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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募債券基金產品建賬

發布時間:2021-08-14 09:25:22

1. 關於私募債權基金的種種疑問現在信託能做到8%-12%收益,而市場上遇到私募債券基金能做到15%-20%

其實私募基金(起點50萬或者100萬以上的)都是比較正規的,其實私募和信託運行方式差不多,私募屬於單個品種的信託,或者就是募集資金來購買信託產品,當然你說的15-20%收益的是單一的產品,為什麼收益率比信託高呢,因為風險性,信託產品一般要經過信託公司和銀監會的雙重審核才能批下來,而私募相對容易多了,所以很多做不成信託的項目就通過私募的方式發行了,當然成本也提高了;另外,信託公司運營的成本比較高。
從安全性來說,信託私募雖然都不保本保息(承諾保本保息都是不合法的,大多數是不懂的人或者本身就是騙子),但是信託公司實力強大,固定收益產品有個剛性兌付的原則,就是項目出問題的話,信託公司兜底,但是私募就不行,就那麼一個項目,出了問題,抵押物不能變現的話,很難保障能拿到本金和利息的

2. 資產管理公司(私募)如何發行私募債券類理財產

答:公司本身所具備的條件,一;注冊時到資金1000萬,二;公司結構穩定的管理團隊(包含風險管理、操盤管理)。具備公司硬體的請看下面,找信託公司合作發行募集債券類理財產品,當然前期要做很多工作、不一定找信託就會同意發行募集,看每家公司的公關實力,信託公司談下來後,會給你一套詳細流程、包含基金招募書,找託管銀行、找券商等等,前後大概要花費2-3個月時間、順利的話產品就出來了。不過現在發行私募基金多種方法、如:投資於期貨的對沖基金(合夥制)、期貨的單賬戶資產管理、基金是子基金、你不一定要發行債券類理財產品啊、

3. 私募基金,私募債券,私募債三者的區別。

1、投資標的不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標的是未上市公司股權;私募證券基金則是以有價證券為投資標的,收益為浮動型。私募債和私募債券是一個意思,投資標的為公司/企業債權。

2、投資期限不同:私募股權基金投資期限長,一般5-10年不等,期限不固定,收益不固定;私募證券基金一般有個封閉期,封閉期相對固定,封閉期後可以開放申購贖回,收益也是浮動型;私募債券基金/私募債則有一個相對固定的投資期限,收益率也是相對固定的。

3、投資風險不同:私募股權投資風險與私募證券投資的風險都比較高,私募債券投資因為屬於債權投資,所以風險相對二者較小,當然還是要具體項目具體分析。

(3)私募債券基金產品建賬擴展閱讀:

私募基金的投資門檻

1、2014年7月11日,證監會正式公布《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中對合格投資者單獨列為一章明確的規定。明確私募基金的投資者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

2、根據新要求的「合格投資者」應該具備相應的風險識別能力以及風險承擔能力。投資於單只私募基金的金額不能低於100萬元。投資者的個人凈資產不能低於1000萬元以及個人的金融資產不能低於300萬元,還有就是個人的最近三年平均年收入不能低於50萬元。

3、因為考慮到企業年金、慈善基金、社保基金以及依法設立並且受到國務院金融監督管理機構監管的投資計劃等機構投資者均都具有比較強的風險識別能力和風險承受能力。私募基金管理人以及從業人員對其所管理的私募基金的充分了解,因此也被認可為合格的投資者。

4. 私募債券基金怎麼理解

私募排排網為您解答,債券基金,又稱為債券型基金,是指專門投資於債券的基金,它通過集中眾多投資者的資金,對債券進行組合投資,尋求較為穩定的預期年化收益。根據中國證監會對基金類別的分類標准,基金資產80%以上投資於債券的為債券基金。私募債券是指專門投債券的私募基金。

5. 一文看懂:私募基金增值稅怎麼交

根據不同分類交稅。

增值稅是針對應稅行為徵收的間接稅,納稅人如何繳納增值稅,取決於其具體的增值稅應稅行為。財政部稅政司《關於財稅[2016]140號文件部分條款的政策解讀》也明確規定「應根據取得收益的性質,判斷其是否發生增值稅應稅行為,並應按現行規定繳納增值稅」。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對於「金融服務」的分類,私募基金增值稅應稅行為主要表現為:

(1)貸款服務

私募基金將資金貸與他人使用而取得利息收入,包括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利息(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收入、買入返售金融商品利息收入等,均需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其中,上述的「保本收益、報酬、資金佔用費、補償金等」系指合同中明確承諾到期本金可全部收回的投資收益。

換而言之,如果私募基金投資於銀行委貸、企業債券等取得的利息或具有利息性質的收入,應當繳納增值稅。考慮到私募基金管理人就「貸款服務」可取得的進項稅抵扣有限,財稅[2017]56號文之「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的規定,實質上降低了「貸款服務」增值稅稅負。

需要提醒的是,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私募基金因投資國債、地方政府債取得的利息收入免徵增值稅。

(2)金融商品轉讓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規定,證券投資基金(封閉式證券投資基金,開放式證券投資基金)管理人運用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免徵收增值稅。

鑒於《證券投資基金法》已經明確將私募基金納入證券投資基金範疇,私募基金買賣股票、債券取得的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同樣適用上述免徵增值稅優惠政策。

至於私募基金因買賣外匯、非貨物期貨等其他金融商品取得金融商品轉讓收入,則應當按照財稅[2017]56號文計征增值稅。

當然,私募基金在持有股票期間,可能會取得股票分紅。由於股票分紅不屬於保本性收益,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該等股票分紅不屬於增值稅征稅范疇。

(5)私募債券基金產品建賬擴展閱讀

註:這里假設增值稅附加=應納稅額×12%。實踐中各地增值稅附加率會有所不同。

(一)契約型私募基金A當期收到基金管理費50萬元(無進項稅額)。另外當期買賣公司債,買入價1000萬元,賣出價1100萬元。期間收到公司債利息50萬元,另收到所持有國債利息30萬元。

【1.管理費】

50萬元為直接收費金融服務銷售額,按照一般計稅方法,6%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 ×(1+增值稅附加稅率)

=[50÷(1+6%)×6%-0] ×(1+12%)

約3.17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基金的管理人。

【2.債券買賣價差】

1100-1000=100萬元為該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1+增值稅附加稅率)

=100W÷(1+3%)×3% ×(1+12%)

約3.26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3.債券利息】

企業債利息50萬元為貸款服務的銷售額,國債利息收入免稅。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徵收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徵收率)×徵收率×(1+增值稅附加稅率)

=50W÷(1+3%)×3% ×(1+12%)

約1.63萬

納稅主體:該契約型私募基金的管理人。

(二)有限合夥型私募基金當期買賣地方政府債,買入價500萬元,賣出價502萬元。該有限合夥企業為一般納稅人。

【債券買賣價差】

502-500=2萬元為該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本案例應按照一般計稅方法6%稅率計算應納稅額。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1+增值稅附加稅率)

=[20000÷(1+6%)×6%-0] ×(1+12%)

約1267.92元

納稅主體:該有限合夥企業。

6. 公募債券和公募基金,私募債券和私募基 有什麼聯系,有什麼區別

首先給你說下公募和私募的區別。
公募就是公開募集,也就是面向廣大人民群眾,誰都可以來買,對買的人幾乎沒有什麼要求和限制。
私募就是私下、非公開的募集,或者是向特定的人群募集的方式。只有某些對這個東西比較了解或者有一定實力的人才能來參與,不能在公共場合大張旗鼓的宣傳。
再給你說一下債券和基金的區別。
債券就是借錢,A機構發債券,就是說A機構要借錢,債券就是你借給它錢的憑證。你拿著債券,就可以在債券到期的時候跟A機構來索取你借給他的錢,和他承諾給你的利息。
基金是很多人把錢湊到一起,統一由專業的人去管理投資,然後大家一起享受投資所帶來的收益。舉個例子,你有50萬,你存到銀行里,銀行只能給你規定的利息,挺低的;你做股票,又不會做;你買債券,可是很多債券老百姓根本買不到,只在銀行間市場發行。在這些情況下,你可以把錢放到基金里。如大家都把錢放到基金里,你五萬我十萬的,那基金的資金就會很多,5億,10億……專業的基金經理拿著這5億或者10億就可以去投資了。他可以拿到很高的銀行存款利息,他可以坐莊炒股票,基金管理人做股票一般都比我們有經驗,他還可以直接去買你買不到的債券……反正比你單獨拿著50萬能投資的范圍就大多了,而且基金經理如果很專業的話,賺的錢也比你自己拿去投資賺得多。到時候再給你分紅,你就會有一個收益。具體基金分類我就不說了,不同的基金收益不同,風險也不同。

