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員工買的保險怎麼入賬
為員工個人購買的商業保險,應視同工資福利費入賬,也即根據員工所在部門,分別借記管理費用、生產成本、製造費用、銷售費用等,貸記銀行存款。收到保險公司賠付,一般情況下應該支付給保險受益人,所以收到賠付款時借記銀行存款,貸記其他應付款,轉支給個人時,借記其他應付款,貸記銀行存款。當無需支付或無法支付給個人時,可直接沖減對應的成本費用科目。
需要注意的是,除了稅局規定的行業,一般情況下,商業保險不得在企業所得稅前扣除,因此,最終還應該所得稅匯算清繳時予以調增企業所得稅。為了匯算清繳時工作方便,建議在各科目下專門設置明細科目歸集需要調整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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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為員工購買的商業保險怎麼入賬
一、商業保險是指通過訂立保險合同運營,以營利為目的的保險形式,由專門的保險企業經營。商業保險關系是由當事人自願締結的合同關系,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公司支付保險費,保險公司根據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其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達到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
二、對於企業為職工購買的商業保險, 按目的不同,其會計處理是不同的:
1、作為職工獎勵的,借記「應付工資」,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2、作為職工福利的,借記「應付福利費」,貸記「銀行存款/庫存現金」
C. 請問 代銷如何做賬
代銷商品是銷售商品的一種方式,牽涉到委託方和受託方兩個方面,處在委託方立場上的商品稱為委託代銷商品,處在受託方立場上的商品稱為受託代銷商品。
代銷商品銷售後有兩種不同的處理方法。一種是受託方和委託方分別作商品購銷處理;另一種是受託方根據銷售額向委託方結算代銷手續費,委託方作商品銷售處理。
(一)作商品購銷業務的核算
1.委託方的核算批發企業對於新產試銷商品、季節性商品、呆滯積壓商品等,為了加速商品流轉、推銷新產品和呆滯積壓商品、合理地使用倉位和節約倉儲費用,可以將商品先發往購貨單位,委託其代銷,等商品銷售後,再定期結算貨款。
採取委託代銷方式銷售商品,一般先由業務部門確定委託代銷商品的品種、規格、數量和金額,經領導批准後,由業務部門與各購貨單位訂立「商品委託代銷購銷合同」。合同上註明結算方式、貨款清償時間、商品保管的要求及雙方承擔的責任等。
委託代銷商品的業務程序一般是:由業務部門根據「商品委託代銷購銷合同」,填制「委託代銷商品發貨單」;然後由儲運部門將商品發運給受託單位,不轉移商品所有權,根據合同規定,定期進行結算;到結算屆期時,由受託單位將已售代銷商品的清單交付委託方,委託方據以填制專用發票,向受託單位收取貨款;委託單位收到貨款時,將收到貨款部分的委託代銷商品作為商品銷售處理。
〔例〕上海交電公司根據商品委託代銷合同,將紅星牌收錄機100 只委託人民商廈代銷,其購進單價為500元,銷售平價為540元,增值稅率為17%,合同規定每個月未結算一次貨款。
(1)7月5日,發運商品時,作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委託代銷商品 50 000
貸:庫存商品——收錄機類 50 000
(2)7月31日,收到人民商廈轉賬支票一張,金額31590元,系付已售代銷的 50隻紅星牌收錄機貨款 27 000元、增值稅額4 590元,支票已存入銀行,作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31 590
貸:商品銷售收入——收錄機類 27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4 590
同時結轉已售委託代銷商品的銷售成本 25 000元,作分錄如下:
借:商品銷售成本 25 000
貸:庫存商品——委託代銷商品 25 000
2.受託方的核算接受代銷商品的批發企業在收到代銷商品並已驗收入庫時,雖然企業尚未取得商品的所有權,但是企業對代銷商品有支配權,可以開展商品銷售業務,以有效地利用供貨單位的資金開展經營業務。受託單位為了加強對代銷商品的管理和核算,在收到商品時,應借記「受託代銷商品」賬戶,貸記「代銷商品款」賬戶。
代銷商品在銷售後,應填制專用發票,據以借記「銀行存款」或「應收賬款」賬戶;貸記「商品銷售收入」賬戶和「應交稅金」賬戶。並按進價貨款借記「商品銷售成本」賬戶;貸記「受託代銷商品」賬戶。同時借記「代銷商品款」賬戶;貸記「應付賬款」賬戶。俟結算屆期時,將代銷商品清單交付委託方,當收到其開來的專用發票時,據以支付貨款和增值稅額。屆時借記「應付賬款」賬戶和「應交稅金」賬戶;貸記「銀行存款」賬戶。
〔例〕上海交電公司根據受託代銷合同,接受凱樂無線電廠200隻星浪牌收錄機的代銷業務,該機購進單價為550元,銷售單價為600元,增值稅率為17%,合同規定每個月未結算貨款。
