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匯中財富的理財產品受法律保護嗎
你好,受法律保護。但受法律保護不等於法律和政府保證你本金和收益。 法律只能在對方欺詐或者違反協議的時候,要求對方履行協議,但對方沒有履行和支付能力的話,法律也沒辦法。
理財有風險,投資需謹慎,投資P2P理財的時候要特別注意防範風險,比如說看有沒有抵押,資金是否託管等等,以及風控是否到位,收益是否在相對安全的范圍等等,深金在線就很不錯
『叄』 匯中財富的錢還能要回來嗎
您好,您可以詳細說一下您遇到的具體情況嗎。【摘要】
匯中財富的錢還能要回來嗎?【提問】
您好,您可以詳細說一下您遇到的具體情況嗎。【回答】
我在匯中放了70萬元,是我們的朋友在匯中做理財,聽說,有問題,【提問】
現在出現什麼問題了嗎?【回答】
公可現在不收錢了,倒下了【提問】
這個錢能要回來么?【提問】
那現在風險系數是很高的,也不是百分百能要回來的。【回答】
噢,你說怎辦了?【提問】
如果最後沒給的話去經偵【回答】
好的【提問】
嗯【回答】
『肆』 匯中財富貸款真是高利貸我在匯中財富貸了3萬塊錢,分24期每期還1967元,還了3期上次逾了一期,就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就怎麼?是不是罰息比較多?煩請詳細描述一下,以便更好地幫到您。【摘要】
匯中財富貸款真是高利貸我在匯中財富貸了3萬塊錢,分24期每期還1967元,還了3期上次逾了一期,就【提問】
您好!很高興為您解答!就怎麼?是不是罰息比較多?煩請詳細描述一下,以便更好地幫到您。【回答】
你好【提問】
您好【回答】
我借了兩萬,一直還的,有一天逾期了。客服給我打電話要收一百元逾期費用我沒給他,客服人員罵我。我就一直沒還【提問】
今天發簡訊告訴我要起訴我,起訴之前最後一次協調減免還款【提問】
我就想問真的能起訴我嗎【提問】
看到了【回答】
從您講述看來,這個客服應該是嚇唬您【回答】
因為100元起訴,這金額都達不到立案條件吧【回答】
哦,我一直猶豫呢,因為欠了五六年了。【提問】
欠多少?就一百塊嗎?【回答】
貸款我一直沒還,【提問】
是這樣吧【回答】
中間沒有催促您還款嗎?【回答】
既然對方願意協商減免,個人建議您還是還款比較好。否則逾期記錄一直在您個人徵信里也不好【回答】
但是協商中您可以爭取要求對方減免利息甚至只還本金【回答】
不管如何,還清欠款對您比較好【回答】
『伍』 匯中財富理財產品好嗎
P2P理財嗎??
『陸』 匯中財富還得上錢嗎
匯中的財富是不期望滿足的錢。匯中財富成立於2013年,總部位於北京,是財富管理、生活健康管理的專家咨詢品牌。擁有財富管理、全球資產配置、高端健康管理、全球保險、海外地產、移民留學等8個領域的專業咨詢服務,涵蓋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多種貨幣。眾財富主張以惠中集團為核心,構建惠中戰略生態聯盟,整合全球資源,通過商務合作構建全球跨行業產業聯盟生態系統。專注於教育、健康、房地產、金融等領域的投資運營管理。他依靠眾多的資源實現了自己的成就,得到了廣大群眾的信任和支持,但隨著時間的推移,他的公司發生了大量的事故。
從理論上講,集中財富的原因根本不是原因。那麼匯眾財富是北京一家大型的個人對個人理財公司,也算成熟成功的網路貸款公司,但為什麼不把錢還回來,就是因為匯眾財富的領導肆無忌憚的經營!我們的客戶,無論是錢的去向還是退錢的時間都應該向我們的出借人清楚的說明,但是匯款中的財富並沒有退錢,也沒有做到守時。你只是用會議的幾分鍾來搪塞,這對我們的貸款人是一種殘酷。
『柒』 匯中財富出事我在匯中財富投資五萬元,自投資以來,心裡老實懸著,不知匯中財富會不象別家理財一樣是騙子
投資是有風險的,既然投資了就應有承擔風險的准備。現在的理財公司不再像幾年前那樣,投進去穩賺不賠了,跟炒股一樣,風險也較高的。
『捌』 匯中財富是不是騙人的
匯中財富是獨立第三方財富管理企業,總部位於北京CBD,目前,已相繼在天津、成都、鄭州、武漢、青島、西安、上海等地開設8個區域總部,並在71多個城市建立營銷與服務網路。
匯中財富引入國際領先的「個人對個人」借款咨詢和財富管理服務,並結合中國信用狀況,一方面為社會小微人群提供包括借款咨詢、協議管理、風險評估、回款管理等服務,另一方面為中產階層和高凈值人群提供債權對接信息匹配、資產配置等專業的財富管理服務。
匯中財富與眾多的銀行,信託等業內著名金融機構結成戰略合作夥伴關系。與「普華永道」、「大成國際」等國際企業具有深度合作。
匯中集團常務副總裁蔣竹衡女士(右)與匯中財富副總裁王鳳至女士(左)接受采訪
匯中財富自2013年成立至今,其快速良好的發展勢頭,持續獲得行業與媒體的廣泛關注。此次媒體開放周的設立,正是創造了媒體與企業間零距離接觸的機會,增進企業與媒體間的互相交流,促進行業快速健康發展。
(8)石家莊匯中財富理財產品擴展閱讀
非法集資是未經有關部門依法批准,承諾在一定期限內給出資人還本付息。還本付息的形式除以貨幣形式為主外,也有實物形式和其他形式;向社會不特定的對象籌集資金。這里「不特定的對象」是指社會公眾,而不是指特定少數人;以合法形式掩蓋其非法集資的實質。
據《關於進一步打擊非法集資等活動的通知》(銀發[1999]289號)的相關規定,「非法集資」歸納起來主要有以下幾種:
(1)通過發行有價證券、會員卡或債務憑證等形式吸收資金。
比較常見的是:以發行或變相發行股票、債券、彩票、投資基金等權利憑證或者以期貨交易、典當為名進行非法集資。通過認領股份、入股分紅、委託投資、委託理財進行非法集資。通過會員卡、會員證、席位證、優惠卡、消費卡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2)對物業、地產等資產進行等份分割,通過出售其份額的處置權進行高息集資。
(3)利用民間會社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4)以簽訂商品經銷等經濟合同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常見的是:以商品銷售與返租、回購與轉讓、發展會員、商家加盟與「快速積分法」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5)以發行或變相發行彩票的形式集資。
(6)利用傳銷或秘密串聯的形式非法集資。
(7)利用果園或庄園開發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8)利用現代電子網路技術構造的「虛擬」產品,如「電子商鋪」、「電子百貨」投資委託經營、到期回購等方式進行非法集資。
(9)利用互聯網設立投資基金的形式進行非法集資。
(10)利用「電子黃金投資」形式進行非法集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