所以你的問題中,基金、債券是指這種產品的性質,也就是說你的錢做什麼去了。而公募、私募是指這個產品募集的方式。具體的組合意思我就不解釋了,雖然你不是學金融的,理解起來應該不困難了吧?

7. 如何選擇債券型私募基金

所謂債券型私募基金,是指以國債、金融債等固定收益類金融工具為主要投資對象的私募基金。我國債券私募基金行業發展時間不長,大部分公司起步於2011年-2012年債券牛市。債券私募行業的最好發展時期是2012年,當時股票私募由於熊市,發展非常艱難。2014年下半年股市向好,導致股票私募基金迅速進入爆發性增長時期,但債券私募基金發展保持穩定狀態。債券私募基金管理人由於債券交易的固有特點從而有以下幾點區別於股票私募基金管理人:第一是門檻高,不僅表現在主要管理人的從業經歷都比較長,且主要管理人都有大型金融機構管理者的從業背景;第二因為債券的交易比較復雜,進入債券私募基金行業的從業者較少;第三由於債券私募基金的主要委託機構一般是商業銀行理財資金等機構投資者,債券私募基金管理人更加看重合規性和市場聲譽。債券私募基金目前和公募債券基金一樣,都是一個小眾市場,規模佔比很小,但發展空間巨大。根據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披露的數據,對比全球共同基金業產品類型結構分布,目前中國基金市場中貨幣市場基金規模佔比將近47%明顯偏高,全球僅為15%左右;債券基金規模佔比僅7.9%,而全球共同基金中債券基金佔比為25%左右。所以,隨著銀行理財產品逐步向凈值型轉變,打破預期收益率的剛性兌付,追求穩定收益的債券型私募基金的發展空間將明顯上升。

在目前的市場環境下,雖然債券型私募基金是投資者較好的選擇,但並不意味著所有的債券型私募基金都是好的選擇對象。在投資時,還是要詳細了解投資機構的長期業績表現、管理規模、基金經理投資經歷等條件,選擇善於把握債市趨勢機會的、在業內口碑良好的私募機構。比如北京千為投資管理有限公司(簡稱「千為投資」),就以他特有的顏值和氣質,吸引了眾多銀行和投資者的青睞。他的投資團隊,是業內首支連續三屆獲得「債券策略金牛獎」的團隊(2012年至2014年私募基金金牛獎),團隊成員薈萃銀行、公募基金、券商、私募基金、信託、評級公司、IT等行業的精英人才,均來自國內外知名院校,平均金融從業時間10年以上,多年來專注於債券固定收益及低風險組合投資,管理過往債券類投資產品規模超過300億元人民幣,具備豐富的投資管理經驗。

8. 我們公司是做私募基金的,是做固定收益類的、想打入銀行、該怎麼做

1.銀行理財產品

錢的投向

銀行理財產品的投資去向一般是短期的企業融資(例如商業票據等),按照國際通行的規則,這類資產可以劃分為現金類資產(到期日一年以內的高信用等級債券)。

特點

(1)從資金的投向可以看出銀行理財產品風險較低,尤其是銀行承諾保本的產品,通常都可以拿回本金和收益。
(2)具有固定的期限:從短的7天到3個月、半年,中途不允許退出。
(3)收益率水平為現金類資產水平,相對較低,合適的比較基準為上海銀行同業拆借利率同等期限的利率水平,目前年化收益率的范圍多在4.5-5.5%之間。期限越長收益率越高。
(4)投資門檻一般在5萬元起。

風險點

(1)盡管大部分銀行理財產品都可以兌現本金和收益,但時常出現實際收益低於預期的情況。
(2)流動性問題:一旦產品開始運轉,在到期之前難以變現。
(3)由於存續期有限,投資者需要不斷的滾動投入,因此銀行理財產品作為長期投資工具來說不合適。
(4)投資者需要區分保本和非保本的理財產品,非保本的理財產品資金投向十分多樣,有的投向大宗商品或外匯等高風險資產,不適合普通保本型投資者購買。

