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某銀行零收益,負回報理財產品,深深傷害了銀行客戶,您如何看待這一系列令銀行頭疼的事件,
銀行的本質工作是吸收存款和放貸,就跟騰訊一樣,最專業的是即時聊天。但現在呢,搞什麼理財產品,除了手續費高,想法設法套住客戶資金外,客戶得到的收益又有多少呢。專業的事要由專業的人來做!
樓主也不要灰心,因噎廢食,理財,找專業、可靠的理財機構,最好能找到最先推出該款理財產品的理財機構。
如果我的回答幫到你,請採納,謝謝
B. 華夏銀行理財風波是怎麼回事
其實不是華夏銀行理財產品出了問題,而是通商國銀發行的私募到期不能兌付,恰好有相當部分私募產品由華夏銀行嘉定支行前員工濮婷婷私自銷售,通商國銀破產後,投資人要求兌付無果,便找華夏銀行求兌,演變成華夏銀行理財風波。
2011年11月起,通商國銀資產管理公司發行四期產品名為「北京中鼎投資中心(有限合夥)入伙計劃」,擔保方為中發投資擔保有限公司(下稱中發擔保)。四期募集期共半年,計劃籌資超過1.5億元,實際出售1.19億元。自然人認購金額門檻分50萬元、100萬元和300萬元三檔,相應承諾11%、12%和13%三檔預期收益率。
四期產品中,2011年11月的第一期募集4000萬元,投資於河南省商丘市永恆生典當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權;同年12月,第二期募集2000-2500萬元,投資於河南鄭州新盛博汽車銷售服務有限公司(馬自達4S店)的股權;2012年初的第三期募集5500萬元,投資於河南省奧鑫汽車銷售有限公司(奧迪4S店)的股權;2012年3月第四期募集3500-4000萬元,投資於河南雲頂文化娛樂投資有限公司的裝修。
據報道,涉嫌私下銷售該產品的,不僅有華夏銀行支行前員工,還有其他銀行;上海一家第三方財理公司,亦曾向公眾宣傳、推薦和銷售相關理財產品。而為了把產品銷售出去,通商國銀對銷售人員的激勵高達5%~7%。
時任華夏銀行上海分行嘉定支行前業務經理濮婷婷銷售了以上產品的90%。
這是銀行業員工私售「飛單」造成糾紛並爆發的首個完整案例。惠譽評級在報告中稱,此事凸顯了「銀行在向投資者出售投資產品過程中引發的信譽風險」。
中金報告分析:從財務角度而言,若華夏銀行的聲明屬實,則銀行更多承擔內部管理不嚴的責任,並無兌付義務;即使確為銀行代銷(中金判斷可能性較小),按照投資合同約定,該產品不承諾保本不承諾收益,投資風險應由投資者自擔。但是,在維穩環境和過往案例剛性兌付的背景下,不能排除華夏銀行最終兜底的可能。即使兜底,假設1.19億全部都通過華夏銀行的理財經理銷售,則對華夏銀行2012年稅前利潤的影響約為1%。從聲譽的角度,若最終華夏銀行不兜底,中金認為「壞名聲」可能會影響理財產品短期內的銷售,但是從另一個角度,實際上幫助銀行排除了部分無視風險、只追求收益的客戶,未嘗不是一件幸事。「我們認為如果監管機構要求華夏銀行兜底將後患無窮。」中金報告認為,此次華夏銀行的事件對行業而言有標志性的意義,在產品並非銀行發行、渠道並非銀行代銷、高收益(11-13%)非保本條款、50萬認購門檻等情況下,若仍然需要銀行兜底,則進一步強化社會對銀行兜底的預期,對銀行甚至所有金融機構是災難性的沖擊,而且會進一步扭曲金融體系風險定價體系。
C. 銀行的理財產品有風險嗎
任何的投資都是有風險的,根據最新解釋,儲蓄也是有風險的,銀行如果破產了,最高也只賠付你50萬以內的儲蓄存款,多了就不好說了。
但風險也分高低大小,正常風險與收益成正比,所以不要追求太高的收益,以低風險保底型的理財比較穩健。
(3)銀行理財產品風波擴展閱讀:
實際上,銀行理財產品的收益與股市投資收益相似,過往業績不能代表未來也能有此業績。銀行銷售存在有意或無意的誤導,不少產品都強調過去幾年的模擬收益率較高,暗示投資者未來幾年也會有這樣好的業績。
與證券投資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流動性差,長期理財產品的投訴與爭議多。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都明確規定,客戶認購後不得部分支取及提前贖回,只可辦理質押貸款。
