⑴ 為了確保2017年基本建成全國信用信息統一平台,政府應該採取什麼措施
在國家發改委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牽頭下,最近,由國家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編制完成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送審稿)》已上報國務院,國務院常務會議已原則通過,近期將發布。《綱要》提出,2017年將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台,實現資源共享。
發布
分四大領域建全國社會信用體系
在國家發改委和中國人民銀行的牽頭下,最近,由國家信用體系建設聯席會議各成員單位編制完成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規劃綱要(2014-2020)(送審稿)》(下文簡稱《綱要》)已上報國務院。《綱要》提出了全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四大重點領域,包括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司法公信建設。
北京大學中國信用研究中心主任章政表示:「我國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將圍繞上述四大領域展開,多措並舉,穩步推進,這樣就在信用體系建設最具指導性的文件中確定了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框架,將紛繁復雜、涉及面廣的信用建設歸納到四大基本類別中。」
國家層面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相關工作分解為三個階段完成,即2014年6月前、2015年和2017年,每一項工作都明確了牽頭與配合的中央部委,權責清晰。
聲音
中央出規劃 具體落實在地方
中國工商行政管理學會副秘書長王磊表示,上述任務如期完成的話,每一個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將有唯一的信用代碼,各項信用信息的整合也將具備可行基礎,當前信用信息種類多、發布廣、整合難、處理繁的局面將會得到有效化解。
在了解了《綱要》的基本內容後,部分地方政府反應迅速,啟動了地方版的信用規劃編制工作,在基本框架上沿用了《綱要》的模式,實現了與國家層面的對接。目前,廣東、江蘇、貴州等省都編制了截至2020年的信用體系建設規劃徵求意見稿。
國家發改委有關負責人表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在地方,具體落實也在地方,中央層面規劃確立的建設框架得到地方的認同和回應,將為地方信用體系建設提供新的指南,相關各項工作的開展也將逐步加速。
國家信用體系建設任務分解
第1階段(今年6月底前)
平台建立
提出建立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的方案,並建立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推動部署建立統一的信用信息平台,逐步納入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
第2階段(2015年)
制度出台
推進商務誠信建設;出台並實施政務誠信制度;出台並實施以公民身份證號碼為基礎的公民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出台並實施以組織機構代碼為基礎的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
第3階段(2017年)
全面建成
基本建成集合金融、工商登記、稅收繳納、社保繳費、交通違章等信用信息的統一平台,實現資源共享。
部分平台
1 央行徵信中心(www.pbccrc.org.cn 全國聯網)
該系統包括信貸記錄、公共記錄及查詢記錄三部分,可查詢信用卡賬戶欠繳及逾期信息、貸款信息、欠稅記錄、民事判決記錄、強制執行記錄、行政處罰記錄及電信欠費記錄等。
2 全國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gsxt.saic.gov.cn 全國聯網)
該系統查詢范圍包括在工商部門登記的企業、個體工商戶等,查詢內容包括企業登記信息、備案信息以及企業因違反工商行政法律法規被工商部門作出處罰的記錄等。
3 全國婚姻登記管理系統(fm.mca.gov.cn 全國聯網)
2012年6月底,民政部在全國范圍內實現了婚姻登記信息聯網審查,個人和單位可根據相關規定查閱婚姻登記檔案。
4 全國住房信息系統(未上線 擬全國聯網)
住建部透露,在2013年上半年,已經基本實現了全國40個房地產市場重點監測城市個人住房信息系統與住建部的聯網。
5 北京交管局網上辦事大廳(www.bjjtgl.gov.cn 20省市自治區聯網)
