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 保險車型名稱寫什麼
不過現在的保險公司工作做的都還是可以,這里只是一味的提到了目前在國內還算比較大的幾家行業頭領公司。當然他們大也是因為他們在國內的歷史悠久了,其實保險在國內來說還沒有想國外那麼流行,我記得我上學那會都沒有交過保險,現在的孩子一出世就交保險了,可見中國的保險行業已經有了很大的進步了,當然想趕上國外還需要努力,在這里扯遠了。如果我們單純以每一類風險來投保某一險種的話,可能到最後有一些風險還是不能夠涵蓋。因此,汽車保險界近兩年的潮流是把汽車保險打包,做出針對一切險的承保。汽車保險是對機動車輛由於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所造成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負賠償責任的一種商業保險。汽車保險是財產保險的一種,在財產保險的領域中,汽車保險屬於一種相對年輕的險種。這是由於汽車保險是伴隨著汽車的出現和普及而產生和發展的。同時,與現代機動車輛不同的是,在汽車保險的初期是以汽車的第三責任險為主險,並逐步擴展到車身的碰撞損失等風險。人壽汽車保險種類分很多以下羅列出來大家看看:1、險種之一:車輛損失險(主險)車輛損失險是指保險車輛遭受保險責任范圍內的自然災害(不包括地震)或意外事故,造成保險車輛本身損失,保險人依據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予賠償。這與第三者剛相反是顧自己的,如果您愛惜自己的車就要買。2、險種之二:第三者責任險(主險)第三者責任險屬強制性保險,車年審時需要。指合格駕駛員在使用被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而造成第三者的財產直接損失與人員傷亡的。以現在的賠付標准,建議最少買10萬元,最好買20萬元或50萬元,特別是新手或中意飛車的朋友及工作壓力大精神不易集中的朋友,又因五萬元、10萬元、20萬元的價錢相差不大,總之這個險種買大的自己安心。3、險種之三:盜搶險(附加險)如果你的車在使用過程中一直都在比較可靠、安全的停車場中停放,上下班路途中也沒有什麼特別僻靜的路段,就可以考慮不保盜搶險,但如果你的車屬於很常見的、丟失率比較高的車型,那一定要保盜搶險。4、險種之四:車上座位責任險(附加險)車上人員責任險並不建議買。建議單獨考慮人壽保險的產品,保障范圍和保險費一般都更低更好。如果你的車經常有朋友坐,那你也可以考慮買一點,不過不用買太多,保障額度在一萬元至兩萬元/座就夠了。5、險種之五:玻璃單獨破碎險(附加險)使用過程中發生本車玻璃單獨破碎,注意「單獨」兩字,而如是其他事故引起的,車損險里有賠,所以如系國產車,玻璃亦不貴,想省錢的可不買。6、險種之六:自燃險(附加險)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因本車電器、線路、供油系統發生故障及載運貨物自燃原因起火燃燒,造成車輛損失以及施救所支付的合理費用。是新車建議不買,三年以上的車建議考慮。7、險種之七:劃痕險(附加險)在使用過程中,被他人剮劃(無明顯碰撞痕跡)需要修復的費用,一般新車、新手買。8、險種之八:不計免賠率(附加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免賠金額(20%),由保險公司負責賠。9、險種之九:不計免賠額(附加險)車輛發生車輛損失險或第三者責任險的保險事故造成賠償,對應由被保險人承擔的免賠金額,由保險公司負責賠。不計免賠率-附加險幾乎是個必保的好險種,建議加上。特別是新手,加上了會有用的,尤其在你碰到大的事故損失時,這個險種可以大大減少你的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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㈡ 簡述個人保險的品種和類型
四種最基本的險種,現在分別介紹如下:
首先說「保障+儲蓄」為主要成分的養老金保險。這種保險是將銀行儲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從形式上講和銀行儲蓄差不多,但從內容上講差異就大了。對單個人來講有了保險保障,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銀行利率的影響,萬一沒有到合同約定期滿而發生不幸,被保險人即可得到一筆約定的經濟保障,這是銀行沒有的。這種保險的特點是保費高,保障相對意外險而言就比較低。這類保險的險種名稱上一般有「人壽」、「年金」之類的詞。
