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行買的理財產品不能提前提取/終止。這就涉及到理財產品的流動性風險:由於客戶不得提前贖回理財資金,在理財產品到期前,客戶不能夠使用理財產品的資金,也因此喪失了投資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財產品或資本市場產品的機會。
如果是在銀行購買的銀保產品,提前支取的話是會扣本金的,相關合同有條文明確描述。
銀行理財產品,按照標準的解釋,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② 未到期銀行理財產品為何被強退
理財市場的這一新動向引起了不少投資者的關注和疑問——理財「強退」合理嗎?存量產品為何加速退場?
疑問一:未到期理財產品為何被「強退」?
案例一:理財產品是某老人用養老錢購買的,看中的是兩款產品5.6%和6.1%的預期收益率。客戶經理僅在產品終止前三天進行了簡單的電話通知,沒有過多解釋。表示不能理解。
該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提前終止未到期的理財產品,一是由於資管新規發布以來,我行推動落實理財業務經營整改。對部分不符合新規要求且難以整改的產品予以提前終止,也是該項工作的一部分。二是2019年11月以來,市場利率加速下行,新增投資品收益急劇下行拖累理財投資組合表現。為保障客戶收益水平,維護投資者利益,我行決定提前終止該批發行時預期業績基準較高的產品。」
今年以來,市場利率確實存在下行趨勢,銀行理財產品收益普遍降低。數據顯示,今年7月人民幣非結構性理財產品平均收益率為3.78%,環比下降2個基點,同比下降35個基點,創近44個月新低。
據了解,該老人購買的理財產品為資管新規發布前發行的「老產品」。與目前市面上的凈值型「新產品」相比,這兩款產品設定了「預期收益率」。而凈值型「新產品」則摒棄保本保收益概念,多採用「單位凈值」「業績比較基準」等說法。
目前市場流動性合理充裕,資金成本有所下降,資產收益率也在下行,銀行理財產品動輒4%甚至5%的收益率已成『過去式』。在此基礎上,一些「老產品」的預期收益率較高,銀行存在成本倒掛的可能性,會對銀行造成一定損失。
疑問二:提前「強退」理財產品是否合理?是否符合法律法規?
目前涉及銀行理財業務的法律法規對理財產品提前終止事項沒有規定,理財產品是否可以提前終止以合同約定為准,也就是理財產品說明書。
本次涉及提前終止的產品,其產品說明書中均包含提前終止條款,具體條款內容為『為保護客戶利益,銀行可根據市場變化情況提前終止本產品』。根據當前市場利率下行趨勢,提前終止相關產品可以避免客戶收益持續下滑,客戶提前獲取資金後可再投資獲取收益,更有利於保護客戶利益。
部分銀行理財產品會設定提前終止的條件,如果觸發相應條件,銀行可以提前終止理財產品。但銀行若採取終止理財產品等措施,應對客戶進行充分告知,爭取客戶理解,並充分保障客戶合法權益。
這位老人的遭遇並非個例,但目前尚未形成普遍現象。
疑問三:存量「老產品」為何加速退場?
事實上,這位老人購買的這類「老產品」正在加速退出理財市場的舞台。2018年4月發布的資管新規要求,金融機構開展資產管理業務時不得承諾保本保收益。出現兌付困難時,金融機構不得以任何形式墊資兌付。
凈值型理財產品將有助於破除剛性兌付對資金價格的干擾,使資金價格正確反映市場供需情況和違約風險,對不同程度的風險合理識別並定價,提高金融市場的資源配置效率。
資管新規發布以來,銀行正大力開展理財業務整改。但今年以來,新冠肺炎疫情對全球經濟造成嚴重沖擊,部分企業生產經營困難增多,金融機構資產管理業務規范轉型也面臨較大壓力。
為此,中國人民銀行會同多部門研究決定,將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1年,即延長至2021年年底。
過渡期的延長一定程度緩解了銀行的壓力。但我國資管市場規模龐大,部分難以回表的存量非標准化債權類資產以及未到期的存量股權類資產的確存在一定整改難度,部分銀行仍存在一定整改壓力,需要更積極推進整改工作。
疑問四:資管新規過渡期延長後,還未到期的存續產品將何去何從?
