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什麼是人身保險責任准備金
人壽保險責任准備金(Life Insurance Reserve) 人壽保險責任准備金也稱人身保險責任准備金, 是指保險公司為履行今後保險給付的資金准備, 保險人 從應收的凈保 險費中逐年 提存 的一種准備金。
2. 什麼是人身保險責任准備金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積聚的責任准備金屬於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意外傷害保險,指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而因此在責任期限內不幸殘疾或身故,由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殘疾保險金。
意外傷害必須符合以下要件:
1、外來因素造成的,是指由於被保險人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車禍、被歹徒襲擊、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發的,指在瞬間造成的事故,沒有較長的過程,如落水、觸電、跌落等。而職業病是由於傷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預見和預防的,故不屬於意外事故。
3、意外發生的,指被保險人未預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飛機墜毀等,另有一些事故雖然可以預見或避免,但由於無法抗拒或履行職責不得迴避,也應列入「意外」范圍,如輪船著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見義勇為與歹徒搏鬥而負傷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傷害,雖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預料的,但它是人體自身產生的結果,不屬於意外事故。如腦溢血發作不省人事。
5、身體受到傷害,意外傷害的對象必須是被保險人的身體所屬部位,且傷害事實成立(如:雖觸電但未傷及身體,則屬傷害事實不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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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責任准備金 人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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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積聚的責任准備金屬於未到期責任准備金。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指被保險人在保險有效期內,因遭受非本意的,外來的,突然發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體蒙受傷害而殘廢或死亡時,保險公司按照保險合同的規定給付保險金的保險。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是人身保險的一種,簡稱意外傷害保險,指在保險有效期間內,如果被保險人遭受意外傷害而因此在責任期限內不幸殘疾或身故,由保險公司給付身故保險金或殘疾保險金。
意外傷害必須符合以下要件:
1、外來因素造成的,是指由於被保險人身體外部原因造成的事故,如車禍、被歹徒襲擊、溺水、食物中毒等。
2、突發的,指在瞬間造成的事故,沒有較長的過程,如落水、觸電、跌落等。而職業病是由於傷害逐步形成的,而且是可以預見和預防的,故不屬於意外事故。
3、意外發生的,指被保險人未預料到和非本意的事故,如飛機墜毀等,另有一些事故雖然可以預見或避免,但由於無法抗拒或履行職責不得迴避,也應列入「意外」范圍,如輪船著大火被迫跳海逃生,見義勇為與歹徒搏鬥而負傷等。
4、非疾病的,疾病所致傷害,雖不是本人事先所能預料的,但它是人體自身產生的結果,不屬於意外事故。如腦溢血發作不省人事。
5、身體受到傷害,意外傷害的對象必須是被保險人的身體所屬部位,且傷害事實成立(如:雖觸電但未傷及身體,則屬傷害事實不成立)。
4. 在人身意外傷害保險中 其責任准備金的計提原理是
提取責任准備金的原則有兩個:
1、保障被保險人利益的原則。保護保險活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保險法的立法宗旨,同時也是保險法的重要立法原則之一。
2、保證償付能力的原則。從實質上來講,這一原則的最終目的也是為了切實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因為要想保障被保險人的利益,保險公司必須要有基本的償付能力,而保險公司要擁有一定的償付能力,就必須提取各項責任准備金,以備不時之需。
(4)人身保險產品責任准備金的描述擴展閱讀
在責任准備金的提存和核算方面,意外傷害保險往往採取非壽險責任准備金的計提原理。
意外傷害保險由於意外傷害保險業務是跨年度連續經營的,一方面每一年度末決算時,都必須從當年的保險費收入中提存一部分作為未到期責任准備金;另一方面,因此每年度末決算時,應轉回上年度末提存的准備金,作為當年的收入。
在計提一年期傷害保險的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時,通常假設傷害保險事故的發生是服從均勻分布規律的。
5.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提取的責任准備金屬於什麼
人身意外傷害保險積聚的責任准備金屬於未到期責任准備金。是指保險公司為履行今後保險給付的資金准備, 保險人 從應收的凈保 險費中逐年 提存 的一種准備金。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責任准備金的提取方法和原理與財產保險相同。
被保險人要求解約或退保時是指帶有儲蓄性質的人身保險單所具有的價值,壽險公司應該 發還的金額,會增多的。保險人為履行合同責任通常提存責任准備金,隨著保單年度增加,現金價值一般不會用到的,用途一般會用到退保和質押貸款兩個方面。
(5)人身保險產品責任准備金的描述擴展閱讀
「未決賠款准備金」項目,反映保險公司由於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並已提出保險賠款以及已經發生保險事故但尚未提出保險賠款而按規定提存的未決賠款准備金。本項目應根據「未決賠款准備金」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如為借方余額,應以「-」號填列,反映保險公司向投保人預收的保險費。本項目應根據「預收保費」科目的期末余額填列。
賠款准備金是衡量保險人某一時期內應負的賠款責任及理賠費用的估計金額。其計提的原因在於:在保險公司會計年度內發生的賠案中,總有一部分未能在當年決算結案。根據審慎經營的原則,保險公司對於這些已發生賠案應提取賠款准備金,以正確核算損益,並為預期索賠支付保險金做好資金准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