適合對象

以短期現金管理為目標,且期限固定的投資者

2.信託

錢的投向

信託產品即所謂的「影子銀行」,也就是資金需求方繞開銀行直接向投資者借錢——資金多數投向了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的某項目(例如拆遷)或者某企業的資金需求(例如新生產線)。這些融資方一般在其它資金渠道枯竭後才會考慮信託,因為信託借款的利息非常之高,從借款人的角度,付出的年利率一般在20%甚至更高,相比之下,銀行貸款的成本要低得多。

特點

(1)按照期限和借款人條件不同,信託計劃的預期收益率不同,目前年收益率大致在10%-15%之間。信託計劃收益率可以參考溫州民間借貸指數,這一指數反映的是民間借貸最為發達地區的公開借款成本,該利率反映的是借款者付出的成本,在此基礎上要扣除信託發行方以及渠道收益(一般在5%左右),才是投資者收益。
(2)合規的信託產品最低起投點是100萬,低於此門檻的產品多為集資購買這種擦邊球的方式(也就是許多人把錢交給一個人去買)。
(3)期限一般是1-3年為主,中途一般無法退出。

風險點

(1)絕大部分信託理財渠道會宣傳所謂的「剛性兌付」——
也就是投資者一定會拿到本錢和利息,但實際上這是沒有根據的。13年開始也陸續出現了剛性兌付被部分打破的案例。去年10月份國務院發布《地方債務管理的意見》,明確表示中央政府不會替地方還債,之後信託發行量顯著下降。對於「剛性兌付」這一預期投資者要保持清醒,隨著清理規范地方政府融資行為及房地產業的下滑,打破剛性兌付的可能性越來越大。
(2)從信託資金的去向不難得出結論,信託借款人一般有兩個特徵:一是本身已高負債(其它低成本融資渠道枯竭,需要藉助信託這一高成本渠道);二是要為信託借款承受高額利息支出。用專業術語來說這一類企業都加了很高的債務杠桿(Leverage),資金鏈緊張。因此信託從本質上來說屬於高收益債(High
Yield Bond),也叫垃圾債券。
(3)集資購買信託的行為進一步放大了風險,由於實際購買合同上只有一個人,而其他眾多集資人並不是法律上認可的信託計劃受益人,因此一旦出現購買人跑路的現象,集資人的權利難以保障。

適合對象

風險承受能力高且有足夠的風險處置能力(例如需要打官司)的高凈值投資者可以適當在投資組合中配置信託計劃。集資購買信託是一種非常冒險的行為,一般投資者應遠離。

3.股票

錢的投向

如果你是企業首次發行股票(IPO)時認購,那麼你的錢直接交給了上市公司;以後你是從其它投資者手上買入股票,錢並沒有進上市公司的口袋,但由於你獲得了股份,道理上來講你買了上市公司的一部分資產。

特點

(1)不確定的收益,且波動巨大,這一點不用多說。
(2)不確定的投資期限:你可以持有一天,也可以持有N年。
(3)較低的參與門檻:一般幾百塊錢就可以買股票。
(4)對投資者的真實要求高:知識、心理、操作等,但表面上看起來很簡單。

風險點

(1)對普通投資者來說,股市最大的風險是「你不知其中的風險」,多數人買賣是因為其他人在買賣,或者基於所謂的消息,而這種跟風的投資,最終總以虧損結束。
(2)由於股市的資金門檻低,參與人數多,加上各種媒體不停的炒作,對投資者形成巨大的心理影響和壓力。關於投資者心理的描述,我看過最好的一段是美國橡樹資本創始人Howard
Marks寫的「投資者的投降」。

適合對象

把錢全部投入股市,對絕大多數人來說都過於激進。因為你沒辦法判斷什麼時候是低點,什麼時候是高點——憑感覺或消息其實都是一種很脆弱的一廂情願的想法。下跌30%在股市來說是很平常的事,即使各種指標都反映股市已經差不多到底了,市場可能仍舊繼續下跌20%;而對於跟風投資者,可能面對的是超過50%的下跌。從時間的角度,你可能面臨數年虧損的持續心理負擔。