延長過渡期1年,更多期限較長的存量資產可自然到期,有助於避免存量資產集中處置對金融機構帶來的壓力。
為最大限度的保證資金的案例,想要對銀行理財產品做有效風險評估,可以到辨險識財去查看該款銀行理財產品的風險評價報告。全方位了解潛在的風險。
③ 為什麼有的理財產品不顯示每天的收益
若理財產品已到期或已贖回: 登錄手機銀行後,界面底部點擊「我的」-「全部」,找到「理財」點擊「我的持倉」-「我的理財產品」,根據提示在「已持倉產品」或「歷史交易」中可查詢收益。
若理財產品未到期或未贖回: 登錄手機銀行後,點擊「賬戶總覽,可參考「昨日收益」(由於部分產品需交易日公布凈值,故周末或節假日無法計算收益 )。
(3)未到期理財產品暫估收益擴展閱讀:
與不溫不火的保險市場相比,收益類險種一經推出,便備受人們追捧。收益類險種一般品種較多,它不僅具備保險最基本的保障功能,而且能夠給投資者帶來不菲的收益,可謂保障與投資雙贏。因此,購買收益類險種有望成為個人的一個新的投資理財熱點。
保險是一把財務保護傘,它能讓家庭把風險交給保險公司,即使有意外,也能使家庭得以維持基本的生活質量。保險投資在家庭投資活動中也許並不是最重要的,但卻是最必需的。
老百姓投保的誘因主要有:買一顆長效定心丸(家庭生活意外的防範)、居安目前,更要思危(未來風險的防範)、養兒防老,不如投資保險等原因。我國城鄉居民可供選擇的保險險種多種多樣,主要有財產保險和人身保險兩大類。
④ 理財產品預期未分配收益是什麼意思
就是您投資應該獲得的收益,但是還沒到期,不能給你,理財可以找我們中資聯,我是理財四部的
⑤ 銀行的理財產品沒到期能取出嗎
沒到期能否取出來主要取決於你購買的理財產品規定的贖回條件。
有的理財產品不允許提前贖回(如固定期限類的),有的理財產品雖然能夠提前贖回,但只能在特定時間贖回,且需要支付贖回費用(如基金類的);有的理財產品有保本條款,但其前提是產品必須到期,投資者提前贖回就有可能虧損本金。
(5)未到期理財產品暫估收益擴展閱讀:
理財產品選擇
一看產品的預期收益和風險狀況
銀行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只是一個估計值,不是最終收益率。而且銀行的口頭宣傳不代表合同內容,合同才是對理財產品最規范的約定。」理財專家說,在當前弱市環境,投資者購買銀行理財產品需要認真閱讀產品說明書,不要對理財產品的收益預期過高。
二看產品結構和贖回條件
「對於銀行理財產品,投資者需要了解產品的掛鉤標的;對於那些自己不熟悉、沒把握的掛鉤標的的理財產品,投資者需要謹慎對待。」理財專家說,有的理財產品不允許提前贖回,有的理財產品雖然能夠提前贖回,但只能在特定時間贖回,且需要支付贖回費用;有的理財產品有保本條款,但其前提是產品必須到期,投資者提前贖回就有可能虧損本金。
三看產品期限
有理財專家認為,銀行理財產品的期限有長有短,一些半年期或一年期的理財產品可能是在股市高位發行的,現在股指已經「腰斬」,這類理財產品如果出現虧損,要想在短期實現「翻本」,難度較大。有的理財產品期限較長,設計的結構又比較好,即使現在虧損,但今後二三年內如果市場向好,這類理財產品完全有可能扭虧為盈。
四看投資方向
銀行會把資金投向哪些方面,因為資金投入方向與理財產品收益率直接相關。另外,銀行並非專業的資產管理機構,許多銀行理財產品特別是股票類理財產品實際上是由銀行聘請的投資顧問負責管理,投資顧問一般由基金公司、證券公司擔任,其投資研究能力的高低在很大程度上決定了產品的收益和風險控制能力,因此投資者在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時應了解投資顧問的投資研究能力。
⑥ 購買的理財產品未到期需要按權責發生制計提收益嗎
理財產品應該到期限才能夠得到相應的利息,如果未到期,肯定是得不到利息的
⑦ 理財產品未到期申請贖回還有利息嗎
銀行理財產品未到期是不能贖回的,更別說利息了。部分銀行的理財產品購買後未到期,如果提前終止或贖回將支付違約金。
其實,為了減少利息損失並免交罰金,用戶可以選擇靈活操作,辦理理財產品質押貸款。具體來說,貸款成數一般為理財產品本金的8成,利率則需視辦理時酌情上浮,無其他費用,放款速度一般會在2-3個工作日。一般來說,貸款期限最長為1年,當然,也根據自身情況,選擇更短的貸款期限。不過,需要特別說明的是,銀行為了安全起見,規定在貸款期間,理財產品的賬戶將被暫時凍結,不得掛失或提前支取,但仍計算存款利息,待所有本息全部還清後,方可解除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