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怎麼看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下調
作為證券交易費用的一種——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由財稅部門收。(此項稅收由券商代扣後由交易所統一代繳。債券與基金交易均免交此項稅收)。2008年9月19日至今由向雙邊徵收改為向出讓方單邊徵收(即賣出股票,才有這項費用)
一直沒有變得,而且賣出時,才收取
② 9月1日起中國股市調整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是真的嗎
證券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開征,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6%。交納。同年11月份,深圳市對股票買方也開征6%。的印花稅。1991年10月,深圳市將印花稅稅率調整到3%。,上海也開始對股票買賣實行雙向徵收,稅率為3%。。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3%。繳納印花稅。1997年5月,印花稅稅率從3%。提高到5%。。1998年6月,印花稅稅率從5%。下調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稅稅率降低為3%。。2001年11月,財政部決定將A、B股交易印花稅稅率統一降至2%。。2005年1月,財政部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2%。下調為1%。。2007年5月30日起,財政部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1%。調整為3%。。 據說08年印花稅又要調低,等政策出台吧
③ 股票交易為何要收印花稅
買賣股票時需要交納手續費、印花稅、過戶費。
手續費的收取比例,不同的券商各不相同,但國家規定不得超過交易金額的千分之四。
印花稅的收取比例,大約是千分之一。
過戶費的收取極低,通常交易金額接近10萬元,才收取1元。可忽略不計。
如果你買1000股10元的股票,那麼要交納:
手續費(這里按千分之四計算):(1000*10)*0.4%=40
印花稅:(1000*10)*0.1%=10
過戶費:按1元算。
40+10+1=51元。
賣股票時計算方法相同。但要把股票價格換成賣出價。
提示:要想盡量減少手續費,就要選擇好券商。但並不是手續費少的券商就好。例如一些小券商的手續費很低,但是由於其規模小,所以信譽無保證、服務不到位、信息不準確,反而會得不嘗失。
詳情
④ 試述印花稅與證券交易稅的關系
我國證券稅制是隨著證券市場的發展、變化而不斷發展完善的。現行證券稅制稅基涉及證券交易額、證券投資所得和證券交易所得,涉及的稅種包括證券交易印花稅、個人所得稅、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等。這些稅種互相配合,通過對證券交易行為、證券投資收益和證券所得等方面的影響,發揮著調節作用。從我國證券市場的實際出發,鑒於目前證券稅制仍以證券交易稅為主的實際情況,應盡快完善證券交易稅制、證券投資所得稅制及開征遺產贈與稅,從而分步驟逐步建立一套完善的證券稅制。
一、完善證券交易稅,理順證券交易稅及印花稅關系
宜將證券交易稅視為政府管理證券市場的重要政策工具之一,改變現行的對證券交易征稅套用印花稅有關規定的做法,使其具有法律上的嚴謹性,保證與證券法的銜接。在完善證券交易稅的設計制定時,應遵循證券市場的內在規律,做到輕稅、簡便、易於征管,並選擇在當前適當時機開征證券交易稅。
(一)開征證券交易稅的現實可行性
1.稅源充足,計征壓力不大。我國的證券市場經過十幾年的快速發展,不僅在規模上已今非昔比,而且交易品種也日漸豐富。目前國債、基金等品種的交易額已在滬、深兩地交易所的總交易額中佔有相當比重。作為以證券交易額為計稅依據的稅種,證券交易稅的全面開征在稅源上已經有了充分保證。
2.稅制變革對市場沖擊有限。證券市場歷來對稅收問題極為敏感,但經仔細分析,證券交易稅是按交易總額計稅,稅率僅為千分之幾,與目前印花稅稅率相當。加之開征證券交易稅是要力求保證投資者總體稅負下降,因此,對投資者收益水平的影響程度有限,對證券市場不會形成太大的沖擊。
