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費就是某個理財產品年扣費用。
一般用於:聘請理財管理人員的薪資和其它一些相關的費用
『貳』 購買理財產品費用怎麼算
若是招行個人理財產品,是否收費及標准,請您查看產品說明書中的「相關費用」。說明書中的銷售費、託管費和管理費會在產品運作中扣除,不會通過個人賬戶中扣取,公布的產品收益率或凈值都是已經扣除了上述費用的,所以不會影響實際收益。
『叄』 建行各項收費和理財
辦卡應該是15,5元的卡工本費,10元卡一年的管理費。
小額管理費是一個季度結算一次,按平均日均余額300為准,如你今天存1000元,明天取完,第三天再存都不會收取。 3元一季度。
電子銀行本地同行轉帳是免手續費的。異地或跨行都是0.25%,2元起,25元封頂。
1,建行的理財產品目前都不保本,不過風險很低就是,只要不投資證券的,目前都是盈利的。2,「打新股」基本暫停,現在打新股收益很低。
3,信託類目前在售的如下:
a,利得盈信託貸款型(定)
b,周周大豐收,無固定期限,隨時可購買,每周2可贖回,年收益1.65%,起點5萬。
c,天天大豐收,無固定期限,隨時可購買,工作日可贖回,實時到帳,年收益1.45%,起點5萬。
d,乾元-日鑫月溢,無固定期限,隨時可購買,每月10日可贖回,起點20萬。 1天≤投資期<30天,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0.72% 30天≤投資期<180天,,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2.52% 投資期≥180天,預期最高年化收益率為3.15%
『肆』 為什麼對於銀行理財產品的費率,投資者表示「霧里看花」
理財產品背後暗藏的管理費暴利現象,已成為市場關注的焦點。
自資管新規頒布以來,銀行加速資管業務轉型,在銀行理財產品收益率大幅回落的同時,銀行盈利模式也由原來的產品利差模式向管理費模式轉變。其中,很多銀行凈值型理財產品的各項費率在逐漸走低。
《證券日報》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大多數投資者在選擇銀行理財產品時,往往只關注預期收益率的高低,而忽視了銀行對相關產品各項費率的規定。近期,有多數投資者向記者吐槽稱,「銀行利用霸王條款,賺取超額業績報酬這部分收益。」
『伍』 理財產品怎麼交稅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明確金融 房地產開發 教育輔助服務等增值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6〕140號)第一條、第二條相關規定:
《銷售服務、無形資產、不動產注釋》(財稅〔2016〕36號)第一條第(五)項第1點所稱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是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
理財產品即由商業銀行和正規金融機構自行設計並發行的產品,將募集到的資金根據產品合同約定投入相關金融市場及購買相關金融產品,獲取投資收益後,根據合同約定分配給投資人的一類理財產品。
(5)理財產品各項費用擴展閱讀:
根據銀行和投資人二者之間的法律關系不同
一、固定收益類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承諾支付固定收益,銀行承擔由此產生的投資風險。
二、非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根據約定條件和理財業務的實際投資收益情況向投資者支付利益,並不保證投資者本金安全的理財計劃。
三、保本浮動收益理財產品。商業銀行按照約定條件向投資者保證本金支付,本金以外的風險由投資者承擔,並根據實際收益情況確定投資者實際收益的理財計劃。
四、商業銀行承銷的理財產品。商業銀行代其他機構銷售的產品,商業銀行只收取固定的承銷費用,不對產品的風險負責。
『陸』 銀行理財產品是如何收費的。
首先,銀行的理財產品不是儲蓄,因此一般是不承諾保底和保本金的。要有虧損的思想准備,當然,到現在為止還沒聽說哪家銀行的理財產品真的連本金都虧了。
其次,定期儲蓄如果有急用,可以憑身份證提前支取,但是理財產品則不行。因此只適用於那些確實短期用不上的錢可以購買。剩下的問題就是利率和期限了,通常期限越長,利率越高,但不同銀行,不同理財產品之間利率可能相差很大,要注意一點是所有的利率都是年利率,因此實際收益應為:年利率÷365×理財產品期限×本金。另外還要注意一點,理財產品的集資時間和返還到賬時間是不計息的,因此有的理財產品看似收益很高,但是兩頭各佔用資金幾天是無息使用的,實際收益就要打折扣了。特別是那些本來期限就短的理財產品,例如:7天的理財產品,如果兩頭各佔用一天,就成了9天,收益就得乘以7/9。理財產品購買時可以到銀行櫃台去買,也可以通過網銀購買。但即使通過網銀購買,也得先到銀行櫃台簽一份協議,並做一個風險承受能力的測試才行。
『柒』 買銀行理財產品有哪些費用
關於銀行理財產品具體收費,以下總結了幾點:
1、銷售服務費,支付給客戶經理等人員,收費比例在 0.5% 左右。客戶經理一般不主動履行告知義務,客戶經理從自己獲取收入的多少出發,向客戶推銷提成多的理財產品,而不是結合客戶的實際財務、風險承受狀況推薦產品。
2、託管費,是銀行為託管理財資產而收取的費用,收費比例為 0.05% 左右。與基金管理人和基金託管人是獨立運作、相互監督不同,銀行理財產品的管理人和託管人都是銀行自己,自己監督自己,同時收取管理費和託管費。
3、保管費,是銀行為保管理財資產而收取的費用。與上面說的託管費有一點不同,託管有監督受託人的義務,而保管沒有這項義務。理財資產託管人、受託人、保管人都是銀行自己。
4、管理費,是支付給理財管理人員和相關部門的費用,收費比例為0.3%-1.5% 不等。這個收費項目的設置是合理的,畢竟銀行配置專家替客戶理財,要收費的。至於收費比例的大小要結合理財產品的類型而定,如果理財產品是被動型的,收費比例應該低一些;如果理財產品是主動投資型的,需要頻繁操作,收費比例可以高些。
5、認購費、申購費和贖回費,這三項費用就是買賣理財產品的手續費,各銀行收費比例差異很大。現狀是理財產品收費項目五花八門及不透明。銀行聲稱理財產品的預期收益率是已經扣完費用的凈收益,但超額收益卻已被銀行全部拿走。當客戶拿到5%的收益率時,其擁有所有權的資金獲取的收益,本來有可能是6%、7%…… 利用貨幣的時間價值,銀行剝奪客戶收益的手段更隱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