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網路互助是不是保險
專家表示,大多數「互助計劃」只是簡單收取小額捐助費用,與保險產品存在本質差異,「而且目前互助保險的經營主體尚未正式納入保險監管范疇,部分經營主體的業務模式甚至存在不可持續性,消費者需要關注其中的風險。」
互助類保險到底是不是保險?
「互助保險並不是真正意義的保險產品,藉助互聯網平台可以有效地聚攏人氣,但是替代不了真正的保險產品。」資深某保險行業觀察人士坦言,「其平台運營的可持續性有待觀察。」
事實上,監管層也曾發布風險提示公告,指出部分「互助計劃」藉助保險名義進行宣傳,極易造成保險消費者將其與保險產品混淆。
保監會保險消費者權益保護局相關人士指出,大多數「互助計劃」只是簡單收取小額捐助費用,與保險產品存在本質差異,主要體現社會公益性質;部分機構、網站或個人將虛設的「互助計劃」包裝成相互保險在互聯網、微博、微信平台銷售,採用低門檻、先收費、無服務的形式,可能誘發詐騙行為,由於傳播速度較快,收費金額較小,容易給廣大保險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
業內人士坦言,隨著越來越多互助組織和互助平台的產生,一方面確實希望他們能夠更多的幫助到有需要的消費者,作為社保和商業保險的一種補充方式,另一方面,互助保險的現狀未必有這么理想,由於平台自身的專業性以及平台資金募集後信息的透明公開度尚不完善,所以每一筆案件的資金流向、會員信息等需要專業人士和監管的介入,「目前很多平台都是科技公司在運營,並沒有保險產品銷售的資質牌照,此外,由於沒有資本金、准備金,風險管控乏力,特別是完全依靠網路渠道招募會員,對會員身份核准、健康狀況篩查等也帶來很多挑戰,道德風險巨大。」
保監會提示
部分機構、網站或個人將虛設的「互助計劃」包裝成相互保險,在互聯網、微博、微信平台銷售,採用低門檻、先收費、無服務的形式,可能誘發詐騙行為,由於傳播速度較快,收費金額較小,容易給廣大保險消費者造成經濟損失,消費者需防範非法集資風險。
風險
網路互助仍處於「裸奔」狀態
事實上,現有「互助計劃」經營主體沒有納入保險監管范疇,部分經營主體的業務模式存在不可持續性,相關承諾履行和資金安全難以有效保障,且個人信息保密機制不完善,容易引發會員糾紛,蘊含一定潛在風險。
去年5月,保監會出台《相互保險組織管理暫行辦法》,正式對相互保險公司這一組織機構開閘,目前已經有20多家機構申請牌照。「國內的互助保險目前還沒有取得實質性的突破。」雨喬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表示,監管層對於這類保障平台的慎重也是正常的,尤其是在保障領域,過於激進的創新、缺乏監管的創新在保障這塊需要慎之又慎,若是一味去鼓勵創新,忽視了對於消費者真正的保障,反而會有危害。
「很多平台都是打著相互保險的旗號在進行運營,但是事實上兩者有著本質的區別。」 相互保險則通過精算進行風險定價和費率釐定,遵循保險經營的等價有償原理,財務穩定性具有充分保障。其次,我會《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第五條規定相互保險組織應當經中國保監會批准設立,並在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依法登記注冊。
❷ 網路互助 同心互助平台是屬於互助保險還是商業保險
嚴格的說是屬於互助保險的,但是又不是完全一樣的,還是先和你說說什麼是網路互助平台吧.