3.市場法規環境已經成熟。作為對證券交易進行調節的稅種,證券交易稅的設計必須在征稅范圍、課稅方式等一系列問題上與《證券法》保持銜接,才能保證其自身的規范性和穩定性。在《證券法》頒布實施後,證券交易稅的開征也勢在必行。
(二)證券交易稅稅制設計構想
1.擬開征的證券交易稅應以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為課稅對象,並以其實際成交金額為計稅依據。證券交易稅的征稅范圍可框定在滬、深兩地交易所掛牌的除國債之外的所有交易品種,包括股票、企業債券、可轉換債券和投資基金。證券交易稅擬採用稅收的屬地徵收原則,中外投資者凡買賣我國境內上市的證券,一律征稅。
2.在稅率設計上,從各國證券交易稅的發展進程看, 大多數國家和地區在證券交易市場發展初期都採用低稅率或階段性暫停徵收等措施來鼓勵市場的發展。因此,我國設立證券交易稅應遵循低稅率課征原則,在活躍股市的同時有利於企業通過證券市場融通資金,而且對於每一具體的應稅證券品種,應以統一稅率為宜。
3.證券交易稅宜實行單向徵收,納稅人是從事證券出售業務的單位和個人,即證券交易中的賣方為納稅人,改變目前股票交易印花稅對買賣雙方雙向征稅的辦法。這種規定從理論上看有利於鼓勵長期投資,抑制投機,也是實踐中多數國家的一般做法。
(三)理順證券交易稅與印花稅之間的關系
實際上,我國證券市場目前徵收的印花稅同時充當著交易稅與印花稅的雙重身份。宜改變印花稅目前的徵收制度,即在開征證券交易稅的同時,印花稅只對一級市場股票、債券發行時訂立的產權轉移書據或合同課征,這樣做既改變了現在對一級市場不征流轉稅的狀況,有利於調節一級市場股票發行價格,又為國家取得了財政收入。考慮到我國證券市場交易成本過高,在兩稅分離之時宜採用低稅率,即兩稅的合計稅負不應超過目前的稅負,以達到活躍市場交易的目的。
二、完善證券投資所得稅制
宜繼續保持原有的統一課稅法,即證券投資所得仍列入所得稅的課稅范圍,但應對現行的證券投資所得課稅的有關制度作適當改進。
(一)對國家股、法人股一律徵收同種稅率的股息所得稅
根據稅收股權平等和同股同權原則的要求,對所有收益的納稅人一視同仁,應該對所有股東開征股息所得稅,而且都由股份制企業代扣代繳,實行源頭控制。這樣做,既能使稅務部門代表國家對股份公司的股息分配進行監督,增加國家的財政收入,又可以通過利益來驅動國家股盡快形成一個實在明確的法人代表,並把國家股東、法人股東和個人股東擺在平等的地位上,在此基礎上促進公有股上市流通,即實現股份全流通。
(二)執行統一的公司法人所得稅,改變上市公司的企業所得稅不一致的局面
應明確規定所有公司,無論是國內上市公司還是海外上市公司,無論是內地公司還是特區公司,無論是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都應執行統一的33%的企業所得稅稅率。中央政府應統一掌握企業所得稅的減免,對省市級地方政府在企業所得稅的減免上給予嚴格控制。只有這樣才能嚴肅稅法,進而促進股票市場的正常發展和公司間的公平競爭。
(三)對個人獲得的股利股息應暫時免徵個人所得稅
目前我國在未考慮企業所得稅和個人所得稅銜接和協調的情況下,我國出現了對同一來源的所得進行重復征稅的現象。因此,對個人獲得的股利股息應暫免個人所得稅,這樣既有利於發展中的上市公司快速地以較低的資金成本籌集資金來滿足其發展的需要,創造更大的利潤,更高地回報投資者,又能調動起投資者投資股票的積極性,從而帶動起整個股市的繁榮發展。(作者單位: 阜新市財政局)
證券交易稅是何等神秘之物?
本刊訊者 陳元地
1月12日晚,一條消息通過中央電視台迅速傳向全國:今年國家將適時開征新的稅種,研究開征遺產閣,證券交易稅和社會保障稅,市場人士對此消息立即表現出極大關注,人們紛紛打探:證券交易稅是何等稅種?它與目前的交易印花稅有何關系?一旦開征,是否意味著股票交易成本大幅攀升?....低迷市道中又冒出一個敏感問題,投資人愈發無所適從.那麼證券交易稅是何等神秘之物?
實際上,這只是稅種的調整,而不是在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基礎上再增加的稅賦.換言 之,一旦開征證券交易稅,就不再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
開征證券交易稅問題一直在研究中
1月13日下午,記者采訪了國家稅務總局地方稅務司翁曉天先生市場人士關注的問題便有了解釋.
