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證券交易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 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 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 回的交易行為。
交易目的及形式
交易目的是實現投資者的短期資金融通,交易形式是兩次證券買賣,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
待購回期間,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控制履約風險。
參與條件
開戶時間無限制,開戶手續齊全、有效、無不良記錄等
無資產規模限制
交易期限
最長不超過一年
若購回交易日發生標的證券停牌,購回交易不受影響,仍然正常進行。
交易期間,客戶可根據實際的資金安排,選擇提前或延期購回,並按照實際 交易天數支付資金利息。
業務背景
業務需求:持有股權的投資者希望在不放棄股票所有權的前提下,獲得短期資金融通,提高股權利用效率。
現行做法:質押股票,通過信託、銀行、典當行等渠道獲得資金,但面臨融資效率低、融資成本高、操作不夠靈活等問題。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通過回購交易方式,直接為客戶提供短期資金融通,可提高融資效率,降低客戶融資成本。
由上海證券交易所牽頭組織,證券公司參與設計實施,中國證監會進行監督管理,屬於標准化的場內交易工具。
業務優勢
手續簡單:客戶只須與證券公司簽署一次協議,協議期間可靈活交易。
交易效率高:客戶與證券公司協商一致後,在正常交易時間下達指令,經交易所配對成交後,客戶於T+2日即可獲得資金;而質押融資等至少需1周時間。
融資效率高:通過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流通股權可融資金比率平均為50%,而質押融資等約在30%的水平。
融資成本較低:融資利息以一年期貸款利率為基準,上浮2%-3%,比典當(月息達到4%)、信託融資(年息在10%以上)更低。
資金使用靈活:資金可提取,用於生產經營和補充短期流動資金,限制較少;而銀行、信託等通常有資金用途限制。
多種履約措施: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在股價下跌後,客戶可靈活選擇多種履約措施,保證交易的穩定性。
2.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利空嗎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並不意味著是利空。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目的是實現投資者的短期資金融通,交易形式是兩次證券買賣,包括初始交易和購回交易。待購回期間,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控制履約風險。
與市場同類產品相比,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機制靈活,可以滿足不同投資者的各類融資需求。該業務的參與主體范圍廣泛且准入門檻低,受眾面廣,資產規模達到100萬元以上的個人投資者或企業,均可參與該項業務;
融資規模可大可小,融資期限可長可短,投資者可以實現多樣化的融資需求;所融資金用途相對自由靈活,既可以用於中短期資金周轉,也可以滿足用於投資、建設和生產經營需求等。
(2)股票約定式購回交易場所擴展閱讀: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優勢:
1、手續簡單:客戶只須與證券公司簽署一次協議,協議期間可靈活交易。
2、交易效率高:客戶與證券公司協商一致後,在正常交易時間下達指令,經交易所配對成交後,客戶於T+2日即可獲得資金;而質押融資等至少需1周時間。
3、融資效率高:通過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流通股權可融資金比率平均為50%,而質押融資等約在30%的水平。
4、融資成本較低:融資利息以一年期貸款利率為基準,上浮2%-3%,比典當(月息達到4%)、信託融資(年息在10%以上)更低。
5、資金使用靈活:資金可提取,用於生產經營和補充短期流動資金,限制較少;而銀行、信託等通常有資金用途限制。
6、多種履約措施:證券公司進行盯市管理,在股價下跌後,客戶可靈活選擇多種履約措施,保證交易的穩定性。
3. 什麼是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專用賬戶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4.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交易品種有哪些
您好,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品種包括交易所上市的股票、基金、債券等(不包括非流通股、限售股)。
5.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是怎麼回事開戶有什麼要求呢
您好!關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是怎麼回事??開戶有什麼要求呢?」,我們為您做了如下詳細解答: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類似銀行的股票質押貸款,機構客戶可以將長期持有的股票以一定折扣質押給證券公司,所融資金可以用以從事經營等用途。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與銀行借貸、融資業務的區別如下: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與銀行借貸相比優勢在於:手續簡便,時間較快,效率較高。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與現行的融資業務的區別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所借得的資金,沒有使用方向限制。
約定回購客戶的要求:
營業網點推薦人受理客戶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申請時,應嚴格審查客戶資格,確保客戶滿足以下基本條件:
(一)客戶具備一定的投資經驗,開立證券賬戶的時間不少於6個月;
