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保險屬於財產保險的范疇,但又有區別於其他財產保險的顯著特點。目前我國農業保險正處於新一輪的試驗階段,深入研究農業保險的特殊性,對於加快我國農業保險發展、建立政策性農業保險制度具有重要的理論與實踐意義。
一、保險標的的特殊性
農業保險的保險標的大多是有生命的植物或動物,受生物學特性的強烈制約,具有以下不同於一般財產保險的非生命標的的特點:
一是保險價值難以確定。一般財產保險的標的是無生命物,保險價值相對穩定,容易確定;農業保險的標的在保險期間一般都處在生長期,其價值始終處於變化中,只有當它成熟或收獲時才能最終確定,在此之前,保險標的處於價值的孕育階段,不具備獨立的價值形態,因此,投保時的保險價值難以確定。實務中,農業保險的保險金額多採用變動保額,而一般財產保險的保險金額是固定的。
二是具有明顯的生命周期及生長規律,保險期限需要細致而又嚴格地按照農作物生長期特性來確定,長則數年,短則數日;普通財產保險的保險期限一般為一年。
三是在一定的生長期內受到損害後有一定的自我恢復能力,從而使農業保險的定損變得更為復雜,定損時間與方法都與一般財產保險不同,尤其是農作物保險,往往需要收獲時二次定損。
四是種類繁多,生命規律各異,抵禦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的能力各不相同,因而難以制定統一的費率標准和賠償標准,增加了農業保險經營難度;普通財產保險的費率標准和賠償標准相對容易確定。
五是受自然再生產過程的約束,對市場信息反應滯後,市場風險高,農業保險的承保、理賠等必須考慮這些因素;普通財產保險則相對簡單。
六是農產品的鮮活性特點使農業保險的受損現場容易滅失,對農業保險查勘時機和索賠時效產生約束,如果被保險人在出險後不及時報案,則會失去查勘定損的機會。這也是農業保險更容易引發道德風險的重要原因。因此,農業保險合同對理賠時效的約定比普通財產保險嚴格得多。
二、農業風險的特殊性
農業的主要活動是在露天下進行的,農業所面臨的風險主要是自然風險,農業風險的特殊性主要表現在以下四個方面:
一是可保性差。可保風險的條件是:大量的獨立的同質風險;損失是意外的、偶然的、不可控的;風險損失必須是可以測量的、確定的;發生巨災損失的概率非常小。一般財產保險的風險大都符合這些條件,而農業風險與可保條件多有不符。首先,農業風險具有很強的相關性。農業風險大多來源於人類難以駕馭的大自然,如洪災、旱災、雹災、蟲災等,在災害事故及災害損失中常常表現為高度的時間與空間的相關性。其次,由於農業災害的覆蓋面廣、影響面大,農業風險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往往難以度量。再次,農業風險發生巨災損失的概率相對較大。我國幾乎每年必發的洪水災害都造成高達幾百億元的直接經濟損失,相對於保險基金來說都屬於巨災損失。
二是風險單位大。風險單位是指發生一次災害事故可能造成保險標的的損失范圍。對於普通財產保險,一個保險單位通常就是一個風險單位,只要承保標的充分多,就能在空間上有效分散風險。在農業保險中,一個風險單位往往包含成千上萬個保險單位,風險單位巨大。一旦災害發生,同一風險單位下的保險單位同時受損,使農業風險難以在空間上有效分散,保險賴以存在的風險分散機制難以發揮作用。
三是具有明顯的區域性。這也是農業風險所特有的。我國幅員遼闊,地理環境復雜,自然災害種類繁多,發生頻率、強度各異,表現出明顯的區域性。首先是風險種類分布的區域性,即不同地區存在著不同的災害種類,如我國南方地區水災較為頻繁,北方地區則旱災較為嚴重,而台風主要侵害沿海地區等等;其次是同一生產對象的災害種類和受損程度的地區差異性,即由於地理、氣候、品種不同,同一生產對象在不同地區有不同類型的災害,而且對同一災害的抵抗能力不同,如同樣是水稻,在我國南方和北方就有著不同的自然災害,而且即使是遭受同樣災害,南方、北方不同水稻品種的抗禦能力也不同。農業風險的區域性使得農業保險經營必須進行風險區劃與費率分區,這是一項科技含量高、成本高的工作,大大增加了農業保險經營的難度和成本。
四是更為嚴重的逆選擇與道德風險。保險業務中普遍存在逆選擇與道德風險。但是,由於農業保險的標的大都是有生命的動植物,其生長、飼養都離不開人的行為作用,農民購買了保險之後,難免通過其行為增加預期索賠;又由於農村廣闊,業務分散,交通不便,管理難度大,有效監管成本高。因此,農業保險業務中存在更為嚴重的逆選擇和道德風險。
農業風險的特殊性,造成農業保險經營極不穩定,經營難度大,賠付率高。根據中國保監會公布的有關資料,從1985年到2004年的20年裡,我國農業保險業務除了2年微利以外,其餘18年都處於虧損狀態,綜合賠付率高達120%。
三、農業保險商品的特殊性
商品按市場性質可以區分為公共物品與私人物品,一般財產保險商品屬於私人物品,而農業保險商品既不是完全意義上的私人物品,也不是典型的公共物品,而是介於私人物品和公共物品之間的一種准公共物品。農業保險的准公共物品性主要表現在:
1.農業保險雖然在直接消費上具有排他性的主要特徵,即購買了保險的農戶在保險責任范圍內能得到直接的經濟補償,沒有購買保險的農戶不能得到相應的補償,但在其整個消費過程中即保險經營的一定環節上並不具有排他性。例如,防災防損是農業保險經營的重要環節,是減少風險損失、降低保險經營成本的主要措施,但在實施防災防損措施時,不買保險的農產常常可以搭「便車」。
2.農業保險的主要商品不具有競爭性。一方面,農業保險的高風險與高成本決定了農業保險的高費率;另一方面,農業本身的預期收益不高,農民可任意支配的收入很低,支付能力非常有限。因此,在市場條件下,難以形成有效供給和有效需求。我國自1982年恢復開辦農業保險以來,除了新近成立的幾家農業保險公司以外,一直只有原中國人民保險公司和原新疆兵團財產保險公司承辦農業保險,業務日趨萎縮。
3.農業保險的成本和利益具有顯著的外在性。雖然在短期內農業保險產品的供需雙方可以確切計算利益,但從長期看,由於農產品(尤其是關繫到國計民生的基礎性農產品)的需求擴張受到人的生理條件的限制,其價格彈性和收入彈性都很小,引進農業保險後,農產品的有效供給增加,價格下降,從而提高了整個社會的福利水平,使全社會受益。保險公司和農戶並沒有得到全部甚至是主要的利益。農民購買農業保險的邊際私人收益小於其邊際社會收益,農業保險公司提供農業保險的邊際私人成本大於其邊際社會成本,即農業保險的成本和利益是外溢的。
4.農業風險的特殊性決定了農業保險必須進行規模經營,才能在大范圍內分散風險,保持經營的相對穩定。
農業保險商品的准公共物品性決定了農業保險採用純商業性經營方式難以成功,國內外農業保險發展的歷程都證明了這一點。
四、農業保險經營方式的特殊性
