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一是費率更加公平。商業車險價格取決於保險事故發生概率、損失大小、保險公司經營成本等多種因素。保險公司確定商業車險價格時,需要運用歷史數據,對影響價格的各種因素進行精算。此次改革,強調了在形成實際費率的眾多因素中的往年理賠記錄對保費的影響,大多數駕駛習慣好、出險頻率低、事故風險小的車主會享受更低的費率,也有少數出險頻率高、風險大的車主保費有所上浮。體現少出事故、少繳錢,多出事故、多繳錢的原則。
二是拓寬了保障范圍,擴大了車損險和三者險、車上人員責任險等保險的保險責任,包括倒車鏡車燈單獨損壞、車載貨物掉落等以往需投保了附加險才能獲賠的事項現納入了主險保險責任,無需另外花錢投保。同時,還解決了困惑消費者的所謂 「高保低賠」「無責不賠」等問題,保障了消費者的利益。
三是擴大了消費者選擇權。改革後,行業示範條款和保險公司創新型條款並存,豐富商業車險產品供給,滿足多層次、多樣化的保險需求。
四是提升消費者滿意度。改革將徹底改變過去行業高度集中統一的定價和產品制定模式,市場競爭將轉變為包括公司品牌、銷售渠道、風險定價、成本控制、理賠服務、人才培養在內的全方位、多層次、高水平的競爭,提高消費者滿意度將是保險公司最重要的「功課」,進而會使消費者得到更多的實惠。
② 如何查找美國的國家保險業的數據情況比如說美國的責任保險最近一系列年度的保費收入等
其實,我也不太知道,不過你看看這篇文章吧,雖然分析的是中國,但舉一反三的話,應該可以知道美國成為責任保險大國的分析方向。
我國責任保險發展環境因素分析
前言: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對第三者依法應負的賠償責任為保險標的保險。國際保險發展的歷史表明,責任保險的發展程度是衡量一國或地區財產保險業發達與否的重要指標。目前我國責任保險的發展還處於起步階段。近幾年來責任保險保費收入占財產保險保費收入的比重平均為4%左右,而這一指標的全球平均數為15%以上,歐美等國家更是達30—50%。我國責任保險發展的現狀不僅與我國保險業發展的整體面貌不協調,也難以滿足我國經濟發展和社會需要。下面就影響我國責任保險發展的各環境因素進行一些相關分析,並力圖在此基礎上提出一些有效的解決辦法。
一、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發展的環境因素分析
(一)經濟環境
1.從總體上看,我國保險業的發展現狀相對於國民經濟與社會發辰而言嚴重滯後
我國自1978年以來國民經濟高速發展,GDP從1978年的3624.1億元人民幣增加到2003年的111800億元,平均年增長速度高達9.396。而保險業務收入年均增長35%,遠高於GDP的增長速度。但衡量一國保險的發展水平不是保費總量指標,而是保險密度(人均保費)與保險深度(保費收入/國民生產總值)。近幾年我國保險深度平均為2.58%,保險密度為249.08元(摺合美元約30美元),遠遠低於7.8%和393美元的世界平均水平,而財產保險的這兩個指標更是低得驚人。我國社會保險不僅覆蓋面窄.而且標准低.商業性保險理應有更大的發展,但我國商業保險也遠遠落後於經濟發達國家,一旦重大災害事故發生後只能主要依靠國家財政支持和社會救濟,我國保險業遠未發揮現代保險業的經濟補償、資金融通、社會管理與服務功能。
2.從貨幣、資本市場來看,保險資金的運用存在較多的不足
責任保險是高風險的險種,保險公司的資金運用必須安全有效,才能保證將來有能力履行賠付責任。但是我國保險資金運用存在許多問題.主要表現為:
(1)保險資金投資結構不合理,投資收益率低
我國保險資金運用2001—2003年銀行存款和國債投資的比例均在70%以上,由於銀行存款和國債對利率的變動都比較敏感,而且國債收益率過低、期限短、品種少,真正面向機構投資者發行的數量不多,可進行投資的大多是壽險資金,壽險資金中20年以上的資金佔48%,5—20年的佔25%,5年以下的只佔27%。保險資金來源和運用的不匹配極大影響了保險資金運用的效益。01-03年平均投資收益率只在3.5%左右,遠低於英美等保險大國8%~12%的水平。
(2)債券市場發育不完善,嚴重影響了保險資金的運作。從國債的償債能力看,中央債券依存度從94年以來都超過了50%,國債償還率也較高。這一方面表明國家財政過度依賴於國債,另一方面也說明國債擴容餘地不大。企業債券的主要問題是逾期不能及時兌付。金融債券雖具有較高的信譽等級和流通性,但因其規模太小,對於改善保險公司的投資環境仍然收效甚微。
