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大宗交易制度推出會給新三板帶來什麼影響
單筆交易不得低於1000股,不能高於100萬股!希望給你帶來幫助!
Ⅱ 新三板股票交易數量有何要求
您好,目前新三板股票交易數量的規定仍為:
買賣股票的單筆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大宗交易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新規為:單筆申報數量最低為100股、最高不得超過100萬股,大宗交易除外。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該規定暫不實施,待市場平穩運行一段時間後再擇機實施)。
Ⅲ 大宗交易的申報時間是什麼時候
您好,大宗交易的申報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15:00-15:30分。
Ⅳ 新三板市場股票交易時間是怎樣規定的
你好,新三板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上午9:15至11:30 、下午13:00至15:00。其中,9:15-9:30交易系統只收單、不處理。遇法定節假日和其他特殊情況,暫停轉讓。
Ⅳ 新三板大宗交易何時出
新三板大宗交易還沒有官方的推出時間公告。
據《證券日報》記者了解,新三板大宗交易平台的建設方案初稿已經形成,未來有望形成涉及新三板流動性的系統性解決方案並上報證監會。
國務院多次發文提及發展新三板,解決流動性問題。所以新三板大宗交易的推出應該只是時間問題。
Ⅵ 新三板怎麼樣大宗交易
你好,新三板大宗交易規則:
①單筆申報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者交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人民幣的股票交易,可以進行大宗交易。
②投資者可以採用成交確認委託方式委託主辦券商進行大宗交易。
成交確認委託指令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買賣方向、委託數量、委託價格、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和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等內容。
③全國股轉系統接受成交確認申報的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至11:30、13:00至15:30。
成交確認申報應包括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交易單元代碼、證券營業部識別碼、買賣方向、申報數量、申報價格、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和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等內容。
全國股轉公司可以調整接受申報的時間。
④每個交易日的15:00至15:30為大宗交易的成交確認時間。
⑤大宗交易的成交價格應當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
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
⑥全國股轉系統對證券代碼、申報價格和申報數量相同,買賣方向相反,指定對手方交易單元、證券賬戶號碼相符及成交約定號一致的成交確認申報進行確認成交。
⑦大宗交易不納入即時行情和指數的計算,成交量在大宗交易結束後計入當日該股票成交總量。
每個交易日結束後,全國股轉公司公布當日每筆大宗交易成交信息,內容包括證券代碼、證券簡稱、成交價格、成交數量、買賣雙方主辦券商證券營業部或交易單元的名稱等。
Ⅶ 新三板盤後大宗交易如何看交易記錄
東方財富一類的股票網站上都有的。買票的軟體上也有的。那東西其實沒太大用的。可以對倒。
Ⅷ 新三板交易規則限價和定價的區別
新三板有4種交易模式:
[1] 新三板集合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2] 新三板連續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3]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交易方式
[4] 新三板大宗交易交易方式
新三板轉讓系統提供三種交易方式:競價轉讓、協議轉讓、做市商轉讓。(註:1.自2018年1月15日起原有的協議轉讓類型股票將全部自動轉換為集合競價轉讓方式;2.所有轉讓類型的掛牌公司股票都可以進行盤後協議轉讓。)
新三板集合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00;
2、成交時間(每次撮合前3分鍾不可撤單):
①基礎層:每個轉讓日9:30、10:30、11:30、14:00、15:00撮合;
②創新層:每個轉讓日9:30(含)起,每10分鍾對接受的申報進行撮合,總計25次;
3、委託方式:限價委託(所有轉讓以同一價格成交);
4、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新三板連續競價轉讓交易方式:
1、交易時間
①開盤集合競價:9:15--9:25(9:20--9:25不得撤單);
②連續競價:9:30--11:30、13:00--14:57;
③收盤集合競價:14:57--15:00(不得撤單);
2、委託方式:限價委託、市價委託;
3、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新三板做市商轉讓交易方式如下: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00;
成交時間:每個轉讓日9:30--11:30,13:00--15:00;
2、委託數量
①買賣時,申報數量應當不低於100股,可以1股為單位增減;
②賣出時,余額不足1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③單筆申報最大申報數量不超過100萬股;
3、委託方式:限價委託(成交價以做市商申報價格為准)。
新三板大宗交易(即「協議轉讓」)交易方式:
1、申報時間:每個轉讓日9:15--11:30,13:00--15:30;
成交時間:每個轉讓日15:00--15:30;
2、委託數量:單筆轉讓數量不低於10萬股或轉讓金額不低於100萬元;
3、交易方式:
①成交確認委託方式(即買賣雙方達成成交協議);
②掛單時,只有買賣方向相反,其他信息(證券賬戶號碼、證券代碼、委託價格、委託數量、成交約定號、對手方交易單元代碼、對手方證券賬戶號碼)相同的情況才能成交,我司的三板席位號為720200;
4、委託價格:不高於前收盤價的13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高價格中的較高者,且不低於前收盤價的70%或當日已成交的最低價格中的較低者;無前收盤價的股票大宗交易成交價格應當在當日最高成交價與最低成交價之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