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不銷售其他公司的保險產品就可以,至於銷售其他金融產品沒有限制
2. 保險明明不是理財產品保險公司業務員非要說有理財功能這點不算違規嗎
這明顯是壽險業務員的誤導,你需要留下相應的證據,例如錄音,或者讓他在某些方面簽字
3. 非陽光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可以直接售賣他們的保險業務嗎
非陽光保險公司業務員可以賣他們的保險,那樣不是白幫忙嗎?又得不到提成。
4. 在保險公司業務員欺騙下購買了理財產品,如何解決
可以去業務員所在保險公司進行舉報或者去當地的保監局舉報。
注意事項:
1、消費者在購買保險或理財時,應主動利用保險公司的查詢和投訴系統,對保單等「去偽求真」。
2、掌握區分真假保單和理財產品的基本技巧:
一般而言,真單印刷質量較高,假單相對粗糙;真單上保險單號、流水號、限售地區等信息 一應俱全,假單往往沒有這些信息,或者信息不全;真單正面或背面印有保險公司的統一客服電話和網站,供消費者查詢,假單上往往 沒有統一的客服電話,僅留有手機或虛構的固定電話。
3.最重要的是,請理性認識保險公司的理財產品。
保險就是保險,理財只是附屬功能,除了以保險形式售賣的純存理財產品,帶保障功能的保險理財產品收益率肯定是比不上專屬理財產品的,因為客戶的一部分交費要做成保費,而不能全部進入投資賬戶,而且說實話,大部分保險公司的投資團隊也就是一般水平,唯一有優勢的就是所謂的分紅,但其實分紅方式是不透明的,保險公司願意拿出多少利潤來進入分紅賬戶完全是自己說了算,所以只能指望保險公司互相的競爭來博個可能的高分紅,靠這個本身不靠譜。因此大家既然買的是保險就更應該關注其保障功能,理財功能只能是附屬考慮的范疇。
另外,保險公司的盈利模式本來就是通過客戶長期穩定的交費來保證穩定增長的現金流。因此對客戶中途退保是很敏感的,會收取高額退保手續費,所以保戶投保時一定要想清楚再保。
業務員傭金高也是退保手續費高的原因,30%~40%的傭金其實是保險公司設想客戶能20年每年交5000塊,因此會拿出首年保費的很大一部分給業務員做傭金,以後就沒那麼高了,而且是逐年減少,一般拿個5年左右以後就沒有了,因此如果客戶過一兩年就退保,保險公司當然要收高額手續費,因為保險公司已經把保費很大一部分給業務員做傭金了,客戶退保了,也不可能從業務員那裡退傭金的,只能向客戶收了。
=保險並非騙人的,現在很多返本性的保險其實就是通過流動性的轉換來幫助保險公司盈利。只是現在確實有許多業務員的不專業或者故意隱瞞某些保險知識誤導客戶,使整個行業的聲譽受損。
5. 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在賣別家理財公司產品可以嗎
正所謂小富靠智,大富靠德,因此一個人無論做什麼工作,都應該講道德,知廉恥,不觸碰紅線,守住道德底線,作為保險公司業務員,應該立足本職工作,愛崗敬業,不賣別家公司理財產品,這是道德品行問題
6. 請問,做保險的業務員可不可以在做保險是時順帶推銷一些其他產品。或者代理幾家保險公司的保險產品謝謝
保險代理人,面對的是保險公司,可以代理本公司的產品,賣給客戶,其他公司的不能賣.如果是保險經紀,面對的是客戶,可以賣你所有的保險產品.至於其他商品,你看著辦,只要合法合規.一般保險公司招募代理人原則不允許兼職,但依然很多人兼職.
7. 為什麼有的業務員可以賣任何一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業務員可以賣好幾家公司的保險產品,他們怎樣獲得的資格
保險代理公司的業務員可以賣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比如大童、泛華等。保險代理公司是幫助保險公司賣產品的,可以代理多家保險公司。而某一家保險公司的業務員只能銷售其所在保險公司的產品。
8. 保險業務員賣不出保險怎麼辦
如今社會大環境的改變,人們的就業觀念也隨之變化,每個人都在不斷地嘗試尋找自己的位置。保險業務員由於內在或外在的原因,會離開目前自己所供職的保險公司,甚至脫離保險行業。 但這並不等於說原來買的保險就沒人管了。盡管與您直接聯系的人是保險營銷員,但是保險合同的當事人是您與保險公司,它的履行與否並不因保險代理人的存在與離開而有所改變。 而且,保險公司有專門的職能部門負責「孤兒保單」的管理,孤兒保單是指保單或保單持有人得不到保險業務員主動積極的售後服務。保險公司設有專門統計和處理孤兒保單的部門,負責收取續期保費,幫助客戶變更保險合同,協助客戶維護保單和理賠。一個卓有信譽的保險公司會將「孤兒保單」妥善安排的,所以不必擔心因業務員的流動而使保單效力受到影響的問題。
9. 保險營銷員可以賣兩家公司的保險產品嗎
靠拿傭金只能在一個保險公司做,但是那種直接拿提成的保險卡單銷售和車險銷售做哪個公司的都可以。
10. 問用保險公司的制度賣其他的行業產品就是傳銷嗎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就算不是也防不住有些人用傳銷的模式
保險公司和傳銷的管理模式有相似之處。
個人的展業(生存條件),都相似。
不同點:
銷售的產品不同。(保險的產品是對消費者的一份保障,而傳銷銷售的是物質產品---有的甚至產品都沒有----光拉人頭----老鼠會)
生存的條件不同:
保險公司是合法銷售。
傳銷為現行的法規所禁止。
題外話:傳銷與直銷也有區別。
直銷是合法的,而傳銷是非法的。
首先,我不喜歡拿保險和傳銷作比較,既然有朋友問,那就來談談
1:從產品的角度,傳銷或直銷產品大多質量不錯,價格合理,但那隻是溫飽後的附加生活用品,對生活起錦上添花的作用.而保險是一種化解或轉嫁風險的手段,沒事的時候只當半強制的存錢,而一旦風險來臨,則是對因風險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補助,有時,這種補助是雪中送炭.保險的另一種功能是理財,該功能已越來越被一些小康或富裕家庭所採用,目前一下子向保險公司交幾萬幾十萬甚至幾百萬的即屬此類.