農業保險商品的特殊性,決定了其經營方式的特殊性。普通財產保險商品屬於競爭性私人物品,一般採用商業性經營方式;農業保險商品是准公共物品,其「公共部分」應該由政府來提供。因此,農業保險必須採用政策性保險經營方式。政策性農業保險的實質就是國家財政對農業保險的凈投入並輔之以必要的法律與行政支持。美國、日本、法國、加拿大等農業保險發達國家,政府對農民所交保費的補貼比例大都在50%以上,並承擔保險公司的部分或全部管理費用。以美國為例,按照2000年通過的《農業風險保護法》,政府每年對農業保險的財政補貼超過30億美元,國家對農業的保護主要通過農業保險來實現。我國長期實行以直接的農業補貼和價格補貼為主的農業保護政策,發生自然災害時由中央財政直接撥款救濟災民,對農業保險的投入很少。我國目前除對農業保險免繳營業稅外,沒有其他扶持政策,幾乎是純商業性經營。我國農業保險要健康發展,必須增加政府投入。一是對農業保險實行補貼投保農戶、補貼保險公司、補貼農業再保險的「三補貼」等政策,即中央和地方財政對農產投保按品種、按比例給予保費補貼,對經營政策性農業保險業務的保險公司適當給予管理費用補貼,建立中央、地方財政支持的農業再保險體系。同時,對農業保險經營實行稅收減免、優惠貸款等扶持政策。二是盡快研究制定《農業保險法》及其配套的法律法規,從各方面對農業保險予以規范和規定,保證農業保險體系的健康運行。三是對農業保險發展予以行政支持,包括保險宣傳、協調各方關系等。但是,對農業保險的補貼要依據本國國情,實事求是、量力而行。我國是發展中國家,國家財政實力有限,在目前情況下,第一,逐步減少農產品收購價格補貼和出口補貼(這也是「WTO」《農業協議》所要求的),轉用於農業保險保費補貼和費用補貼,逐步實行以支持農業保險為主的農業保護政策;第二,農業保險實施必然使政府財政用於災害補償和救濟的支出減少,可將節省的部分投入到支持農業保險發展中;第三,在農業保險發展初期,國家應著眼長遠,適當增加巨災風險基金的積累。國家增加對農業保險的投入,有利於調整我國支持和保護農業的政策,完善我國農業保護制度體系。
五、農業保險組織形式的特殊性
農業保險商品的准公共物品性以及農業保險經營的政策性決定了其組織形式有別於普通財產保險。我國《保險法》第七十條規定,保險公司應當採取股份有限公司和國有獨資公司兩種組織形式。鑒於農業保險的特殊性,2004年中國保監會提出,在現有發展水平下,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應走經營主體組織形式多元化道路。主要包括:
1.為政府代辦農業保險的商業保險公司,如中國人民保險公司、中華聯合保險公司分別在四川、江蘇等地實行的奶牛、水稻等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這種組織形式的優勢在於,上述兩家公司經歷了長時間和大范圍的農業保險實踐,培養了大批專業技術人才,積累了豐富的經營管理經驗,業務較易開展。
2.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即專門或者主要經營農業保險的股份制保險公司,如2004年相繼成立的上海安信農業保險公司、吉林安華農業保險公司。這種組織形式較適合於農業較發達地區,但要解決好股份公司的商業性與農險業務的政策性之間的矛盾。
3.農業相互保險公司,這種公司採用相互保險的形式但又吸收了公司制的運作方式和法人治理結構,日本、美國、歐洲國家等多採用此形式,我國2005年也成立了黑龍江陽光農業相互保險公司。這種形式產權清晰、交易成本低,有利於相互監督防範道德風險,有利於協調政府、公司、農戶間的關系,比較適合於農業生產經營比較集中,組織性較好的地區,如黑龍江農墾區、新疆建設兵團等。
4.地方財政兜底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上海市原來由市農委主導的「農業保險促進委員會」即為此種組織形式。「兜底」雖可解保險公司的後顧之憂,但容易使其放鬆管理,滋生心理風險;並且,對於巨災風險損失,地方政府也難以「兜底」。
5.外資或合資農業保險公司,如2004年10月成立的法國安盟保險公司成都分公司。設立外資或合資農業保險公司有利於引進先進經營技術、管理經驗和高素質專業人才。由於農業生產、農村經濟和地方財政存在著巨大的地區差異,實踐中具體採用那種組織形式,則應因地制宜、因時制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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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 我國農村農業保險存在的問題及出路
一、我國農業保險的現狀
我國是一個傳統的農業大國,農村人口占總人數的85%。在我國的經濟成分中,農村經濟佔有重要地位。我國又是世界上自然災害最嚴重的國家之一,因而轉移農業生產中的巨大風險,保護廣大農民的生命財產和經濟成果不遭受意外損失就顯得尤為重要。由於我國社會保障體制尚不完善,目前農村的自然災害補救渠道主要依賴國家財政轉移支付,商業保險補救佔比非常低。在經濟欠發達地區,農村商業保險尚未涉及。自1982年恢復辦理農業保險業務以來,我國的農業保險就長期處於不景氣狀態。最近這些年,我國的保險業蓬勃發展,農業保險發展的不平衡即日漸凸顯。1992-2004年農業保險保費收入從8.17億元下降到3.96億元,到2004年,人均保費還不足0.5元。1985-2004年農業保險賠付率一直居高不下,綜合賠付率高達120%,遠遠高於保險業界公認的盈利臨界點70%。在這種情況下,為促進農業保險的發展,中央從2004年開始連續出台了6個「一號文件」,強調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重要性。我國農業保險發展形勢嚴峻,已經到了非加快發展不可的地步。
二、農業保險存在的主要問題
農業保險發展緩慢的原因,主要在於有關政策因素和地方政府、保險企業的態度及農民對此的認識程度。
(一)農民收入低,缺乏參保的積極性。
過去幾年中,由於不少農產品供過於求,價格下跌,導致農民來自農業的收入減少,以農為主的純農戶的收入增長尤其困難。1997年農民人均來自農業的純收入為1268元,2003-2009年農民來自農業的純收入連續6年低於這一水平。在這種收入低水平的情況下,每個農戶扣除必須要繳的各類稅費、生活必須開銷、子女教育費用、購買化肥農葯飼料等必需品的支付外,真正可以支配的收入已經是微乎其微了。再要支付一筆農業保險費,顯然這對於大多數農民而言是不能接受的。同時,由於農業保險規模控制較嚴,操作復雜,賠償估價時雙方意見往往分歧較大,一些本想參保的農民往往因此最終選擇了放棄。另外,20世紀80年代,農民在社保站交養老金,但是最終沒有得到有效保障,這也使得部分農民對保險缺乏信心,因而參保積極性不高。
(二)保險公司實力不足,傳統農業險難以為繼。
農業保險是一種靠天吃飯的險種,往往是一個災年就能吃掉以往數年的基金積累。中國農業受災的比例每年大約在40%以上,天下論文比一般發達國家高出10%-20%。近幾年來,中國農業每年因自然災害導致的損失約為125億元,而全世界平均每年也只有500億元左右,也就是說,中國佔了1/4的比例。農業保險是一種收費低、風險大、賠付率高的險種,盈虧平衡點是65%~70%保本。自然災害、疫病突發的大面積、不可預期性,使保險公司從技術上無法迴避風險,所收取的保費不足以維持賠付。因此,經營農業險的風險遠大於目前其他財險產品。如果保險公司實力不足,則很難操作農業險,所以開發農業險的保險公司屈指可數。目前只有人保財險公司和中華聯合財產保險公司兩家開辦農業險,而由於常年虧損,它們的這項業務也在急劇萎縮。 (三)國家財政給予的支持不夠。
農業保險不同於民政部門的災難救濟,也有別於一般的商業保險,它不僅涉及到農村的收入再分配,還要求與政府的政策目標相吻合。目前,政府對農業保險僅予以免營業稅的優惠,這顯然是不夠的。國家應盡快出台相關法律和政策,提高財政補貼,讓各保險公司真正看見其中的利益所在。只有商業保險公司看到了農業保險的利益,它們才可能自發地去開發其中的市場,而目前的農業保險市場是無利可圖的。在這種情況下,如果沒有較高的政府補貼,財產保險公司是不會自願進入的,已經進入的也會逐漸產生拋棄這部分業務的想法。農業保險是一項社會化的系統工程,其基礎應是政府行為。中國農業保險已經發展到了很「尷尬」的地步。商業保險被證明並不適合中國比較分散、以家庭為單位的「小農業」生產方式,因而國家必須「兜底」。有關部門應該盡快出台相關的配套政策,否則,發展農業保險就只能停留在「呼籲和吶喊」的階段。
