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中國銀行中銀易商同業通平台客戶准入標准
按照交易主體分類,平台參與交易的主體必須是信譽良好且擁有相應業務敘做資格的金融機構客戶,具體包括:
(一)經我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於:國有商業銀行、股份制商業銀行、政策性銀行、郵政儲蓄銀行、城市商業銀行、農村商業銀行、農村合作銀行、城市(農村)信用合作社、中外合資銀行、境內注冊成立的外資法人銀行和境外銀行在華分行、信託公司、金融租賃公司、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汽車金融公司、消費金融公司、財務公司等機構。
(二)經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非銀行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於:證券公司、期貨公司、證券投資基金管理公司、證券登記結算公司、證券金融公司等機構。
(三)經中國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批準的保險機構以及我行規定的保險類金融機構。包括但不限於:保險公司、保險中介機構(含保險代理公司、保險經紀公司、保險公估公司)、保險資產管理公司等保險機構。
按照客戶交易類型分類,分為融資類客戶(資金需求方)和投資類客戶(資金提供方)。其中,以信用的方式敘做融資業務的客戶必須為在我行核有第四類金融機構授信額度的客戶。客戶可開展交易的范圍按我行現有相關業務管理規定執行。
以上內容供您參考,最新業務變動請以中行官網公布為准。
如有疑問,歡迎咨詢中國銀行在線客服或下載使用中國銀行手機銀行APP咨詢、辦理相關業務。
② 銀行與平安保險公司合作可行性報告
以下是一篇經略智成企業管理提供的一篇可行性研究報模板,希望對你有所幫助!如果需要代寫的話,可查詢該企業網站!
【目錄】
第一章 研究概述
第一節 研究背景與目標
第二節 研究的內容
第三節 研究方法
第四節 數據來源
第五節 研究結論
第二章 項目總論
總論作為可行性研究報告的首要部分,要綜合敘述研究報告中各部分的主要問題和研究結論,並對項目的可行與否提出最終建議,為可行性研究的審批提供方便。
第一節 項目背景
第二節 可行性研究結論
第三節 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
在總論部分中,可將研究報告中各部分的主要技術經濟指標匯總,列出主要技術經濟指標表,使審批和決策者對項目作全貌了解。
第四節 存在問題及建議
對可行性研究中提出的項目的主要問題進行說明並提出解決的建議。
第三章 項目投資環境分析
第一節 社會宏觀環境分析
第二節 項目相關政策分析
第三節 地方政策
第四章 項目背景和發展概況
第一節 項目提出的背景
第二節 項目發展概況
第三節 項目建設的必要性
第四節 投資的必要性
第五章 行業競爭格局分析
第一節 國內生產企業現狀
第二節 重點區域企業特點分析
第三節 企業競爭策略分析
第六章 行業財務指標分析參考
第一節 行業產銷狀況分析
第二節 行業資產負債狀況分析
第三節 行業資產運營狀況分析
第四節 行業獲利能力分析
第五節 行業成本費用分析
第七章 行業市場分析與建設規模
市場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的重要地位在於,任何一個項目,其生產規模的確定、技術的選擇、投資估算甚至廠址的選擇,都必須在對市場需求情況有了充分了解以後 才能決定。而且市場分析的結果,還可以決定產品的價格、銷售收入,最終影響到項目的盈利性和可行性。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要詳細研究當前市場現狀,以此作為後 期決策的依據。
第一節 市場調查
第二節 行業市場預測
第三節 行業市場推銷戰略
第四節 項目產品方案和建設規模
第五節 項目產品銷售收入預測
第八章 項目建設條件與選址方案
第一節 資源和原材料
第二節 建設地區的選擇
第三節 廠址選擇
第九章 項目應用技術方案
第一節 項目組成
第二節 生產技術方案
第三節 總平面布置和運輸
第四節 土建工程
第五節 其他工程
第十章 項目環境保護與勞動安全
在項目建設中,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環境保護、能源節約和職業安全衛生方面的法規、法律,對項目可能對環境造成的近期和遠期影響,對影響勞動者健康和安全 的因素,都要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進行分析,提出防治措施,並對其進行評價,推薦技術可行、經濟,且布局合理,對環境的有害影響較小的最佳方案。按照國家現行規定 ,凡從事對環境有影響的建設項目都必須執行環境影響報告書的審批制度,同時,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對環境保護和勞動安全要有專門論述。