可查詢機動車、非機動車駕駛人和行人違反交通管理的行為。2012年3月底,全國20個省市自治區交通違章記錄已實現聯網,此范圍內可實現本地查詢異地違章。
作用
貸款
一名銀行業內人士介紹,信用好的公民,申請貸款時同樣可以獲得較高的額度和較低的利率。
反腐
媒體評論認為,採用統一信用代碼,意味著個人和機構將擁有唯一不變的代碼,今後貪腐官員想通過假名、匿名來隱藏非法所得,將變得很困難。
企業
一名商界人士表示,企業的登記注冊信息及受處罰信息均可查詢,意味著消費者與企業、企業與企業之間,信息變得透明公開,彼此在選擇上將更有針對性。
鏈接
國外社會信用管理
德國:公共信用信息登記系統由中央銀行或銀行監管機構開設,不提供任何形式的信用調查報告。私營信用局則以公共徵信機構為依託,為企業和個人提供信用報告。德國公民若有闖紅燈記錄,會株連到保險費增加、貸款年限縮短,甚至連孩子交學費也要由分期付款改為現金支付。
美國:沒有戶籍限制,公民一出生就必須注冊一個社會保障號碼,銀行開戶、繳納保險等都要用到。每到一個新地方,都必須辦理住所變更手續,確保和社會保障部門聯系美國的社會信用管理與服務機構都是獨立於政府之外的民營機構,任何銀行、公司或業務對象都可以付費查詢目標者的信用報告。
⑵ 保險信用信息基礎設施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是政務誠信。
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各類政務行為主體的誠信水平,對其他社會主體誠信建設發揮著重要的表率和導向作用。
社會信用體系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社會治理體制的重要組成部分。它以法律、法規、標准和契約為依據,以健全覆蓋社會成員的信用記錄和信用基礎設施網路為基礎,以信用信息合規應用和信用服務體系為支撐,以樹立誠信文化理念、弘揚誠信傳統美德為內在要求,以守信激勵和失信約束為獎懲機制,目的是提高全社會的誠信意識和信用水平。
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是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重要基礎,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加強和創新社會治理的重要手段,對增強社會成員誠信意識,營造優良信用環境,提升國家整體競爭力,促進社會發展與文明進步具有重要意義。
根據黨的十八大提出的「加強政務誠信、商務誠信、社會誠信和司法公信建設」,黨的十八屆三中全會提出的「建立健全社會徵信體系,褒揚誠信,懲戒失信」,《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加強和創新社會管理的意見》提出的「建立健全社會誠信制度」,以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二個五年規劃綱要》(以下簡稱「十二五」規劃綱要)提出的「加快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總體要求,制定本規劃綱要。規劃期為2014—2020年。重點工作是:
一、推進重點領域誠信建設
(一)加快推進政務誠信建設
政務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關鍵,各類政務行為主體的誠信水平,對其他社會主體誠信建設發揮著重要的表率和導向作用。
(二)深入推進商務誠信建設
提高商務誠信水平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點,是商務關系有效維護、商務運行成本有效降低、營商環境有效改善的基本條件,是各類商務主體可持續發展的生存之本,也是各類經濟活動高效開展的基礎保障。
(三)全面推進社會誠信建設。
社會誠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礎,社會成員之間只有以誠相待、以信為本,才會形成和諧友愛的人際關系,才能促進社會文明進步,實現社會和諧穩定和長治久安。
(四)大力推進司法公信建設。
司法公信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是樹立司法權威的前提,是社會公平正義的底線。
二、加強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
誠信教育與誠信文化建設是引領社會成員誠信自律、提升社會成員道德素養的重要途徑,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建設的重要內容。
(一)普及誠信教育
以建設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根本,將誠信教育貫穿公民道德建設和精神文明創建全過程。推進公民道德建設工程,加強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和個人品德教育,傳承中華傳統美德,弘揚時代新風,在全社會形成「以誠實守信為榮、以見利忘義為恥」的良好風尚。
(二)加強誠信文化建設。
