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保險商品的特徵是什麼
保險商品具備三大特徵:長期性、確定性和靈活性。
一、長期性。
保險一般注重長期收益,保單利益常常涉及兩代甚至三代人。可以讓客戶在未來的時間擁有一個相對確定的現金流,讓不確定的未來獲得相對確定的財務支持。這是一種智慧,更是一種大愛的體現。
這個特徵運用的原理是平準型現金流的規劃,也就是俗話說的「削峰添谷」。當家庭條件好的時候或者在創富能力強的時候多做一些儲備,在出現特殊情況或者創富能力下降的時候變現並形成反哺型的現金流。
二、確定性。
兩全型保險產品一般具有固定的生存金收益及穩定的增值收益,保險利益是可預估的。
三、靈活性。
保單的靈活性體現在兩個方面:
1、在經濟環境中發現投資機會時,最高可以貸款保單的現金價值的80%,只要您的投資收益率大於貸款利息,便可用收益抵付貸款利息。
2、在保單貸款後,您的保單可以繼續有效,剩餘的現金價值依然享受貸款前的全部利益,生存金、紅利等利益不受影響。客戶可以通過保單貸款功能的運用,提高資金的運用效率。
(1)保險產品不是一種隱性消費擴展閱讀:
保險產品的構成要素:
1.保險責任(和除外責任)
保險責任是保險人所承擔責任的風險范圍,即保險產品中約定的風險發生後,保險人承擔賠償或給付保險金的責任。除外責任是保險人不負責賠償或給付保險金責任的范圍。
2.保險費率
保險費是保險人向投保人收取的費用,以作為保險人承擔保險責任的報酬。保險費率是指單位保險金額中保險人應收取的保險費。在保險實務中,保險費率通常是以千分數來表示的。保險費率的確定是依據保險標的的風險程度、損失概率、保險責任范圍、保險期限和保險人的經營管理費用等因素來綜合加以考慮的。
3.保費交付方式
保險費的交付一般有兩種方式:一種是合同成立時投保人一次交納,即躉繳;另一種是投保人分期交納保費。
4.保險期限
保險期限是指保險人對保險標的承擔保險責任的時間范圍,或者說是保險責任開始到終止的有效期間。保險期限是保險產品的重要內容,也是確定保險事故的重要依據。財產保險產品的保險期限較短,通常為一年;人壽保險產品的保險期限較長。
在實踐中,保險人一般允許續保,即投保人可在舊保單期滿後繼續繳納保險費,並規定續保期限。
5.保險賠款或保險金給付方式
在保險有效期內發生責任范圍內的損失或事件時,保險人要按照合同的約定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支付保險賠款或保險金。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取保險賠款或保險金的方式在財產保險與人壽保險中存在一定的區別。
在財產保險中,一旦保險事故發生,被保險人可以一次性領取保險賠款。在人壽保險中,被保險人或受益人領取保險金可以採取以下3種方式中的任意一種:一次性領取保險金;以年金方式分期領取保險金;將上述兩種方式混合使用,即保險金的一部分一次性領取,剩餘部分以年金形式領取。
❷ 所有人一定要警醒.當保險業務員介紹保險時.無論保險業務員是親戚或朋友都是騙子.只亂說好處.不講真實
如果要買保險的話最好還是聽專業人士給出的建議,多方了解之後看是否適合自己再購買,保險業務員只是給你推銷產品,肯定說的好處越多你就會越心動,所以多數都有誇大的成分,大家自行辨別就好了
❸ 買保險是不是一種騙局
不是的。
依據《保險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保險,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商業保險行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從事保險活動,適用本法。從事保險活動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遵循自願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營商業保險業務,必須是依照本法設立的保險公司。其他單位和個人不得經營商業保險業務。