翁曉天首先介紹了一些背景情況,他說,早在1993年以前,國家尺開始研究開征證券 交易稅問題.當時證券法草案已經九易其稿,但在許多問題上還沒有結論另外,那時證券 市場還處於試點初期,市場規模小,品種較單一.於是,1993年國務院批準的工商稅制改革實施方案里便有這么一種表述:考慮到證券交易稅擬暫緩出台.
翁曉天說,在以後的每個年度里,國務院總局都提到要進一步論證證券交易稅的設計方案.為此有關人員做了大量工作,包括參閱了大量的國外資料,並對國內市場的情況不 斷進行調研等.
從翁曉天先生的背景交待中,似乎不難得出這樣的結論:研究開征證券交易稅的工作絕非始於今日,之所以遲遲未有實質進展,乃因證券法的起草工作久議未決,致使連何謂 證券這樣看似簡單的問題都沒有定論.由此可見,研究開征證券交易稅問題列入今年稅制改革重點,與<<證券法>>出台不無關系.
翁曉天的話還讓人想起這樣一件事:1995年年度,國家稅務總局高級官員曾提到在條件成熟時開征證券交易稅.之後,市場傳聞四起.
那麼,證券交易稅到底是何種"神秘之物"?
翁曉天說出的答案聽起來還是讓人感到釋然的:實際上,這只是稅種的調整,而不是 在股票交易印花稅的基礎上再加新的稅賦.換言之,一旦開征證券交易稅,就不再徵收股 票交易印花稅.
至於投資人關心的開征證券交易稅會否增加交易成本問題,翁曉天的解釋是:"當前 證券市場比較低迷,在研究稅種調整政策時,會持非常謹慎的態度.我們考慮,在目前環境下,稅種調整時不會增加股票投資人的納稅負擔."
還有一個背景需要交待:1994年新稅制改革時,曾提出把證券市場上的印花稅最終改設為證券交易稅獨立徵收,此稅定為共享稅,由中央和地方按比例分享,並提出在證券交 易稅出台前,仍按原辦法徵收印花稅.由此可知,股票交易印花稅和證券交易稅都屬於行 為稅類,前者為地方稅,後者為中央,地方共享稅.
那麼,問題隨之而來,國家為什麼要嘗試將股票交易印花稅向證券交易稅過渡?
股票交易印花稅一直獨擋一面
股票交易印花稅是印花稅中派生的一個稅項,是以股權轉移書據的書立行為為課征 對象,由立據人繳納.
80年代後期,深圳市證券機構門前買賣股票現象漸熱,隨著,市場的發展,深圳市政府為穩定局面,適度調節炒股收益,借鑒了香港的作法,於1990年7月1日推出股票交易印花 稅;規定對賣方徵收6%,後於1990年11月23日規定對買賣雙方各征6%.不久,市場環境發生變化,又調整為買賣雙方各征3%;1991年底,上海也開始徵收股票交易印花稅.
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下發了<<股份制試點企業有關稅收問題的暫行規定>>,明確提出,股票交易雙方按成交金額的3%徵收印花稅.
看上去,幾乎從一開始,股票交易印花稅便具有雙重功能,既是一項稅收,又是調控市場的一種手段:1997年5月10日,當深滬股市牛氣沖天時,國務院決定其稅率由3%上調至5%;1998年6月12日,當深滬股市不斷下挫時,國家又決定將其稅率由5%下調至4%.
股票交易印花稅開征之初,其收入一度全部留存深圳,上海兩地.1993年底,因實行分享制的需要,國務院決定,對股票交易印花稅額實行中央與地方"五五"分享的辦法.
進入1996年以後,的牛市使印花稅額大幅攀升,達到121億元,是1995年26億元的約4.7倍.轉眼之間,一頭小豬長得又肥又壯.這一年年底,國務院發出<<關於調整證券交易印 花稅中央和地方他享比例的通知>>,規定中央與地方由對半分改為"八二"比例分享.
至1997年5月印花稅率由3%上調至5%後,國務院又規定,對此新增的收入確定為中央 收入.至目前,按印花稅率4%計,中央與地方分享的確切比例為88%比12%.
