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理財產品屬於基金嗎
銀行的理財產品並不是基金,不屬於基金,這兩者都屬於個人投資理財的一種方式。銀行的理財產品是銀行針對特定目標客戶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而基金是基金公司發行的一種理財產品,銀行只是提供銷售平台。㈡ 常見的理財產品屬於哪個經營范圍
網上從事融資信息咨詢、經濟信息咨詢、投資管理及咨詢、財務信息咨詢、投資信息咨詢等
㈢ 理財產品屬於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嗎
通常是指企業初始確認時即被指定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資產,以及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持有至到期投資、貸款和應收款項的金融資產。比如,企業購入的在活躍市場上有報價的股票、債券和基金等,沒有劃分為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或持有至到期投資等金融資產的,可歸為此類。存在活躍市場並有報價的金融資產到底應該劃分為哪類金融資產,完全由管理者的意圖和金融資產的分類條件決定的。
希望可以幫到你。
㈣ 銀行理財產品屬什麼債
在中國,大多數投資者對銀行存在著盲目信任,似乎買銀行理財產品就可以等同於「絕對安全」,尤其是在一些沒什麼理財經驗的人(主要指剛接觸的菜鳥、大爺大媽)眼裡,只要把錢投進去,就可以躺著收回本金與利息,什麼也不用管。(不知哪來的自信)
套路一:模糊自發與代售。(這幾乎是行規,不管大小銀行,基本都有這種情況,因為理財經理及其業務部門都是有業績考核的,為了完成KPI,自然會自降道德底線)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時,理財經理往往注重宣傳收益率,強調銀行的信譽背書,不太會主動告知這款產品是銀行自行發行的,還是代售的,這些關乎風險的事情,常常被刻意隱瞞了。比如,今年鬧得沸沸揚揚的南京某銀行代銷的基金產品「鑫元基金」,虧損超13%,但銀行在銷售時對投資人不但沒有說明風險情況,甚至許多投資人都不知道,該產品並非銀行自己的產品。說白了,這款基金產品只是在銀行代銷(幫別人賣),銀行依據銷售情況拿提成返點而已,並不承擔產品的風險,不過坑人的是,銀行為了錢,只是一再強調「半年絕對回報13%」。
那麼,怎麼區別自發與代銷呢,有兩招(請自行收藏,拿走不謝,告訴越多人越感激你)。
第一,凡是銀行自發的理財產品,在產品說明書中,會有一個以大寫字母「C」開頭的14位產品登記編碼,只要在中國理財網的搜索框內輸入該登記編碼就會查詢到對應的產品,查不到的你自己看著辦。第二,如果是正規的銀行理財產品,合同中會有銀行名稱。
代銷產品很容易導致飛單(理財經理捲走客戶的錢跑路了,很多都是臨時工,就算不是,也難以抵擋這種誘惑),大家經常看到的買理財錢虧了或者錢沒了基本是代銷產品。
銀行理財范圍的所謂「飛單」,是銀行內部人員在利益驅使下,違規代銷理財產品,以產品高收益為誘餌,讓客戶購買,數額往往較高。「飛單」多出現於代銷產品。代銷產品中,主要有基金、貴金屬、私募、信託、保險等。因為是代銷,產品盈虧都由管理公司負責,銀行多不擔負責任。
套路二:理財變保險。除了自發的理財產品,銀行還會代銷保險、基金、券商計劃、信託資金業務等。很多人都有這種經歷,本來是去買理財,賺取收益的,但被理財經理混淆了概念,結果就莫名其妙地變成了保險,等悔悟過來發現,我去,我的本金及收益呢?
2010年,重慶的楊女士通過銀行購買了一份投資連結型保險及附加重大疾病保險,累計繳費15萬元。到2015年3月退保時,卻只拿回了86635.67元。
保險產品沒有存取和利息概念,能否獲得保險金是不確定的,保險金只有在保障期滿或保險事故發生時才能拿到,如提前退保還要承擔一定的損失。(上面的例子還不明顯嗎,15萬變成8萬)
必須明確一點的是,銀行裡面賣的保險,基本上都是理財型保險,保障功能極其微弱,所以想買份實實在在的保險,最好別首選銀行。
套路三:神秘的預期收益率。買理財,你肯定最關心收益率,但收益率其實是有很多花樣的,不小心,可能就會被帶坑裡了。
理財產品說明裡,一般提到的收益率,是指「年化預期收益率」。這個「年化」並非指投資人在理財產品到期時,有可能獲得的收益比例,而是以1年為期限做出的一個收益率衡量標准。簡單地說,就是假設您的理財產品期限為1年的話,收益率達到多少。比如一款宣傳預期年化收益5%的理財產品,產品期限為三個月(90天),三個月後,你的收益不是:本金×5%,而是本金×5%×90/365。
套路四:收益計算陷阱不少。銀行理財產品期限包括:募集期、投資期、儲蓄期、清算期四個階段,這四個階段只有儲蓄期是算理財收益的,募集期、投資期和清算期基本上都不獲利又佔用了時間。
募集期是產品開始銷售到終止銷售的一段時間,一般是5到7天,這個期間收益是按銀行活期計息,有些銀行甚至連活期收益也沒有。
而產品到期了,都會有個1-3個工作日的清算期,也就是說產品到期的當日你是拿不到本金和利息的。更需要注意的是,銀行寫的都是工作日,如果中間正好隔著雙休日,那又是不花一分錢再占你5天資金。如果產品9月30日到期,趕上一年中最長的節假日國慶,三個工作日後也就是說至少10月10日後才能拿到本金和收益。
