Ⅰ 保險代理公司之間能合作銷售對方所代理的保險產品嗎如果不能有保監的相關文件嗎
保險代理公司只能銷售保險主體公司的產品,而且是代理公司要和保險的主體公司簽訂代理協議,協議規定的保險產品才可以代理銷售,不是所有的保險產品都可以代理的。而且保險代理公司不能代理其他保險代理公司的保險產品。是代理保險主體公司的保險產品的。保監會也是不允許這么做的。
Ⅱ 保險代理公司的產品都是淘汰的產品嗎
不知道是誰散布的這種謠言。保代,經代公司提供的產品是各家公司相對性價比高的產品。超大公司的超高利潤的產品不會讓代理公司銷售,因為要養自己的業務員啊。超高利潤就意味著超高保費,你可以閉眼選擇大公司的貴產品,不考慮性價比,只認品牌,也可以仔細看看性價比高的產品,既滿足自己的需求,又不用大把花錢,自己決定
Ⅲ 專業保險公司可以不賣自己的產品 而代理其他家的保險業務嗎
這種情況是不會出現的。
你說的應該是一家保險代理機構,不是保險公司。
代理機構可以代理多家保險公司的產品,但是這家保險代理機構必須是合法注冊的
Ⅳ 保險代理公司可以經營保險經紀業務嗎
不可以,但他們有一定共性,又有很大差異;
保險代理公司是受保險人(保險公司)的委託,代表保險人展業,對保險人負責;
經紀公司是代表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設計或尋找最合適的產品,對投保人或被保險人負責。
Ⅳ 自己開保險代理公司,想要自己開發電銷業務,好做嗎
保險代理公司的執照沒有那麼好拿的,也是要保監會審核的,另外電銷業務也被限制很多,誤導嚴重經常被查,現在還是網路銷售比較好
Ⅵ 保險代理公司只能在省內市場開展業務嗎
保險代理公司的形成和發展同保險市場的形成和發展是同步進行的,代理公司一建立就面臨著嚴重的生存挑戰,由於其與保險公司合作的模式過於單一,使雙方的合作機制存在制度性的缺陷。而一些投機者涉足代理公司建設,導致機構建設一開始就走上歧路。缺乏成熟的經營理念,熱衷於短期行為等都是制約其發展的內部或外部因素。必須以建立專業化分工機制為主體的保險市場為重要手段,以建立規范化的專業代理公司群體為發展目標並作為規范保險市場的重要渠道。
長期以來,中國的保險公司組織形態屬於大而全。自上個世紀8年代初到9年代後期,保險費收入除了少量來自於兼業代理人外,絕大多數來自於直接業務。自2世紀9年代後期開始,隨著保險中介開始在中國保險市場上出現並逐步普及,保險代理公司成為保險中介的主體,根據中國保險行業協會公布的數字,22年底全國保險中介機構已達17家,其中經紀公司17家,公估公司26家,代理公司127家。可以說,中國保險中介市場的形成和發展同保險市場的形成和發展是同步進行的。但由於長久以來,在獨立經營的環境中成長起來的保險公司,在長期的營運過程中都建立了一支成熟而且分工明確的直接銷售隊伍,並通過這些隊伍建立了龐大的銷售網。而代理公司只能通過建立自身的銷售隊伍來建立營銷網路,為保險公司收取保險費來求得自身的生存與發展,從而與保險公司的銷售隊伍的職能發生沖突,致使許多代理公司一建立就面臨著嚴重的生存挑戰,而一些代理公司又由於組織者自身的素質問題和生存壓力所迫,在許多事務的處理上採取了一些違法、違規做法,嚴重影響了這一行業的聲譽,從而使處境更加窘迫。
Ⅶ 什麼是保險代理公司是否可以代理所有保險公司的產品如果開這種公司需要怎麼做的呢
保險代理公司不是可以代理所有保險公司的產品的。保險代理公司有專門保險代理公司的產品在銷售。保險代理人銷售的產品也有他們專門賣的產品。哪個渠道的性價比高要做詳細的對比才能知道。
Ⅷ 保險代理公司好嗎他們說哪裡所有公司產品都能賣,還有原始股
保險代理公司的原始股票是不可能隨意分給員工的,尤其是業務員,目前國內專業保險公司都還沒有這樣的可以隨意瓜分,甚至給客戶原始股票的。更何況全國有2000多家代理公司,如果這樣容易的話,那就白紙黑字蓋公章吧!
代理公司有多少錢啊,注冊資本有的甚至只有專業公司的20/1,世界上如果真輕松發大財的事情,別人絕對不可能告訴你。
Ⅸ 保險代理公司能否代理其他投資產品
首先我要告訴你的是能夠做保險的機構只有兩種!
一是保險代理人,他只能代理一家保險公司的授權下的所有業務,但絕對不能代理其他的產品
二就是保險兼業代理機構,比如銀行啊!車站啊!等等代理保險的機構,這些呢就是可以在做自己的業務同時,也代理保險
Ⅹ 保險代理公司銷售的產品受法律保護嗎
保險代理公司銷售的產品受法律保護嗎
1、根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保險代理人必須經過嚴格考試,持證上崗。保險代理人參加考試合格後可以獲得《保險代理人資格證書》(由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統一印製,並由被代理保險公司審核留存)。如果保險代理人在保險公司的授權范圍內代理保險業務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由保險公司承擔,如果保險代理人在其業務中欺騙保戶的,將受到處罰或被追究刑事責任。
2、保險代理公司為客戶投保,保險代理公司則是與多數的保險公司簽訂代理協議,與代理公司簽代理協議的保險公司基本上是一些中小型的公司,而產品也不是保險公司的所有的產品,是專為代理公司設計的產品。
3、保險代理公司是根據客戶的需求,可以為客戶提供更多的選擇,相對更加客觀,可以為客戶推薦更多更好的產品組合,客戶拿到生效的保單是各個保險公司的保單,而不是一張保單,以後理賠也是由保險代理人幫助到各公司進行理賠,保險公司其實和保險代理是一樣的性質,保費是繳到各保險公司去的,保險代理人不收現金,發票也是由各保險公司開出,不存在捲款潛逃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