股票交易印花稅功成身退尚需時日
顯而易見,在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急速增加的同時,中央收入分享的比例也在不斷加大.但是,不斷地調整比例,其基礎都是中央如何分享地方稅收的比重.而一旦改為證券交易稅,問題便要倒過來問:能夠分給地方多大比例?翁曉天說:"至於比例如何確定,研究時會考慮各方因素,如果僅想著增加中央稅收,兩個交易所的積極性會受到影響.所以,會慎重對待這個問題."但有一點可以肯定,改為證券交易稅後,便會存在中央分享地方收稅問題了.
當然考慮的問題不僅於此.翁曉天說,與印花稅相比,證券交易稅外延更廣,內涵更准,它是對資本市場掛牌證券買賣行為以及其它方式轉讓行為所徵收的一種稅,其一般以交易額為基礎進行征稅,稅率因證券品種不同而異,券種范圍理論上可以包括幾大類:股票,債券,基金,期貨等."以前等於借著印花稅的殼對股票進行征稅,但隨著股票交易額的激 增和證券種類的逐步擴大,印花稅這個殼已經容納不下了."翁曉天如是說.
翁曉天還提到兩點.其一,現在只是明確提出要研究開征證券交易稅問題,其出台並 沒有確定的時間表;其二,所謂券種范圍包括上述幾大類,是從完美稅制角度考慮的,既然要設計大的框架,就不會僅著眼於股票,要有前瞻性.
除了前瞻性,當然也要有可操作性,翁曉天說,對於國債,是征稅,輕稅,還是免稅,仍 在考慮中;對證券投資基金,其剛推出時國稅局曾有規定,為扶持其順利起步,暫免兩年印花稅到1999年底,到期後怎麼辦尚未有結論,但在設計證券交易稅時會把基金納入考慮范圍,否則就不完整;至於期貨類,雖然<<證券法>>中未列出,但現在還有三個交易所,期貨 仍是一個金融品種,所以,設計證券交易稅框架時也會對期貨有所考慮,但其難度會更大
⑤ 證券交易稅和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區別,證券交易稅對股票市場發展會有什麼的影響,該如何分析
您好,針對您的問題,我們給予如下解答:
這個兩個術語是一個意思,證券交易稅是以特定的有價證券的交易行為為課稅對象,以證券的成交金額為計稅依據徵收的一種稅。這是我國在1994年稅制改革中准備新開征的一種稅。詳見網路:http://ke..com/view/646110.htm。
印花稅是政府調節市場的一種手段,如果市場成交火爆,價格暴漲,泡沫過大,那麼政府就會提高印花稅,提高投資者的交易成本,通過提高投機者的無收益區間,來抑制過度投機。而如果市場成交低迷,政府就會降低印花稅來降低投資者的交易成本,促進市場的活躍。
比如,2005年1月23日,為了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5年1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2‰調整為1‰。即對買賣、繼承、贈與所書立的A股、B股股權轉讓書據,由立據雙方當事人分別按1‰的稅率繳納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2007年05月30日為進一步促進證券市場的健康發展,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決定從2007年5月30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1‰調整為3‰。
如仍有疑問,歡迎向國泰君安證券上海分公司企業知道平台提問。
⑥ 印花稅在我國調整了多少次,對證券交易市場的影響