(3)保險公司資金受銀行利率的影響,存在較大的利率風險,自96年以來,中國人民銀行多次調低銀行存款利率,保險公司背上了沉重的利差損包袱,嚴重影響了壽險公司的償付能力。雖然這一因素不會直接影響責任保險資金運用,但壽險市場的利差損問題會引起保險資金整體投資的低靡。
今年我國保險資金已獲準直接進入股市,這對我國的保險資金運用效率等將有較大改善,同時也要注意加強股市高風險的防範。
3.保險市場國際化給中國保險業帶來機遇的同時也使之面臨嚴峻的挑戰
中國加入世貿組織雖然是保險市場發展的難得的歷史機遇,外資保險公司進入不僅會帶來先進的管理經驗和嶄新的業務品種,服務方式,而且有利於轉變觀念,培養專業人才和加強國際間的合作,拓展國內保險公司的承保能力,但是不可否認入世以後的民族保險業也將面臨較大的挑戰。我國保險業整體水平與外國公司相比差距較大,而且在險種設計、精算技術、中介體系、經營手段、成本控制等方面也相當稚嫩。入世之後將遭遇一定的沖擊是在所難免的,作為起步階段的國內責任保險領域,更應為此做好充分准備。
(二)政策法律環境
責任保險的發展有賴於社會化程度的不斷提高。它一方面要求法律制度(尤其是民事方面)的不斷完善和進步,另一方面需要社會公眾有較強的依靠法律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意識。近幾年,我國的法制環境已得到了較大程度的改善,陸續頒布實施了《消費者權益法》、《產品質量法》、《食品衛生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規,大大促進了責任保險的發展,但是應當注意的是民法還處於體系建設的初級階段,比如產品責任保險的發展是與相關法律的健全緊密相連的,歐美一些國家和日本都相繼制定了獨立的產品責任法。我國尚未頒布專門的產品責任法,關於產品的原則性條文體現在《民法通則》中,產品責任的相關概念體現在《中國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中,雖然對歸責原則、產品的概念。賠償范圍等方面進行了規定,但仍不夠完善,主要體現在:第一.在歸責原則方面,已承認產品責任不是合同責任,但仍未明確規定產品責任適用嚴格責任;第二,在產品的概念方面.《質量法》第二條規定:」本法所稱產品是指經加工製作,用於銷售的產品。建築工程不適用本法規定。」而日本、美國對「產品」的定義則很寬泛,包括一切進入流通領域的物品,不論是加工的還是自然的產品。另外,對公民的基本權利的保護尚欠充分,如環境權、知悉權。隱私權等;對嚴重的人身損害,遠未普及貫徹全部賠償的原則,這些都不利於人們認識到責任風險的存在,看不到責任保險的作用。而且由於法規的缺乏,使得責任保險的開展得不到有力的法律支持,如僱主責任保險目前還不能成為法定保險。
(三)市場環境
1.社會公眾對責任保險的認識度較低
2002年由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市場經濟研究所與中國保險學會等共同組織了「中國50城市保險市場調研」由該課題的調查數據來看,我國公民對保險的認識度仍然較低,保險在家庭投資中排在儲蓄、住房,教育、證券之後。下表是2000年對消費者進行調查得到的結果。雖然是幾年前的數據,現在的情況會有所改善,但它也說明了我國消費者對財產保險的認知度遠低於養老,醫療等險種,而對責任保險的認知更是低得可憐(其他項中),對責任保險的了解僅限於機動車第三者責任保險和產品質量責任保險,對公眾責任險和職業責任險等還十分陌生。這在一定程度上將影響責任保險的現實需求。
2.責任保險相關技術的落後導致現有的產品難以滿足市場需求
對責任風險缺乏研究,沒有收集起足夠的相關數據(如責任事故率、損失率等)和建立完善的風險統計模型,極大影響了精算的准確性和條款的合理性,例如,目前產品責任保險的費率不是運用數理統計方法測算出來的,而是根據經驗和市場競爭情況確定的,這樣的費率無法反映標的風險大小,而外資保險公司有一套風險評估技術,造成中外資保險公司費率差別很大。國內保險公司常常以低費率承保高風險,造成虧損;而且,對具體的責任風險分析不夠深入、細致,如公眾責任險還沒能針對不同的經營環境,給出其到底包括有哪些風險源,它們應適用何種責任原則等。
3.經營銷售中存在較大問題
目前保險公司對領導的考察和任免機制過分強調當前的保費收入和經濟效益,而要推廣責任保險這一新興險種,不僅會影響對其他主力險種(如機動車輛險)資源配置,同時要求前期投入大量的廣告宣傳成本和培訓費用,顯而易見在責任險初期階段效益肯定不會太好,而且由於責任保險在國內還不夠成熟,其潛在風險較大,甚至有可能還沒有積累足夠的責任准備金就遭受巨額賠款,因此領導者對責任保險發展持有的態度至關重要。