(3)保險產品不是一種隱性消費擴展閱讀:
保險的相關要求規定:
1、投保人和保險人訂立保險合同,應當遵循公平互利、協商一致、自願訂立的原則,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必須保險的以外,保險公司和其他單位不得強制他人訂立保險合同。
2、投保人對保險標的應當具有保險利益。投保人對保險標的不具有保險利益的,保險合同無效。保險利益是指投保人對保險標的具有的法律上承認的利益。
3、投保人提出保險要求,經保險人同意承保,並就合同的條款達成協議,保險合同成立。保險人應當及時向投保人簽發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並在保險單或者其他保險憑證中載明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合同內容。
❹ 買保險是隱形消費嗎
返還型算理財,短險算保障消費
❺ 保險客戶是指保險公司產品的消費者 不包括
代理公司的代理人與保險公司代理人最大區別:代理人受雇於保險公司,為其所受雇的保險公司推銷保險產品,而保險經紀人受雇於投保人(保險客戶),不僅可以橫向比較各公司條款優劣,還可以根據投保人情況,為其量身定做。其中在為企業定做保險計劃後可作為企業代表向各個保險公司進行招標;保險經紀公司不受險別的限制,既可以安排非壽險和壽險,也可以安排再保險,在個人險中涉及包括責任險、信用險、投資險、健康險、財產險(汽車房地產)、意外傷害等在內的所有險種,經紀人可根據客戶的風險情況,為其設計保險方案、制定保險計劃。60%的風險通過保險方式進行規避,其餘風險需要通過非保險的方式進行管理。如果保險業是銷售櫃台的話,保險代理人就像是站在一個特定產品前的專職推銷員,而保險經紀人則是幫助你采購保險產品的秘書或顧問。他不偏向於任何一個產品,而是完全根據顧客需求,選擇同類產品中最適合消費者的。一.產品項目多1、多家保險公司產品可供參考與選擇,車險、卡式意外險合一經營,可以一站式購買,一次解決您所有保險相關需求,方便又有效率。2、風險可以分散,尤其是主壽險及高額保單,可以分散投保,通過多家的產品搭配組合,也更能滿足您的保險需求,保費更加優惠。3、個公司產品相互比較,為您挑選最有利的產品建議方案,免去您一家一家比較的麻煩,快速又有效率地完成您的投保方案,給家人最好的風險保障。二.服務質量好1、服務品質高,代理公司為保險公司節省大量行銷成本,回饋在往後每年的續期利益上,讓代理人更重視保單繼續率,從而加強對已成交客戶的長期服務與照顧。同時各家保險公司的競爭式服務,也使客戶獲得更好更合理的服務品質。2、服務穩定性高,代理公司重視保單的繼續率,對於代理人的考核要求傾向人性化,除非重大不良性為,否則代理公司基本上不開除代理人。而且代理公司自身的經營理念是長期經營,因此客戶的服務更加有保證。3、多一家代理公司做免費服務,服務質量更全面,您透過代理公司買保險,除了代理人及保險公司為您做服務外,還有代理公司全體內外勤同仁來為您多做一層服務。三.理賠效率高1、理賠立場客觀,可以完全站在您的立場來為您爭取最佳的理賠結果,不用擔心因自身領保險公司薪水而不敢和保險公司據理力爭您應有的理賠權益。2、理賠力度更強,透過代理公司用法人立場來為您爭取理賠權益,尤其在理賠灰色地帶,代理公司更可以以合作公司的強大立場來要求保險公司作出合理的讓步與重視。3、理賠專業知識強,代理公司內設有理賠專業人員,可以為客戶的理賠權益,爭取更有利的條件,如同賣汽車的不一定會修汽車一般,賣保險的人未必就懂得理賠法律條款,但是透過代理公司的專業理賠人員必定能爭取到最好的理賠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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❻ 怎麼理解「保險是一種無形商品」