網路互助,其實是國外的互助保險(或者叫相互保險)在國內的一個變體。它繼承了互助保險的一些模式的特點,比如組織形式、管理辦法,也根據中國保險市場的特點和當前的監管環境做了一些變更。所以要回答這個問題,得從兩個方面來看,第一是互助保險,第二是網路互助。
互助保險,是一群有共同要求和面臨同樣風險的的人自願組織起來,定義好風險補償的規則,預交風險補償分攤資金,從而保障每一個參與者的風險損失。這是現代保險的最初形式,起源於17世紀的歐洲,面臨巨大勞動風險卻無法得到補償的工人們自發組織起來形成了互助社,進而逐步演變成相互保險公司的形式。
相比於我們日常接觸到的像平安保險、中國人壽、安邦保險這樣的股份制商業保險公司,互助保險有兩個顯著特點:
第一是投保人即股東,對公司擁有所有權、管理權和監督權,所支付的保費要全部用於風險保障,保費資金所產生的收益也歸全體投保人所有。
第二是同類人群的同質風險保障,因為有共同點,所以投保人相互之間更加認同,對於互助保險組織或者公司的忠誠度也更高,願意長期參與。另一方面,對於商業保險因為不賺錢或風險難以預測的風險,像高風險人群(比如大廈清潔工,俗稱蜘蛛人),或者不固定的風險(比如突發性的自然災害)。而在互助保險模式下,只要全體會員認可,定好規則,就可以運轉了。
所以說,互助保險不僅是一種靠譜的保障模式,而且對於股份制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障體系)還能形成有益的補充,覆蓋一些特殊的的保障需求。
而商業保險,是由專門的保險經營企業,以營利為目的,訂立專門的合同向用戶銷售風險保障服務。是個人和經營企業之間的一種合約關系.
同心互助平台是國內首個運用區塊鏈技術為核心的網路互助平台,要真有個分類的話,哪就是屬於互助保險類型的。
❸ 網路互助平台同心互助屬於保險行業嗎
嚴格的說是屬於互助保險的,但是又不是完全一樣的,還是先和你說說什麼是網路互助平台吧.
網路互助,其實是國外的互助保險(或者叫相互保險)在國內的一個變體。它繼承了互助保險的一些模式的特點,比如組織形式、管理辦法,也根據中國保險市場的特點和當前的監管環境做了一些變更。所以要回答這個問題,得從兩個方面來看,第一是互助保險,第二是網路互助。
互助保險,是一群有共同要求和面臨同樣風險的的人自願組織起來,定義好風險補償的規則,預交風險補償分攤資金,從而保障每一個參與者的風險損失。這是現代保險的最初形式,起源於17世紀的歐洲,面臨巨大勞動風險卻無法得到補償的工人們自發組織起來形成了互助社,進而逐步演變成相互保險公司的形式。
相比於我們日常接觸到的像平安保險、中國人壽、安邦保險這樣的股份制商業保險公司,互助保險有兩個顯著特點:
第一是投保人即股東,對公司擁有所有權、管理權和監督權,所支付的保費要全部用於風險保障,保費資金所產生的收益也歸全體投保人所有。
第二是同類人群的同質風險保障,因為有共同點,所以投保人相互之間更加認同,對於互助保險組織或者公司的忠誠度也更高,願意長期參與。另一方面,對於商業保險因為不賺錢或風險難以預測的風險,像高風險人群(比如大廈清潔工,俗稱蜘蛛人),或者不固定的風險(比如突發性的自然災害)。而在互助保險模式下,只要全體會員認可,定好規則,就可以運轉了。
所以說,互助保險不僅是一種靠譜的保障模式,而且對於股份制商業保險(和社會保障體系)還能形成有益的補充,覆蓋一些特殊的的保障需求。
而商業保險,是由專門的保險經營企業,以營利為目的,訂立專門的合同向用戶銷售風險保障服務。是個人和經營企業之間的一種合約關系.