理性的投資者對股市的態度不是Yes or No,而是把部分的資金合理地配置到股市中——如果你沒有把握「戰勝市場」,那麼選擇跟蹤市場指數的基金是一個好辦法;如果你確信自己有能力戰勝市場,那麼你的策略是繞開基金,自己選擇股票——區分你是否有這個能力,很簡單,你拿出小部分資金試試看。巴菲特在2013年給投資者的信中說:「對於我的繼承人,我的建議是把錢分成2份,10%放到短期的國債里,剩下90%放到低成本的指數基金里。我相信這樣做從長時間來看比大多數投資者的結果都要強。」

4.基金

錢的投向

按照基金類型的不同,投資者的錢被投向不同資產——股票基金投股票、債券基金買債券、貨幣基金主要是存款… 基金的可投資對象覆蓋了以上銀行理財、信託、股票市場的大部分,因此基金可以作為前面幾個投資渠道的替代方案,我們一一做比較。

比較

(1)銀行理財產品 vs 貨幣基金

投向

貨幣基金以銀行存款和准政府債(例如國家政策性銀行)為主,企業短期債為輔;
銀行理財產品則以企業短期借貸為主;

期限

純貨幣基金沒有固定期限,隨時進出;
短期理財類的貨幣基金和銀行理財產品類似,都有約定的期限

收益率

貨幣基金比銀行理財產品低約0.5%

門檻

貨幣基金大多1元起投;銀行理財產品普遍5萬起

保本型銀行理財產品和貨幣基金都屬於極低風險的投資,收益率與通脹水平大致相當,區別主要在於期限和投資門檻。

(2)信託 VS 債券基金

投向

信託本質上是債券投資(更專業的叫法是固定收益)一個信託計劃通常投向單一的借債人,而債券基金則投向多隻不同的債券;
有的信託計劃具備抵押、擔保,而債券基金沒有類似的擔保條款

期限

信託一般有固定的付息還本期限,多為1-3年;
債券基金沒有固定的還本付息期限,投資者隨時進出;

收益率

信託計劃有預期收益率;債券基金沒有預期收益

門檻

債券基金百元起投;信託計劃的門檻一般是100萬

過去,市場的不規范讓人有信託不會虧損的錯覺,隨著投資環境的變化這一預期將被逐步打破。信託將逐步回歸到債券投資中高風險、高回報的一端;而不是現在的低風險,高回報這種扭曲的位置。

(3)股票 & 股票基金

投向

都是投資於股市

期限

都沒有固定的投資期限

收益率

都沒有約定收益率

門檻

類似,幾百至幾千

股票和股票基金最大的差別在於基金持有多隻股票,因此一般來說風險比單只股票要低。

風險點

(1)缺少系統科學的投資計劃,隨意地跟風買賣(炒基金)是基金投資者面臨的最大風險;基金本身的風險和這一點比起來其實要小得多。
(2)銷售機構重推銷,輕服務的現狀加劇了投資者跟風買賣的行為。

適合對象

基金是普通投資者進行長期投資的理想工具,前提是有一個系統科學的規劃。

5.私募基金

錢的投向

和前面講的公募基金一樣,私募基金也是把錢交給基金經理管理,按照基金不同的投資方向策略進行投資。

特點

(1)投資范圍很廣,幾乎什麼都可以投:從股票、債券到未上市公司的股權(即所謂的股權私募基金)、金融衍生品(石油、黃金期貨…)、房地產、基建項目…
(2)投資策略比公募基金更豐富,更復雜。
(3)基金除了收固定的管理費,還收取業績提成。
(4)投資門檻和信託類似,一般百萬起。
(5)有較長的投資鎖定期(一般一年以上),期間不可退出,鎖定期之後定期開放退出(一般每個月開放一次)。

風險點

(1)非專業投資者很難真正理解私募基金的投資策略,因此難以判斷該投資到底是否合適自己 –
單純依賴管理人的過往歷史業績來進行判斷是目前大多數投資人的唯一手段,加上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不規范,因此私募基金投資者比公募基金處於更大的信息劣勢。
(2)私募產品變現能力(流動性)差,除了較長的鎖定期外,還普遍存在懲罰性提前退出條款,當投資者發現基金錶現不及預期往往不能退出或者要遭受損失。