(1)3月1日,收到200隻星浪牌收錄機,作分錄如下:
借:受託代銷商品——凱樂無線電廠 110 000
貸:代銷商品款——凱樂無線電廠 110 000
(2) 3月 15日,銷售星浪牌收錄機 50隻,計貨款30 000元,增值稅額5 100元,收到轉賬支票存入銀行。
①反映商品銷售收入和銷項稅額,作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35 100
貸:商品銷售收入——收錄機類 30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5 100
②結轉商品銷售成本,作分錄如下:
借:商品銷售成本——收錄機類 27 500
貸:受託代銷商品——凱樂無線電廠 27 500
③結轉代銷商品款,作分錄如下:
借:代銷商品款——凱樂無線電廠 27 500
貸:應付賬款——凱樂無線電廠 27 500
(3)3月31日,收到廠方開來的專用發票,計收錄機貨款27 500元、增值稅額4 675元,當即簽發轉賬支票 32 175元付訖。
①反映商品購進,作分錄如下:
借:商品采購——凱樂無線電廠 27 5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4 675
貸:銀行存款 32 175
②結轉應付賬款,作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凱樂無線電廠 27 500
貸:商品采購——凱樂無線電廠 27 500
「受託代銷商品」是資產類賬戶,用以核算企業接受其他單位委託代銷或寄銷的商品。企業收到代銷或寄銷商品時,記入借方接受代銷商品銷售後,結轉其銷售成本時,記入貸方;余額在借方表示企業尚未銷售的代銷商品數額。該賬戶應按委託單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代銷商品款」是負債類賬戶,用以核算企業接受代銷、寄銷商品的貨款。企業在收到代銷、寄銷的商品時,記入貸方;在銷售代銷、寄售商品時,記入借方;余額在貸方,表示尚未銷售的代銷、寄銷商品的貨款。該賬戶應按委託單位進行明細分類核算。
(二)結算代銷手續費方式的核算
1.委託方的核算在委託其他企業代銷商品時,採取支付代銷手續費方式,其業務程序與代銷商品銷售的核算方法,與作商品購銷業務處理的方式基本相同。所不同的是由於受託方是商品購銷雙方的中介人,委託方要根據合同的規定,按銷售額的一定比例,支付受託方代銷手續費,屆時借記「經營費用」賬戶。
〔例〕上海百貨公司將電化高鍋1000隻委託江浦商廈代銷,該電化高鍋購進單價為17.40元(不含稅),銷售單價為20元,增值稅率為17%,合同規定每月末結算一次,代銷手續費為7%。
(1)4月1日,將電化高鍋交付江浦商廈時,作分錄如下:
借:庫存商品——一委託代銷商品 17 400
貸:庫存商品——鋁鍋類 17 400
(2)4月30日,對方送來代銷商品清單,代售了電化高鍋600隻,計貨款 12 000元、增值稅額2 040元。
①填制專用發票,據以按銷售處理,作分錄如下:
借:應收賬款——江浦商廈 14 040
貸:商品銷售收入——鋁鍋類 12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2 040
②同時結轉已售委託代銷商品成本,作分錄如下:
借:商品銷售成本——鋁鍋類 10 440
貸:庫存商品——委託代銷商品 10 440
(3) 4月 30日,江浦商廈扣除了代銷手續費840元後,付來了已售代銷的600隻電化高鍋的貨款及增值稅額 13 200元,存入銀行,作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13 200
經營費用——勞務手續費840
貸:應收賬款一江浦商廈 14 040
2.受託方的核算接受代銷商品的企業,採用收取代銷手續費方式,在收到代銷商品時的核算方法與作商品購銷業務處理的方法,完全相同,在此不再重述。
代銷商品在銷售後,應根據規定向購貨方填制專用發票,按價稅合計收取的款項借記「銀行存款」賬戶;按實現的銷售收入,貸記「應付賬款」賬戶;接收取的增值稅額,貸記「應交稅金」賬戶。同時注銷代銷商品,借記「代銷商品款」賬戶,貸記「受託代銷商品」賬戶。
企業根據合同規定在向委託方結算代銷手續費時,作為代購代銷收入處理。
〔例〕上海文具公司根據受託代銷合同接受上海包袋廠代銷2 000打牛仔書包,每打進價 166元(不含稅),售價 180元,增值稅率17%,合同規定每月末結算一次。
(l)l月15日,銷售牛仔書包1000打,計貸款 18 000元,增值稅額3 060元,收到支票存入銀行,作分錄如下:
借:銀行存款 21 060
貸:應付賬款——上海包袋廠 18 000
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3 060
(2)同時注銷代銷商品,作分錄如下:
借:代銷商品款——上海包袋廠 16 600
貸:受託代銷商品——上海包袋廠 16 600
(3) 1月30日,收到委託方開來專用發票,計1000打牛仔書包的貨款 18 000元、增值稅額3 060元。
①根據代銷收入的5%應向委託方收取代銷手續費900元,今扣除代銷手續費後簽發轉賬支票 20 160元,支付上海包袋廠已售代銷商品貨款及增值稅額,作分錄如下:
借:應付賬款——上海包袋廠 21 060
貸:代購代銷收入 900
銀行存款 20 160
