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保險資管 資金來源
伴隨著保險資管業務的快速發展,行業蘊含的風險逐漸累積,存在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亟待引起行業和監管者的高度關注。第三方業務的風險逐步顯現
目前保險資管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機構除了保險機構外,還有部分為保險業外機構,合作的業務領域涵蓋保險資管產品、債權類產品以及類似私募的投資顧問業務。為了賺取管理費收入,一些保險資管公司對業務優劣缺乏取捨,對合作機構缺乏合作標准,沒有對第三方業務的風險引起足夠警惕。
管理能力缺乏競爭力盡管保險資管「跨界」競爭已成為資管業新常態,但與信託、券商資管等相比,保險資管產品存在基礎資產投資范圍較狹窄、行業集中度較高、缺乏交易流通機制等「先天局限」,加之相應的管理經驗、技術和手段欠缺,管理團隊基礎不扎實,保險資管公司只能單純依靠委託人的購買力而缺乏自身項目深挖能力和主動營銷能力,在大資管時代的競爭中缺乏明顯優勢。
產品開發能力比較欠缺。目前,壽險業已進入了艱難的轉型期,傳統保障型保險產品的保費增長面臨多重製約因素。保險資管的傳統資金來源增長受限,而投資在具有理財性質的分紅保險產品上的資金被銀行理財、互聯網理財、基金、信託、私人銀行產品等嚴重分流。
保險資管沒有圍繞客戶需求擴展創新產品設計,如引入分級產品等內外部增信方式,使用包括遠期、期貨、期權及互換中的一種或多種衍生產品進行風險對沖等不同方式。產品線還沒有向更低風險預期收益和更高風險預期收益的方向延伸,沒有實現風險收益特徵從低到高的產品線布局。
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仍然欠缺。一些公司對保險資管的監管要求執行不到位,資金運用違規問題如投資產品指標不合規或信用評級不達要求、操作不規范、銀行存款和另類投資領域不合規等現象有所抬頭,個別公司投資非信託公司自主管理的通道業務形成較大風險。由於保險資金運用體量較大,且問題多集中於非公開產品領域,一旦發生投資損失可能給所在公司帶來災難性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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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投資者范圍增加了哪些規定
10月22日晚間,證監會發布了《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管理辦法》及《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計劃運作管理規定》(以下合稱《資管細則》),作為《關於規范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的指導意見》(以下稱《指導意見》)配套實施細則,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一、《資管細則》十大看點
從昨日正式落地後的規定來看,《資管細則》與《指導意見》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監管指標較現行規定略有放寬,適度借鑒公募基金的運作制度,同時嚴格落實《指導意見》「去通道」要求,禁止證券期貨經營機構提供規避監管要求的通道服務。
此外,《資管細則》設定了發布實施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的過渡期,並作了「新老劃斷」的柔性安排。
以下是新規細則的十大關鍵看點。
1、與徵求意見稿相比有哪些修改?
證監會昨日表示,在徵求意見過程中,金融機構、行業自律組織、專家學者和社會公眾給予了廣泛關注,證監會對反饋意見逐條進行了研究,絕大多數意見已採納,並相應修改完善了《資管細則》。
具體來看,主要修改內容包括:
一是適度放寬私募資管業務的展業條件,包括降低投資經理、投研人員數量要求等。
二是允許資管計劃完成備案前開展現金管理,提升資金使用效率。
三是優化組合投資原則、完善非標債權類資產投資限額管理要求。
四是考慮私募股權投資(PE)業務特殊性,在初始募集期、建倉期、委託資金投入期限等方面,給予一定靈活性。
五是允許商業銀行資產管理機構、保險資產管理機構等擔任資管計劃的投資顧問,推動平等准入。
此外,還完善了部分操作性安排,如明確賬戶名稱、增加份額轉讓規則等。
2、七方面重點規則
昨日正式發布的《資管細則》與《指導意見》保持高度一致,部分監管指標較現行規定略有放寬,主要有七方面重點規則:
一是統一法律關系,明確基本原則。依法明確各類私募資管產品均依據信託法律關系設立,並在此基礎上確立了「賣者盡責、買者自負」等基本原則。
二是系統界定業務形式,釐清資產類別。統一現有規則「術語體系」,系統界定業務形式、產品類型,以及標准化、非標准化資產。