弘揚誠信文化。以社會成員為對象,以誠信宣傳為手段,以誠信教育為載體,大力倡導誠信道德規范,弘揚中華民族積極向善、誠實守信的傳統文化和現代市場經濟的契約精神,形成崇尚誠信、踐行誠信的社會風尚。
樹立誠信典型。充分發揮電視、廣播、報紙、網路等媒體的宣傳引導作用,結合道德模範評選和各行業誠信創建活動,樹立社會誠信典範,使社會成員學有榜樣、趕有目標,使誠實守信成為全社會的自覺追求。
(三)加快信用專業人才培養。
加強信用管理學科專業建設。把信用管理列為國家經濟體制改革與社會治理發展急需的新興、重點學科,支持有條件的高校設置信用管理專業或開設相關課程,在研究生培養中開設信用管理研究方向。開展信用理論、信用管理、信用技術、信用標准、信用政策等方面研究。
加強信用管理職業培訓與專業考評。建立健全信用管理職業培訓與專業考評制度。推廣信用管理職業資格培訓,培養信用管理專業化隊伍。促進和加強信用從業人員、信用管理人員的交流與培訓,為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提供人力資源支撐。
三、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和應用
健全社會成員信用記錄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基本要求。發揮行業、地方、市場的力量和作用,加快推進信用信息系統建設,完善信用信息的記錄、整合和應用,是形成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的基礎和前提。
(一)行業信用信息系統建設。
加強重點領域信用記錄建設。以工商、納稅、價格、進出口、安全生產、產品質量、環境保護、食品葯品、醫療衛生、知識產權、流通服務、工程建設、電子商務、交通運輸、合同履約、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教育科研等領域為重點,完善行業信用記錄和從業人員信用檔案。
建立行業信用信息資料庫。各部門要以數據標准化和應用標准化為原則,依託國家各項重大信息化工程,整合行業內的信用信息資源,實現信用記錄的電子化存儲,加快建設信用信息系統,加快推進行業間信用信息互聯互通。各行業分別負責本行業信用信息的組織與發布。
(二)地方信用信息系統建設。
加快推進政務信用信息整合。各地區要對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履行公共管理職能過程中產生的信用信息進行記錄、完善、整合,形成統一的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為企業、個人和社會徵信機構等查詢政務信用信息提供便利。
加強地區內信用信息的應用。各地區要制定政務信用信息公開目錄,形成信息公開的監督機制。大力推進本地區各部門、各單位政務信用信息的交換與共享,在公共管理中加強信用信息應用,提高履職效率。
(三)徵信系統建設。
加快徵信系統建設。徵信機構開展徵信業務,應建立以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個人為對象的徵信系統,依法採集、整理、保存、加工企事業單位及其他社會組織、個人的信用信息,並採取合理措施保障信用信息的准確性。各地區、各行業要支持徵信機構建立徵信系統。
對外提供專業化徵信服務。徵信機構要根據市場需求,對外提供專業化的徵信服務,有序推進信用服務產品創新。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內部風險防範、避免利益沖突和保障信息安全的規章制度,依法向客戶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徵信服務,進一步擴大信用報告在銀行業、證券業、保險業及政府部門行政執法等多種領域中的應用。
(四)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建設。
完善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繼續推進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提升數據質量,完善系統功能,加強系統安全運行管理,進一步擴大信用報告的覆蓋范圍,提升系統對外服務水平。
推動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建設。繼續推動銀行、證券、保險、外匯等金融管理部門之間信用信息系統的鏈接,推動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建設,推進金融監管部門信用信息的交換與共享。
(五)推進信用信息的交換與共享。
逐步推進政務信用信息的交換與共享。各地區、各行業要以需求為導向,在保護隱私、責任明確、數據及時准確的前提下,按照風險分散的原則,建立信用信息交換共享機制,統籌利用現有信用信息系統基礎設施,依法推進各信用信息系統的互聯互通和信用信息的交換共享,逐步形成覆蓋全部信用主體、所有信用信息類別、全國所有區域的信用信息網路。各行業主管部門要對信用信息進行分類分級管理,確定查詢許可權,特殊查詢需求特殊申請。