②根據專用發票中的增值稅額,作為進項稅額入賬,作分錄如下:
借: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3 060
貸:應付賬款——上海包袋廠 3 060
D. 銷售商品,對方購貨方支付的保險費怎麼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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銷售產品為對方代墊運費,和貨款一起計入應收賬款中,會計分錄為借:應收賬款,貸主營業務收入,應交稅費。
應收賬款是指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主要包括企業銷售商品或提供勞務等應向有關債務人收取的價款及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等。
一、本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經營活動應收取的款項。
企業(保險)按照原保險合同預定應向投保人收取的保費,可將本科目設為1122應收保費科目,並按照投保人進行明細核算。
企業(金融)應收的手續費和傭金,可將本科目改為「1124應收手續費及傭金」科目,並按照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不包括各種非經營活動發生的應收款項。因銷售商品、提供勞務等,採用遞延方式收取合同或吸引價款、實質上具有融資性質的,在「長期應收款」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可按債務人進行明細核算。
三、企業發生的應收賬款,按應收金額,借記本科目,按確認的營業收入,貸記「主營業務收入」、「手續費及傭金收入」、「保費收入」等,科目。收回應收賬款時,借記「銀行存款」等科目,貸記本科目。涉及增值稅銷項稅額的,還應進行相應的處理。
代購貨方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做相反分錄。
E. 支付保險費怎麼入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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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短期的財產保險入賬:
財產保險應入管理費用
借:管理費用-財產保險
貸:銀行存款
2、保險期限2年以上財產保險入賬:
借:長期待攤費用-財產保險費
貸:銀行存款
每月攤銷時:
借:管理費用
貸:長期待攤費用
F. 購買材料時對方代墊保險費我們做賬入什麼科目
原材料、商品、低值易耗品等通過購買而取得的存貨的初始成本由采購成本構成。存貨的采購成本,包括購買價款、相關稅費、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
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即采購成本中除上述各項以外的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如在存貨采購過程中發生的倉儲費、包裝費、運輸途中的合理損耗、入庫前的挑選整理費用等。這些費用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直接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不能分清負擔對象的,應選擇合理的分配方法,分配計入有關存貨的采購成本。分配方法通常包括按所購存貨的重量或采購價格的比例進行分配。
商品流通企業在采購商品過程中發生的運輸費、裝卸費、保險費以及其他可歸屬於存貨采購成本的費用等,應當計入存貨的采購成本,也可以先進行歸集,期末再根據所購商品的存銷情況進行分攤。對於已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當期損益;對於未售商品的進貨費用,計入期末存貨成本。企業采購商品的進貨費用金額較小的,可以在發生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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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墊保險費的那一張單可獨立做賬:
借:原材料-XX材料
貸:其他應付款-XX公司
還代墊保險費時:
借:其他應付款-XX公司
貸:銀行存款(或現金)等
G. 公司購買銀行理財產品怎樣入賬
購買理財產品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貸:銀行存款
到期變現時,根據實際收益情況,如果是正收益,投資收益在貸方,否則在借方。
正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投資收益
負收益時:
借:銀行存款
投資收益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本金