適合對象

投資私募基金的前提:(1)有較大的可投資金融資產(例如1000萬以上);(2)嚴格篩選私募管理人,在合理資產配置的前提下將一部分資金投入到私募基金中。

6.P2P網貸

錢的去向

P2P網貸是最近兩年逐漸出現的互聯網理財模式。大部分網貸採用「投標」的方式,在網上集合投資者的錢,通過P2P平台,貸給有資金需求的企業或個人。一部分P2P借款人是滿足個人消費(例如裝修,車...)。另一部分是小額生意周轉。

特點

(1)單筆交易小且分散
(2)期限多為幾個月到一年
(3)約定收益率參考信託,目前一般是每年8%-15%。

風險點

(1)交易完全在互聯網上進行,由於單一借款額小,P2P平台缺乏有效的低成本辦法逐個對借款人的資質進行風險評估,發生違約的可能性並不像想像的那麼低,甚至有的平台所宣傳的零風險。
(2)近似純信用貸款的模式,投資者和平台缺乏對借款人的實質性違約防範及保護。
(3)平台本身目前沒有適當的監管,一旦發生較嚴重的借款違約,平台本身可能倒閉,事實上從去年以來就不斷出現P2P平台跑路的情況。

適合對象

P2P平台本身的信用比借款人的信用更重要,在P2P未規范之前,沒有鑒別能力的投資者需要慎重。

9. 私募基金的稅收問題有哪些,直接私募如何納稅

直接私募需要繳納增值稅。征稅方式分為兩種,一是簡易計稅方法,二是一般計稅方法;前者稅率為3%,後者為6%。由於管理費屬於私募基金的自營業務,一直都存在增值稅,按6%交,所以咱就以6%來舉例。我為大家整理了一個表格,便於理解下面的例子。

看題:假設我成立了一家契約型私募基金,向客戶收取了100萬元管理費,另外買賣股票獲利100萬;買賣金融債獲利100萬。(假設進項稅額為零,暫不考慮增值稅附加稅)

解:

1、管理費征稅

100萬元的管理費為直接收費金融服務,而這里的管理費就相當於增值稅銷售額。按照6%稅率計算:

根據公式,銷項稅額=銷售額×稅率

銷售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

那麼應納銷項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當期進項稅額]=[1000000÷(1+6%)×6%-0]

約5.66萬

2、股票、債券買賣收益征稅

炒股賺的100萬元是金融商品轉讓行為的銷售額,由於是契約型基金,則按照簡易計稅方法3%稅率計算:

應納稅額=含稅銷售額÷(1+稅率)×稅率=1000000÷(1+3%)×3%

約2.91萬

買賣債券賺的100萬,同上也要征稅:=1000000÷(1+3%)×3%

約2.91萬

另外,咱們還要注意的是,債券還有利息,假設在持有期間收到金融債和國債利息均為10萬元,那麼這些利息也是要看「地位」征稅的。

金融債利息的10萬元相當於貸款服務的銷售額,而「地位」高點的國債利息收入則是免稅的。所以按照文件的簡易計稅方法3%稅率計算納稅額:=100000÷(1+3%)×3%