(二) 試點初期(後期逐步放寬),客戶在公司開立的賬戶內資產價值達到一定規模(500萬元以上);
(三)風險承受能力符合業務要求。
試點初期,公司確定開戶時間滿6個月且資產規模500萬元以上的個人客戶和機構客戶作為開展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目標客戶。
第七條 禁止申請開展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的客戶:
(一)曾受監管機構、滬深證券交易所、登記結算公司處罰或者證券市場禁入;
(二)開戶時間不足6個月;
(三)利用他人名義申請開展業務的;
(四)普通賬戶屬於不規范賬戶;
(五)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的證券已設定擔保或存在其他權利瑕疵;
(六)曾有過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違約行為且尚未按照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七)連續三年虧損或連續三年經營性現金流量凈額為負值的機構;
(八)因資信狀況不佳列入「黑名單」;
(九)公司認定其風險承受能力不足;
(十)公司內部員工及其關聯人;
(十一)曾有擾亂公司營業場所正常營業秩序或影響工作人員正常行為的;
(十二)除上述情況以外,法律法規禁止開證券的個人、機構。
試點初期階段,對客戶用於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標的證券做以下限制:
(一)公司不接受個人客戶以解禁限售股進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二)公司不接受上市公司的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東提供所在公司標的股票進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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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股票約定式回購
你好,股票約定式 回購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約定價格向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股票,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的 交易行為。
7.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和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的異同是什麼
約定式回購:應該是約定購回。全稱是「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 三者的共同點是:利用自有證券融資 區別就太多了,主要是:融資融券業務取得的額度只能交易股票,約定購回和質押無此限制。
8. 股票約定式回購和股票質押融資有什麼區別
約定式回購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
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回證券 的交易行為。股權質押式回購是指客戶將自己的股權以質押的方式向證券公 司融資。融資融券又稱證券信用交易,是指投資者向具有融資融券業務資格的證券公司提供擔保物,借入資金買入證券(融資交易)或借入證券並賣出 (融券交易)的行為。
相比約定式回購,股權質押回購不會轉移股票的所有權,且可以抵押限售股;而通過兩市交易所系統,券商可以跳過託管環節,完全電子化劃轉資 金,大大提升了效率。股權質押回購業務的另一特點是,券商出借的資金可 來自社會,即券商可通過發行資管專戶或定向募集獲得社會資金,再出借給客戶。該業務的落地將使券商的資本中介模式真正出爐。
三種操作方式風險差異較大,約定式回購必須要面臨客戶股票貼水嚴重、
客戶違約不履行回購交易的風險;股權質押式回購,必須要面臨的是客戶所 持有企業股權的持續型市場價值;融資融券是擔保金交易,相對安全。就證 券公司的風險比較而言,約定式回購最大,股票質押回購次之。
9.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一種什麼業務
約定購回式證券業務走向常規化運作。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客戶以約定價格向其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標的證券,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客戶按照另一約定價格從證券公司購回標的證券,除指定情形外,待購回期間標的證券所產生的相關權益於權益登記日劃轉給客戶的交易行為。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投資者以 約定價格向指定交易的證券公司賣出特定證券, 並約定在未來某一日期,按照另一約定價格購 回的交易行為。
參與條件
開戶時間無限制,開戶手續齊全、有效、無不良記錄等
客戶證券總資產不低於250萬元
交易期限
最長不超過一年
若購回交易日發生標的證券停牌,購回交易不受影響,仍然正常進行。
交易期間,客戶可根據實際的資金安排,選擇提前或延期購回,並按照實際 交易天數支付資金利息。
10. 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業務由證券公司哪個部門做
2011年11月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布了《上海證券交易所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指引(試行)(徵求意見稿)其中風險管理方面的規定:「證券公司應當健全業務隔離制度,確保約定購回式證券交易與證券資產管理、證券自營、投資銀行等業務在機構、人員、信息、賬戶等方面相互分離。」因此,股票約定式回購應該排除了上述部門。
股票約定購回式交易的利率標准及借款時間基本與融資融券業務相同。不同的是股票約定式回購對資金用途不做特殊限定。鑒於股票約定購回式交易業務與融資融券業務有一定的兼容性,因此,約定購回式交易業務的決策與授權體系依照融資融券業務決策與授權體系建立。業務制度的制定以及業務的開展由融資融券部負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