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哪些保險重復投保可疊加賠償
您好!這要看您購買的是什麼類型的險種,一般若是重疾險、壽險之類的險種,則可以疊加理賠,但如果是意外醫療、財產險,則不能夠疊加理賠。具體而言,在重疾險方面,只要被保險人所患重疾是保單上載明的,且病情符合賠付標準的,就可同時獲得兩家保險公司的賠償。按照合同約定,給付重疾保險金後,相應保險合同就會終止。如果所買的重疾險是附加險,那麼主險的合同也會要求終止。這意味著,被保險人同時向兩家公司索賠後,一方面可以得到雙重賠付,另一方面B公司的終身壽險也將終止。而且,壽險類產品也符合疊加理賠的標准,這類產品的賠付情形是被保險人身故。至於不能疊加理賠的情況,首先是意外醫療,其報銷屬於補償性質,不能疊加賠付:如小楊買了兩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某次意外醫療共花費1000元。那麼,兩家保險公司合計最高只能賠付1000元。從財產險的規定來說,保險公司是按財產的實際價值和損失程度確定賠償金額的,損失多少賠多少。保險金額的總和不能超過保險價值,重復超額購買是不必要的浪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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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意外保險什麼類型的可以賠償
一般情況下,意外保險的賠償金額需要看被保險人的受損情況。意外保險的保險金有這四種:身故保險金、殘疾保險金、意外醫療給付、收入損失補貼金。對應著不同的受損情況,保險公司賠付的保險金類型也不同。溫馨提醒意外保險的賠償金額也跟保障項目的保險金額有關,沒有一個具體的答案,您可以看一下保險合同中具體的保額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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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人身保險理賠包括哪些
人身保險理賠的種類是很多的,不同類型的理賠需要提交不同的材料,例如申請死亡賠償金提交的材料跟申請傷殘保險金提交的材料是完全不同的,以下是六種人身保險理賠需要提交的材料的介紹。人身保險理賠需要提交的材料一、申請死亡保險金1.死亡證明書(區縣級以上公立醫院或公安部門、人民法院出具).2.戶口注銷證明(戶籍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3.受益人身份證明或戶籍證明.4.保險單正本和最後一次繳費憑證。二、申請傷殘保險金1.司法鑒定機構出具的傷殘鑒定證明。2.出院診斷證明或門診病歷。3.被保險人身份證明。4.保險單正本和最後一次繳費憑證。三、申請重大疾病保險金1.保險人認可的醫療機構出具的重大疾病診斷書。2.被保險人身份證明。3.保險單正本和最後一次繳費憑證。四、申請住院醫療保險金1.縣級或二級以上醫院出院診斷證明。2.住院費結賬單、結算明細表和出院小結。3.被保險人身份證明。4.保險單正本(主險和附加險)及最後一次繳費發票。五、申請意外傷害醫療保險金1.區縣級以上(含區、縣級)醫院證明。2.門診診療收據、處方和病歷。3.住院費收據,結算明細表和出院小結。4.被保險人身份證明。5.保險單正本(主險和附加險)及最後一次繳費憑證。六、申請住院補貼保險金1.縣級或二級以上醫院診斷證明和出院小結。2.被保險人身份證明。3.保險單正本(主險和附加險)及最後一次繳費憑證,還應提供公司認為必要的事故證明和其它有關材料。延伸閱讀:夫妻財產分割:人身保險合同權益的分割人身保險合同中「違法行為免賠」條款應該如何理解《人身保險新產品》六大亮點修改消費者維權有章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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Ⅳ 意外保險包含哪些賠償范圍有哪些
生活中難免會出現意外,不少人選擇用保險來規避風險。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購買問題成了很多消費者的關注焦點。面對市場上繁多復雜的產品,很多消費者在選擇時犯了難。太平洋人身意外保險怎麼樣?市民呂先生想要購買。為此專家提出了一些建議。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在約定的保險期內,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事故而造成死亡或殘疾,支出醫療費用或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保險公司按照雙方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一定量的保險金的一種保險。通常來說,人身意外保險是最值得投入的險種,其特點是保費低、保障高,所謂意外傷害是指非本意的、外來的、不可預料的原因造成被保險人的身體遭到嚴重創傷的客觀事件的。如人們在游泳時,不幸溺水身亡應屬於意外事故;而在水裡突發心臟病導致死亡,就不屬於意外傷害,因為它是身體內部本已存在的疾病引起的。其特點一般是交費少,保障高。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的賠償范圍
一、死亡給付。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死亡時,保險人給付死亡保險金。
二、殘廢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造成殘廢時,保險人給付殘廢保險金。
三、醫療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支出醫療費時,保險人給付醫療保險金。意外傷害醫療保險一般不單獨承保,而是作為意外傷害死亡殘廢的附加險承保。
四、停工給付。被保險人因遭受意外傷害暫時喪失勞動能力,不能工作時,保險人給付停工保險金。
Ⅳ 哪些保險不能重復賠償 哪些保險可以重復賠償
現代社會中,意外事故頻繁發生,很多消費者為了給自己更加全面的保障,會重復投保多個保險。那麼重復保險後能獲得重復賠償嗎?哪些保險可以重復賠償呢?哪些保險又不可以重復賠償呢?