對於銷售人員來說,由於現在是按保費收入的比例提取傭金,如果仍採取與其他業務的提成比例,業務員從該項業務所獲得的報酬就很難促進他們推銷責任險。另外,由於對一線銷售人員的培訓不夠,不僅沒能使其熟悉責任險的各項條款規定,這就影響了責任保險營銷的質量和效率。
(四)人力資源環境
1.精算人才對於保險公司來說是其競爭的核心優勢.精算水平的高低將決定保險公司產品開發的市場地位,;由於我國的精算考試制度剛剛開始實行,許多公司的首席精算g幣是聘請國外的專家擔任,盡管這些專家的經驗非常豐富,但由於文化背景方面的差異,所開發出的真正適合中國消費者的保險產品還不多。而培養一名精算師至少需要5—6年的時間,因此從短期來看,我國精算師人才缺乏的困境還將持續一段時間。:
2.責任保險涉及法律法規的內容比較多,目前,雖然各保險公司雖已有一定的法律專業人才的配備,但供給仍顯嚴重不足,並且現有的專業人才在對責任保險相關法規的研究和運用水平方面亟待提高。如今年頒布的《機動車輛第三者強制保險》的討論稿中出現了諸多法律定義與商業保險理論相矛盾的地方,所以目前盡快培養出保險法律專業復合型人才應成為責任保險領域重要課題。
3.風險控制也是責任保險經營中一個重要的環節,因為在責任事故的確定中人為因素和主觀意向較多.保險公司要對被保險人進行監控非常困難,因而易導致道德風險的增加。所以在承保環節加強風險評估是保證承保質量的關鍵。我國的風險管理技術研究開始較晚,專業人才的培養至今沒有形成一個完整有序的供給系統。另外,責任風險涉及的金額通常很高,國外保險公司控制風險的另一個重要手段是向其他保險公司或保險集團辦理再保險,由於我國過去的再保險經營長期以法定分保為主,再保險專業人才也是極度匱乏的。
二、大力發展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的相應對策
各種環境因素的綜合作用,將促使責任保險在不久的將來成為民族保險業與外資保險公司在中國財產保險市場上爭奪的焦點。要使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獲得突破性發展,可考慮從以下幾方面進行改革完善與創新。
1.國家建立相對健全和完善的民事責任法律制度。在責任保險市場開發初期,政府應對社會加以引導和規范管理,給予商業保險公司一定的優惠政策(如稅收優惠等)為我國責任保險市場的培育和發展創造好的外部環境,逐步使其走上正軌。
2.加強對責任保險經營實務的研究,根據客戶的不同需求,分類別、分步驟開發責任保險,以適應多樣化的需求。適當引進成熟的險種和經營方式並結合我國具體國情加以改造,形成中國特色的責任險種體系。
3.加大保險公司對責任險的傾斜,正確選擇銷售策略。在當前財險公司傳統險種市場已近飽和的情況下,應重視對責任保險的開發和創新。前面我們已經分析過,重要的是改變原有的考核辦法,建立良好的激勵機制。銷售方面,應加強營銷人員的法律知識,營銷策略上不同險種不同客戶群差別對待。
4.積極投入資金.建立自主培養和引進人才渠道.盡可能在短時間內培養出一批具有競爭實力的精算、投資、法律、風險管理方面的專業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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③ 產品責任保險和產品保證保險的區別
產品責任保險,是指以產品製造者、銷售者、維修者等的產品責任為承保風險的一種責任保險,而產品責任又以各國的產品責任法律制度為基礎。
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又稱「產品保證保險」)是指因被保險人製造或銷售喪失或不能達到合同規定效能的產品給使用者造成經濟損失時,由保險人對有缺陷的產品本身以及由此引起的有關經濟損失和費用承擔賠償責任的一種保險。
相關區別:
保險標的不同。產品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是產品在使用過程中因缺陷而造成用戶、消費者或公眾的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時,依法應由產品製造商、銷售商或修理商等承擔的民事損害賠償責任。簡言之,產品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是產品責任。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標的是被保險人因提供的產品質量不合格,依法應承擔的產品本身損失的經濟賠償責任。簡言之,產品質量保證保險的保險標的是產品質量違約責任;