依法推進政務信用信息系統與徵信系統間的信息交換與共享。發揮市場激勵機制的作用,鼓勵社會徵信機構加強對已公開政務信用信息和非政務信用信息的整合,建立面向不同對象的徵信服務產品體系,滿足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和專業化的徵信服務需求。
四、完善以獎懲制度為重點的社會信用體系運行機制
運行機制是保障社會信用體系各系統協調運行的制度基礎。其中,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直接作用於各個社會主體信用行為,是社會信用體系運行的核心機制。
(一)構建守信激勵和失信懲戒機制。
加強對守信主體的獎勵和激勵。加大對守信行為的表彰和宣傳力度。按規定對誠信企業和模範個人給予表彰,通過新聞媒體廣泛宣傳,營造守信光榮的輿論氛圍。發展改革、財政、金融、環境保護、住房城鄉建設、交通運輸、商務、工商、稅務、質檢、安全監管、海關、知識產權等部門,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過程中,要深化信用信息和信用產品的應用,對誠實守信者實行優先辦理、簡化程序等「綠色通道」支持激勵政策。
加強對失信主體的約束和懲戒。強化行政監管性約束和懲戒。在現有行政處罰措施的基礎上,健全失信懲戒制度,建立各行業黑名單制度和市場退出機制。推動各級人民政府在市場監管和公共服務的市場准入、資質認定、行政審批、政策扶持等方面實施信用分類監管,結合監管對象的失信類別和程度,使失信者受到懲戒。逐步建立行政許可申請人信用承諾制度,並開展申請人信用審查,確保申請人在政府推薦的徵信機構中有信用記錄,配合徵信機構開展信用信息採集工作。推動形成市場性約束和懲戒。制定信用基準性評價指標體系和評價方法,完善失信信息記錄和披露制度,使失信者在市場交易中受到制約。推動形成行業性約束和懲戒。通過行業協會制定行業自律規則並監督會員遵守。對違規的失信者,按照情節輕重,對機構會員和個人會員實行警告、行業內通報批評、公開譴責等懲戒措施。推動形成社會性約束和懲戒。完善社會輿論監督機制,加強對失信行為的披露和曝光,發揮群眾評議討論、批評報道等作用,通過社會的道德譴責,形成社會震懾力,約束社會成員的失信行為。
建立失信行為有獎舉報制度。切實落實對舉報人的獎勵,保護舉報人的合法權益。
建立多部門、跨地區信用聯合獎懲機制。通過信用信息交換共享,實現多部門、跨地區信用獎懲聯動,使守信者處處受益、失信者寸步難行。
(二)建立健全信用法律法規和標准體系。
完善信用法律法規體系。推進信用立法工作,使信用信息徵集、查詢、應用、互聯互通、信用信息安全和主體權益保護等有法可依。出台《徵信業管理條例》相關配套制度和實施細則,建立異議處理、投訴辦理和侵權責任追究制度。
推進行業、部門和地方信用制度建設。各地區、各部門分別根據本地區、相關行業信用體系建設的需要,制定地區或行業信用建設的規章制度,明確信用信息記錄主體的責任,保證信用信息的客觀、真實、准確和及時更新,完善信用信息共享公開制度,推動信用信息資源的有序開發利用。
建立信用信息分類管理制度。制定信用信息目錄,明確信用信息分類,按照信用信息的屬性,結合保護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依法推進信用信息在採集、共享、使用、公開等環節的分類管理。加大對販賣個人隱私和商業秘密行為的查處力度。
加快信用信息標准體系建設。制定全國統一的信用信息採集和分類管理標准,統一信用指標目錄和建設規范。
建立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建立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組織統一社會信用代碼制度。完善相關制度標准,推動在經濟社會活動中廣泛使用統一社會信用代碼。
(三)培育和規范信用服務市場。
發展各類信用服務機構。逐步建立公共信用服務機構和社會信用服務機構互為補充、信用信息基礎服務和增值服務相輔相成的多層次、全方位的信用服務組織體系。
推進並規范信用評級行業發展。培育發展本土評級機構,增強我國評級機構的國際影響力。規范發展信用評級市場,提高信用評級行業的整體公信力。探索創新雙評級、再評級制度。鼓勵我國評級機構參與國際競爭和制定國際標准,加強與其他國家信用評級機構的協調和合作。
推動信用服務產品廣泛運用。拓展信用服務產品應用范圍,加大信用服務產品在社會治理和市場交易中的應用。鼓勵信用服務產品開發和創新,推動信用保險、信用擔保、商業保理、履約擔保、信用管理咨詢及培訓等信用服務業務發展。
建立政務信用信息有序開放制度。明確政務信用信息的開放分類和基本目錄,有序擴大政務信用信息對社會的開放,優化信用調查、信用評級和信用管理等行業的發展環境。
完善信用服務市場監管體制。根據信用服務市場、機構業務的不同特點,依法實施分類監管,完善監管制度,明確監管職責,切實維護市場秩序。推動制定信用服務相關法律制度,建立信用服務機構准入與退出機制,實現從業資格認定的公開透明,進一步完善信用服務業務規范,促進信用服務業健康發展。
推動信用服務機構完善法人治理。強化信用服務機構內部控制,完善約束機制,提升信用服務質量。
加強信用服務機構自身信用建設。信用服務機構要確立行為准則,加強規范管理,提高服務質量,堅持公正性和獨立性,提升公信力。鼓勵各類信用服務機構設立首席信用監督官,加強自身信用管理。