1991年10月,深圳市將印花稅率調整到3‰,上海也開始對股票買賣實行雙向徵收,稅率為3‰。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3‰繳納印花稅。1997年5月,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從3‰提高到5‰。1998年6月,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從5‰下調至4‰。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稅降低為3‰。2001年11月,財政部決定將A、B股交易印花稅率統一降至2‰。2005年1月,財政部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2‰下調為1‰。 1、印花稅率下調提高市場投資價值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的公布的數據,2007年國內證券交易印花稅收入達到2005億元,比2006年增長10.2倍,而2008年一季度國內證券交易印花稅就已達到597億元,同比增長387.8%。與之相對應的是1550家A股上市公司2006年的凈利潤總額為6094億元,而截至2008年4月23日,已披露年報的1286家A股上市公司2007年的凈利潤總額則為9023億元,也就是說僅2007年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就已佔到當年上市公司凈利潤總額的差不多20%,更不用說2008年一季度的證券交易印花稅就已接近2007年上市公司的分紅總額了。
我們認為,盡管印花稅率下調後,市場交易會更加活躍,從而導致證券交易印花稅總額不會出現大幅下降,但是印花稅率的下調畢竟降低了投資者的交易成本,在目前市場比較低迷,投資者普遍虧損的情況下,還是有利於提高市場的投資價值。
2、投機炒作之風可能再起
盡管我們認為印花稅率的下調會提高市場的投資價值,但是同樣的,印花稅率的下調也很可能會助長市場的投機炒作之風,對於這種情況的出現,我們無法阻止,但是我們需要提醒投資者注意其中的風險,並對此保持高度警惕。當然我們也希望這種情況不要出現,畢竟07年5.30的教訓還是要汲取的。
3、反彈之勢有望延續,高度需要其他利好配合
從歷史上每次印花稅調整後市場的反應來看,我們認可印花稅率的調整不會改變市場的總體走勢這一觀點,但是同時,我們也注意到這一次印花稅率的調整的背景的不同。首先,這次印花稅率的調整受到市場的廣泛關注,之前的市場預熱達幾個月之久,可以說是千呼萬喚始出來,因此一點也不突然,市場已經做好了充足的准備。其次,這次印花稅率調整的背景是市場剛剛跌破3000點整數關口,市場反彈動力十足,可謂「萬事俱備,只欠東風」。最後,A股的本輪調整無論是在歷史上,還是世界上都是十分罕見的,半年調整超過50%,其背後的原因無外乎國內外經濟的不確定和市場的擴容壓力,經濟的不確定性是無法短期消除的,需要時間來逐步驗證,但是市場的擴容問題則是可以用政策來規范的。
綜合而言,我們認為這次印花稅率的調整有利於市場延續近期的反彈之勢,而反彈的高度則取決於政府是否有進一步的政策來減輕市場的擴容壓力。在經濟的不確定性仍難以消除,而其對上市公司業績的影響仍不明確的情況下,我們不能認為市場就此會出現反轉,但是我們同樣也認為在市場大幅調整,估值壓力已大幅降低的情況下,盡管市場仍存在一定的下跌風險和空間,但是市場的長期投資價值已逐步顯現出來。
⑦ 證券交易印花稅的特點
股票交易印花稅以發行股票的有限公司為納稅人,主要包括有限保險公司和有限銀行公司。股票印花稅以股票的票面價值為計稅依據。由於股票可以溢價發行,因而還規定,如果股票的實際發行價格高於其票面價值,則按實際發行價格計稅。為方便計算,增加透明度,採取比例稅率,一般稅負都比較輕。
股票交易印花稅對於中國證券市市場,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1993年我國股票交易印花稅收入22億元,佔全國財政收入的0.51%,2000年此項收入達478億元,占財政收入比重更達到3.57%。
⑧ 經國務院決定,對證券交易印花稅政策進行調整,雙邊徵收改為單邊徵收,股票會漲嗎
翻翻歷史記錄吧,沒有一次降印花稅帶來過反轉,只是減緩熊市的步伐而已,使更多的場外資金介入被套,機構順利減倉.導致大跌的大小非問題不解決1800也不是底
現在風險仍然很大,建議有股的朋友順勢而為吧,如果後兩個交易日個股分化了,走勢變弱的股可以逢高減倉或者出局了,而強勢股可以暫時持有觀望,短線大多數股基本都有15%的利潤了,當短線抄底資金利潤增加到25%左右時,可能會選擇兌現出局,請注意風險.
