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簡述保險的主要功能
保險的作用
(1)轉移風險
買保險就是把自己的風險轉移出去,而接受風險的機構就是保險公司。
(2)均攤損失
轉移風險並非災害事故真正離開了投保人,而是保險人藉助眾人的財力,給遭災受損的投保人補償經濟損失,為其排憂解難。
(3)實施補償
分攤損失是實施補償的前提和手段,實施補償是分攤損失的目的。
(4)抵押貸款和投資收益
一些人壽保險產品不僅具有保險功能,而且具有一定的投資價值,由此可以看出,保險既是一種保障,又兼有投資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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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保險產品的功能包括哪些
1、保險自出現以來,從最初的僅僅具有經濟補償功能和資金融通功能,發展到目前還具有社會管理功能。而如何認識保險功能是一項重大的實踐問題,是對保險相關知識基本了解的最初表現。
2、保險產品是保險公司為市場提供的有形產品和無形服務的綜合體。保險產品在狹義上是指由保險公司創造、可供客戶選擇在保險市場進行交易的金融工具;在廣義上是指保險公司向市場提供並可由客戶取得、利用或消費的一切產品和服務,都屬於保險產品服務的范疇。進一步講,保險產品是由保險人提供給保險市場的,能夠引起人們注意、購買,從而滿足人們減少風險和轉移風險,必要時能得到一定的經濟補償需要的承諾性組合。從營銷學的角度講,保險產品包括保險合同和相關服務的全過程。
3、保險產品,既要滿足保險服務提供者的需要,又要滿足保險服務需求者的需要。因此,優良的保險產品還應具有以下條件:是被保險人真正需要的;能保證被保險人的利益不受侵害;費率合理公正,能令雙方接受。
4、保險產品的功能包括轉移風險、分攤損失、補償損失、融通資金等功能。
3. 保險的功能
1、分攤損失功能
保險是分攤損失的方法,是建立在災害事故的偶然性與必然性的對立統一基礎之上的,保險機制能夠運轉的原因是被保險人願意以交付小額確定的保險費來換取對大額不確定的損失的補償。保險組織向大量的投保人收取保險費來分攤其中少數成員不幸遭受的大額損失。
2、經濟補償功能
保險用分攤損失的方法來實現其經濟補償的目的,按照保險合同對遭受災害事故而受損的單位、個人進行經濟補償,保險的產生和發展都是為了滿足補償災害損失的需要。
3、投融資功能
保險費的收取與保險金的給付或賠償之間存在著一定的時間差,保險人此時可以對保險基金進行投資經營,使得保險基金能夠保值增值;對投保人而言,投保人可以選擇某些保險產品以獲取預期的保險金的給付,從而將保險作為一種投資。
4、防災防損功能
保險人可以通過提供損失管理服務來實現防災防損功能,即幫助被保險人對潛在的損失風險進行預測、分析與評估,提出合理的事前預防方案和損失管理措施。
(3)保險產品的特殊功能擴展閱讀:
保險源於海上借貸。到中世紀,義大利出現了冒險借貸,冒險借貸的利息類似於今天的保險費,但因其高額利息被教會禁止而衰落。1384年,比薩出現世界上第一張保險單,現代保險制度從此誕生。
保險從萌芽時期的互助形式逐漸發展成為冒險借貸,發展到海上保險合約,發展到海上保險、火災保險、人壽保險和其他保險,並逐漸發展成為現代保險。
4. 保險產品存在特殊性
從一般企業銷售過程看,支付貨款和提取貨物幾乎可以同時進行,客戶在交易中能及時對所交易的貨物的質量進行判斷。如果出現商業欺詐或企業破產,涉及受損失的客戶數量及損失金額都較少。但是保險交易過程具有特殊性:
1.保險公司的生產和銷售是在一起的。保險公司的生產時期就是保險產品出售的時刻,也就是簽訂合同時。
2.保險產品消費者在購買保險產品時具有一定的條件,即投保人不僅具有支付能力,而且對保險標的應具有保險利益。而購買一般企業的產品,購買者只要具有貨幣支付能力就可以了。所以。保險公司應避免和防止保險消費者的道德風險是保險經營中的重要環節與內容。
3.有效和完善的保險銷售制度對保險公司經營具有特別重要的意義。保險產品是推銷出去的,許多保險產品是一種奢侈品,要使保險消費者的潛在需求或無需求轉化為現實購買行為,營銷是至關重要的。
4.在保險交易中,總是先向眾多的被保險人收取保費,保險事故發生才向個別被保險人支付賠款或給付保險金。現代商業保險採取的是事前分攤的方式,而不是一種事後的分攤方式。保險公司無論何時破產,破產的保險公司的客戶都會遭受損失。
5.保險交易過程時期遠遠大於一般企業的交易過程,對於大部分財產保險而言,保險期限是一年的時間,對於大部分人身保險則可能是5年、10年,甚至幾十年的時間。保險交易過程期限的變長,顯然將增加保險經營風險。
由於保險交易過程的特殊性,一方面我們應肯定保險公司採取一些特殊的銷售方式的必要性和積極意義的,如壽險的營銷制度。此外,由於風險的社會化與保險產品的社會性,採取強制保險的方式,也是具有積極意義的,而並非「強賣行為」,運用《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保險公司的特殊銷售行為進行簡單的否定是不恰當的。另一方面,我們也應當看到,保險交易過程的特殊性,也導致保險公司具有一些特殊的經營風險(當然引發保險經營風險的原因還有很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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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保險產品主要功能包括