業務性質不同。產品責任保險是保險人針對產品責任提供的替代責任方承擔因產品事故造成對受害方的經濟賠償責任的責任保險;產品質量保證保險是保險人針對產品質量違約責任而提供的帶有擔保性質的保證保險;
責任范圍不同。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是因產品質量問題導致用戶財產損失或人身傷亡依法應負的經濟賠償責任,對產品本身的損失不予賠償;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則承保投保人因其製造或銷售的產品質量有缺陷而產生的對產品本身的賠償責任,也就是承保因產品質量問題所應負責的修理、更換產品的賠償責任。
由於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和產品責任保險的賠償責任是緊密聯系在一起的,所以,目前我國產品質量保證保險可與產品責任保險一起承保。
④ 對於用戶的操作不當 產品責任保險賠嗎
此部分不能一概而論,關鍵是看在事故中貴司的產品是否有設計生產的缺陷,尤其在海外,很多事故雖然是用戶操作不當,但是保險依然要賠,比如可能產品警示說明中沒有說明,很多時候出事的是兒童,對於兒童來說,操作不當是常有的,理賠案件常有,具體也要看保險公司的條款等,在美國,如果案件上到司法程序,法律判定廠家有責任,在保單范圍內,保險自然要陪,更多問題,可見我資料聯系方式。
⑤ 中國保險市場現狀及存在的主要問題分析
保險行業近來發展勢頭不錯,從開年至今,人身險的保費規模較去年同期增長幅度達到35%。另外,有不少險企的業績都超出了行業平均水平。
不過縱觀保險行業,下游市場回歸保障的理念讓投保者趨於理性,為行業帶來了規模增長的原生動力,而行業轉型結構優化,也從供給端提升了行業的發展潛力。
據《中國保險行業市場前瞻與投資規劃分析報告》的分析,雖然行業基本面雖然向好,但依舊有一些中小玩家在發展上遇到了阻礙。一些策略較為激進的中小險企,其萬能險保費在此前曾出現了斷崖式下跌,對於這些企業來說,需要調整自身策略,塑造自身的競爭優勢。
此外,我國個人代理保險行業整體產能低,一方面,代理人與保險人利益不一致,容易產生銷售誤導、詐取保費等現象;另一方面,個人保險代理人受教育程度低,過於注重短期利益,影響了保險業整體形象。
⑥ 保險資管產品創新還存在哪些問題
伴隨著保險資管業務的快速發展,行業蘊含的風險逐漸累積,存在的問題也逐漸暴露出來,亟待引起行業和監管者的高度關注。第三方業務的風險逐步顯現
目前保險資管公司合作的第三方機構除了保險機構外,還有部分為保險業外機構,合作的業務領域涵蓋保險資管產品、債權類產品以及類似私募的投資顧問業務。為了賺取管理費收入,一些保險資管公司對業務優劣缺乏取捨,對合作機構缺乏合作標准,沒有對第三方業務的風險引起足夠警惕。
管理能力缺乏競爭力盡管保險資管「跨界」競爭已成為資管業新常態,但與信託、券商資管等相比,保險資管產品存在基礎資產投資范圍較狹窄、行業集中度較高、缺乏交易流通機制等「先天局限」,加之相應的管理經驗、技術和手段欠缺,管理團隊基礎不扎實,保險資管公司只能單純依靠委託人的購買力而缺乏自身項目深挖能力和主動營銷能力,在大資管時代的競爭中缺乏明顯優勢。
產品開發能力比較欠缺。目前,壽險業已進入了艱難的轉型期,傳統保障型保險產品的保費增長面臨多重製約因素。保險資管的傳統資金來源增長受限,而投資在具有理財性質的分紅保險產品上的資金被銀行理財、互聯網理財、基金、信託、私人銀行產品等嚴重分流。
保險資管沒有圍繞客戶需求擴展創新產品設計,如引入分級產品等內外部增信方式,使用包括遠期、期貨、期權及互換中的一種或多種衍生產品進行風險對沖等不同方式。產品線還沒有向更低風險預期收益和更高風險預期收益的方向延伸,沒有實現風險收益特徵從低到高的產品線布局。
依法合規經營意識仍然欠缺。一些公司對保險資管的監管要求執行不到位,資金運用違規問題如投資產品指標不合規或信用評級不達要求、操作不規范、銀行存款和另類投資領域不合規等現象有所抬頭,個別公司投資非信託公司自主管理的通道業務形成較大風險。由於保險資金運用體量較大,且問題多集中於非公開產品領域,一旦發生投資損失可能給所在公司帶來災難性後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