(四)農業保險的道德風險較大。
我國農業以家庭生產為單位,經營比較分散,而且較易發生道德風險。因此,農業保險的承保手續也比較復雜,調查、索賠成本較高。保險公司在賠償入保農戶損失前,調查程序繁瑣,耗費的人力與財力相對較大。保險公司稍有疏忽,有的入保農戶就可能虛報損失,獲取額外利益。 (五)農業保險組織體系分散。
保險公司獨自經營、保險公司與地方政府聯辦、保險合作社經辦等現行農業保險組織構成的農業保險組織體系是分散的,無法充分調動政府、保險人、被保險人三者的積極性。同時,政策性的保險機構不健全,使得農業保險組織體系的主體作用很難體現。這些都制約了農業保險的快速發展。
(六)農業保險專業人才匱乏。
人才的極度匱乏,已成為制約我國保險業快速發展的重要因素。農業保險涉及農業經濟管理、商業保險、農業財政預算、農業氣象、農田水利、畜牧獸醫等多個學科,涵蓋面較廣,需要多方面協作。目前我國的農業保險從業人員大多沒有受過專門的保險教育,又由於農險業務分散,查勘定額、賠付兌現工作量都較其他險種大,加上農村基礎設施落後、交通不便、工作環境差,很多保險從業人員對農險都是敬而遠之。多方面的原因導致農業保險從業人員專業素質不高,特別是核保、理賠、精算等技術型人才和管理、營銷、培訓等復合型人才嚴重不足,極大地制約了保險業的快速發展。 (七)保險險種少,研發能力弱。
雖然農業保險有了一定程度的發展,但目前保險產品的結構還不合理,產品數量少、質量低,更新速度慢,缺乏針對性。真正根據農民收入水平、風險狀況量身定做的產品少之又少,不能滿足市場的多樣化需求。這也與農業保險專業人才匱乏、保險產品研發能力較弱直接相關。
三、加快發展我國農業保險的對策
(一)加強農業保險立法。
農業風險具有一定的相關性,因而農業保險規范、有序、健康的發展,更有賴於完善的法律、法規體系給予支持。鑒於農業保險的特殊性,許多國家都很重視對農業保險的立法,並制定實施細則,以確保農業保險體系順利、健康運行,使農民的利益得到切實的保障。但是,我國目前尚無一套完整的針對農業保險的法律。借鑒國外農業保險的成功經驗,我國應該盡快對農業保險進行立法,以法律的形式對農業保險的目的、目標、保障范圍、保障水平、費率釐定、賠付標准、實施方式等方面作出明確的規定,同時還應該逐步建立農業保險補償機制。
(二)成立綜合性農業保險公司。
保險市場競爭日趨激烈,商業保險公司無暇顧及農業保險對農業發展和農村經濟社會的保障作用,因此商業保險公司承辦農險的經營模式已經適應不了現實社會的需求。應當把農業保險從商業保險中分離出來,再將財產保險、人身保險等一並考慮在內,成立政策性綜合性農業保險公司。逐步形成以國家農業保險公司的宏觀調控引導農業保險發展方向,以各省農業保險公司的區域性管理為業務主導,以縣鄉兩級的農業保險合作社為經營主體的健全的組織體系。這不僅符合國家的農業政策,而且符合國家的根本利益。
(三)政府應給予特殊的政策支持。
目前,我國農業保險免交營業稅,其他方面與商業性保險一樣。要發展農業保險,僅靠保險公司是不夠的,必須要有配套政策予以支持。在這方面,可以借鑒國外的做法。世界其他國家農業保險發展的歷程表明,政府積極的政策性運作是農業保險得以發展的重要保證。農業政策性保險就是由政府來主導農業保險的供給,政府把農業保險作為一項特殊的准公共物品給予經營性補貼和其他扶植,並負責提供或指定機構經營。經營機構以對農業生產的風險損失提供經濟補償為宗旨,不以贏利為目的。針對中國農村范圍遼闊、發展不平衡的特點,應對保險公司開發的為農業、農村、農民服務的保險產品給予政策傾斜,如優先給予申報這類產品的企業以開設保險公司的牌照。同時,對保險業為「三農」服務採取分類指導的辦法,譬如經濟發展速度慢的地方,就要優先開發保證農業生產正常進行的防災防損產品。
(四)設定農業法定險種。
根據保險大數法則的原理,保險參與率越高,穩定系數越大,越趨於合理,但由於社會環境、經濟環境、自然環境、支付能力等因素的影響,各地保戶的參保能力差距較大。針對地區差異,可設定部分法定農業保險,就如車險中的第三者責任險一樣。這將有助於提高保戶的保險意識,增強保險公司的資金積累,穩定農業保險的經營。法定保險的保險費在初期可由財政提供,或從扶貧款中撥付,也可以如捐贈「希望小學」一樣發動社會捐助。
(五)建立農業保險再保險機制。
我國農業自然災害頻繁,因此農業保險屬於高風險險種。農業保險要能可持續發展,則必須有完善的再保險機制支持。中央政府應該強力推行農業保險再保險制度。對關繫到國民經濟發展的農、林、牧、漁等產品的生產,應由政府牽頭,組織國內具有再保險經驗的商業性保險公司為農業保險進行分保,分散農業保險風險,降低農業保險的風險責任。
(六)建立多渠道農業保險體系。
我國地域遼闊,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不平衡,農業風險差異性較大。現階段,要設立一家全國性(政策性或非政策性)的農業保險公司統一經營農業保險業務,在市場條件、管理水平、風險分散機制等方面,條件尚不成熟。因此,現階段我國農業保險發展應走經營主體組織形式多元化的道路。可以建立主體多元化的農業保險經營體系,主要形式包括商業保險公司代辦、專業性農業保險公司、農業相互保險公司、政策性農業保險公司、外資或合資保險公司(立足於引進先進技術、管理經驗、高素質人才)等。具體採用哪種形式,應根據不同地域、不同時期、不同經濟發展狀況來決定。要鼓勵現有的商業保險公司開發農村和農業保險業務,同時引進在農業保險方面有專長的外資保險公司,形成多種形式、多種渠道的農業保險體系。
(七)加強保險人才培養。
我國目前保險人才缺乏。據統計,全國每年需要增加的保險人才上萬名。因此,要發展農業保險,還必須注重人才培養。應加大保險人才培養的投資力度,擴大高校招生人數。同時加強保險從業資格管理,開展多種形式的保險職業培訓,為我國的農業保險的順利發展提供人才保障。
總之,目前我國農業保險的改革和發展已經進入到一個最關鍵又是最困難的時期。隨著各項支持「三農」政策措施的逐步到位,以及對農民「多予、少取、放活」方針的落實,我們相信,我國農業保險必將打破「堅冰」,出現新的局面。
③ 農產品特色保險模式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一、總體要求:1、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2、基本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3、主要目標。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3、延伸農業產業鏈。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2、開展試點示範。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3、落實地方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4、強化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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④ 什麼是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呢
