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合夥制私募基金 為什麼基金採用合夥制
看門狗財富為您解答。
所謂合夥制私募基金,就是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即私募基金管理人,他們和不超過49人的有限合夥人共同組建的一隻私募基金。不同以往,合夥制私募基金只能投資PE類投資,合夥制私募基金也能開設賬戶進行二級市場股票投資。
合夥制私募基金特點
採用合夥制私募基金可以有效的避免雙重征稅,並通過合理的激勵及約束措施,保證在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的情形下,經營者與所有者利益的一致,促進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的分工與協作,使各自的所長和優勢得以充分發揮;此外,合夥制私募基金的具有設立門檻低,設立程序簡便,內部治理結構精簡靈活,決策程序高效,利益分配機制靈活等特點。
從有限合夥制度的法律層面看,合夥制私募基金還具有以下特點:
1、合夥制私募基金的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財產。作為一個獨立的非法人經營實體,合夥制私募基金擁有獨立的財產;對於合夥企業債務,首先以合夥企業自身的財產對外清償,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夥人所處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擔;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內,各合夥人不得要求分割合夥企業財產。由此,保障了有限合夥制私募基金的財產獨立性和穩定性。
2、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區別的責任。在有限合夥制企業內,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合夥企業的經營;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夥人認真、謹慎地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對有限合夥人而言,則具有風險可控的好處。
『貳』 有限合夥基金和有限合夥企業有什麼區別
據財大師基金,兩者主要有以下區別:
一,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是指採取有限合夥的形式設立的股權投資基金。
從有限合夥制度的法律層面看,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還具有以下特點:
1、有限合夥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獨立於各合夥人的財產。作為一個獨立的非法人經營實體,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擁有獨立的財產;對於合夥企業債務,首先以合夥企業自身的財產對外清償,不足部分再按照各合夥人所處的地位的不同予以承擔;在有限合夥企業存續期內,各合夥人不得要求分割合夥企業財產。由此,保障了有限合夥制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獨立性和穩定性。
2、普通合夥人與有限合夥人享有不同的權利,承擔區別的責任。在有限合夥制企業內,由普通合夥人執行合夥事務,有限合夥人不參與合夥企業的經營;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這樣的制度安排,可促使普通合夥人認真、謹慎地執行合夥企業事務;對有限合夥人而言,則具有風險可控的好處。
二,有限合夥企業由普通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普通合夥人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有限合夥企業的是由普通的合夥人和有限合夥人組成的。普通合夥人也就是以前的合夥人的條件,主要是自然人,因為是涉及到對企業的損失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所以在具體要求上是比較嚴格的,如果一旦普通合夥人無法承擔責任,這樣的話債權人的利益有時就得不到保護。
所以在2006年的《合夥企業法》第三條規定:「國有獨資公司、國有企業、上市公司以及公益性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不得成為普通合夥人。」之所以規定這些主體不能成為普通合夥人,有下列原因:有限合夥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夥企業債務承擔責任,基於此,其責任限定在「認繳的出資額」范圍內。
因此,就有限合夥人的身份來看,無論是公民、法人還是其他組織都沒有問題。
『叄』 基金有限合夥人什麼意思基金的操作方式和運營模式
基金有限合夥人是向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機構或個人。有限合夥人通常包括養老基金、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和基金中的基金投伙人– 是向私募股權基金投資的機構或個人。有限合夥人通常包括養老基金、保險公司、資產管理公司和基金中的基金投資者。 有限合夥人的責任:有限合夥人不執行合夥事務,不對外代表組織,只按合夥協議比例享受利潤分配,以其出資額為限對合夥的債務承擔清償責任。不同於普通合夥人的需要承擔無限連帶責任。其對企業承擔著主要的投資任務,不得以勞務或信用出資。
『肆』 VC和PE都以基金的形式運作,為什麼要成立合夥企業呢
大多數的私募股權基金是有限合夥制的形式,普通合夥人(GP)與有限合夥人(LP)共同組成有限合夥企業,其中私募股權投資公司作為GP,發起設立有限合夥企業,並認繳少部分出資,而LP則認繳基金出資的絕大部分。GP承擔無限責任,負責基金的投資、運營和管理,並每年提取基金總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基金管理費;LP承擔有限責任,不參與公司管理,分享合夥收益,同時享有知情權、咨詢權等。
『伍』 一個資產管理公司旗下設有兩支基金,為什麼基金的名字是XXX合夥企業
有限合夥類的私募基金,是以有限合夥企業的方式進行投資運作與納稅的,所以基金財產是放到有限合夥企業上的,沒問題
『陸』 持股平台是不是私募基金
私募股權基金是指基金管理人在中國境內以非公開募集的方式向投資者募集設立的以購買公司股權為主要投資目標的基金,基金本身就是一種資金的集合。持股平台是指多名股權投資者為購買同一目標公司股權而搭建的不具有實際經營業務的公司或合夥企業。
一般來說,私募股權基金可以說是一種持股平台,它的存在形式也主要為公司或合夥企業,也不實際經營業務,設立目的也是為了購買目標公司的股權。也許很多人就有疑惑,會追問私募股權基金與持股平台到底有什麼不同?投資項目時,是選擇私募股權基金的形式去投還是用一個簡單的持股平台去投呢?