同心互助平台是國內首個運用區塊鏈技術為核心的網路互助平台,要真有個分類的話,哪就是屬於互助保險類型的。
❹ 網路互助保險平台跟商業保險有哪些區別
網路互助是互助保險在中國特殊的國情,和當前特殊的監管環境下的一個變體,是一個階段性的產物。雖然保監會在去年已經發布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各種規定基本是按照國外的相互保險模式來定的。但牌照遲遲沒有發。而國內的一些先行者又擔心錯過機會,所以經過改良,以網路互助的名義開始探索。除了沒有牌照,沒有注冊保險公司之外,他們的模式有如下幾個特點:
第一:面向大眾,而不是同類人群。這樣擴大了用戶群體,有利於快速積攢用戶,但失去了同類人群的特點;
第二:不預收費,或者小額預收費,而不是按照精算模型按年繳費。這樣降低了獲客門檻,但拉來的用戶的後續付費意願和留存率會降低;
第三:保障標的以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為主,這兩個是相對比較標准化的,有利於互助平台做風控。但還沒有發揮出互助保險保障靈活的特點。
商業保險是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
商業保險的特點:
1.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
2.商業保險所反映的保險關系是通過保險合同體現的。
3.商業保險的對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具體標的有人的生命和身體、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責任、信用等。
4.商業保險的經營要以盈利為目的,而且要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以保障被保險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經濟保障。
雖然現在還在起步階段,也面臨很多問題和挑戰,但依然非常看好網路互助保險在中國的發展,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和商業保險的有益補充,他可以覆蓋到很多現在還沒有充足的保障,但是又需要保障的人群。同心社,是國內首個區塊鏈技術的落地應用網路互助保險平台,傳統互助平台基礎上,藉助區塊鏈技術,實現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創新實現全面透明化運作,為大眾搭建一個公平、公正、公開、安全高效的開放性互助信息服務平台。
❺ 「互助計劃」到底是不是網路保險
前些日子,我寫過一篇《相互保險和互助保險是什麼?》,對國家保監會發牌試點的3家相互保險公司,與類似水滴互助、壁虎互助之類的網路互助計劃平台公司的差異,做了一些對比。隨著近期互助類公司的大量涌現,多個傳統媒體都刊發了關注性文章,但遺憾的是,這些報道大多屬於門外看花,鮮有深入分析了解,甚至發明出「互助保險」這樣的概念。
其實在中國,「互助保障」根本不是新鮮事物。只是在今年5月份,年僅29歲的前美團外賣創始人沈鵬,創辦了「水滴互助」網路互助平台,不到一個月就獲得了包括高榕資本、IDG資本領投,騰訊、真格基金、新美大、點亮資本等跟投的5000萬元天使投資,估值高達3億元,引發了社會上的「互助計劃熱」,這才引起了公眾對互助保障的關注,也由此引起了互助計劃、互助保障、互助保險、互聯網保險、相互保險等一系列新名詞之間的概念混淆。
國內目前成立最早、會員最多的互助保障組織,其實是官方的:1993年,「中華全國總工會」經原勞動部(現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批准,在民政部注冊登記創立了「中國職工保險互助會」。
互助會在組織形態上是由各級工會組織和職工自願參加、自籌資金、自我管理、自我服務、自我保障、非盈利性的全國性互助保障社團組織。該組織實行統一組織、統一法人、統一產品、統一管理、統收統支的管理模式,目前在全國15個省、自治區、直轄市設立了37個派出機構,在各所在地工會設立職工互助保障工作管理委員會。
互助會的會員形式為繳納50元起到100多元不等的參會費,參加大病、意外、婦女等不同的互助計劃,如果不幸患病甚至罹難,可以獲得從幾萬元到十幾萬元不等的互助救助金-----------------這與現在的網路互助模式:繳納9元錢入會,不幸發生時獲得30萬元互助救助金的模式基本一致。
核心不同點在於互助金來源:由於互助會的會員眾多,且成立時根本不存在互聯網這種管理模式,所以不可能把每個案例補償都進行會員分攤。互助會直接收取一次性的保障費,差額部分是由工會費用或企業社保費用補足。並且,互助會的救助金額並不多,最高救濟為13萬元左右。
由互助會的監管方式可以看出,實際上互助計劃是被時任政府按照「社會保障」的一種手段來對待,由社會保障部委批准,而不是按照營利性的商業保險管理。