一、大部分保險不能重復賠償:
1.家財險
按照家財險的賠付原則,如果財產的實際損失少於保險金額,將按照實際損失給予賠償。家財險和普通人壽保險的理賠不同的在於,人壽保險在理賠的時候,會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進行賠付,如果多家公司投保,則理賠金額也會疊加,這遵循的是「生命價值無法考量」這一原則。但是家財險則不同,由於投保的是財務,財務的價值都能夠精確計算,所以即使是在多家保險公司投保同一物品,理賠的金額也不能累計疊加。而是會按照實際損失值在各家投保公司之間按照投保額比例進行比例式補償,最終賠償總值始終無法超過實際損失金額。因此,消費者在為自己的財物購買保險的時候,不用多處投保,找一家信得過的保險公司投保即可。對於中國人壽怎麼樣,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中國人壽怎麼樣?十大人壽保險產品排名榜單!
2.醫療費用型保險
費用型醫療保險的保險金賠付主要依據是發票,賠付金額一般要低於實際花費,即使重復投保,最終賠付額之和最高也不會超過實際花費。
正因為如此,在各家保險公司的醫療費用保險條款中,均明確要求提供醫療費原始憑證作為獲取醫療費賠償的必要條件,復印件或其他收費憑證均不被受理。投保人即便在多家公司投保了該類保險,也只能依次向各保險公司逐一理賠,最後獲得賠償金總額不會超過實際花費(以發票為准)。保險公司哪家強,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全國十大保險公司排名
3.人身意外險
總的來說,意外險的賠付總費用不過超過意外醫療的費用,也就是說哪怕重復投保,最後拿到的理賠金也只是自己花費的意外醫療費用而已。如果消費者同時購買了幾家保險公司的意外險,在一家沒有賠完的情況下還就可以重復申請,直到理賠金額賠滿為止。但總額不會超過實際支出,第一家保險公司留存收據原件後,其他保險公司可接受分割單。此外,消費者還需要了解的是,人身意外保險條款中,不同部分的重復理賠原則也不一樣。
二、可以重復賠償的險種:
人壽保險中的給付型人壽保險是可以重復賠償的一種保險。購買後,消費者一旦出險,保險公司就必須按照約定保額賠付不論損失的價值是多少。如重疾險和壽險,意外所致的身故和全殘,可以投保多份,累計賠償。但是需要提醒的是,損失補償型的人壽保險由於是對因疾病或意外所產生的醫療費用或收入損失而進行的補償,因此也就不會重復理賠,自然也就沒有重復投保的意義了。
保哥提示:綜上所述可知,家財險、醫療費用型保險、人身意外險等保險都是不能重復賠償的。不過,人壽保險中的給付型人壽保險是可以重復賠償的一種保險。此外,需要注意的是,損失補償型的人壽保險也不可以重復賠償。
Ⅵ 保險賠付有哪些規則
在買保險之前,以下這些保險賠付的規則一定要了解清楚。
1、醫療險:醫保賠完再報,且先扣免賠額醫療險,一般都是由醫保先報,報完之後再進行剩餘的賠付。而且賠付時是需要扣除被保險人所購買產品的免賠額。需要注意的是,若醫療費用沒達到免賠額的,保險公司不予以報銷;高於免賠額的,保險公司會在保額范圍內對剩餘部分進行100%的賠付。
2、重疾險:等待期後,實報實銷事實上,只要被保險人患重病被醫院確診了,保險公司就會承擔相應的給付責任,而且通常採取定額賠付的方式。所謂「定額賠付」,就是在購買保險時,投保人與保險公司約定一個賠償的數額,如果被保險人被確診為保單載明的重大疾病時,當初約定的金額是多少,保險公司就賠付多少。有一點尤其需要強調的是,重疾險的等待期很關鍵,如果被保險人在該期間被確診為初次發生重大疾病,保險公司不會承擔賠償責任,但會返還投保人所交保險費。
3、出現傷殘:按等級賠付,累計賠付金額≤保額當意外發生致使被保險人出現傷殘,一般保險公司會先評定被保險人的傷殘等級,然後根據所列的給付比例,乘以意外傷害保險金額給付傷殘保險金進行賠付。比如周先生半年前買了10萬元的意外險。前兩天車禍,左腳被醫院診斷為永久喪失機能。保險公司評定為五級傷殘,只會賠付保險金額的20%,也就是2萬元理賠金。當然了,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這份保險並不是賠付這一次就失效了,而是會累計賠付直至賠付額至10萬元。
4、不幸身故:按基本保額賠付,未成年人賠付額≤50萬對於身故賠付來說,沒有太多的規則需要了解,其實就是指當被保險人不幸在合同期內死亡,保險公司會按基本保險金額進行賠付。簡單來說,被保險人所投保險的基本保險金額是多少,實際賠付的金額就是多少,即全額賠付。需要重點說明的是,未成年人的身故賠付金額是有所限制的。父母為未成年子女投保的人身保險,若被保險人不滿10周歲,保險公司給付的死亡保險金限額為20萬;若被保險人已滿10周歲但未滿18周歲,限額為5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