約2910

當然,合夥型和公司型私募基金的征稅方法與契約型本質上還是一樣的,不同的則在於稅率而已。

10. 不同類型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如何繳納增值稅

Q6:FOF私募基金如何繳納增值稅?
《私募投資基金監督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證監會令[105]號文」)允許私募基金財產投資於其他基金份額,即FOF(Fund of Fund)私募基金,其收益主要為「持有基金分配收益」以及「持有基金贖回收益」兩類。
(1)持有基金分配收益
《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將基金納入「其他金融商品」范疇,而證監會令[105]號文明確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不得向投資者承諾投資本金不受損失或者承諾最低收益」,即私募基金不屬於承諾保本的金融商品。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第一條「金融商品持有期間(含到期)取得的非保本的上述收益,不屬於利息或利息性質的收入,不徵收增值稅」之規定,FOF私募基金持有基金份額期間所獲得的基金分配收益,不徵收增值稅。
例外的是,根據證監會《關於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規定「保本基金,是指通過一定的保本投資策略進行運作,同時引入保本保障機制,以保證基金份額持有人在保本周期到期時,可以獲得投資本金保證的基金」,如果嚴格執行財稅〔2016〕140號文,FOF私募基金取得保本基金分配收益,應該按照「貸款服務」繳納增值稅。
(1)持有基金贖回收益
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對於「金融商品轉讓」之界定,FOF私募基金申購、贖回基金的差價收入應該按照「金融商品轉讓」繳納增值稅。
可能存在爭議的是,根據證監會《貨幣市場基金監督管理辦法》第十條「對於每日按照面值進行報價的貨幣市場基金,可以在基金合同中將收益分配的方式約定為紅利再投資,並應當每日進行收益分配」之規定,如果FOF私募基金配置了貨幣市場基金,且該貨幣市場基金保持每日1元的面值報價,其分配的基金收益作為紅利再投資,轉為增加FOF私募基金所持有的該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當FOF私募基金贖回該等貨幣市場基金產生的收益是否繳納增值稅?
國稅總局對此尚未明確規定。筆者認為,上述「紅利再投資」行為可以分解為「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分配」、「用收益增加認購貨幣市場基金」兩項業務。由於貨幣市場基金並非保本基金,根據財稅〔2016〕140號文第一條之規定,「貨幣市場基金收益分配」環節不徵收增值稅,而「用收益增加認購貨幣市場基金」亦不屬於增值稅納稅范疇,故,上述「紅利再投資」行為無需繳納增值稅。
因此,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所增加的上述貨幣市場基金份額本質上系其用所獲得的貨幣市場基金分配收益認購,「買入價」仍是面值1元。FOF私募基金管理人「持有基金贖回收益」來源於上述貨幣市場基金份額的增加,並非貨幣市場基金面值的上升。根據《營業稅改徵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三款「金融商品轉讓,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之規定,該類貨幣市場基金不存在銷售額,故筆者認為,該類貨幣市場基金贖回收益無需繳納增值稅。
Q7:管理多支私募基金的管理人如何繳納增值稅?
根據中國基金業協會制定的《私募投資基金管理人內部控制指引》第十八條規定,私募基金管理人應當制定完善的財產分離制度,不同私募基金財產之間要實行獨立運作,分別核算。
在私募基金管理人對其管理的多支私募基金分別建賬核算的情況下,財稅[2017]56號文第四條允許「管理人可選擇分別或匯總核算資管產品運營業務銷售額和增值稅應納稅額」。鑒於私募基金管理人採用簡易方式計征增值稅,「分別核算方式」和「匯總核算方式」對於發生「金融商品(股票、債券除外,下同)轉讓」應稅行為的私募基金影響較大。
由於「金融商品轉讓」系按照賣出價扣除買入價後的余額為銷售額,而「金融商品轉讓」可能會發生正差,亦可能發生負差,「匯總核算方式」下,私募基金管理人可以用A私募基金的轉讓負差沖抵B私募基金的轉讓正差。整體而言,「匯總核算方式」有利於降低私募基金管理人的稅負。
但是,降低的稅負利益是否在A、B私募基金投資人之間分配,以及如何分配,可能需要私募基金管理人予以斟酌。
Q8:合夥企業形式基金可否適用財稅[2017]56號文?
私募基金不但包括契約型基金,還包括以合夥企業形式設立的私募基金。
與沒有稅務登記的契約型私募基金不同,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設立後,其本身是可以進行稅務登記的,即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可以其名義獨立進行納稅申報,無需私募基金管理人繳納或代扣代繳。從這個角度,合夥企業形式基金與財稅[2017]56號文的「管理人繳納增值稅」前提並不完全契合。
但是,在稅局加強對資管產品徵收增值稅的趨勢下,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按照3%的徵收率繳納增值稅」對需要按照6%稅率繳納增值稅的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稅負有利。並且,財稅[2017]56號文將「私募投資基金」納入「資管產品」范圍,而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又屬於「私募投資基金」。因此,筆者認為,除國稅總局另出規定外,合夥企業形式私募基金可以與稅局溝通,主張適用財稅[2017]56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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