國家保監會對此的表態也是:「對於打著互助計劃的名義,而實際非法經營保險業務的,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堅決予以打擊和取締。」也就是說,從保監會的態度看,純粹的社會互助保障服務,不管是線下的互助會組織,還是互聯網的網路互助平台,都不是保險業需要監管的范圍。
如何界定「互助保障」與「互聯網保險」之間的紅線?可以參考三條:
1、剛性兌付。保險業務有剛性兌付的屬性,投保人如果發生了觸發賠償的條件,保險公司就必須依法給予兌付。為了保障這一點,經營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是不允許倒閉的。而互助計劃、互助平台都是屬於民間行為,必然存在企業倒閉的可能性。
2、投資收益。保險業務屬於一種理財金融產品,投保人既可以把購買保險作為避險保障,也可以當作是理財投資。互助類服務則是非營利性,嚴禁出現分紅或者其他變相金融收益。
3、資金使用。商業保險公司是以盈利為目的,所以將保費收納之後,會用於各種投資經營行為來獲得最大化收益(現在除了石油和黃金領域之外,保險資金已經全面開花在到處投資),以實現資產增值。互助類服務的資金屬於全體會員,只准專項使用於會員賠付,不得轉作他用。
互聯網創新需要有相應的制度土壤,現在互助平台如雨後春筍,難免泥沙俱下。不管是保監會還是人社部,或者是民政部乃至其他某個機構,還是需要盡快開展市場調研,早日給互助監管確定個婆家,更有利於行業發展。
❻ 網路互助是一種保險模式嗎
網路互助是一種原始保險形態與互聯網結合,利用互聯網的信息撮合功能,會員之間通過協議承諾承擔彼此的風險損失,為了避免了個體負擔過重,約定單次互助金不超過若干元,並規避了償付能力問題。這種模式在保險的發展歷史上,並不特殊,其實就是保險的原始形態。其收費方式,相當於教課書上的「課賦制」,通俗的講叫「即收即付」。
優勢
1. 進入門檻低,理想狀態下可以實現零預收,繳費方式靈活,降低加入者的財務負擔,比較商業保險有更大的「普惠」特徵;
2. 中間成本低,沒有保險公司高昂的設立成本、運營成本和再保險成本,自覺選取了低風險概率的保障品類,從而可以實現去中介化,到目前為止是0附加費用;
3. 具有自傳播性,由於其本身不是公司與客戶的單向關系,強調會員之間的權利義務對等,加上其所提供的價值被廣泛認可,具有自傳播的口碑效應,而傳統保險一般需要強力的營銷支撐。
缺點
1. 賠付預期不穩定,由於不是客戶向保險公司購買風險保障服務,按照目前的操作模式,其是否可以得到預期的互助金上限,取決於是否有足夠的有效人數;
2. 定價模式相對粗放,按照目前的互助模式,對於重大疾病類的年齡區別定價相對粗放,一般是以五年或十年作為一個區間段。這並不是由於互助平台缺乏精算能力,而是由於互聯網對產品體驗的簡化需求,傳統保險公司在電子商務渠道也經常按照年齡區間進行定價。
3. 平台的公信力問題,由於網路互助平台一般載體為科技公司,缺乏監管和公信背書,因此容易遭到質疑。
4. 可持續性問題,一般會員加入互助計劃後,當小額預存耗盡或無預存模式下課賦徵集互助金,都存在徵集效率、信息到達等問題,其可持續性相當於保險的繼續率,目前模式下並不完善。
目前網路互助平台排名前十的是:輕松籌、眾托幫、同心互助、17互助、水滴互助、壁虎互助、e互助、抗癌公社、斑馬社、誇克聯盟。
❼ 網路互助是不是保險
網路互助是互助保險在中國特殊的國情,和當前特殊的監管環境下的一個變體,是一個階段性的產物。雖然保監會在去年已經發布了《相互保險組織監管試行辦法》,各種規定基本是按照國外的相互保險模式來定的。但牌照遲遲沒有發。而國內的一些先行者又擔心錯過機會,所以經過改良,以網路互助的名義開始探索。除了沒有牌照,沒有注冊保險公司之外,他們的模式有如下幾個特點:
第一:面向大眾,而不是同類人群。這樣擴大了用戶群體,有利於快速積攢用戶,但失去了同類人群的特點;
第二:不預收費,或者小額預收費,而不是按照精算模型按年繳費。這樣降低了獲客門檻,但拉來的用戶的後續付費意願和留存率會降低;
第三:保障標的以重大疾病和意外傷害為主,這兩個是相對比較標准化的,有利於互助平台做風控。但還沒有發揮出互助保險保障靈活的特點。
商業保險是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
商業保險的特點:
1.商業保險的經營主體是商業保險公司。
2.商業保險所反映的保險關系是通過保險合同體現的。
3.商業保險的對象可以是人和物(包括有形的和無形的),具體標的有人的生命和身體、財產以及與財產有關的利益、責任、信用等。
4.商業保險的經營要以盈利為目的,而且要獲取最大限度的利潤,以保障被保險人享受最大程度的經濟保障。
雖然現在還在起步階段,也面臨很多問題和挑戰,但依然非常看好網路互助保險在中國的發展,作為社會保障體系和商業保險的有益補充,他可以覆蓋到很多現在還沒有充足的保障,但是又需要保障的人群。同心社,是國內首個區塊鏈技術的落地應用網路互助保險平台,傳統互助平台基礎上,藉助區塊鏈技術,實現去中心化信息共享,創新實現全面透明化運作,為大眾搭建一個公平、公正、公開、安全高效的開放性互助信息服務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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