加強信用服務行業自律。推動建立信用服務行業自律組織,在組織內建立信用服務機構和從業人員基本行為准則和業務規范,強化自律約束,全面提升信用服務機構誠信水平。
(四)保護信用信息主體權益。
健全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機制。充分發揮行政監管、行業自律和社會監督在信用信息主體權益保護中的作用,綜合運用法律、經濟和行政等手段,切實保護信用信息主體權益。加強對信用信息主體的引導教育,不斷增強其維護自身合法權益的意識。
建立自我糾錯、主動自新的社會鼓勵與關愛機制。以建立針對未成年人失信行為的教育機制為重點,通過對已悔過改正舊有輕微失信行為的社會成員予以適當保護,形成守信正向激勵機制。
建立信用信息侵權責任追究機制。制定信用信息異議處理、投訴辦理、訴訟管理制度及操作細則。進一步加大執法力度,對信用服務機構泄露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侵犯個人隱私等違法行為,依法予以嚴厲處罰。通過各類媒體披露各種侵害信息主體權益的行為,強化社會監督作用。
(五)強化信用信息安全管理。
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管理體制。完善信用信息保護和網路信任體系,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安全監控體系。加大信用信息安全監督檢查力度,開展信用信息安全風險評估,實行信用信息安全等級保護。開展信用信息系統安全認證,加強信用信息服務系統安全管理。建立和完善信用信息安全應急處理機制。加強信用信息安全基礎設施建設。
加強信用服務機構信用信息安全內部管理。強化信用服務機構信息安全防護能力,加大安全保障、技術研發和資金投入,高起點、高標准建設信用信息安全保障系統。依法制定和實施信用信息採集、整理、加工、保存、使用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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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 保險業如何輔助社會信用體系建設
一、加快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性和緊迫性
市場經濟是信用經濟。社會信用體系是市場經濟體制中的重要制度安排。黨中央、國務院高度重視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黨的十六大、十六屆三中全會明確了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方向和目標。我國「十一五」規劃提出,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2007年召開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進一步提出,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重點,全面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加快建立與我國經濟社會發展水平相適應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建設社會信用體系,是完善我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客觀需要,是整頓和規范市場經濟秩序的治本之策。當前,惡意拖欠和逃廢銀行債務、逃騙偷稅、商業欺詐、制假售假、非法集資等現象屢禁不止,加快建設社會信用體系,對於打擊失信行為,防範和化解金融風險,促進金融穩定和發展,維護正常的社會經濟秩序,保護群眾權益,推進政府更好地履行經濟調節、市場監管、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的職能,具有重要的現實意義。
近幾年,一些部門和地區相繼開展了多種形式的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試點工作。總體看,我國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取得了一定進展,但還存在許多亟待解決的問題。面對新的形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任務艱巨,時間緊迫,必須進一步統一思想,明確任務,加強協調,確保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順利進行。