根據現行規定,企業如果適用新會計准則,所述理財產品通過「交易性金融資產」核算,持有期間的利息通過「投資收益」科目核算;收回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交易性金融資產」科目即可。
如果企業仍適用原會計制度,所述理財產品通過「短期投資」科目核算,持有期間收到的利息,作為沖減投資成本處理。收回時,收到金額與賬面價值以及未收到的已計入應收項目的股利、利息等後的余額,作為投資收益或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拓展資料
銀行理財產品是商業銀行在對潛在目標客戶群分析研究的基礎上,針對特定目標客戶群開發設計並銷售的資金投資和管理計劃。在理財產品這種投資方式中,銀行只是接受客戶的授權管理資金,投資收益與風險由客戶或客戶與銀行按照約定方式雙方承擔。
銀監會出台的《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管理暫行辦法》對於「個人理財業務」的界定是,「商業銀行為個人客戶提供的財務分析、財務規劃、投資顧問、資產管理等專業化服務活動」。商業銀行個人理財業務按照管理運作方式的不同,分為理財顧問服務和綜合理財服務。我們一般所說的「銀行理財產品」,其實是指其中的綜合理財服務。
H. 代購商品的會計處理
根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應收帳款」科目核算企業因銷售商品、產品、提供勞務等,應向購貨單位或接受勞務單位收取的款項。企業代購貨單位墊付的包裝費、運雜費,借記「應收帳款」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收回代墊費用時,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應收帳款」科目。
因此,題中相關會計處理應當為:
1、確認銷售收入(即開出發票時)
借:應收帳款——「沈陽客戶」 100 000.00元
貸:主營業務收入 85 470.09元
貸: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 14 529.91元
憑證附件:銷售發票等
2、墊付保險費
借:應收帳款——「沈陽客戶」 5 000.00元
貸:現金 5 000.00元
憑證附件:收款保險公司開具的保險費單據復印件
3、收取貨款
借:銀行存款 105 000.00元
貸:應收帳款——「沈陽客戶」105 000.00元
憑證附件:銀行進帳單等
關於補充問題。
由於你企業向保險公司支付的保險費屬於墊付性質,因此該費用的最終承擔者並非你公司,而是「沈陽客戶」,你企業只是代「沈陽客戶」辦理了投保手續並墊付保費而已。所以,保費單據原件必須交付「沈陽客戶」,使其能夠據以入帳。之所以你企業需留一份復印件,是在墊付款項時作為款項劃出的依據而已。
「復印件不能做原始憑證」不能一概而論。相反,如果你企業留存保費單據原件而「沈陽客戶」持有復印件,則一是不合理,二是對「沈陽客戶」而言,「復印件不能做原始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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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為員工繳納的商業保險(意外險)怎麼入賬保險公司賠付時又該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繳納時的賬務處理
借: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貸:銀行存款
借:生產成本、管理費用、銷售費用等(按照員工崗位區分)
貸:應付職工薪酬——職工福利
(9)銷售產品代購保險怎樣入賬擴展閱讀:
一、《企業會計准則第9號——職工薪酬》第七條企業為職工繳納的醫療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等社會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按規定提取的工會經費和職工教育經費,應當在職工為其提供服務的會計期間,根據規定的計提基礎和計提比例計算確定相應的職工薪酬金額,並確認相應負債,計入當期損益或相關資產成本。
二、《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十條:個人所得的形式,包括現金、實物、有價證券和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
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無憑證的實物或者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明顯偏低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有價證券的,根據票面價格和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所得為其他形式的經濟利益的,參照市場價格核定應納稅所得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