引發這次調整的原因可能和美國歷史悠久的雷曼兄弟公司宣布破產有關,該公司的破產直接負債高達6100多億美圓(雖然巴萊克銀行獲批准收購部分雷曼業務,交易金額為13.5億美圓<和6100億美圓負債比遠遠不夠>,而拒絕全面收購該公司,所以該公司的破產趨勢還是很難避免),次貸危機已經很明顯不會就此結束,後面不排除會有更多的類似公司宣布負債破產,而美國經濟可能面臨3年以上的衰退,這對全球的未來負面影響不得不提防(包括中國),這可能導致中國不少企業的盈利狀況受到波及,間接波及中國股市。所以這消息向我們表達了未來宏觀面面臨的壓力不僅沒有減緩反而有惡化的風險。(雖然美國政府已經向國會提出了新的7000億美圓的的救助計劃,但是美國經濟的困境是擺眼前的,已經有高達5萬億的負債,這7000億真的能夠獲得國會批准嗎?錢從哪裡來?這是個變數,該問題處理不當,可能成為潛在的重大利空)
而政府終於突然襲擊出了等待已久的利好
第一、印花稅改為單邊徵收千分之一(而個人對該政策的理解在於關注這個政策帶來的利好程度,確實是利好不過作用會小於上次降稅帶來的利好作用!上次股市多頭還比較強為股市帶來近1200億增量資金大盤真正的反彈其實只有四天,而這次降稅估算能夠帶來的增量資金不超過400億這是最樂觀估計因為現在股市中資金被深套的高達90%,他們的能夠補倉的資金並不是很充裕,因為他們的大多數補倉資金都在上次印花稅行情,和前期的連續下跌抄底中消耗待盡, 真正的還活下來的資金是少數,現實情況降低印花稅成了假利好了這個利好只對反復操作的資金是利好<前題是這些資金還沒被套>而90%的資金已經深套不準備買賣了也沒資金再進行所謂的大規模抄底,所以降稅對他們沒有實質意義,而機構不會放過這次借利好出貨的機會,看看上次印花稅下降時機構怎麼乾的吧)<該利好是超短線利好且利好程度很小,並不是像機構和媒體大量鼓吹的重大利好,在機構鼓動散戶看好後市時,個人投資者也得多長個心眼,而被機構重點強調看好的銀行股以浦發銀行為例19日當天大機構買賣基本持平矛盾很大沒明顯建倉跡象,不排除是老機構繼續在出,而場外的新建基金在入,既然機構這么看好銀行板,甚至對股民吹要漲100%,這么看好機構為什麼減倉,把這么好的籌碼給散戶了,個人投資者多思考下機構真正的意圖吧,而資金系統顯示該股長期以來機構和法人都是減倉趨勢沒有扭轉過包括周五的大漲,而籌碼持續不斷的逐漸被散戶、中戶和大戶接手了>
第二、匯金公司宣布回購二級市場工、中、建行股票,國資委表示支持央企回購股票(而該公司回購股票的動作市場部分輿論故意把它稱為平準基金入場,而平準基金發起人已經表示該基金現在連資金來源都沒確定,真的入場還沒時間表,而該公司隸屬於財政部直接由央行管理已經動用外匯儲備持有以上3個銀行巨大的股份比例,而從這波殺跌下來該公司利潤的損失可以用非常慘重來形容,所以該公司這次在二級市場買入股票有托股價的嫌疑,因為該公司的限售股以工商銀行為例,如果現在不託股價,等到2009年10.27日限售股《中國銀行09年7月15日解禁》上市的時候可能還會被腰斬的可能,那該公司的利潤可能繼續大幅度縮水到成本價附近,那該公司的戰略投資就可以算是失敗了,以3塊為例該公司如果不託股價,任由股價跌到2元,那現在的3540億市值可能縮水為2360億,而這和該公司在股價最高時的10000億比已經損失到無法接受的程度,所以托股價是為了在解禁期到期後能夠以更高的價格拋售,可能而不是大多數人考慮的看好後市長期投資,這也是被市場逼的,而且股價也不會回到大多數人被套的位置,因為該公司就是為了套利而存在的<超級大非>,散戶跑了它股票賣給誰?匯金購進股票市值回升再投放市場將又賺一筆如此循環往復!老百姓的錢繼續被吸進去填補央行對國有企業運行過程中產生的天文數字注資損失,而動用國家外匯儲備用於國有企業因制度和機制的原因產生的虧損也遭到部分學者專家的質疑。)<該消息短線是利好但是如果解禁期到後,該公司不承諾不拋售股票並長期持有,那該消息在未來可能成為重大利空,因為該公司可能給股市帶來近8000億左右的拋壓盤,股市能夠承受得起嗎?而國家鼓勵國有企業積極回購自己的股票也很不現實很多國有企業虧損繼續生存都很困難,真的有這么多錢把企業奈以生存的資金來買不知道底在那裡的股票,而放棄正式的經營?>
大小非問題不解決到1500隻是時間問題同樣也不會是最低點.