其次說「保障+補償」為主要成分的醫療保險。這種保險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據定額給付原則,而是補償原則,是就醫療實際開支款的數額,但補償最高不能超過合同約定金額,因此,它的規則是補償原則,它的特點是保費適中、保額不低。這類保險的名稱必有「健康」、「醫療」的字眼。
再次說「保障」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傷害險。這些險種一般沒有儲蓄功能,例如乘坐飛機保險,幾元錢,或幾十元錢的保險費,而保障幾萬元或幾十萬元的經濟給付,可見這種險種的特點是保費低,保額高。這種保險無論如何包裝變化,險種名稱中必有「意外險」三個字。
最後說「保障+分紅」為主要成分的分紅保險和保險投資連結產品。這種保險是將保障和投資結合在一起的險種,它是在優先提供保障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資金進行投資,而投資獲利多少,決定分紅和投資獲利多少,這種險種的特點是保費高,保障程度相對於其他人身保險險種而言就比較低。例如,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投資的因素遠遠超過保障因素。
㈢ 看保險產品名稱識產品責任
你買的應該是一份保險公司的分紅型產品,基本保險金額在保險合同上有註明的,不要只聽業務員說的,自己好好的把保險合同拿出來仔細的看看(保險責任)那一條,看保險合同,主要就是要看保險責任和責任免除條款,至於每年返多少應該是不確定的,要看保險公司的經營狀況而定,有高有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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㈣ 保險名稱啥意思
常用保險名稱解釋:
1. 保證保險Fidelity Bond
保證保險是在被保證人的作為或不作為致使被保險人(權利人)遭受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來承擔經濟賠償責任的保險。
2. 保險標的Insurance Subject
是指作為保險對象的財產及其有關利益或者人的壽命和身體。
3. 保險條款Insurance Clauses
明確保險雙方基本權利義務的條文。
4. 保險合同Insurance Contract
保險合同是指投保人與保險人約定保險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5. 保險基金Insurance Fond
由專業保險公司向參加保險的企業或個人收取保險費,而籌集的後備基金。
6. 保險經紀人Insurance Broker
是基於投保人的利益,為投保人與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中介服務,並依法向保險人收取傭金的有限責任公司。
7. 保險利益Insurable Interest
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8. 不定值保險合同Unvalued Insurance Contract
是指保險雙方當事人對保險標的不預先確定其價值,而在保險事故發生後再估算價值、確定損失的保險合同。
9. 承諾Approved
是指保險人(公司)同意接受投保人的要約,即做出承保行為。
10. 等待期Observation Period
習慣上稱為觀察期,使用於醫療保險。一般保險合同在生效後的指定時期內,即使發生保險事故,投保人也 不能獲得保險賠償,這段時間稱為等待期。
11. 定值保險合同Valued Insurance Contract
是指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事先確定保險標的地保險價值,並在合同中載明,以確定保險金最高限額的保險合同。
12. 對價Consideration
在合同中應明確表示,一方所享有的權利以另一方所承擔的義務為基礎,其間的關系,並不是雙方所負的義務平衡無差,不是指等價,僅須雙方有對價報償的性質即可,唯一的條件是必須有特定偶然事件的發生。
13. 附加險Extraneous Risks
是指附加在主險合同下的附加合同,參加附加險的前提是必須購買主險。
14. 貨物運輸保險Freightage Insurance
貨物運輸保險是以運輸途中的貨物作為保險標的,保險人對由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貨物損失負責賠償責任的保險。
分類:
1) 海洋貨物運輸保險
2) 陸上貨物運輸保險
3) 航空貨物運輸保險
15. 家庭財產保險Property Insurance for Home