二、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指導思想、目標和基本原則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牢固樹立和全面落實科學發展觀,以法制為基礎,信用制度為核心,以健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為重點,堅持「統籌規劃、分類指導,政府推動、培育市場,完善法規、嚴格監管,有序開放、維護安全」的原則,建立全國范圍信貸徵信機構與社會徵信機構並存、服務各具特色的徵信機構體系,最終形成體系完整、分工明確、運行高效、監管有力的社會信用體系基本框架和運行機制。
結合我國實際,明確長遠目標、階段性目標和工作重點,區別不同情況,採取不同政策,有計劃、分步驟地推進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工作。要加大組織協調力度,促進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務資源,加快建設企業和個人信用服務體系。要堅持從市場需求出發,積極培育和發展信用服務市場,改善外部環境,促進競爭和創新。要抓緊健全法律法規,理順監管體制,明確監管責任,依法規范信用服務行為和市場秩序,保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要按照循序漸進的原則擴大對外開放,積極引進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促進信用服務行業發展,滿足市場需要,維護國家信息安全。
三、完善行業信用記錄,推進行業信用建設
社會信用體系建設涉及經濟社會生活的各個方面。商品的生產、交換、分配和消費是社會信用關系發展的基礎,社會信用體系的發展要與生產力發展水平和市場化程度相適應。根據我國的國情和現階段經濟社會發展的需要,針對我國市場經濟秩序中存在的突出矛盾和問題,借鑒國際經驗,進一步完善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推進行業信用建設。
行業信用建設是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重要組成部分,對於促進企業和個人自律,形成有效的市場約束,具有重要作用。要依託「金稅」、「金關」等管理系統,完善納稅人信用資料庫,建立健全企業、個人偷逃騙稅記錄。要實行合同履約備案和重大合同鑒證制度,探索建立合同履約信用記錄,依法打擊合同欺詐行為。要依託「金質」管理系統,推動企業產品質量記錄電子化,定期發布產品質量信息,加強產品質量信用分類管理。要繼續推進中小企業信用制度建設和價格信用建設。要發揮商會、協會的作用,促進行業信用建設和行業守信自律。國務院有關部門要根據職責分工和實際工作需要,抓緊研究建立市場主體信用記錄,實行內部信用分類管理,健全負面信息披露制度和守信激勵制度,提高公共服務和市場監管水平。各部門要積極配合,及時溝通情況,建立信用信息共享制度,逐步建設和完善以組織機構代碼和身份證號碼等為基礎的實名制信息共享平台體系,形成失信行為聯合懲戒機制,真正使失信者「一處失信,寸步難行」。
四、加快信貸徵信體系建設,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
金融是現代經濟的核心。金融業特別是銀行業是社會信用信息的主要提供者和使用者。要以信貸徵信體系建設為切入點,進一步健全證券業、保險業及外匯管理的信用管理系統,加強金融部門的協調和合作,逐步建立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促進金融業信用信息整合和共享,穩步推進我國金融業信用體系建設。各地區、各部門要積極支持信貸徵信體系的建設和發展,充分利用其信用信息資源,加強信用建設和管理。信貸徵信機構要依法採集企業和個人信息,依法向政府部門、金融監管機構、金融機構、企業和個人提供方便、快捷、高效的徵信服務。
五、培育信用服務市場,穩妥有序對外開放
要加大誠實守信的宣傳教育力度,培育全社會的信用意識,樹立良好的社會信用風尚。要鼓勵擴大信用產品使用范圍,培育信用服務市場需求,支持信用服務市場發展。要堅持以市場為導向,培育和發展種類齊全、功能互補、依法經營、有市場公信力的信用服務機構,依法自主收集、整理、加工、提供信用信息,鼓勵信用產品的開發和創新,滿足全社會多層次、多樣化、專業化的信用服務需求。
政府信息公開是信用服務市場發展的基礎。各部門、各地區在保護國家機密、商業秘密和個人隱私的前提下,要依法公開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地方人民政府要進一步推進本地區社會信用體系建設,充分利用信貸、納稅、合同履約、產品質量的信用記錄,改善地方信用環境,減少重復建設和資源浪費。具備條件的地區,可以本著節約高效、量力而行的原則,積極探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的有效方式和途徑。
在嚴格監管、完善制度、維護信息安全的前提下,循序漸進、穩步適度地開放信用服務市場,引進國外先進的管理經驗和技術。根據世界貿易組織關於一般例外及安全例外的原則,基礎信用信息資料庫建設、信用服務中涉及信息保護要求高的領域不予開放。
六、完善法律法規,加強組織領導