序言:據黑龍江的官方平台公布,由財政廳,農業農村廳和銀保監局聯合所下發的《方案》,推動了黑龍江省三大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試點工作順利的開展。那麼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具體指的是什麼呢?下面和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三、農業保險的類型和特點。農業保險主要可以分為政策性農業保險和商業性農業保險。政策性農業保險主要以保險公司進行經營,同時,政府通過繳納相應的保費進行補貼,到進行政策相關的扶持。我國目前所存在的政策性農業保險就包括糧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險和種植收入保險,爭議政策性的保險十分具有公正性,對於保障和扶持農業的發展具有積極性的意義。政策性農業保險和商業性農業保險的負責對象一,政策性農業保險主要是由政府進行組織,並且推廣的,而商業性農業保險則是由市場保險公司進行運作的。由於政策性農業保險是政府所忒發的,因此農民必須參與這一保險。
⑤ 農業保險理賠咋樣才能讓農戶有最大利益
中共中央 國務院關於切實加強農業基礎建設
進一步促進農業發展農民增收的若干意見
(2007年12月31日)
黨的十七大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對繼續推進改革開放和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實現全面建設小康社會的宏偉目標作出了全面部署。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奪取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新勝利,必須加強農業基礎地位,走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建立以工促農、以城帶鄉長效機制,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
黨的十六大以來,黨中央、國務院順應時代要求,遵循發展規律,與時俱進加強「三農」工作,作出了一系列意義重大、影響深遠的戰略部署。堅持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斷強化對農業和農村工作的領導;堅持統籌城鄉發展,不斷加大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的力度;堅持多予少取放活,不斷完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堅持市場取向改革,不斷解放和發展農村生產力;堅持改善民生,不斷解決農民生產生活最迫切的實際問題。經過全黨全國人民的共同努力,農業和農村發展呈現出難得的好局面。糧食連續4年增產,農業生產全面發展。農民收入持續較快增長,生活水平明顯提高。農村基礎設施加快改善,社會事業發展和扶貧開發邁出重大步伐。農村改革取得歷史性突破,發展活力不斷增強。農村黨群干群關系明顯改善,農村社會穩定和諧。農業和農村形勢好,為改革發展穩定全局作出了重大貢獻。實踐證明,中央關於「三農」工作的方針政策是完全正確的。
當前,工業化、信息化、城鎮化、市場化、國際化深入發展,農業和農村正經歷著深刻變化。農業資源環境和市場約束增強,保障農產品供求平衡難度加大,要求加速轉變農業發展方式。農產品貿易競爭加劇,促進優勢農產品出口和適時適度調控進口難度加大,要求加快提升農業競爭力。農業比較效益下降,保持糧食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難度加大,要求健全農業支持保護體系。農村生產要素外流加劇,縮小城鄉差距難度加大,要求加大統籌城鄉發展力度。農村社會結構深刻轉型,兼顧各方利益和搞好社會管理難度加大,要求進一步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全黨必須深刻認識「三農」工作面臨的新形勢新任務,全面把握新機遇新挑戰,增強做好「三農」工作的緊迫感,糧食安全的警鍾要始終長鳴,鞏固農業基礎的弦要始終綳緊,解決好「三農」問題作為全黨工作重中之重的要求要始終堅持。
2008年和今後一個時期,農業和農村工作的總體要求是:全面貫徹黨的十七大精神,高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偉大旗幟,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按照形成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一體化新格局的要求,突出加強農業基礎建設,積極促進農業穩定發展、農民持續增收,努力保障主要農產品基本供給,切實解決農村民生問題,扎實推進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加快構建強化農業基礎的長效機制
在經濟社會發展新階段,農業的多種功能日益凸現,農業的基礎作用日益彰顯。必須更加自覺地加強農業基礎地位,不斷加大強農惠農政策力度。
(一)按照統籌城鄉發展要求切實加大「三農」投入力度。強化農業基礎,必須引導要素資源合理配置,推動國民收入分配切實向「三農」傾斜,大幅度增加對農業和農村投入。要堅持並落實工業反哺農業、城市支持農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針,堅持做到縣級以上各級財政每年對農業總投入增長幅度高於其財政經常性收入增長幅度,堅持把國家基礎設施建設和社會事業發展的重點轉向農村。2008年,財政支農投入的增量要明顯高於上年,國家固定資產投資用於農村的增量要明顯高於上年,政府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建設的增量要明顯高於上年。耕地佔用稅新增收入主要用於「三農」,重點加強農田水利、農業綜合開發和農村基礎設施建設。完善城市維護建設稅政策,各地預算安排的城市維護建設支出要確定部分資金用於鄉村規劃、基礎設施建設和維護。從2008年起,國家在國家扶貧開發工作重點縣新安排的病險水庫除險加固、生態建設等公益性強的基本建設項目,根據不同情況,逐步減少或取消縣及縣以下配套。加強農業投入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加快農業投入立法。
(二)鞏固、完善、強化強農惠農政策。按照適合國情、著眼長遠、逐步增加、健全機制的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業補貼制度,不斷強化對農業的支持保護。繼續加大對農民的直接補貼力度,增加糧食直補、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和農資綜合直補。擴大良種補貼范圍。增加農機具購置補貼種類,提高補貼標准,將農機具購置補貼覆蓋到所有農業縣。認真總結各地開展政策性農業保險試點的經驗和做法,穩步擴大試點范圍,科學確定補貼品種。全面落實對糧食、油料、生豬和奶牛生產的各項扶持政策,加大對生產大縣的獎勵補助,逐步形成穩定規范的制度。根據保障農產品供給和調動農民積極性的需要,統籌研究重要農產品的補貼政策。強農惠農政策要向重點產區傾斜,向提高生產能力傾斜。繼續對重點地區、重點糧食品種實行最低收購價政策。