無形是指保險本身是看不見摸不著的,投保人只能依靠合同上的白紙黑字和專業人員的講解,理解所要購買保險產品的功能與作用。出於這點考慮,我們所能看到的保險條款,其實已經是專業人員處理後的結果:為了保證可讀性,要求盡可能易懂,還要條理清晰、結構分明,除此之外還要保證用語的簡潔和專業。方方面面都照顧到可不容易,因此也會出現「保險文書就這么幾個字怎麼說了這么多東西」,「好多條有點不想看」等等情況,這時候就需要專業人員在一旁解釋了。
❼ 保險產品是不是金融產品
當然不一樣。一般產品營銷可以通過讓客戶直觀了解產品的質量、性能、外觀等方面來促成交易。而金融服務性營銷在交易達成時或交易完成的短時期內是無法獲得直觀效益的,如基金、保險等更是如此。另一方面,一般產品的營銷對客戶來說風險很小甚至無風險,但金融類產品對客戶來說要承擔高風險。所以就營銷來講,金融服務性營銷和一般產品營銷在理論與實際操作上是有本質區別的。
首先,選擇第一種觀點。因為,金融類服務產品是以服務為主體,而實體類企業是以產品為主體,主體不同針對於這兩種主體的理論知道也不同。金融企業所提供的產品和服務具有服務的不可分割性。當一個金融企業向客戶提供其產品時也就提供了相應的服務。產品的提供在時間和地點上與服務具有同步性。因此,營銷金融服務組織面臨的最大挑戰之一,就是控制服務質量。而營銷方向也側重於對服務的營銷。反觀實體類企業的營銷方向主要是為了滿足消費者的使用需求,提升產品的使用價值。不斷滿足消費者的使用需求是企業的主要發展方向,在產品的營銷過程中主要以產品的自身價值為主體。
其次,消費者對金融服務和實體類產品的消費預期不同,消費者在對金融服務進行消費時主要是為了滿足金融服務所帶來的預期收益,是對未來收益進行消費,如:基金,股票。在消費過程中存在風險性,要求消費者在消費前期對金融服務的內容有詳盡的了解。而消費者對實體類產品的消費預期是為了滿足自身對產品使用價值的需求,在購買過程中可以直觀明確的了解產品的質量、性能、外觀等多方面信息。並通過對比,和衡量產品的使用價值來確定是否購買。所以針對消費者的消費預期心理,所制定的營銷指導理論也是不同的。
❽ 買保險屬於一種投資嗎
買保險屬於一種投資。
1、保險產品可以分為兩個類型:消費型和投資型.
2、消費型保險:顧名思義就是一種消費型的保險,即客戶(投保人)跟保險公司(保險人)簽定合同,在約定時間內如發生合同約定的保險事故,保險公司按原先約定的額度進行補償或給付;如果在約定時間內未發生保險事故,保險公司不返還所交保費。
3、投資型保險:投資型保險是人壽保險下面一個分支,這類保險是屬於創新型壽險,最初是西方國家為防止經濟波動或通貨膨脹對長期壽險造成損失而設計的,之後演變為客戶和保險公司風險共擔,收益共享的一種金融投資工具。
4、投資型保險,也可以理解為返本型或理財型。
(8)保險產品不是一種隱性消費擴展閱讀:
購買注意事項:
1、投資型保險包括分紅保險、投資連結保險和萬能保險等,這些產品的紅利和收益是不確定的。河北省保險行業協會提醒您,購買投資型保險要了解其風險和特點。
2、一是分紅保險。分紅保險是集風險保障、儲蓄和投資三種功能於一身的人壽保險產品,保險期限較長。購買時要注意銷售人員在銷售過程中的演示紅利並非保證紅利。實際紅利水平是由公司的實際經營狀況確定的。
3、仔細閱讀分紅保險產品說明書,充分了解該產品的性質、特徵、保險公司對產品費用率、紅利及紅利分配方式、保單持有人承擔的風險、退保問題的規定等。
4、分紅保險是一種長期投資方式,在投保初期,成本高,費用大,紅利少;之後隨著產品的各項費用大幅下降,現金價值累計加快,紅利分配也逐漸增多,其投資功能要通過一段較長時間才能體現出來。因此,客戶購買分紅保險後,應盡可能避免退保,否則將發生比不分紅保險退保更大的損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