完備的法律法規和國家標准體系,是信用行業健康發展的保障。要按照信息共享,公平競爭,有利於公共服務和監管,維護國家信息安全的要求,制定有關法律法規。要堅持規范與發展並重的原則,促進信用服務行業健康發展。要嚴格區分公共信息和企業、個人的信用信息,妥善處理好信息公開與依法保護個人隱私、商業秘密和國家信息安全的關系,切實保護當事人合法權益。要加快信用服務行業國家標准化建設,形成完整、科學的信用標准體系。
透明高效的監管體制是信用行業健康發展的重要保障。為加強統籌協調,由國務院辦公廳牽頭建立國務院社會信用體系建設部際聯席會議制度,指導推進有關工作。按照統一領導、綜合監管的原則,根據具體業務范圍和各部門的職責分工,分別指定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日常監管,落實監管責任。有關部門要依法嚴格市場准入,監督和管理信用服務機構,查處違法違規行為,完善市場退出機制,維護市場秩序,防止非法採集和濫用信用信息,促進社會信用體系和信用服務市場健康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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⑷ 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信用信息報告主板需要嗎
按照任務分工和工作重點,人民銀行將負責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的建設工作,通過推進金融信用信息基礎資料庫建設,提升數據質量,完善系統功能,加強系統安全運行管理,進一步擴大信用報告的覆蓋范圍,提升系統對外服務水平。
在此基礎上,由人民銀行牽頭負責,銀監會、證監會、保監會、外匯管理局參加,推動銀行、證券、保險、外匯等金融管理部門之間信用信息系統的鏈接,推動金融業統一徵信平台建設,推進金融監管部門信用信息的交換與共享。
⑸ 關於保險行業開展誠信教育的相關制度和計劃,請問有誰做過呀
摘要]目前保險業存在承保容易、索賠難;不能嚴格履行保險合同;壓賠案、壓賠款;代理人誤導;不能及時收取續期保費等不誠信行為,已經成為制約保險業發展的瓶頸。誠信是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根本保證,是保險公司的生命線。因此,應進一步加強保險誠信教育;建立健全保險誠信相關法律制度體系;嚴格履行承諾;實行投保提示,綜合利用各種方法推進保險誠信建設,實現保險業做大做強的目標。
[關鍵詞]保險誠信,保險發展,誠信教育,制度體系,代理人,續期保費,投保提示,保險合同
一、保險業誠信建設現狀
作為保險業發展的基石,誠信建設日益受到重視,保險誠信建設工作初步展開並取得明顯成效。但隨著業務的高速發展,保險隊伍的迅速擴大,保險誠信建設方面暴露出的諸多問題,已成為制約保險業發展的瓶頸。
(一)承保容易,索賠難。該賠的不能盡快賠付,不該賠的也不能在較短時間內給客戶答復。據某公司2005年調查,從案件受理到給付結案,平均每案64天,有的公司超過100天,個別案件處理時間長達2年之久,引起客戶投訴。
(二)不能嚴格履行保險合同。某些公司單純考慮自身效益,隨意改變保險合同內容,降低給付標准;有的公司為照顧「關系」或「工作方便」,對一些不該賠付的案件,通過「協議」形式給予賠付,侵佔保險責任准備金,損害了公司利益。
(三)壓賠案,壓賠款。這種情況多發生在年底。某些公司為了完成利潤等項考核指標,把該處理的賠案壓著不處理,把該賠給客戶的賠款壓著不給客戶,等到次年處理或給付。有的公司甚至從9月份以後就不再處理賠案。
(四)代理人誤導。個別代理人為獲取業務不擇手段,展業時不能全面、准確向客戶宣傳保險條款全部內容,誇大保險責任,不講或少講除外責任。尤其對於分紅險業務,誇大分紅比例,誤導客戶投保。
(五)不能及時收取續期保費。由於代理人頻繁流動,造成大量「孤兒保單」。有的公司不能及時通知保戶並收取續期保費,導致保單失效,給客戶帶來損失。
(六)侵佔、挪用保費。個別代理人利用公司管理漏洞,將收取的保費侵佔或挪作他用。有的代理人雖然離開公司,但仍持未交回的「收費收據」收取保費占為已有。
(七)道德風險。有的保戶投保動機不正確,不履行如實告知義務,帶病投保騙取保險金。更有甚者,還存在代理人與投保人合謀欺詐保險公司等現象。
二、加強保險業誠信建設的措施
保險誠信建設是一項系統工程,不僅依賴於整個社會誠信建設狀況,又同每個單位、每個人密切相關,要綜合利用各種方法和手段來構建與推進。
(一)進一步加強保險誠信教育。加強保險誠信建設,教育是基礎。要教育全體員工站在自身生存和發展的高度,站在公司生存和發展的高度,站在整個保險業生存和發展的高度,站在事關國家安危、民族興衰和現代化建設事業成敗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強保險誠信建設的重要意義。要在全體員工中廣泛開展誠實守信道德教育,倡導「誠信為本」,形成「守信為榮、失信為恥」的良好氛圍,使誠信理念深人全體員工的內心,讓誠信變為每個員工的自覺行動,把誠信落實到具體工作當中(二)建立健全保險誠信相關法律制度體系。一是進一步完善《保險法》,充實保險人、投保人、被保險人、保險代理人、保險經紀人、保險中介等保險合同各方誠實信用的具體條款,對違者的處理,也要有明確的定性、定量法律規定。