存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一年期貸款基準利率下調0.25個百分點;其他各檔次存貸款基準利率及個人住房公積金存貸款利率相應調整。自同日起:(1)將金融機構存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上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1.1倍;(2)將金融機構貸款利率浮動區間的下限調整為基準利率的0.8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