(三)形成農業增效、農民增收良性互動格局。要通過結構優化增收,繼續搞好農產品優勢區域布局規劃和建設,支持優質農產品生產和特色農業發展,推進農產品精深加工。要通過降低成本增收,大力發展節約型農業,促進秸稈等副產品和生活廢棄物資源化利用,提高農業生產效益。要通過非農就業增收,提高鄉鎮企業、家庭工業和鄉村旅遊發展水平,增強縣域經濟發展活力,改善農民工進城就業和返鄉創業環境。要通過政策支持增收,加大惠農力度,防止農民負擔反彈,合理調控重要農產品和農業生產資料價格。進一步明確農民家庭財產的法律地位,保障農民對集體財產的收益權,創造條件讓更多農民獲得財產性收入。
(四)探索建立促進城鄉一體化發展的體制機制。著眼於改變農村落後面貌,加快破除城鄉二元體制,努力形成城鄉發展規劃、產業布局、基礎設施、公共服務、勞動就業和社會管理一體化新格局。健全城鄉統一的生產要素市場,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資源向農業和農村流動,逐步實現城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產業發展互動互促。切實按照城鄉一體化發展的要求,完善各級行政管理機構和職能設置,逐步實現城鄉社會統籌管理和基本公共服務均等化。
二、切實保障主要農產品基本供給
確保農產品有效供給是促進經濟發展和社會穩定的重要物質基礎。必須立足發展國內生產,深入推進農業結構戰略性調整,保障農產品供求總量平衡、結構平衡和質量安全。
(一)高度重視發展糧食生產。切實穩定糧食播種面積,優化品種結構,提高單產水平,確保糧食生產穩定發展。積極發展稻穀生產,擴大專用小麥播種面積,合理引導玉米消費。繼續實施糧食生產各項工程。根據糧食產銷格局的變化,進一步完善糧食風險基金政策,加大對糧食主產區的扶持力度,完善產糧大縣獎勵政策。實施糧食戰略工程,集中力量建設一批基礎條件好、生產水平高和調出量大的糧食核心產區;在保護生態前提下,著手開發一批資源有優勢、增產有潛力的糧食後備產區。擴大西部退耕地區基本口糧田建設。落實糧食省長負責制,主銷區和產銷平衡區要穩定糧食自給水平。支持發展主要糧食作物的政策性保險。大力發展油料生產,鼓勵優勢區域發展棉花、糖料生產,著力提高品質和單產。積極應對全球氣候變化,加強防災減災工作。支持農墾企業建設大型糧食和農產品生產基地,充分發揮其在現代農業建設中的示範帶動作用。
(二)切實抓好「菜籃子」產品生產。繼續強化「菜籃子」市長負責制,確保「菜籃子」產品生產穩定發展。積極推動蔬菜等園藝產品的規模化種植。加快轉變畜禽養殖方式,對規模養殖實行「以獎代補」,落實規模養殖用地政策,繼續實行對畜禽養殖業的各項補貼政策。完善原料奶價格形成機制,嚴格執行液態奶標識制度。推行水產健康養殖,強化水生生物資源養護,落實禁漁休漁制度,加強漁業安全基礎設施建設,支持發展遠洋漁業。有條件的地方要積極發展設施農業和精細農業。建立健全生豬、奶牛等政策性保險制度。
(三)加強農業標准化和農產品質量安全工作。加快農業標准修訂制定工作。繼續實施農業標准化示範項目,扶持龍頭企業、農民專業合作組織、科技示範戶和種養大戶率先實行標准化生產。實施農產品質量安全檢驗檢測體系建設規劃,依法開展質量安全監測和檢查,鞏固農產品質量安全專項整治成果。深入實施無公害農產品行動計劃,建立農產品質量安全風險評估機制,健全農產品標識和可追溯制度。強化農業投入品監管,啟動實施「放心農資下鄉進村」示範工程。積極發展綠色食品和有機食品,培育名牌農產品,加強農產品地理標志保護。
(四)支持農業產業化發展。繼續實施農業產業化提升行動,培育壯大一批成長性好、帶動力強的龍頭企業,支持龍頭企業跨區域經營,促進優勢產業集群發展。中央和地方財政要增加農業產業化專項資金,支持龍頭企業開展技術研發、節能減排和基地建設等。探索採取建立擔保基金、擔保公司等方式,解決龍頭企業融資難問題。抓緊研究完善農產品加工稅收政策,促進農產品精深加工健康發展。允許符合條件的龍頭企業向社會發行企業債券。龍頭企業要增強社會責任,與農民結成更緊密的利益共同體,讓農民更多地分享產業化經營成果。健全國家和省級重點龍頭企業動態管理機制。引導各類市場主體參與農業產業化經營。鼓勵農民專業合作社興辦農產品加工企業或參股龍頭企業。支持發展「一村一品」。
(五)加強和改善農產品市場調控。適應生產方式、產銷格局和資源環境的變化,統籌利用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保障國內農產品供給和生產發展。兼顧生產者和消費者利益,運用經濟杠桿引導農產品價格保持合理水平。加強糧食等重要農產品儲備體系建設,完善吞吐調節機制,引導企業建立商業性儲備。抓緊建立健全重要農產品供求和價格監測預警體系。鼓勵優勢農產品出口,推進出口農產品質量追溯體系建設,支持發展農產品出口信貸和信用保險。完善大宗農產品進口管理和貿易救濟預警制度。探索採取符合國際慣例的有效手段,調節農產品進出口。駐外機構特別是我駐農產品主要貿易國使領館要加強國際農產品市場信息服務和農業合作交流。
三、突出抓好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以農田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是強化農業基礎的緊迫任務。必須切實加大投入力度,加快建設步伐,努力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盡快改變農業基礎設施長期薄弱的局面。
(一)狠抓小型農田水利建設。抓緊編制和完善縣級農田水利建設規劃,整體推進農田水利工程建設和管理。大幅度增加中央和省級小型農田水利工程建設補助專項資金,將大中型灌區末級渠系改造和小型排澇設施建設納入補助范圍。以雨水集蓄利用為重點,興建山區小型抗旱水源工程。採取獎勵、補助等形式,調動農民建設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的積極性。推進小型農田水利工程產權制度改革,探索非經營性農村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辦法,明確建設主體和管護責任。支持農民用水合作組織發展,提高服務能力。
(二)大力發展節水灌溉。繼續把大型灌區節水改造作為農業固定資產投資的重點,力爭到2020年基本完成大型灌區續建配套與節水改造任務。農業綜合開發要增加中型灌區骨幹工程和大中型灌區田間節水改造資金投入。搞好節水灌溉示範,引導農民積極採用節水設備和技術。擴大大型灌溉排水泵站技術改造規模和范圍,實施重點澇區治理。對農業灌排用電給予優惠。
(三)抓緊實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大幅度增加病險水庫除險加固資金投入,健全責任制,加快完成大中型和重點小型病險水庫除險加固任務。各地要加快編制重點地區中小河流治理規劃,增加建設投入,中央對中西部地區給予適當補助。引導地方搞好河道疏浚。深化水利工程管理體制改革,進一步落實庫區移民政策。加快西南地區中小型水源工程建設。擴大實施山洪災害防治試點,加強地質災害防治工作。
