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慶金融新三板股票有哪些
加懸賞50可查。
B. 新三板和地方性股權交易中心的區別
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即俗稱的「新三板」)是經國務院批准設立的,是全國性的證券交易場所。上海股權託管交易中心、天津股權交易所等地方性的股權交易中心是由省級政府批准成立的,是地方性的股權交易中心。新三板市場在掛牌企業基本條件、掛牌程序、投資者標准、交易規則等方面都與地方性的股權交易中心存在差別。
以下分別從掛牌企業基本條件、掛牌程序、投資者標准3個方面對新三板市場和天津股權交易中心、上海股權交易中心作詳細的對比【更多有關新三板上市、融資、路演可上{新三板資本圈}了解。】:
1.掛牌企業基本條件對比
C. 新三板與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有何區別
1、監管機構不同,新三板為證監會監管,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為地方政府部門監管。
2、審批機構不同,新三板由國務院直接審批設立,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由省級政府審批設立。
3、股東人數不同,新三板掛牌公司股東可以突破200人,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的股份公司股東不能超過200人。
4、交易方式不同,新三板可以採取協議、做市商、集中競價三種交易方式,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只能採用協議方式。
根據證監會最近發布的《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監督管理試行辦法》(徵求意見稿)的規定,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原則上服務於該行政區劃內的中小微企業,跨區域服務的股權交易中心的相關業務將逐步清理規范。
D. 新三板股票轉讓交易有哪些費用
新三板轉讓交易費用主要包括以下幾類:
1、交易傭金:廣發證券默認設置為成交金額的1.5‰(雙邊),原則上不優惠,實際以營業部設置為准(股轉系統規定:最高不超過成交金額的3‰)。
2、印花稅:成交金額的1‰,僅向賣出方收取。
3、股份過戶費:成交金額的0.025‰(雙邊));
4、轉讓經手費:成交金額的0.5‰(雙邊);
5、結算費:成交金額的0.1‰(雙邊),暫免收取。
E. 如何查找新三板的股票具體機構的買賣交易記錄
查不到,
只可以在季報、半年報、年報中看到股東記錄,
日常的交易看不到機構買賣的
F. 誰知道在新三板和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有什麼不同哪個好要具體
行政級別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為重慶市政府成立的地方性股權交易中心,級別低於全國股份轉讓系統。市場影響力小於全國股份轉讓系統。
掛牌門檻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門檻比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更低,甚至可以不要券商參與。當其掛牌公司公信力和融資能力也明顯弱於全國股份轉讓系統,
交易制度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實行協議轉讓方式,與產權交易所模式類似
股東人數
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企業不屬於非上市公眾公司,股東人數不能超過200人。
財政補貼
在重慶股份轉讓中心掛牌無補貼
在全國股份轉讓系統掛牌,重慶市政府補貼掛牌費用的50%,上限不超過100萬。各區縣也有相應的補貼政策。
G. 重慶的企業現在能不能去新三板上市重慶做新三板的券商有哪些怎麼挑選啊
首先企業到新三板只能是掛牌,不算上市。目前大部分券商都可以做新三板業務,挑選券商還是看券商的品牌和成功案例。新三板不實行保薦制,打著保代旗號招攬業務的,多有忽悠的成分。
希望能夠幫到你。
如果拿不定主意,最好自己多學習一下新三板的知識,參加一下培訓班,畢竟到新三板掛牌也不是百利無一害的,潛在成本還是要考慮好。
多網路一下,新三板或場外市場論壇、培訓的信息
H. 新三板和區域性股權交易市場的區別是什麼
1、區域行股權市場是私募的市場、非公開的市場,而新三板是公開的全國市場們 這是兩者定位上最大的區別。
2、區域性股權交易中心應嚴格執行「不得不採取集中競價、做市商等集中交易方式進行「:不得將權益按照標准化交易單位持續掛牌交易,任何投資者買入後賣出或者賣出後買入同一交易品種的時間間隔不得少於5個交易日;新三板是全國性交易市場股東人數可以超過200人交易方式可以是標准化的、可以連續的。
I. 重慶新三板中心地址在哪裡
新三板中心在北京
J. 新三板股權怎麼買賣
從法律規定上來看,新三板的股票應該是向私募機構等非公開發行的,向普通投資者推銷涉嫌違法。不法分子通過微信、微博、QQ等工具招攬客戶,大肆宣傳某隻「新三板」股票即將轉板上市,並誇大收益,誘使投資者高價購買,實際上從事的是非法證券活動。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銷售股權的應該取得證券經營的資格,如果未取得相應資格進行股權銷售的,就會構成非法經營罪。全國股轉系統是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的唯一合法平台,其他任何市場機構不得組織買賣意向信息發布。掛牌公司應該規范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開披露信息應該第一時間在指定平台發布,不得通過場外信息平台公開發布定向發行的信息。主辦券商、中介機構應該督導相關義務,不得在不特定對象中尋找潛在認購者。法律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條【非法經營罪】違反國家規定,有下列非法經營行為之一,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的,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情節特別嚴重的,處五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違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罰金或者沒收財產:(一)未經許可經營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專營、專賣物品或者其他限制買賣的物品的;(二)買賣進出口許可證、進出口原產地證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經營許可證或者批准文件的;(三)未經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批准非法經營證券、期貨、保險業務的,或者非法從事資金支付結算業務的;(四)其他嚴重擾亂市場秩序的非法經營行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