私募股權基金與一般持股平台的八點不同之處:
1合意的形成過程不同
設立私募投資基金的合意是通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基金募集行為撮合形成協議,是一種雙向行為,管理人與基金份額持有人相互許諾;而持股平台是平台全體創始人達成一致意見後形成的一種契約,是一種單向行為,全體股東或合夥人為實現一個共同的目的而履行自己的義務。
2成員構成不同
私募股權基金是管理人以非公開的方式向「不特定」的對象募集的資金,其基金份額持有人在基金設立前是不確定的;而持股平台的設立不存在募集行為,其成員(股東或合夥人)在持股平台設立前是基本確定的,如員工持股平台一般為公司的高管或核心技術人員。
3投資對象不同
定向投資的私募基金只投向一個主體,而大多私募股權投資基金會投向多個主體,被投資方並不一定與私募基金的投資人有關聯關系。而持股平台一般只投向一個企業,即平台份額持有人在職的企業。
4成員的資格不同
私募股權基金的財產份額持有人必須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規定的合格投資者;而持股平台的成員無合格投資者的要求,只要是具有民事權利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即可。
5管理形式不同私募股權基金必須委託具有資質的私募基金管理人進行管理;而一般的持股平台則無此要求。
6公司章程或合夥協議的必備條款不同
私募股權基金的基金合同(章程或合夥協議)除應符合公司法、合夥企業法外,還應當符合《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如該法第第二十一條規定:「除基金合同另有約定外,私募基金應當由基金託管人託管。基金合同約定私募基金不進行託管的,應當在基金合同中明確保障私募基金財產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糾紛解決機制」;而持股平台只需符合公司法或合夥企業法的規定。
7設立程序不同
私募股權基金的設立不僅需要辦理工商登記手續,還需要在基金募集完成後20個工作日內向基金業協會辦理基金備案手續,並且後續需對基金的運作情況進行定期和不定期的披露;而持股平台無需向基金業協會備案。
8參與新三板掛牌企業定向增發的資格不同
私募股權基金不僅可以參與企業任何階段的增資行動,包括有限公司階段、股改後掛牌前、掛牌時及掛牌後各個階段。而持股平台不能參與企業掛牌時或掛牌後的定向增發(《非上市公眾公司監管問答——定向發行(二)》)。
『柒』 有限合夥私募基金合法成立的要件,如何認定其合法能不能一個合夥企業里有多個基金項目
1、全部合夥人數量小於等於50人;
2、至少有一個普通合夥人;
3、基金募集過程是通過1對1或1對多的私募渠道進行,不得通過公開渠道募集;
4、全部合夥人出資為來源合法的自有資金
5、所有有限合夥人都簽訂一份《確認函》或《承諾函》之類的文件,確認自己已明確了解合夥企業運作當中的風險,並自願承擔;
6、《有限合夥協議》中不得有違反《合夥企業法》的條款
基本應該就是這些。
一般一個有限合夥企業被認為是一個單獨的基金,但可以投資多個不同的項目
如果想掛多個基金,你需要成立的是一個投資管理類的有限責任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以這個公司(或者有限合夥企業)做為普通合夥人,進行多隻基金的募集,並負責基金的運營管理工作
參考:合夥企業法http://www.chinanews.com/other/news/2006/08-28/780384.shtml
『捌』 注冊一個主要從事投資P2P平台理財產品的私募基金《有限合夥企業》,企業名稱格式和經營范圍應該如何填寫
1、名稱為:上海***投資管理中心(有限合夥),是可以的,並且公章上也要有這「有限合夥」字樣;
2、經營范圍一般為:經濟貿易咨詢;建設工程項目管理;企業策劃;公共關系服務;翻譯服務;項目投資、投資咨詢;企業管理咨詢;市場調查;投資管理;
3、一般做私募的都是取決於這種方式注冊;
4、無論股東幾個人,需要至少一人為普通合夥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