而周五開盤大多數股接近漲停,特別是開盤瞬間買盤多於賣盤幾十倍的情況下有巨大的拋單湧出,打得瘋狂的追漲資金有所回落,雖然後面再次大盤再次強攻封停,能夠干出這種事的只能是大小非和大機構,在早盤放天量減倉後雖然大盤繼續封停但是意圖就是為了造成一種多頭絕對壓倒強的假象,給場外資金遐想的空間和信心,機構再通過媒體和股評大量噴多,後市機構拉高拋售籌碼時才會有更多的主動接籌碼的資金介入,再次拉高出貨。而2270是這次反彈的第一壓力位,2500是第二壓力位。見好就收吧。
如果導致這次熊市的大小非問題真的如國家通過新華社評論所暗示的讓時間來解決,那解禁高峰期後的2011年才有希望,走出底部調整到位.主力出貨的行情沒底.底是機構大規模建倉抄出來的不是散戶建議穩健對安全要求較高的投資者不介入,持幣為主輕倉觀望. 導致大跌的大小非問題直接導致了資金面的失衡,空方長期壓制多方,而在這個長期趨勢中資金面被空方占據,行情自然是長期震盪走低.這就是股票為什麼老跌的真正原因.
因為資金面緊張導致的現在下降趨勢已經形成的情況下,投資者應該保持理智不要盲目的樂觀,股市很復雜也很簡單,復雜的是什麼因素都可能導致股市變化,但是簡單的是資金面的長期多空趨勢就決定了,大盤的長期漲跌趨勢,但是股市不可能只跌不漲,肯定會在下跌途中出現反彈,但是反彈的規模應該視政策面的利好消息的情況來判斷,如果還是這些非實質性的利好消息來託大盤,那每次反彈都是減倉的機會,只有針對大小非實質性的限制措施出來後,大盤才有可能緩解資金面的壓力,帶來一波中級反彈甚至反轉,只要這個導致大跌的核心問題不解決,投資者就要以反彈看待,逢高減倉,而連續超跌投資者信心的積弱使得抄底資金非常謹慎,雖然抄底資金試圖該變這種運行頹勢,但是情況卻並不是太樂觀,現在的股市並不是政府說的缺乏信心不缺乏資金,個人覺得在大小非的陰影下現在這兩樣都缺.今年是大小非最輕的一年,只有3萬億的解禁資金,但是已經讓市場中的主力資金吃不消了(在主力開始出貨前市場中的主力資金一共只有3萬億,但是大小非足夠消滅它們了),雖然政府來了個基金也要講政治的說法,不過看來實質作用不大,機構繼續反彈出貨的動作沒有停止,不得不選擇邊打邊撤退的策略,來降低損失,就算在奧運前政府再出所謂的利好來阻止股市的繼續下跌,但是只要不是針對大小非的實質性的解決措施,只是一些不痛不癢的政策的話,那在資金的多空平衡已經打破的現在的這種行情下,就算在利好刺激下奧運期間採用橫盤運行或者小幅度反彈的走勢下,投資者仍然不要太過於樂觀,因該謹慎對待,因為實質問題沒解決,資金面就會繼續緊張.如果出現政策帶來的反彈時逢高降低才是明智之舉.不要去相信股評不考慮實際的大行情.由於2009年的大小非解禁資金是近7萬億,2010年的解禁資金是近10萬億,而這已經遠遠超過了今年的3萬億,所以,在這個導致這次大跌的核心問題解決前,資金面的壓力是不可能解決的,任何邊緣性的利好政策帶來的都只是反彈而不會是反轉,股市雖然很復雜但是其實也很簡單,股市的規律就是賣的多餘買的就跌,買的多於賣的就漲,大多數人都知道這個道理,但是當資金面已經體現出來的時候為什麼有些人卻不願意去面對.別去相信大小非也有要長線投資的,在大小非低成本甚至零成本的情況下一解禁上市就利潤高達400%以上,甚至高達1000%以上時,這種成本帶來的暴利,在一個弱勢行情下,你認為大小非持有者是會落袋為安還是會繼續看著自己的利潤縮水(大小非也是投資者,利潤第一同樣是他們的理念,當長期股東這種想法只有被機構教育出來的散戶會去干)而一個長期趨勢中因為某種原因賣的力量都處於壓倒性的優勢時去談牛市什麼時候回來就是在自欺欺人.非實質性政策帶來的就是反彈不是反轉.由於大盤最強的支撐區域3300~3400和股評、機構口中最強的所謂永遠不會被擊穿的政策鐵底2990都已經在資金面失衡的現實面前,迅速瓦解。所以短線在沒有新的利好政策的支撐情況下,反彈就是降低倉位的機會,當然如果有邊緣性的利好政策出台帶來抄底資金抄底,帶來的反彈相對規模較大當然最好,對散戶來說機會難得。嚴格控制倉位是我現在唯一要說的,逢反彈減倉是嚴謹的。有資金在手裡才有主動權,才能夠迎來真正的底。底是主力抄出來的不是散戶,在主力都迫於大小非壓力減倉時,做為中小投資者能夠做的就是順勢而為,不要逆勢而動,機構減倉我們也要控制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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⑨ 近年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的變動趨勢