家庭財產保險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點的財產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一切工商、建築、交通運輸、飲食服務行業、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等均可投保企業財產保險。
分類:
1、普通家庭財產保險 是家庭財產保險的基本形式,它屬於補償性質的財產保險。
2、 儲金式家庭財產保險 兼具經濟補償和到期還本的性質,是以被保險人的本金利息作為保險費,在保險期限屆滿時,退還被保險人本金
16. 健康保險Health Insurance
健康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疾病、分娩等所致殘疾或死亡時,由保險人給付保險的保險。
特點:
1) 健康保險的期限一般較短,通常為一年左右的時間。
2) 費率計算的依據是被保險人的職業、性別、年齡和保額,其中職業是最主要的因素,而年齡因素不像在人壽保險中那樣重要。
3) 保單沒有現金價值
內容:
1) 疾病給付
2) 生育或分娩給付
3) 醫葯給付
4) 疾病或死亡給付
17. 繳費期Payout Period
又稱供款期。即在保險合同中預先約定的繳付保險費的期間。
18. 企業財產保險Enterprise Property Insurance
企業財產保險是以投保人存放在固定地點的財產為保險對象的保險業務。它是我國財產保險業務中的主要險種之一。企業財產保險的適用范圍很廣泛。一切工商、建築、交通運輸、飲食服務行業、國家機關、人民團體等均可投保企業財產保險。凡是由投保人所有或代替他人保管或與他人共有而由投保人負責的財產,都可以列入投保
19. 人身保險 Personal Insurance
人身保險是指以人的生命、身體和健康作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當保險事故發生時,保險人承擔給付預定的保險金或年金的義務。
20. 人壽保險Life Insurance
人壽保險簡稱壽險,是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人壽保險以人的壽命為保險標的,以生死為給付要件。人壽保險所稱「生」指生存,而非出生。「死」指死亡,包括法院依據法律規定的宣告死亡在內。保險給付條件除自殺和犯罪死亡外,只要死亡,則給付,不究其死亡原因。
保險金額由投保人選擇。
人壽保險的分類:
1、 按照保險責任劃分:
1) 死亡保險:定期死亡保險、終身死亡保險
2) 生存保險:單純的生存保險、年金保險
3) 兩全保險:普通兩全保險、期滿雙賠兩全保險、養老附加兩全保險、聯合兩全保險
2、 按照保費和保額是否可以調整劃分:
1) 傳統的人壽保險:包括定期保險、傳統的終身保險、兩全保險
2) 創新的人壽保險:變額人壽保險、可調整的人壽保險、萬能人壽保險、變額萬能人壽保險
21. 少兒保險 Juvenile insurance
少兒保險從嚴格意義上說並非人身保險業務中的一個分類。它只是保險公司針對0―15周歲這一特定年齡段的人群提供的一種人身風險保障。
22. 責任保險Liability Insurance
責任保險是在被保險人依法應負損害賠償責任時,由保險人承擔其賠償責任的保險,這種保險以被保險人依法應承擔的責任為保險標的,以第三人請求被保險人賠償為保險事故,其保險金額即被保險人向第三人所賠償的損失價值。
23. 運輸工具保險 Vehicle Coverage
運輸工具保險是以各類運輸工具,如汽車、飛機、船舶、火車等為保險標的的保險。
24. 團體人壽保險 Group Life Insurance
團體人壽保險是以團體為對象,以團體的所有成員或者大部分成員為被保險人的一種人壽保險。一般都不進行體檢。
25. 意外傷害保險 Life Accident Insurance
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間,因遭遇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的意外事故,致使其身體蒙受傷害而殘疾或死亡時,保險人依照合同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26. 信用保險 Credit Insurance
信用保險是以在商品賒銷合信用放款中的債務人的信用作為保險標的,在債務人未能如約履行債務清償而使債權人遭致損失時,由保險人向被保險人,即債權人提供風險保障的一種保險。
27. 要約Offer
是指由投保人提出訂立合同建議的法律行為,即指填寫要保單,這是簽定合同的一個重要步驟。
28. 主險main risks
又稱基本險。是指不需附加在其他險別之下的,可以獨立承保的險別。