三是基本統一監管標准。覆蓋機構展業的資格條件、管理人職責、運作規范和內控機制要求等方面。
四是適當借鑒公募經驗,健全投資運作制度體系。包括組合投資、強制託管、充分披露、獨立運作等方面要求。
五是壓實經營機構主體責任。專設一章,系統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私募資管業務的風險管理與內部控制機制要求。
六是強化重點風險防控,補齊制度短板。重點加強流動性風險防控,以及利用關聯交易向管理人或者託管人的控股股東、實際控制人輸送利益的風險。
七是強化一線監管,加強監管與自律協作。健全信息報送和信息共享機制,加強派出機構一線監管,強化責任追究。
3、適用范圍
《資管細則》適用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即證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期貨公司及前述機構依法設立的子公司開展的私募資管業務,包括投資於上市公司股票、債券等標准化資產的私募資管業務,也包括投資於未上市企業股權等非標准化資產的私募資管業務。
證券期貨經營機構設立特定目的公司或者合夥企業從事私募資管業務的,參照適用《資管細則》。
此外,考慮到證監會對於證券期貨經營機構開展合格境內機構投資者境外證券投資管理業務已有專門規定,證券期貨經營機構主要根據現行監管規定開展QDII業務,《資管細則》的實施不對現有QDII業務模式產生影響。
⑶ 資管產品的分類有哪些資管產品與信託有什麼區別
資管產品包括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特定客戶資產管理計劃、集合資產管理計劃、定向資產管理計劃、私募投資基金、債權投資計劃、股權投資計劃、股債結合型投資計劃、資產支持計劃、組合類保險資產管理產品、養老保障管理產品等。
資管產品與信託的區別
一、本質相同,即發行主體不同
1、資管產品:資產管理公司,系公募基金公司的子公司
2、信託:信託公司
二、監管不同
1、資管產品:證監會監管
2、信託:銀監會監管
三、報備次數不同
1、資管產品:資管計劃要報備2次,募集開始時報備1次,募集滿後驗資報備1次,驗資2天後成立;
2、信託:信託報備銀監會1次,募集滿即可成立
四、小額數量不同
1、資管產品:資管計劃小額可以有200個
2、信託:信託300萬以下小額50個
(3)保險資管產品配套規則擴展閱讀
信託的作用是信託職能發揮的結果,包括:
1、代人理財的作用,拓寬了投資者的投資渠道。
2、聚集資金,為經濟服務:
由於信託制度可有效的維護、管理所有者的資金和財產,它具有很強的籌資能力,為企業籌集資金創造了良好的融資環境,更為重要的是它可以將儲蓄資金轉化為生產資金,可有力的支持經濟的發展。
3、規避和分散風險的作用:
由於信託財產具有的獨立性,使得信託財產在設立信託時沒有法律瑕疵,在信託期內能夠對抗第三方的訴訟,保證信託財產不受侵犯,從而使信託制度具有了其他經濟制度所不具備的風險規避作用。
4、促進金融體系的發展與完善:
5、發展社會公益事業,健全社會保障制度的作用:
通過設立各項公益信託,可支持我國科技、教育、文化、體育、衛生、慈善等事業的發展。
6、信託制度有利於構築社會信用體系:
信用制度的建立,是市場規則的基礎,而信用是信託的基石,信託作為一項經濟制度,如沒有誠信原則支撐,就談不上信託,而信託制度的回歸,不僅促進了金融業的發展,而且對構築整個社會信用體系具有積極的促進作用。
⑷ 中保登首批業務規則正式發布有何意義
此前,經中國銀保監會同意,上海保險交易所保險資管專業平台——中保保險資產登記交易系統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中保登公司」)正式對外發布首批業務制度,標志著保險資產登記交易制度體系建設邁出關鍵一步。
第二,通過參與人業務資格分類,進一步前置風險監控關口,提高風險防控的時效性和穿透性。在中保登開展業務的參與人需申請開立用戶賬號,並申請產品管理人、產品投資人、託管人或獨立監督人業務資格及許可權;產品投資人應同時申請開立實名制的持有人賬戶,由中保登公司為持有人賬戶統一配發唯一的賬戶號碼。統一產品代碼和持有人賬戶等基礎性要素,使全行業業務行為更加規范透明,交易過程中的風險因子能夠通過平台早暴露、早識別、早預防。
第三,強調自律管理和信息披露,有效發揮保險資產登記交易平台作為市場組織者的自律監管職能。為了維護交易秩序,保護產品相關方的合法權益,業務規則明確了保險資管產品存續期間的信息披露業務的流程及規范,並詳細規定了信息披露種類、范圍以及披露內容、披露文件要求。
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按照監管規定及中保登公司要求履行信息披露義務,中保登公司對信息披露進行自律管理。對未按規定履行義務的,中保登將依據相關規則採取自律管理措施並及時上報給國務院保險監督管理機構。
來源:上證報APP·中國證券網
⑸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包括哪些內容
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