二是抓緊制定和出台與《保險法》相配套的行政法規和規章制度,如《保險誠信制度管理辦法》、《保險市場管理辦法》、《反不正當保險業競爭法》、《保險違規行為處罰辦法》、《保險信息披露管理規定》和《保險代理人管理辦法》等,使保險誠信建設有法可依,全面納入法律法規監管之中。三是完善保險企業信用管理體系。首先,建立保險企業信用評級制度並通過法律認可。其次,組建保險企業信用評級機構,定期對保險企業信用情況進行評估。目前,可暫由保險行業協會負責,並逐步實現社會化、專業化管理。第三,建立保險人、保險從業人員、投保人和被保險人的信用檔案,建立保險信用信息網路,實現保險機構、監管機構和社會信息資源的共享。第四,制定信用評級標准,使保險信用評估有可靠的依據,避免評估工作隨意性。第五,規范保險信息披露工作,定期將保險信用評估情況及有不良記錄的「黑名單」公布於眾,接受社會監督。第六,加強社會和群眾監督。進一步完善客戶服務電話中心建設,接受客戶的監督。聘請保險監督員,廣泛聽取社會各方面的反映和意見,以便及時改進工作。第七,強化失信懲戒機制,有效發揮法律和市場對失信行為的雙重懲戒作用。要加大失信行為成本,對失信者,按《保險法》和有關法律法規嚴肅懲處,以維護保險業的整體行業信用。第八,建立保險市場退出機制。對有不良記錄被列入「黑名單」的代理人,保險公司應解除其代理合同,其他保險公司在規定年限內不能再錄用。對不講信用的保險企業,或連續兩年信用評估不合格的保險公司,應責令其退出保險市場,以增強保險經營的危機感、責任感。
(三)嚴格履行承諾。客戶購買保險,買的是保障,買的是信譽,買的是服務,最關心的是保險公司能否真正兌現保險承諾。
首先,誠信承保。一是准確、全面宣講保險條款,不僅要向客戶講清保險責任、保險費率及保險給付等,更要向客戶講明除外責任、免賠額及退保扣除等。對於保險分紅產品,要客觀宣傳保險收益,不能誇大分紅率,誘導客戶投保。二是規范手續。按照保險合同規定,應由投保人填寫的事項及內容,必須由投保人親自如實填寫,保險人(包括保險代理人)不得代簽。避免合同無效,損害客戶利益。三是及時簽發保險單。保險公司收到保險費後,要依據投保單內容和有關規定及時簽發保險單,並責成代理人或派專人把保險單正本及有關保險單證送到客戶手中,讓客戶放心投保。
第二,誠信理賠。理賠是客戶關心的熱點,投訴的焦點,也是公司誠信建設的重點。一是實行理賠崗位人員准入制度,堅持持證上崗,強化培訓,不斷提高理賠人員素質。二是制定《理賠工作流程》,從立案登記、事故調查到保險理算、給付等,每一個步驟都要有明確的規定和要求。三是開辟理賠綠色通道。對小額賠案即時給付;對重大賭案實行賠款預付制,減輕家庭和社會負擔。四是制定(理賠質量考核辦法》,加大對保險案件勘查率、結案率、結案速度和理賠質量等項指標的考核力度。凡屬保險責任的案件,必須及時調查、及時研究、及時給付,不能拖延,更不能久拖不決。對於不屬於保險責任的案件,也要盡快向客戶做好解釋工作。堅決杜絕為自身利益而隨意壓賠案、壓賠款等現象的發生,從根本上解決「投保容易、索賠難」的問題。五是建立理賠案件公示制度。定期將公司處理的理賠案件,在一定范圍內進行公示,接受員工和社會的監督。六是推行定點醫院和駐院代表制度。保險公司同醫院簽訂合作協議,對保險「病員」實行定點治療。同時,選派公司專業人員作為駐院代表,對保險「病員」提供慰問、接案受理、案件調查、協助索賠等服務。
第三,及時收取續期保費。尤其是「孤兒保單」,要指定專人負責,使「孤兒保單」不「孤單」。要不斷完善續期保費收取辦法,通過銀行代收,建立收展員隊伍等途徑,及時收取續期保費,避免保單失效,切實維護客戶利益。
第四,做好客戶回訪。要通過電話服務中心和代理人,對新單、撤單、失效和永久失效保單、退保、給付、投訴等進行全面回訪。通過回訪,不僅可加深公司與客戶之間的聯系和溝通,還能及時發現和解決在承保、給付等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維護公司和客戶利益。
(四)實行投保提示。讓客戶明明白白買保險,放放心心交保費。一是銷售人員身份提示。銷售人員上門推銷保險或收取續期保費時,應向投保人出示《保險代理人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和《展業證書》,便於投保人查詢核實。二是仔細閱讀保險條款提示。投保前,保險銷售人員要提示投保人仔細閱讀保險條款,尤其是保險責任、除外責任、免賠額、退保扣除等事項。三是如實告知和親筆簽名提示。按照保險合同規定應由投保人如實告知的內容及事項,如被保險人身體健康狀況等,必須提示投保人如實告知並簽名。四是產品回報率提示。對於投保投資、分紅類保險,必須提示投保人回報率具有不確定性,提示產品說明書或保險利益測算書中的測算數字、宣傳資料中收益率的演算等,都只是對未來收益的假設,不能保證未來實際收益。五是索要單證提示。合同成立後,提示投保人應及時向銷售人員或保險公司索要保險單、保險條款、保費發票或保費收據等保險憑證。六是索賠提示。提示投保人或被保險人在發生保險事件後,要及時報案,並持保險單、保費收據、事件證明(事故證明、傷殘證明、死亡證明、醫療費收據等)、領取證明(戶口簿、身份證等)等到保險公司申請索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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