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股票什麼情況下停止交易
你好,股票暫停交易,又稱暫停上市,是證券交易所依法對股票作出的暫時停止上市交易的措施,是防範市場風險的具體措施之一。《證券法》第55條規定,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
股票停止交易原因:
股票停止交易有兩個原因:停牌或者退市。
1、停牌是指股票由於某種消息或進行某種活動引起股價的連續上漲或下跌,由證券交易所暫停其在股票市場上進行交易。待情況澄清或企業恢復正常後,再復牌在交易所掛牌交易。
2、退市是上市公司由於未滿足交易所有關財務等其他上市標准而主動或被動終止上市的情形,即由一家上市公司變為非上市公司。退市可分主動性退市和被動性退市,並有復雜的退市的程序。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② 依據證券法簡述上市公司中股票暫停交易的情形是什麼
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交易是需要具備法定條件的,如果在上市後這些條件不再具備,或者公司發生了不利於繼續上市和不宜再在公開的資本市場籌集資金的情況,則需要採取暫停其股票上市、終止其股票上市的措施。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監督管理機構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③ 在哪些情形下上市公司被暫停上市
上市公司若有以下情形的: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前三條,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第四條由交易所決定。 恢復上市的條件有: 因第(一)、(二)、(三)項的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公司申請恢復上市的,交易所依據中國證監會的有關決定恢復該 公司股票上市。因第(四)項情形股票被暫停上市的,在股票暫停上市期間,上市公司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暫停上市後的第一個半年度報告;且經審計的半年度財務報告顯示公司已經盈利,上市公司可以向交易所提出恢復上市申請。 終止上市也稱「退市」或「摘牌」。有下列情形的被終止上市,上市公司在限期內未能消除第(一)項所列情形而不具備上市條件的,因第(二)、(三)項所列情形,經查實後果嚴重的,交易所根據中國證監會的決定,終止公司股票上市。 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由交易所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其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的; (二)在法定期限內披露了暫停上市後第一個半年度報告,雖盈利但未在披露後五個工作日內提出恢復上市申請的。 (三)恢復上市申請未被受理的。 (四)恢復上市申請未被核準的。 (五)未能在法定期限內披露恢復上市後的第一個年度報告的。
④ 有哪些情形的,由證券交易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股票上市的暫停的情形有哪些
暫停上市是基於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暫時影響其上市證券的情況,而非決定性地最終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一)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三)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五)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應當由證券交易所決定其何時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
二、股票上市的終止情形有哪些
上市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國務院證券管理部門決定終止其股票上市:
(一)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或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經查實後果嚴重的;
(二)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或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在限期內未能消除,不具備上市條件的;
(三)公司決議解散的;
(四)公司被行政主管部門依法責令關閉的;
(五)公司被宣告破產的。
以上便是股票上市的暫停的情形有哪些,股票上市的終止情形有哪些的具體內容,希望能夠對您有所幫助
⑤ 股票暫停上市的條件
暫停上市
暫停上市有以下四種情形:
(一)上市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二)上市公司不按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
(三)上市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四)上市公司最近三年連續虧損。
在上市公司股票暫停上市期間,證券交易所為投資者提供股票"特別轉讓"服務,股票"特別轉讓"依照證券交易所1999年7月2日公布的《股票暫停上市相關事項的處理規則》的規定辦理。
恢復股票上市的公司,其股票交易按照規定實施特別處理。
⑥ 股票暫停交易與終止交易條件的差別(要詳細點啊)
暫停交易就是上市公司因發生重大事項,向證交所申請後停牌,將來事情得到解決後再申請復牌,繼續在市場上交易,
終止交易就是由於公司破產、被全部收購等等原因,不符合繼續在二級市場交易的條件,申請後摘牌,不再在二級市場交易了。
⑦ 股票暫停上市這是什麼意思
暫停上市是基於法律規定的特殊原因而暫時影響其上市證券的情況,而非決定性地最終否定上市公司的上市資格。
基本情況
暫停上市是指上市公司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由證券交易所決定暫停其股票上市交易:
(1)公司股本總額、股權分布等發生變化不再具備上市條件。
(2)公司不按照規定公開其財務狀況,或者對財務會計報告作虛假記載,可能誤導投資者。
(3)公司有重大違法行為。
(4)公司最近3年連續虧損。
(5)證券交易所上市規則規定的其他情形。對於暫停上市的公司,應當由證券交易所決定其何時及在何種條件下恢復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