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比於保險公司,消費者普遍會覺得通過銀行渠道進行理財更讓人放心。因此,保險公司也將銀行渠道作為自己的主要銷售渠道之一。
有些公司通過銀行渠道銷售的銀保產品已經成為其保費組成的最大部分。 因此,很多人在去銀行辦理業務的時候,可能經常會遇到戴著銀行胸牌的工作人員上前來推銷某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或者有銀行打電話進行保險業務的介紹,他們所推銷的就是銀保產品。
不過,保險專家提醒,因為銀保渠道的特殊性,消費者去銀行買保險的時候特別要注意以下幾個方面。
不等同於理財產品 股市的震盪讓更多的人期待穩健的理財。銀行作為投資者主要的理財通道,很多時候銀保產品就會被誤認為是理財產品而成為一些投資者的選擇,這種從一開始就忽視了保險責任,混淆了產品屬性也是造成很多糾紛的原因之一。
保險專家提醒,消費者去銀行購買銀保產品的時候,一定要首先弄清楚,這款產品到底是銀行或者基金公司推出的理財產品還是保險公司推出的保險產品,只有搞清楚了是保險產品之後才能接下去詳細了解銀保產品的保費保額、保障范圍等等信息。
有業內人士指出,雖然目前市場上不少保險公司會為銀行代理銷售渠道推出專門的銀保產品,而且現如今的保險產品也均「號稱」具有理財功能,但是在銀行買的保險和通過中介公司或者代理人等渠道買的保險在本質上是一樣的,保險的所謂理財功能,更多的也是一種資金上的保障,而不要奢求通過保險產品可以賺到多少錢,保險在本質上來說還是一種保障產品。 簽字和滿期時間要問清楚 只要辦理業務,一般都會有個簽字確認的問題。保險產品可能會因為涉及多個個體而不像購買普通的理財產品一樣只要本人簽字就行,如果投保人和被保險人不是同一個人的話,所有保險合同上必須有投保人和被保險人兩個人的簽名。而在銀行銷售保險產品時,無論是代理人還是消費者都往往容易忽略這一點。
保險專家解釋,被保險人簽名主要是為了抵禦道德風險和未如實告知的風險。 此外,現在出現在銀行的銀保產品多為期繳型產品,例如繳費5年,10年後滿期領取生存金。這當中就會出現「繳費期限」和「滿期時間」兩個概念。由於不明白這兩個概念的區別,不少投保人就會把上述例子中的5年當成產品的期限,在5年後去提取生存金,卻發現自己屬於主動退保,只能拿回本錢,造成了較大的損失。因此投保人在選購銀保產品時必須先問清楚滿期時間,也就是開始領錢的時間點。
『貳』 銀行代理保險問題,在線等
銀行裡面銷售的保險產品。年金產品理財性質的比較多。一般有一次性交費和連續3或5年交費,然後再放幾年到期兩種,利息一般不高,帶有保障,買時注意看合同,合同是否能接受。其實銀行代理的銀保產品都違規的,銀監會有規定不許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但各家銀行仍然代理著。去銀行存款時注意業務員推薦的存款方式,別弄的存款卻變成保險,需要用時卻取不出來
『叄』 對銀行保險業務產品不滿意的原因是什麼
產品本身沒錯,每種產品的設計都是在保障風險的前提下設定的。錯誤在於保險銷售人員無限地擴大了產品的分紅(銀行保險主要體現在分紅上,基本不和客戶說對於風險的保障,因為這不是個險,不可能花很多時間來說服你,再說銀行排隊的人又多,保險業務員或者銀行職工只能以簡短地說明來描述這種產品特性和價值),而對其他不利因素(諸如退保的現金價值,紅利的不確定等)則加以規避或者隱瞞和無限縮小一筆帶過...等等。在於銷售技巧的角度來說這樣是沒錯的,因為沒有一家公司會突出自己產品的缺點,但在於消費者來說就有一定的誤導嫌疑。所以我國的保險銷售市場不規范,業務員沒有一定的約束機制,才導致了很多人對保險不滿意,有抵觸情緒。
『肆』 為什麼現在的銀行,經常也會推銷保險業務呢
首先,保險代銷提成較高。據悉,保險公司和銀行總部簽訂合作協議,銀行總部到分行以及網點都會分配銷售任務。而保險公司的提成從總行到分行到網點以及銀行銷售人員都會有,並且提成不菲;
其次,銀行網點眾多,客戶資源豐富有質量,銷售便利,易於成交。銀行擁有網點優勢,也有客戶優勢,更有易於成交的基礎,對於業務促成來說條件成熟;
銀行
『伍』 銀行保險銷售難題(徵集銷售過程中更多的難題及解決辦法)
你到底問什麼餓,沒看明白
『陸』 銀行業務人員推銷保險合法嗎
商業銀行可以開展代理保險業物,銀行業務人員推銷保險是合法的。
但是銀監會早在2010年就下發了相關通知,明確要求商業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保護客戶利益,產品銷售活動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保險產品特點、屬性和風險,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
根據《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
一、商業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應當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銀行業監督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等相關法律、行政法規及規章的規定,健全並嚴格執行相應的風險管理制度和內部操作流程。