(四)加強耕地保護和土壤改良。嚴格執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全面落實耕地保護責任制,建立和完善土地違法違規案件查處協調機制,切實控制建設佔用耕地和林地。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的投入,要重點支持基本農田整理、災毀復墾和耕地質量建設。繼續增加投入,加大力度改造中低產田。加快沃土工程實施步伐,擴大測土配方施肥規模。支持農民秸稈還田、種植綠肥、增施有機肥。加快實施旱作農業示範工程,建設一批旱作節水示範區。
(五)加快推進農業機械化。推進農業機械化是轉變農業生產方式的迫切需要,也為振興農機工業提供了重要機遇。加快推進糧食作物生產全程機械化,穩步發展經濟作物和養殖業機械化。加強先進適用、生產急需農業機械的研發,重點在糧食主產區、南方丘陵區和血吸蟲疫區加快推廣應用。完善農業機械化稅費優惠政策,對農機作業服務實行減免稅,對從事田間作業的拖拉機免徵養路費,繼續落實農機跨區作業免費通行政策。繼續實施保護性耕作項目。扶持發展農機大戶、農機合作社和農機專業服務公司。加強農機安全監理工作。
(六)繼續加強生態建設。深入實施天然林保護、退耕還林等重點生態工程。建立健全森林、草原和水土保持生態效益補償制度,多渠道籌集補償資金,增強生態功能。繼續推進山區綜合開發,促進林業產業發展。落實草畜平衡制度,推進退牧還草,發展牧區水利,興建人工草場。加強森林草原火災監測預警體系和防火基礎設施建設。繼續搞好長江、黃河、東北黑土區等重點流域、區域水土保持工作。加強荒漠化、石漠化治理,加大坡改梯、黃土高原淤地壩和南方崩崗治理工程建設力度,加強濕地保護,促進生態自我修復。加強農村節能減排工作,鼓勵發展循環農業,推進以非糧油作物為主要原料的生物質能源研究和開發。加大農業面源污染防治力度,抓緊制定規劃,切實增加投入,落實治理責任,加快重點區域治理步伐。
四、著力強化農業科技和服務體系基本支撐
加強農業科技和服務體系建設是加快發展現代農業的客觀需要。必須推動農業科技創新取得新突破,農業社會化服務邁出新步伐,農業素質、效益和競爭力實現新提高。
(一)加快推進農業科技研發和推廣應用。切實增加農業科研投入,重點支持公益性農業科研機構和高等學校開展基礎性、前沿性研究,加強先進實用技術集成配套。加強產學研密切結合,推進農業科技創新活動。推動現代農業產業技術體系建設,提升農業區域創新能力。啟動轉基因生物新品種培育科技重大專項,加快實施種子工程和畜禽水產良種工程。繼續安排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資金。深入實施科技入戶工程,加大重大技術推廣支持力度,繼續探索農業科技成果進村入戶的有效機制和辦法。切實加強公益性農業技術推廣服務,對國家政策規定必須確保的各項公益性服務,要抓緊健全相關機構和隊伍,確保必要的經費。通過3到5年的建設,力爭使基層公益性農技推廣機構具備必要的辦公場所、儀器設備和試驗示範基地。國家可採取委託、招標等形式,調動各方面力量參與農業技術推廣,形成多元化農技推廣網路。充分發揮氣象為農業生產服務的職能和作用。
(二)建立健全動植物疫病防控體系。加快構建網路健全、隊伍穩定、保障有力、處置高效的動物疫病防控體系。抓緊落實官方獸醫和執業獸醫制度,繼續加大動物防疫體系建設投入力度,擴大無規定動物疫病區建設范圍。對重大動物疫病實施免費強制免疫,完善重大動物疫病撲殺補償機制。加快研製高效安全農葯、獸葯。加強動物疫病防控基礎工作,健全村級動物防疫員隊伍,並給予必要的經費補助。繼續實施植保工程,探索建立專業化防治隊伍,推進重大植物病蟲害統防統治。
(三)大力培養農村實用人才。組織實施新農村實用人才培訓工程,重點培訓種養業能手、科技帶頭人、農村經紀人和專業合作組織領辦人等。加快提高農民素質和創業能力,以創業帶動就業,實現創業富民、創新強農。繼續加大外出務工農民職業技能培訓力度。加快構建縣域農村職業教育和培訓網路,發展城鄉一體化的中等職業教育。支持高等學校設置和強化農林水類專業。國家勵志獎學金和助學金對在高等學校農林水類專業就讀的學生給予傾斜,對畢業後到農村基層從事農林水專業工作達到一定年限的畢業生,實行國家助學貸款代償政策,落實中等職業教育助學金政策,對農林水類專業學生給予傾斜。
(四)積極發展農民專業合作社和農村服務組織。全面貫徹落實農民專業合作社法,抓緊出台配套法規政策,盡快制定稅收優惠辦法,清理取消不合理收費。各級財政要繼續加大對農民專業合作社的扶持,農民專業合作社可以申請承擔國家的有關涉農項目。支持發展農業生產經營服務組織,為農民提供代耕代種、用水管理和倉儲運輸等服務。鼓勵發展農村綜合服務組織,具備條件的地方可建立便民利民的農村社區服務中心和公益服務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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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是當今世界農業最發達的國家,也是世界上唯一的人均糧食年產量超過1噸的國家,是最大的糧食出口國。除其得天獨厚的自然條件外,「以農立國」的傳統和完備的農業支持保護體系,是促進美國農業持續穩定發展的重要保障。
一、美國農業的特點
(一)世界領先水平的農業現代化和農業生產率
隨著工業的發展,農業在美國經濟中的比重逐漸下降,但政府對農業採取了支持和保護的政策,使美國農業在世界上依然具有最強大的競爭力。生產量名列世界前列的主要產品有大豆、穀物、家禽、豬牛肉、奶類等。2007年美國農產品出口總額達770億美元,出口收入占所有農產品現金收入的四分之一。
(二)以高度商業化的家庭農場為基礎
年制定的「宅地法」,奠定了美國家庭農場的基礎。目前全國有204萬個農場,其平均規模為193.4公頃193.4公頃;農業勞動力有200多萬人,佔全國勞動力總數的2%左右。小型農場的數量超過90%,占整個農業資產的70%。目前「公司農場」的數量在不斷上升,大約有7萬多個,雖然數量不大,但其面積和銷售額在美國農場中所佔的比例卻較大。
(三)農業生產高度區域化和一體化
1914年,美國農業就在很大程度上實現了種植專業化。農業產銷實現「從田間到餐桌」的一體化。美國的農業體系被稱作「農工綜合企業」,就業人數佔全國勞動力的17%,大大高於農業本身所能吸收的勞動力。
美國農業協會是一個農民自發組織,成立於1919年,至今已有近100年的歷史。現有600萬名會員,主要是農民(全國有80%的個體農民參加協會)和與農業有關或對農業感興趣的小型生產商或個人。農協的主要職責是:通過遍及全國各州的協會收集會員意見、建議,每年1月份召開年會,制定相應的、代表多數農戶意願的政策,如農業稅收、環境保護、政府投入等,代表農戶到國會游說,力爭使農戶的建議變為聯邦政府的政策支持。協會是非政府組成部門,無政府經費資助,日常開銷依靠會員繳納的會費維持。
二、美國農業支持保護體系
農業保護制度作為一個政策體系,起源於20世紀30年代初的美國。目前美國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一)收入支持制度
直接補貼。是根據歷史上的單產和種植面積對生產者提供的收入支持,覆蓋的農產品包括小麥、飼料糧食、大米、陸地棉、油籽和花生,享受直接補貼的農民有權自主決定種植何種作物,補貼與農民的種植計劃無關,每個農場每年最多可獲取4萬美元的直接補貼。
反周期補貼。是指有效價格低於目標價格時對生產者提供的收入支持。覆蓋的農產品與直接補貼相同。目標價格由國家法規確定,有效價格是指生產者所得到的直接補貼加上市場價格或者交易貸款計劃所獲得的較高一項收入之和。每個農場每年最多可獲取6.5萬美元的反周期補貼。