29. 被保險人Insured
受保險合同保障的人,享有補償請求權,即有權按照保險合同規定向保險人取得補償或給付的人。
30. 定期年金保險Term Annuities Insurance
是指保險人在約定的期限內給付年金,約定期滿,給付終止的保險。
31. 保險代理 Insurance Agent
是根據保險人的委託,向保險人收取傭金,並在保險人授權范圍內代為辦理保險業務的單位或個人。
32. 保險費Insurance Premium
簡稱保費,它是投保人向保險人購買保險所支付的價格。保險費是保險金額與保險費率的乘積。
33. 保險 Insurance(狹義指商業保險)
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公司)支付保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34. 保險金額 Insured Amount
是由保險合同的當事人確定,並在保單上載明的保險標的的金額,它又可以被看作是保險人的責任限額。對於保險人來說,它既是收取保費的計算標准,也是補償給付的最高限額;對於投保人、被保險人和受益人來說,它既是繳納保費的依據,也是索賠和獲得保險保障的最高限額。
35. 保險人Insurer
簽定合同的一方,是收取保險費並按照保險合同規定負責補償損失或給付保險金義務的人。
36. 受益人Beneficiary
一般見於人身保險合同,是指被保險人死亡後,有權領取保險金的人,由被保險人或投保人指定。
37. 投保人Applicant
又稱要保人,是與保險人簽訂保險合同並負有繳付保險費義務的人,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自然人,應具有權利行為能力。
38. 保單Policy
保險人與被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的正式書面證明。保險單必須完整地記載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的權利義務及責任。保險單記載的內容是合同雙方履行的依據。
保險單是保險合同成立的證明。但根據我國《保險法》規定,保險合同成立與否並不取決於保險單的簽發,只要投保人和保險人就合同的條款協商一致,保險合同就成立,即使尚未簽發保險單,保險人也應負賠償責任。保險合同雙方當事人在合同中約定出立保險單為合同生效條件的除外。
㈤ 食品包裝上為什麼寫保險公司的名字
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廣嘛,這是生產廠商轉移食品安全的風險,生產廠商向保險公司購買保險後顧客因產品本身造成的直接安全問題時如果顧客像生產廠家進行索賠時風險就轉移到保險公司身上了,其實和你做火車、汽車、飛機附加的保險一個意思
㈥ 產品說明書、包裝盒上是否可以印刷保險公司名稱、標識
一百塊錢里的空白處 透光看 能看到毛澤東頭像,我可以把你說明書都做成專版的,印上你企業LOCO或者名字 ﹑連你們保險公司合同都能做成專版的,更加提升企業形象,更專業化
㈦ 保險的分類和各險種
四種最基本的險種,現在分別介紹如下:
首先說「保障+儲蓄」為主要成分的養老金保險。這種保險是將銀行儲蓄的作用加以改造,增加了保障功能形成的,從形式上講和銀行儲蓄差不多,但從內容上講差異就大了。對單個人來講有了保險保障,這就有了安定性,不受銀行利率的影響,萬一沒有到合同約定期滿而發生不幸,被保險人即可得到一筆約定的經濟保障,這是銀行沒有的。這種保險的特點是保費高,保障相對意外險而言就比較低。這類保險的險種名稱上一般有「人壽」、「年金」之類的詞。
其次說「保障+補償」為主要成分的醫療保險。這種保險提供的保障不是依據定額給付原則,而是補償原則,是就醫療實際開支款的數額,但補償最高不能超過合同約定金額,因此,它的規則是補償原則,它的特點是保費適中、保額不低。這類保險的名稱必有「健康」、「醫療」的字眼。
再次說「保障」為主要成分的人身意外傷害險。這些險種一般沒有儲蓄功能,例如乘坐飛機保險,幾元錢,或幾十元錢的保險費,而保障幾萬元或幾十萬元的經濟給付,可見這種險種的特點是保費低,保額高。這種保險無論如何包裝變化,險種名稱中必有「意外險」三個字。
最後說「保障+分紅」為主要成分的分紅保險和保險投資連結產品。這種保險是將保障和投資結合在一起的險種,它是在優先提供保障的前提下,拿出一部分資金進行投資,而投資獲利多少,決定分紅和投資獲利多少,這種險種的特點是保費高,保障程度相對於其他人身保險險種而言就比較低。例如,投資連結保險產品,投資的因素遠遠超過保障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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