經國務院批准,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決定從2008年4月24日起,調整證券(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現行3‰調整為1‰。這是繼2007年5月30日上調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後,我國又一次對該稅率進行大的調整。
證券交易印花稅是從普通印花稅發展而來的,專門針對股票交易發生額徵收的一種稅。證券交易印花稅是政府增加稅收收入的一個手段,也是政府調控股市的重要工具。
證券交易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企業股權轉讓書據和股份轉讓書據,納稅義務人是股份轉讓雙方,並由證券交易所代扣代繳。計稅依據是雙方持有的成交過戶交割單。為加強徵收管理和防止稅款流失,股份轉讓書據由證券交易所在辦理成交過戶交割單時代扣代繳印花稅,對有關印花稅的違章行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徵收管理法》有關規定辦理。
過去18年來,我國股市印花稅稅率曾經有過數次調整。
證券交易印花稅自1990年首先在深圳開征,當時主要是為了穩定初創的股市及適度調節炒股收益,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6‰交納。同年11月份,深圳市對股票買方也開征6‰的印花稅,內地雙邊徵收印花稅的歷史開始。
1991年10月,深圳市將印花稅稅率調整到3‰,上海也開始對股票買賣實行雙向徵收,稅率為3‰。
1992年6月,國家稅務總局和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規定股票交易雙方按3‰繳納印花稅。
1997年5月,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從3‰提高到5‰。
1998年6月,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從5‰下調至4‰。
1999年6月,B股交易印花稅稅率降低為3‰。
2001年11月,財政部決定將A、B股交易印花稅稅率統一降至2‰。
2005年1月,財政部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2‰下調為1‰。
2007年5月30日起,財政部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1‰調整為3‰。
⑩ 我國建國以來股票交易中印花稅政策的變化(包括次數,時間,情況)
歷次調整印花稅及調整後大盤走勢:
證券交易印花稅1990年首先在深圳開征,當時主要是為了穩定初創的股市及適度調節炒股收益,由賣出股票者按成交金額的6‰交納。同年11月,深圳市對股票買方也開征6‰的印花稅,內地雙邊徵收印花稅的歷史開始。
1991年10月,深市將印花稅率從6‰調整到3‰,牛市行情啟動,後上證指數從180點升至1992年5月的1429點,升幅達694%。
1992年6月12日,國家稅務總局和原國家體改委聯合發文明確按3‰的稅率繳納印花稅,指數在盤整一個月後掉頭向下,一路從1100多點跌到300多點,跌幅超過70%。深市盤整4個月後,從2517點下調到1538點,2002年11月23日到2003年2月22日,深市從1538點回升的3422點,升幅超過220%。
1996年初至1997年5月,印花稅依然為3‰,深市呈現大牛市行情,指數上漲660%多。
1997年5月12日,證券交易印花稅率由3‰提高到5‰,滬指半年內下跌近500點,跌幅達到30%多。
1998年6月,證券交易印花稅率從5‰下調至4‰,股指不升反降,兩個月內震盪走低400點。
1999年6月1日為了活躍B股市場,國家稅務總局再次將B股交易稅率降低為3‰,上證B指一個月內從38點拉升至62.5點,漲幅高達50%多。
2001年11月16日印花稅率再度調低至2‰,股市又產生一波100多點的下行波段行情。
2005年1月23日,財政部又將證券交易印花稅稅率由2‰下調整為1‰,股市輕微拉升後隨即呈震盪下行趨勢。2001年4月至2005年末,股市基本表現為熊市。
2007年5月30日,財政部決定調整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1‰調整為3‰。
2008年4月24日,股票交易印花稅稅率由3‰調整為1‰。
註:現為單邊徵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