國家奶製品市場損失補貼。用於給奶製品生產者提供的收入安全網。如果某個等級奶的月度價格低於確定價格,可按月獲得直接補貼。每個牛奶場每年最多可有240萬磅奶(相當於135頭奶牛的產奶量)享受這種補貼。
特別災難援助。用於發生惡劣天氣、延期災害或不利經濟形勢之時,向生產者提供部分經濟補償。該計劃啟動年份占過去20年中的10年。
交易援助貸款和貸款缺額補貼。覆蓋范圍較廣。允許生產者在市場價格低於貸款本息之時,以市場價格償還,從而為生產者帶來一種被稱為「交易貸款收益」的好處。如果不想加入交易援助貸款計劃,生產者可獲取另一種直接補貼即貸款缺額補貼。
作物與收入保險。政府對從事農業保險的機構提供大規模的保費補貼,從而使生產者能以較低的費率普遍參加農業保險。當生產者的單產或者收入低於平均水平之時,為其提供損失補貼。
(二)價格支持制度
美國目前實施的價格支持制度僅適用於糖、煙草、奶及奶製品等少數農產品,主要包括以下4種:
農產品貸款計劃。生產者以尚未收獲的農產品作抵押,從政府的農產品信貸公司取得一筆維持農業正常生產的貸款。當市場價格高於目標價格時,農場主可按市價出售農產品,用現款還本付息,如市場價格低於目標價格,農場主可把農產品交給農產品信貸公司。
政府采購。用於嚴格控制市場上的牛奶供應量,確保用於生產黃油、乾酪、或者脫脂奶粉的原奶價格與所確定瓶裝奶政府支持價格相一致,以支撐奶製品的市場價格。
關稅和稅率配額。通過限制低價產品進口為農產品提供價格支持。美國農產品進口關稅率平均僅為12%,在世界貿易組織所有成員中是最低的。但美國對奶製品、甜味劑和煙草的進口關稅則較高。稅率配額則主要適用於花生、煙草、牛肉、奶製品、糖、棉花及其他部分商品。
出口補貼。指美國政府為鼓勵農產品出口,制訂的一系列旨在擴大出口的制度措施,如通過給農產品進行價格補貼,降低美國出口農產品的價格,擴大出口需求計劃。為出口商提供信貸擔保,以擴大美國農產品的出口規模。
(三)信貸支持制度
美國的農業信貸體系分為國家信貸系統和商業信貸系統。國家信貸系統隸屬於聯邦政府,包括國家農業信貸總局和農業信貸機構兩個體系,具有較強的政策性投融資功能,主要為農場主提供長期、中期和短期貸款和生產貸款。美國農業部的農產品信貸公司主要提供農場主以滯銷農產品為抵押的短期貸款,進行農產品價格支持,以穩定農業生產者收入,利用這種金融手段對農產品銷售和生產實行政府幹預和調節,為農場主提供籌措和運用資金提供了十分便利的條件和手段。
(四)其他支持制度
如「交易訂單」和「環境計劃」。前者適用於奶製品及特定的水果蔬菜,以創造良好的交易環境,後者是鼓勵生產者遵守相關的資源保護要求,以獲得各項政策補貼。又如政府提供資金支持,建設大型農產品批發市場,降低農產品的交易成本。
三、美國農業存在的問題
美國農業具有很高的勞動生產率,在持續穩定發展的同時,也暴露出一些值得關注的問題和不足。一是大量消耗能源,能源利用率低。美國現代化農業是典型的「能源集約農業」,美國每人一年中消費的食物,大約是用1噸汽油生產的。不但大量消耗不能再生的能源,而且能源的利用率也很低。二是農業對國際市場的依賴性很大。美國的農產品約有1/5供出口。三是大量穀物用於製造乙醇將增加世界農產品供求平衡的壓力。四是農業生產在品種方面缺乏多樣性,加大了生物病害風險。五是農業用地和農民還在減少。由於受農業效益影響以及稅收等原因,目前美國的農業用地也在減少,一些年輕人不願意從事農業生產,農民老齡化趨勢嚴重。
作為世界最發達的美國農業,其自然條件等客觀優勢我們自是無法相比,但其發展思路和理念以及對於農業的支持和保護,都是值得我們學習和借鑒的。
(一)進一步加強對農業的支持保護力度,建立健全保障農業發展的體制和機制
改革開放以來,我國農業支持保護政策不斷得到加強,但與美國等成熟的市場經濟國家相比,我國農業支持保護水平還很低,支持保護機制還很不完善。首先,農業國內支持總量偏低。其次,支持結構也不盡合理。三是補貼名目多,成本高。四是我們還沒有形成一個完善的農業支持保護政策體系。按照「十七大」提出的「形成城鄉社會經濟發展一體化新格局」奮斗目標,我們必須進一步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建立促進現代農業建設的投入保障機制,加快建立支農投入穩定增長機制。繼續實行並加大對農民的各種直接補貼,完善農資綜合直補制度。積極研究改進補貼辦法,對農民的直接補貼應盡量簡潔高效。要改變單純依賴政府直接救濟的做法,積極試點農業保險與災害救助結合的自然災害補助。
(二)加大農業投入,進一步改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農業支持保護的核心是投入支持。在美國,基本看不到城鄉差別,一個很重要的標志就是城鄉享受社會公共服務的等同性。為促進農業的可持續發展,美國政府每年都出資興建維護大型水利等基礎設施建設。對於水利水電工程,防洪、環境部分的投資一般由聯邦政府負擔,不要求償還。灌溉部分投資只要求收回本金,發電和城市供水部分投資則要收回本金和利息。
我國農業生產基礎條件薄弱,農村社會事業發展落後。加強以水利為重點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加快推進農村社會事業發展,將是今後相當長時期內我國農業發展的重要任務。按照統籌城鄉經濟發展的要求,國家財政新增教育、衛生、文化等事業經費和固定資產投資增量應主要用於農村,並逐步加大政府土地出讓收入用於農村的比重。借鑒美國的經驗,在資金投入上要根據項目不同的性質,採用政府直接補助和信貸投入相結合的辦法,同時加大投資整合力度。下大力氣抓好病險水庫除險加固和大中型渠系配套等農田水利建設,加強中小河流治理。加快提高耕地質量,建設旱澇保收、高產穩產的高標准農田。加強農業信息基礎設施的建設,建立上下暢通、靈敏快捷的信息網路體系,讓農民充分利用社會信息資源,解決產前、產中、產後全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推動農業發展。大力推動城市基礎服務設施向農村延伸,努力形成城鄉銜接的公共交通、供水供電、廣播電視、環境保護和生態建設網路。
(三)建立和完善農業生產風險防範與保險機制
美國政府對農業保險,特別是種養業保險都比較重視,對農業保險實行低收費、高補貼優惠。從美國等世界發達國家的經驗看,建立健全農業保險體系,通過實行農業保險制度,規避農業風險非常必要。
農業風險防範機制的建立與完善,有助於減少農民突遇自然災害的損失。為此,建議國家應首先制定災害救濟制度。對於非人為因素造成的自然災害,政府應給予農民往年平均收成一定比例(如60%)的補貼,以便維持農民的正常生活及來年對生產的再投入。其次,可以推行多種災害保險制度。政府可以實行多種形式的補貼,使農業保險成為有別於一般商業保險的政策性保險,最大程度地降低農民投資風險。
(四)促進生態文明,發展可持續農業
美國農業部通過實施土地休耕、水土保持、濕地保護、草地保育、野生生物棲息地保護、環境質量激勵等方面的生態保護補貼計劃,以現金補貼和技術援助的方式,把這些資金分發到農民手中或用於農民自願參加的各種生態保護補貼項目,使農民直接受益。長期以來,我們在經濟建設上走過不少彎路,以犧牲環境的代價獲取經濟利益,已經有了沉痛的教訓,特別是對農業的可持續發展造成嚴重的影響。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了「建設生態文明」,基本形成節約資源和保護生態環境的產業結構、增長方式、消費方式。建議借鑒美國經驗,在繼續抓好生態重點工程建設,積極推進農村能源建設,在大力推廣循環經濟模式的同時,研究制定符合我國國情的農業生態保護補貼政策,充分發揮農業合作組織的作用,調動廣大農民的積極性,應用現代科學技術,保護、培植和充分利用自然資源,防止和減少環境污染,形成農林牧副漁良性循環,保持大農業穩定發展。