保監會資金部2015年12月下旬下發了《關於調整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有關事項的通知(徵求意見稿)》(下稱《徵求意見稿》)。一位業內人士將這份文件解讀成,保險資產管理產品投資范圍增加了信託等資產,同時明確了創新標的產品的申報工作。
關於保險資產管理產品的投資范圍,現行的依據為保監會2013年2月份發布的《關於保險資產管理公司開展資產管理產品業務試點有關問題的通知》(下稱《通知》)。
這一規定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范圍限於銀行存款、股票、債券、證券投資基金、央行票據、非金融企業債務融資工具、信貸資產支持證券、基礎設施投資計劃、不動產投資計劃、項目資產支持計劃及中國保監會認可的其他資產。
而新下發的《徵求意見稿》欲將保險資管產品投資的基礎資產范圍調整為:符合監管規定的保險資金可投資范圍,以及債權收益權等保監會認可的其他投資品種。
(5)保險資管產品配套規則擴展閱讀:
與其他理財產品相比,資管項目具有以下優勢:
(1)收益方面:資管業務是去年下半年才開始放開的業務,目前正是需要大力拓展市場的時候,為了提高競爭力,資管公司對融資方收費會盡量稍低,給到客戶的收益盡量稍高,例如同類型的產品一般資管產品會比信託高0.5%/年左右。
(2) 安全度方面:目前做這類項目的都是資產管理公司挖的信託經理及本公司具有多年金融行業風控的人員,行業經驗深厚,一般情況下,安全度高的產品能給到的融資成本隨市場變化越來越低,也偏向於給資管公司做融資。
目前這32家資管公司都是做第一波項目,選項目時的要求會比較謹慎,對項目的資質要求比較高,因此對於想配置性價比高的固定收益項目客戶來說也不失為一個選擇的方向。
⑹ 保險資管產品 104號文
在企業工作的,目前政策不能算視同交費年限.(在機關事業的是算的,不公平吧).勞辦發[1994]376號:由於違犯勞動紀律受到除名處理的職工,除名前的連續工齡與重新就業後的工作時間,可以合並計算為連續工齡。勞辦發[1995]104號:3、關於除名職工連續工齡計算時效的溯及力問題。我們意見,應從各地實行職工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時間,作為除名職工計算連續工齡的起始時間。粵勞社函〔2003〕1019號:勞辦發〔1995〕104號文件是對勞辦發〔1994〕376號文件有關規定的進一步明確和解釋,兩文必須相結合執行。對於除名職工,除名時當地尚未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其連續工齡從重新就業時起計算;除名時當地已經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的,其連續工齡從當地實行個人繳納養老保險費時起計算。川勞社函[2006]299號:一、《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勞辦發[1995]104號)、四川省勞動廳轉發《勞動部辦公廳對「關於除名職工重新參加工作後工齡計算有關問題的請示」的復函》的通知(川勞險[1995]38號)兩個文件的規定仍然有效,應嚴格按照規定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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⑺ 組合類保險資管產品
2018年已開啟,正值總結過去一年的時點。對於不直接面對個人客戶、相對神秘的保險資管公司來說,2017年的業績仍可從一個維度窺見,即組合類保險資管產品的收益率。
匯總Wind和保險資管公司官網披露數據,券商中國記者統計了2017年保險資管產品的收益率情況,包括67隻權益類產品、67隻混合類產品和115隻固定收益類產品。結果顯示,權益類產品和混合類產品的最高收益率分別達55.75%、56.86%,固收類產品最高收益接近30%。
保險資管產品是面向機構投資者的私募產品,一定程度上代表保險資管機構的投資能力。而保險資管的投資強弱,通過與公募基金業績對比,可感知一二。對比結果顯示,保險資管的權益類產品和混合類產品的最高收益率,均不及公募基金業績冠軍,分別約落後基金9個和11個百分點;不過,固收類產品方面,保險資管產品表現則要好於公募基金。
而由於保險資管產品屬於私募類產品,沒有強制信息披露義務,這一榜單並非行業全覆蓋,因此上述業績或不代表保險資管行業最好水平。
權益類:平均收益16.30%,最高收益55.75%
保險資管產品的權益類產品,指的是60%以上投向權益類資產的產品。統計結果顯示,2017年67隻權益類保險資管產品近九成取得了正收益(60隻產品),平均收益率16.30%。
對比公募基金,保險資管的權益類產品整體表現不輸。根據中國銀河證券基金研究中心數據,股票型基金2017年平均收益率為13.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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