另一些銀行允許提前贖回,但要求客戶支付違約金,並承擔本金投資風險。北京首例銀行理財本金虧損風波糾紛的源頭就是客戶欲提前贖回。
D. 各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投資風險在哪裡
各銀行推出的理財產品,投資風險主要在以下幾個方面:
1 、信用風險:若因市場變動、債務人發生信用違約事件而未償還本金、利息,投資
者將蒙受損失,在極端情況下,前述信用風險可能導致理財本金部分或者全部
損失。
2 、利率風險:理財產品存續期內,該產品的投資標的的價值和價格可能受市場利率
變動的影響而波動,可能會使得投資者收益水平不能達到客戶參考年化收益率。
3 、流動性風險:由於客戶不得提前贖回理財資金,在理財產品到期前,客戶不能夠
使用理財產品的資金,也因此喪失了投資其它更高收益的理財產品或資本市場
產品的機會。
4 、提前終止風險:當相關政策出現重大調整、市場出現劇烈波動、投資標的提前到
期或發生其他重慶農村商業銀行認為需要提前終止本理財產品等情況時,銀行
有權部分或全部提前終止該期理財產品,投資者可能無法實現期初預期的全部
收益,並將面臨再投資機會風險。
5 、延期支付風險:在本理財產品的正常到期日,如理財產品所投資的投資標的出現
未能及時變現或其發行人未能及時兌付或投資標的項下相關債務人違約等情形
時,本理財產品期限將延長至全部資產變現之日止。
6 、法律與政策風險:因法規、規章或政策的原因,對本理財產品本金及收益產生不
利影響的風險。
7 、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風險: :由於自然災害、戰爭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現,致使嚴
重影響金融市場的正常運行,甚至影響本期理財產品的受理、投資、兌付等的
正常進行,進而影響本期理財產品的本金和收益安全。
E. 買銀行理財產品到目前為止有沒有本金血本無歸的案例
1、有;去年11月底,幾十名投資者突然發現,他們在華夏銀行上海嘉定支行購買的一種理財產品,到期後竟然血本無歸,涉案金額上億元。目前這一事件取得了重要進展,客戶已經拿回了全部本金
F. 為什麼銀行理財產品的觸發終止事件要設置上限
見好就收。
G. 哪些銀行有過理財不能兌付的事件
家庭理財基本就是配置比例的問題。P2P風險高,不穩定。家庭理財可以考慮4321原則,定存40%,保險30%,理財(基金等),10%現金備用。鑒於現在的銀行利率等,比率可以調整,或者不放銀行,買基金或者銀行理財產品、國債等,收益在4-8%,風險小。如果你的風險中性或以上,可以考慮買點股票等
H. 銀行理財風險為2等級的會虧損本金嗎聽有的人說2級風險的暫時沒有虧損的先例
銀行理財風險為2等級的理財也有可能虧損本金,只是虧損本金的幾率很小。銀行理財風險為2等級是較低風險的理財產品,主要是各種貨幣市場基金或偏債型基金,這類產品投資於同業拆借市場和債券市場,這兩個市場本身就具有低風險和低收益率的特徵,再加上由基金公司進行的專業化、分散性投資,使其風險進一步降低。
非保本浮動收益類理財產品,根據投資標的以及投資比例的不同,銀行會給出二級或三級的風險等級。風險等級被定義為四級、五級的銀行理財產品佔比較小。
(8)銀行理財產品風波擴展閱讀:
《商業銀行理財產品銷售管理辦法》第十三條 理財產品宣傳銷售文本應當全面、客觀反映理財產品的重要特性和與產品有關的重要事實,語言表述應當真實、准確和清晰,不得有下列情形:
(一)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二)違規承諾收益或者承擔損失;
(三)誇大或者片面宣傳理財產品,違規使用安全、保證、承諾、保險、避險、有保障、高收益、無風險等與產品風險收益特性不匹配的表述;
(四)登載單位或者個人的推薦性文字;
(五)在未提供客觀證據的情況下,使用「業績優良」、「名列前茅」、「位居前列」、「最有價值」、「首隻」、「最大」、「最好」、「最強」、「唯一」等誇大過往業績的表述;
(六)其他易使客戶忽視風險的情形。
I. 民生銀行的「風波」對於我們老百姓散戶的理財產品有沒有影響
沒影響,公司正常運作,只是持股人爭奪話語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