2:從銷售的角度,傳銷或直銷系統不講究業務員賣多少產品,他主要是鼓勵業務員拉人,一般業務員本人都會用,下線人越多,產品銷量越多,收入越多.所以傳銷或直銷系統業務員只有金字塔頂上少數人收入高,一般業務員賺不到錢.而保險銷售團隊,雖然也拉人,但他是以銷售為主的,不管一般業務員還是主管,都是銷售員,
且往往主管的銷售業績更高,當然也有少數業務員的業績高過主管的,業績越高,收入越高.
3:從行業的角度,傳銷或直銷只是整個日用品行業的冰山一角,他的產品可由其他非傳銷或直銷產品替代;而保險是社會三大金融行業之一,已越來越受到政府的重視和支持,其產品特別是保障類產品具有不可替代性.
保險和傳銷的區別隨著經濟的發展,中國老百姓的保險意識日益強烈。但很多人仍對「死纏爛打」的保險代理人沒什麼好感,甚至有些人將「賣保險的」和搞傳銷的「老鼠會」等同起來。
的確,由於保險代理人的收入通常與銷售業績掛鉤,再加上自身素質良莠不齊,很多人在對險種條款一知半解的情況下就登門推銷,有人以誇大保險責任來欺騙投保人,甚至私吞客戶保費的事件也不斷發生。這些大大損害了保險業整體的美譽度,使很多人對保險代理人避而遠之。
不過,事實上,保險公司的代理人與傳銷人員有著本質的區別。
保險代理與傳銷6點不同
1、對保險代理人和傳銷人員的要求不同現有的保險營銷是國際上通行的展業方式,從業者必須經過嚴格的代理人資格培訓和保監會組織的考試,方能取得代理人資格。傳銷表面上對從業者大多隻有年滿18歲的限制,培訓缺乏系統性和管理要求都比較低,非法傳銷甚至向參加者進行灌輸所謂「善意欺騙」的技巧。
2、銷售產品不同保險是一種服務,是對未來的一種預期和保障,險種較多,條款內容也較為復雜,並且是根據市場的需求不斷開發和創新。傳銷產品往往以保健品和日用消費品為主,較為簡單。
3、保險和傳銷與客戶的服務關系不同在保險代理人與保戶簽訂保險合同時,才是保險的相應承諾和復雜的服務工作的開始,代理人一般都是極力向保戶推銷自己的產品。傳銷公司的實力和規模均有限,經營管理上也極不穩定,售後服務工作大多僅停留在買賣關繫上,或根本沒有能力提供售後服務工作。多數情況下,他們的主要目的是拉人入伙騙取錢財。
4、價格制定的不同保險的價格是保險企業制定,然後報經保監會審批通過後方可向市場推廣,而傳銷產品價格則是由傳銷企業自己制定。
5、保險與傳銷的經營獲利方式不同保險資金一方面要運用於向保戶支付,另一方面主要是投資獲利。由於國內保險公司資金運用比例和范圍受到國家金融政策的限制,僅投資於銀行存款,債券等少數領域,范圍較窄。傳銷是以暴利斂財為目的,所出售的產品大多價格嚴重偏離其價值,真實的生產成本很低,利潤是其成本的幾倍之多。
6、銷售增長模式不同保險的銷售增長是由廣大保險代理人努力推銷完成的,而傳銷是以拉人頭為手段,向參加者收取高額的入門費,依靠下線人數的增加來完成銷售業績的增長。
保險代理人管理謀變
完善保險代理人的管理體制,解決好他們的歸宿問題,已成為近年來業界關注和探索的熱點。已經有少數保險公司開始實行「職員制」,把部分優秀的代理人轉為公司員工。
據了解,「職員制」銷售模式中,所有通過考核的保險銷售人員都將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他們之間是僱主和員工的關系,銷售人員和公司的內勤員工享受完全相同的待遇,例如社會保險、公積金及午餐補貼等福利。在工作期間,公司也可以更好地對銷售員工進行系統性培訓,並對銷售人員的展業行為進行考核和監控。
雖然新的模式最終能否解決原有個人營銷體制的矛盾,能否帶動整個市場營銷管理模式的變化,這需要時間的檢驗。但無論怎樣,在個人營銷模式仍將長時間占據市場主流的情況下,任何對渠道新型管理模式的嘗試,業界都應予以關注支持。
另外,保險經紀公司的發展為保險代理人的出路找到更好的突破口。保險經紀公司的員工有內勤和外勤之分,外勤主要負責銷售保險,但是他們與公司簽訂的是勞動合同而非代理合同,享有勞動法所規定的員工應有的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