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看你收入情況
B. 保險公司如果破產,它的理財產品如何給付
《保險法》有相關的規定,國家在制定法律的時候,已經充分考慮了人壽保險合同的長期性與保險公司經營的風險性怎麼相適應的問題。《保險法》第八十五條,保險公司因分立、合並或者公司章程規定的解散事由出現,經保險監督管理機構批准後解散。保險公司應當依法成立清算組,進行清算。保險保障基金管理辦法,第十九條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其清算財產不足以償付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按照下列規則對非人壽保險合同的保單持有人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的損失在人民幣5萬元以內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予以全額救助;
(二)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90%;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對其損失超過人民幣5萬元的部分,保險保障基金的救助金額為超過部分金額的80%。
前款所稱保單持有人的損失,是指保單持有人的保單利益與其從清算財產中獲得的清償金額之間的差額。
第二十條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其持有的人壽保險合同,必須依法轉讓給其他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不能同其他保險公司達成轉讓協議的,由中國保監會指定經營有人壽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接收。
第二十一條被依法撤銷或者依法實施破產的保險公司的清算資產不足以償付人壽保險合同保單利益的,保險保障基金可以按照下列規則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
(一)保單持有人為個人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90%為限;
(二)保單持有人為機構的,救助金額以轉讓後保單利益不超過轉讓前保單利益的80%為限。
保險保障基金依照前款規定向保單受讓公司提供救助的,救助金額應以保護中小保單持有人權益以維護保險市場穩定,並根據保險保障基金資金狀況為原則確定。,除分立、合並外,不得解散。
C. 保險理財產品怎麼講解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理財產品的講解主要從以下幾點說明:
預期收益
理財產品的年限
保障性
D. 保險理財產品的銷售技巧
保險理財,我覺的第一強調和其他理財對比的優勢,那就是比普通理財可以多點保障,一般不是都帶一份保單嘛,另外就是強調安全性,從保險公司的實力和作用等各方面說,第二,強調收益,保險理財很短期理財不能比,但是它有一個長期獲得相對較高收益的優勢,而且時間越長,收益一般也越好,所以可以引導客戶把用於長期投資的資金用來做保險理財
E. 個人保險理財產品規劃怎麼進行
我們改如何穩定的提高個人收入呢?
家庭資產配置還需要進行動態調整。當市場行情不好時,投資者把更多的資產投資到風險較低的固定收益類產品上是比較妥當的,當投資機會較好時,則可配置更多收益較高的風險類資產。也就是說,核心資產和衛星資產可以互換。
不少投資者會把暫時不用的資金投資到貨幣基金、理財產品中去。如果確定資金在一段時間內不用,那麼投資理財產品等流動性相對較弱的標的更好些。市面上保險理財產品就比較有說服力,近幾年很多分紅險已經投連險都創造了穩定的效益。
人的一生往往經歷5個階段:未成年前、單身貴族、二人世界、為人父母和退休養老。不同的人生階段會伴隨不同的意外和風險,任何人都有必要購買保險,減輕家庭負擔,讓生活過得更加愜意。買了保險,是否就可一勞永逸,不用管了?市民紛紛來電詢問保險規劃問題。不同的人生階段,經濟實力不同,家庭責任不同,市民應及時調整保險計劃,給保單進行年檢。
F. 平安保險公司的理財保險,能被法院查封或者強制執行嗎
這是空頭支票,就是遠期債務,你要過來有用么,再說保險都是實名制又不是存款的財產保險,也不可能抵債
G. 人民法院如何強制執行銀行理財產品
(1)一般採取凍結措施,待理財產品到期可以兌現的時候再執行,有時候也會採用拍賣理財產品的方式執行。
(2)一般說來按照法律的規定只要是可以過戶的理財產品都應該拍賣,因為這里涉及到理財產品的風險問題,如果說等到理財產品到期,其虧損的風險可能導致債權人的權益受損,另外強制執行是針對財產當時的價值,而不是其期待價值。
(3)如果該理財產品不能過戶或者是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是不可轉讓的,那就只有等到理財產品到期後再執行。
(4)無論是否可以過戶,都不影響當事人雙方協商並訂立執行和解協議,也就是雙方當時人可以約定執行方式,不受法院控制或干擾。
H. 銀行理財產品法院可以執行扣除嗎
法院判決生效後,當事人不履行法院的判決,債權人可以申請法院執行銀行理財產品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
第二百三十六條發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也可以由審判員移送執行員執行。
調解書和其他應當由人民法院執行的法律文書,當事人必須履行。一方拒絕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執行。
第二百四十二條被執行人未按執行通知履行法律文書確定的義務,人民法院有權向有關單位查詢被執行人的存款、債券、股票、基金份額等財產情況。人民法院有權根據不同情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被執行人的財產。人民法院查詢、扣押、凍結、劃撥、變價的財產不得超出被執行人應當履行義務的范圍。
人民法院決定扣押、凍結、劃撥、變價財產,應當作出裁定,並發出協助執行通知書,有關單位必須辦理。
I. 理財產品怎麼上保險
。很多銀行在普通櫃台而非專櫃出售保險,業務員含糊其辭,故意把保險說成儲蓄、理財產品或是「有保險功能的理財產品」,誇大收益,忽悠客戶購買。
擴展閱讀:【保險】怎麼買,哪個好,手把手教你避開保險的這些"坑"
J. 如何推銷保險理財產品
讓客戶知道是有收益 有回報的投資方式
與股票 基金對比
還有獨特的保險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