二、商業銀行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應當遵循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充分保護客戶利益。
產品銷售活動應當向客戶充分揭示保險產品特點、屬性和風險,不得對客戶進行誤導。
根據《中國銀監會關於進一步加強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合規銷售與風險管理的通知》三、商業銀行在開展代理保險業務時,應當遵守以下規定:
(一)不得將保險產品與儲蓄存款、基金、銀行理財產品等產品混淆銷售,不得將保險產品收益與上述產品簡單類比,不得誇大保險產品收益。
(二)向客戶說明保險產品的經營主體是保險公司,如實提示保險產品的特點和風險。
(三)如實向客戶告知保險產品的猶豫期、保險責任、電話回訪、費用扣除、退保費用等重要事項。
(四)不得以中獎、抽獎、回扣或者送實物、保險等方式進行誤導銷售。
(五)法律法規和監管機構規定的其他事項。
『柒』 銀行代銷保險產品存在哪些問題需要什麼樣的監管體制
銀保是屬於保險類的理財產品,
優點是
1、收益較銀行定期存款要略高一些
2、收益穩定,風險比較低
3、保險類的理財不牽涉你個人任何的法律問題,只要是把錢投進去,無論你牽涉到什麼樣的經濟糾紛里,這個錢別人都是無權動的,最終這筆錢的收益仍然還都是你自己的
缺點是
1、一般期限都比較長
2、強調的是保障,收益較除銀行存款以外的投資來說偏低
3、沒到期如果提前支取的話屬於違約,需要擔負違約費用
『捌』 銀行銷售的保險到底是理財還是保險
銀行保險是保險公司藉助銀行終端渠道,進行銷售的一種新型產品,准確地說,就是一種保險。但因為銷售渠道是在銀行這里,銀行保險與傳統的人壽保險產品又有所不同,無論是銷售方式、銷售人員的工作性質、產品都與傳統人壽保險有很大的區別。
銷售方式更准確地說,從流程上講,客戶是在銀行咨詢銀行櫃員或者是保險公司特派專員,然後填寫投保申請書,一般3-5個工作日內正式的保單就下來了。客戶自收到保單之日起10天,依然和個險一樣有猶豫期。
銷售人員的性質與個險營銷員也有區別。不同公司銀行代理保險的銷售人員性質也不同,但是基本上屬於員工制性質,即他們並非是那種個險營銷員,而是保險公司的員工。
產品最大的不同點的是:銀行代理保險產品,與個險營銷員渠道的產品差別很大,大部分是躉交或者年限比較短的期交產品,屬於中短期理財產品。目前銷售各家公司的銀行保險主要是萬能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分紅型保險。基本上,銀行代理保險和個險渠道的保險,在產品上差異化很大,這也是大部分保險公司避免內部競爭的一種良好方式。
『玖』 在銀行銷售保險的問題
1、0.5%到1.5%,看產品的了,一般存期長的傭金高點。
2、按上面的比例就可以算出了。
3、這是經濟效益啊,那個回扣多他們就幫賣那個。(在沒有領導指定賣那個的壓力下)
4、這就看每家公司的了,不過一般新人一般都有3個月到半年的保護期,在保護期內是有工資或扣除部分工資,但一般都會有的。
『拾』 在銀行買保險理財產品注意事項有哪些
如今,銀行已然成為保險公司銷售產品的主要渠道之一,不少消費者都偏愛購買銀行的保險理財產品,以獲得保障和收益。對於在銀行買保險理財產品的消費者來說,應注意保險的本質、收益、保障期限等細節,以免得不償失。保險公司哪家強,我剛好整理了相關內容,希望對你有幫助:最新榜單!全國十大保險公司排名
銀行保險姓「保」不姓「銀」
銀行作為一家兼業代理機構,只負責代理銷售保險,其他售後服務、理賠事項統統由保險公司承擔。但在實際操作中,銀行代理的保險產品往往被冠以某某理財產品之名,這可能會使客戶產生「銀行保險」是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的幻覺。因此,客戶在銀行購買理財產品前一定要問清楚是誰推出的,確保自己買的是想要的產品。
繳費期限不等於滿期時間
繳費期限與滿期時間是兩個不同的概念,滿期時間一般比繳費期限要長。因此,客戶在選購銀行保險產品時必須問清楚滿期時間,也就是最後領錢和合同終止的時間。
巧用猶豫期保障自身利益
猶豫期也稱冷靜期,一般為10日。在猶豫期內,客戶應仔細閱讀保險條款,確保自己對於產品特性、利益分配、滿期時間、退保方式、保險責任等問題有全面的了解。如果對在銀行已辦理的險種不滿意,客戶必須在十天猶豫期內辦理退保手續,過了十天猶豫期再退保,就會有較高的成本損失。那麼如果買錯了保險,要不要退保,退保的話怎麼退才能不虧錢呢?最新攻略!買錯保險退保退錢流程和注意事項!
預期收益並不一定會實現
在分紅收益方面,雖然合同上都會以高、中、低三個層次的收益來進行演示,但這僅僅是基於以往數據的推演,並不代表實際收益,保險公司的最終分紅取決於公司當年的收益水平。
保哥提示:在銀行買保險理財產品注意事項有哪些?通常情況下,銀行保險理財產品的本質、繳費期限與滿期時間的區別、猶豫期的使用、預期收益的承諾等內容均是購買銀保產品的消費者們需要注意的事宜,這些關繫到您的切身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