(五)加快農業科技進步,提高農業的科技含量
美國政府一直把農業的教育、研究和技術推廣作為自己重要的職責,形成了極有特色的「三位一體」的體系。即:(1)由州農學院(即19世紀建立的所謂「贈地學院」)同時承擔教育、研究和推廣三項任務,(2)每年的研究推廣計劃由基層向上申請,推廣站提供的服務應盡量滿足農業生產的需要;(3)推廣經費由聯邦、州和縣共同負擔。美國農業科學研究經費主要來自公共和私人(公司)兩大系統,二者互相補充。前者側重於基礎研究和應用研究,後者側重於新產品開發和應用研究。
目前,我國農業科技進步貢獻率只有49%,大大低於發達國家平均70—80%的水平,農村勞動力中中專以上文化程度的僅佔3.43%。為適應21世紀農業發展的要求,加快農業現代化進程,必須加大科技投入,大力推進農業技術創新步伐,改革目前我國農業科研與推廣相脫節的體制和機制,積極創新,使農教科緊密結合。加大對農業基礎科研的投資,有重點地完善一批農業基礎科研設施建設,保證農業有充足的技術儲備。加強農業科技推廣應用,逐步形成國家扶持和市場引導相結合、有償服務與無償服務相結合的新型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積極推進農業機械化、農業信息化,提升農機裝備水平,健全農業信息收集和發布制度。加強農民教育培訓,提高現代農民的素質。適應市場競爭需要,加快培育有較強市場意識、較高生產技能、一定管理能力的現代農業經營者。進一步改善農民外出務工環境,切實維護農民工的合法權益,加快發展農村職業技術教育和農村成人教育,組織動員社會力量廣泛參與農民轉移就業培訓,增強農村勞動力的就業能力。
(六)提高農業的組織化程度,建立社會化的農業服務體系
美國的農協作為農業的最廣泛組織,除為農民提供各類信息服務外,代表農民成為政府農業政策制訂的重要力量之一,對促進美國農業經濟發展、減少政府的社會管理成本發揮了很重要的作用。要探索適合我國農業和農村發展特點的農民合作組織形式,提高千家萬戶的小生產者在千變萬化的大市場中的競爭能力和經濟效益。也要特別重視發展為農民提供綜合服務的社區性合作經濟組織,只有這樣才能促進現代農業的發展。同時要大力支持農產品流通市場建設,建立農產品期貨市場、專業市場及冷鏈物流配送等為主要內容的市場體系。
(七)加快農業立法進程,保障農業發展
在近百年的時間里,美國國會通過了大量有關農業的法律,形成了比較完整的指導農業和農村發展的法律體系。近年來,我國政府在宏觀調控中對農業政策進行了重大調整,出台了一系列加強和支持農業的政策措施,在市場化和國際化背景下,與當前農業農村發展相適應的國家支農政策體系輪廓初步形成。我們認為,把農業國內支持納入法制化軌道,這是保持農業國內支持政策連續性和有效性的前提。以法律的形式明確規定政策目標、預算額度、操作程序、部門分工、法律責任等,並盡量公開化,接受社會監督,有利於提高政府支農投資的效率,推進現代農業發展。同時,要從我國農業小規模經營的實際情況出發,盡量採取簡便易行的方法,充分利用各種組織資源,降低管理成本,建立可操作性的農業支持體系。
⑦ 農產品可以投保哪些保險產品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您好!隨著綠色農產品體系的構建,生態、有機和無公害農產品逐漸成為消費者的「新寵」,但是,有關農產品的安全事件為人們敲響了食品安全的警鍾。農產品可以投保哪些保險產品?農產品責任險是對農產品的哪些風險進行保障?主要是承保新鮮農副產品保質期短,易變質、產品運輸等風險。
消費者購買了農產品後,一旦食用後造成人身危害等責任事故後,均可通過有效渠道獲得商業保險公司的賠償。
在目前社會食品安全體系不健全,消費者心理十分脆弱的情況下,更是社會誠信體系建立的一種保證,「就像網上購物,保險公司更像第三方的『支付寶』功能,成為消費者與生產者之外的第三方責任『擔保人』。」
⑧ 如何加快發展農業保險的幾點建議
為更好地貫徹中央一號文件精神,建議進一步完善農業保險制度,健全長效機制,充分發揮保險的功能和作用,保障國家糧食安全,促進我國社會主義新農村建設。
(一)加快推進農業保險法律法規建設。建議盡快頒布實施《農業保險條例》,使農業保險發展走上法制化的軌道。在條件成熟的時候,頒布《農業保險法》,以法律形式明確農業保險在國家農業保護支持體系中的地位和作用,明確農業保險的經營主體、參與主體、受益主體的權利義務關系,以及政府在開展農業保險中應承擔的責任和發揮的作用,避免政府支持農業保險的隨意性,或因財政困難而忽視對農業保險的支持,為農業保險發展提供系統穩定的制度安排。
(二)健全農業保險的管理體系。農業保險政策性強、涉及面廣,任務重、責任大。在全國層面,在國務院的統一協調下,明確各行政管理部門的職責范圍。適時建立統一領導的農業風險管理機構,統籌全國農業保險發展。加強對農業保險風險的研究,整合我國的氣象、水文、農業生產數據,為農業保險和農業再保險產品定價提供統一的數據平台。在地方層面,建立以政府牽頭,農技部門、保險機構、農民專業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農戶等多方聯動作合作平台,將風險補償機制與科技服務機制、農業保險與產業化經營有機結合在一起,建立農業保險可持續發展的機制。
(三)完善農業保險經營管理行為。引導保險公司增強農業保險合規經營意識,建立健全內控和風險防範機制。保險監管部門加強監管,對保險機構經營過程中存在的違法違規行為依法嚴肅處理。參與農業保險業務的基層政府和農業部門應嚴格按照相關政策和制度要求提取相關費用。建立紀檢監察、審計和保險監管等部門合作機制,形成監管合力,綜合治理農業保險業務領域違法違規、弄虛作假問題。
(四)進一步改進財政補貼辦法。完善農業保險財政補貼管理辦法,繼續加大中央、省和市三級政府的財政補貼分擔比例,盡量取消縣市的財政補貼分擔;實行適度差異化的補貼方式,中央財政應加大對糧食主產區和生豬等畜禽生產和調出大省的財政補貼力度;對農業保險承辦機構提供一定的費用補貼,改進財政支農資金的使用方式,將部分種植業、養殖業的財政補貼資金轉化為農業保險保費補貼。
(五)健全農業保險經營模式。我國農業保險需求巨大,業務不斷拓展,應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經營主體。積極探索發展相互制、合作制等多種形式的農業保險組織。探索由政府成立非營利性的專業農業保險公司,通過政府推動、政策支持、商業化運作的經營模式,
不斷提高農業保險的經營管理水平。對重點農產品進行統保,以避免逆向選擇,更好地分散風險,降低參保農戶負擔。例如,全國范圍內探索對小麥、水稻、棉花、生豬、奶牛等戰略性農產品資源進行統保。
(六)加快建立政府主導的農業大災風險分散機制。按照「政府主導,市場運作」的原則,建立國家大災保險基金,構建商業再保險和國家再保險相結合的、多層級的大災風險分擔機制。充分調動國內外再保險公司的積極性,積極利用再保險機制,分散農業保險經營風險。條件成熟情況下,可考慮成立專門的農業再保險公司。同時在設立大災基金、再保險安排、資源配置與投入、稅收優惠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
農業保險是國家政策性的農業保險,是為了扶持和保證農業的安全生產而制定的,主要是政府引導,市場調節和保險公司的能動作用綜合發揮作用才能加快農業保險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