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主席吳定富說,除經濟補償、資金融通功能之外,當前在我國還要努力發揮商業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全面建設小康社會服務。
吳定富在這兩天召開的「第一屆中國保險業發展改革論壇暨現代保險功能研討會」上介紹,保險業作為經營與管理風險的特殊行業,提供經濟補償是最基本的功能,也是我國保險業恢復國內業務後的主要功能表現。在經濟補償基礎上發展起來的資金融通功能,是保險金融屬性的具體體現。
保險業積累的大量資金,通過投資國債、證券投資基金和同業拆借等在資本市場、貨幣市場中發揮著越來越重要的作用。今年年底保險資金運用余額將達到9000億元。隨著保險業發展到一定程度並深入到社會生活諸多層面,保險實際具有的社會保障管理、社會風險管理、社會關系管理和社會信用管理功能,已經開始被認識。
他說,正確認識現代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關繫到保險的性質、地位以及保險業的發展方向。當前經濟改革對我國保險業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為適應新形勢和新任務,保險業將主要從以下三大方向出發,發揮好保險的社會管理功能:
一是要為優化經濟運行環境服務。充分發揮保險的防災防損作用,在提供預防信息、識別和控制風險、督促安全檢查等方面,指導被保險人加強風險管理。積極發展信用保證保險,提高企業的信用風險管理水平,改善經濟發展的信用環境,同時,建立保險業的失信懲戒機制,為完善社會信用體系服務。要在經濟結構調整的大背景下,積極發展農業保險,拓寬保險服務領域,推出針對非公有制經濟的保險產品,大力發展東北地區和中西部地區保險業。
要利用保險資金的特點和優勢,進一步促進保險市場與資本市場、貨幣市場有機結合、協調發展,發揮保險在維護金融市場的整體穩定和防範系統性風險方面的積極作用。
二是要為政府宏觀調控和社會公共管理服務。建立健全保險應對公共突發事件應急處理機制,積極與有關部門配合,減少社會公共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失。大力發展責任保險,實現風險責任的分散,降低侵權糾紛的法律成本。配合住房、教育等社會領域的各項改革提供保險服務,積極開發相應的保險產品,解決人們的後顧之憂。建立人口和人群健康檔案庫,為社會公共管理提供科學依據及信息服務,逐步提高全社會的風險與保險意識。
三是要為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服務。大力發展商業養老保險,積極參與企業年金市場,豐富企業年金的產品種類,逐步提高覆蓋面。大力發展商業健康保險,把目前僅提供費用補償的醫療保險轉變為提供全面健康管理和服務的商業健康保險,滿足多元化的健康保障需求。
要在今年調研的基礎上,根據農村和農民特點,積極開發廣覆蓋、低費率、低保障的農村養老和醫療保險產品,提高農民的社會保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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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保險的功能主要有哪些
1、從經濟角度看,保險是分攤意外事故損失的一種財務安排;
2、從法律角度看,保險是一種合同行為,是一方同意補償另一方損失的一種合同安排;
3、從社會角度看,保險是社會經濟保障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是社會生產和社會生活「精巧的穩定器」;
4、從風險管理角度看,保險是風險管理的一種方法。
(6)保險產品的特殊功能擴展閱讀:
保險的作用:
一、保險必須有風險存在。建立保險制度的目的是對付特定危險事故的發生,無風險則無保險。為了應用大數原則,有可能受益的風險不在可保范圍內,因此商業保險機構一般不承保此類風險。
二、保險必須對危險事故造成的損失給予經濟補償。所謂經濟補償是指這種補償不是恢復已毀滅的原物,也不是賠償實物,而是進行貨幣補償。因此,意外事故所造成的損失必須是在經濟上能計算價值的。
在人身保險中,人身本身是無法計算價值的,但人的勞動可以創造價值,人的死亡和傷殘,會導致勞動力的喪失,從而使個人或者其家庭的收入減少而開支增加,所以人身保險是用經濟補償或給付的辦法來彌補這種經濟上增加的負擔,並非保證人們恢復已失去的勞動力或生命。
三、保險必須有互助共濟關系。保險制度是採取將損失分散到眾多單位分擔的辦法,減少遭災單位的損失。通過保險,投保人共同交納保險費,建立保險補償基金,共同取得保障。
四、保險的分擔金必須合理。保險的補償基金是由參加保險的人分擔的,為使各人負擔公平合理,就必須科學地計算分擔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