所以,現實中,經常會看到有人問,為什麼我購買的產品,產品期限到了,但是收益和本金遲遲還沒有到帳啊?越想越不安,越想越後怕。最後到銀行問才知道原來是該款產品的「清算期」還沒有結束,所以還沒有到帳,請耐心等待。這種略坑的感覺,有木有?哈哈,還不是怪自己在購買的時候沒有詳細問清楚情況。
例如,老王買了一款30天的理財產品,金額為10萬元,預期收益率是5%,募集期是6天,到期獲取的收益是100000×5%×30÷365=410.96元。如果是在募集期第一天購買的,那麼募集期的6天是沒有收益的,僅按照活期利率0.35%計息,共100000×0.35%×6÷365=5.75元。如果清算期趕上國慶長假,可能要被占據10天,(如果銀行還給活期計息的話)按活期算共100000×0.35%×10÷365=9.6元,資金實際佔用期限是46天,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率:(410.96+5.75+9.60)÷100000×365÷46= 3.40%,兩者相差:5%-3.4%=1.6%。(遇到這樣的理財產品,你就默默哭去吧)
因為有募集期和到賬期,此類理財產品的實際收益可能遠達不到銀行宣稱的收益水平。所以要仔細考評每次購買理財產品的最終收益率,否則,就忍成內傷也沒人救得了你。
㈤ 理財產品屬哪種金融資產
1、你說公司購了銀行一個理財產品,就是利息高點,是不是銀行的定期存款?如果是,會計分錄就是「銀行存款」科目內部一增一減,即減少基本戶,增加一個「定期存款」戶,總帳科目不變。
2、如果是其他理財產品,那就應該減少基本戶存款,增加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長期投資科目。
3、如果是定期存款取得的利息,可以列「財務費用」,也可以進「其他收入」科目;如果是「交易性金融資產」或「長期投資」取得的收益,就應該進「投資收益」科目。
㈥ 人民幣理財產品屬於負債類還是資產類
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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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於變相吸收存款,儲蓄是負債類的吧,道理同~
㈦ 銀行理財產品,在財產申報里,算哪一項
算股票、債券、期貨等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收益情況及資金來源一項。
11項財產申報:
1、工資。
2、各類獎金、津貼、補貼及福利費。
3、從事咨詢、講學、寫作、審稿、書畫等勞務所得。
4、申報對象及其近親屬接受與申報對象行使職權有關系的單位或個人贈送的現金(禮金)、有價證券、各類支付憑證、珍貴禮品(包括以婚喪嫁娶、各類節假日、子女升學、喬遷、工作變動等各種名義收受的錢物) 。
5、申報對象及其近親屬接受與申報對象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系,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食宿行等方面的饋贈、款待和各種由對方給予的補償、優惠。
6、有權擔任國企、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負責人的申報對象的承包經營、承租經營所得。
7、數額較大的動產、不動產購置、交易、租賃情況及資金來源。
8、股票、債券、期貨等交易性金融資產及其收益情況及資金來源。
9、由繼承、贈與偶然所得等形式獲得的財產。
10、與申報對象職務有直接或間接關系的人(包括債權人和債務人)單筆數額較大的債權債務
11、有權機關認為需要申報的其他財產或收入等。
(7)理財產品屬什麼資產擴展閱讀
領導幹部所申報的財產,必須比較全面、准確地反映申報者及其家庭成員的財產狀況。按照以往規定,申報的種類和人員范圍過窄,如1995年《關於黨政機關縣(處)級以上領導幹部收入申報的規定》,申報的內容只是強調「個人收入」,很容易給規避申報者以可乘之機。
新的規定強調,申報的財產范圍應當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債權和債務;申報的對象范圍,既包括領導幹部本人。
也包括財產申報者的近親屬(父母、岳父母、妻子、子女以及與其共同生活的其他家庭成員)的財產,防止一些官員通過轉移非法財產給其父母、未成年子女的方式來逃脫監控。
㈧ 銀行賣的理財產品屬於什麼性質與基金哪個好
基金投資:風險比較高,獲得超額收益的概率也比較大,需要堅持長期投資,能夠承擔「波動」風險。如果有長期「閑置」資金,且符合自己的風險偏好,可以進行適當配置。
銀行理財:根據資管新規要求,理財產品均不能承諾保本保息,包括銀行理財產品。當然不承諾保本保息並不意味著理財產品就有很大的「風險」了,也並不意味著銀行理財就不靠譜或風險「大」,主要還是看產品背後所投資的資產標的的風險等級。一般情況下不能提前贖回。
銀行存款:享受存款保險保障(根據《存款保險條律》規定:個人在單個銀行的普通存款享受50萬以內100%賠付)。可以關注一下中小銀行智能存款產品,「利率」在4%-5.5%左右,具有流動性高(可提前支取)、利率高於一般存款的優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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