第一節 建設地區的環境現狀
第二節 項目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第三節 項目擬採用的環境保護標准
第四節 治理環境的方案
第五節 環境監測制度的建議
第六節 環境保護投資估算
第七節 環境影響評論結論
第八節 勞動保護與安全衛生
第十一章 企業組織和勞動定員
在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根據項目規模、項目組成和工藝流程,研究提出相應的企業組織機構,勞動定員總數及勞動力來源及相應的人員培訓計劃。
第一節 企業組織
第二節 勞動定員和人員培訓
第十二章 項目實施進度安排
項目實施時期的進度安排也是可行性研究報告中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所謂項目實施時期亦可稱為投資時間,是指從正式確定建設項目到項目達到正常生產這段時間 。這一時期包括項目實施准備,資金籌集安排,勘察設計和設備訂貨,施工准備,施工和生產准備,試運轉直到竣工驗收和交付使用等各工作階段。這些階段的各項投資 活動和各個工作環節,有些是相互影響的,前後緊密銜接的,也有些是同時開展,相互交叉進行的。因此,在可行性研究階段,需將項目實施時期各個階段的各個工作環 節進行統一規劃,綜合平衡,作出合理又切實可行的安排。
第一節 項目實施的各階段
第二節 項目實施進度表
第三節 項目實施費用
第十三章 投資估算與資金籌措
第一節 項目總投資估算
第二節 資金籌措
一個建設項目所需要的投資資金,可以從多個來源渠道獲得。項目可行性研究階段,資金籌措工作是根據對建設項目固定資產投資估算和流動資金估算的結果,研究 落實資金的來源渠道和籌措方式,從中選擇條件優惠的資金。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應對每一種來源渠道的資金及其籌措方式逐一論述。並附有必要的計算表格和附件。
第三節 投資使用計劃
第十四章 財務與敏感性分析
第一節 生產成本和銷售收入估算
第二節 財務評價
財務評價是考察項目建成後的獲利能力、債務償還能力及外匯平衡能力的財務狀況,以判斷建設項目在財務上的可行性。財務評價多用靜態分析與動態分析相結合, 以動態為主的辦法進行。並用財務評價指標分別和相應的基準參數——財務基準收益率、行業平均投資回收期、平均投資利潤率、投資利稅率相比較,以判斷項目在財務 上是否可行。
第三節 國民經濟評價
國民經濟評價是項目經濟評價的核心部分,是決策部門考慮項目取捨的重要依據。建設項目國民經濟評價採用費用與效益分析的方法,運用影子價格、影子匯率、影 子工資和社會折現率等參數,計算項目對國民經濟的凈貢獻,評價項目在經濟上的合理性。國民經濟評價採用國民經濟盈利能力分析和外匯效果分析,以經濟內部收益率 (EIRR)作為主要的評價指標。根據項目的具體特點和實際需要,也可計算經濟凈現值(ENPV)指標,涉及產品出口創匯或替代進口節匯的項目,要計算經濟外匯凈現值 (ENPV),經濟換匯成本或經濟節匯成本。
第四節 不確定性分析
在對建設項目進行評價時,所採用的數據多數來自預測和估算。由於資料和信息的有限性,將來的實際情況可能與此有出入,這對項目投資決策會帶來風險。為避免 或盡可能減少風險,就要分析不確定性因素對項目經濟評價指標的影響,以確定項目的可靠性,這就是不確定性分析。
根據分析內容和側重面不同,不確定性分析可分為盈虧平衡分析、敏感性分析和概率分析。在可行性研究中,一般要進行的盈虧平衡平分析、敏感性分配和概率分析 ,可視項目情況而定。
第五節 社會效益和社會影響分析
在可行性研究中,除對以上各項指標進行計算和分析以外,還應對項目的社會效益和社會影響進行分析,也就是對不能定量的效益影響進行定性描述。
第十五章 項目不確定性及風險分析
第一節 建設和開發風險
第二節 市場和運營風險
第三節 金融風險
第四節 政治風險
第五節 法律風險
第六節 環境風險
第七節 技術風險
第十六章 行業發展趨勢分析
第一節 我國行業發展的主要問題及對策研究
第二節 我國行業發展趨勢分析
第三節 行業投資機會及發展戰略分析
第四節 我國 行業投資風險
第十七章 項目可行性研究結論與建議
第一節 結論與建議
第二節 我國行業未來發展及投資可行性結論及建議
第十八章 財務報表
第一節 資產負債表
第二節 投資受益分析表
第三節 損益表
第十九章 項目投資可行性報告附件
③ 銀保合作業務包括哪些
保險小編幫您解答,更多疑問可在線答疑。
作為經濟全球化、金融一體化及金融服務融合和創新的產物,銀行保險是指銀行或保險公司採取的一種相互融合滲透的戰略,是充分利用和協同雙方的優勢資源,通過共同的銷售渠道、為共同的客戶群體、提供兼備銀行和保險特徵的金融產品,以一體化的經營形式來滿足客戶多元化金融需求的一種綜合化的金融服務。銀保合作領域大致可分為三個方面:一是代理業務;二是互補業務;三是商業銀行自身保險業務。銀保代理業務本質上是一種保險業務,是指銀行作為兼業代理機構,通過櫃面、電話銀行、網上銀行、信貸等渠道,在授權范圍內為保險公司代理推銷人身保險產品和財產保險產品,並為銀行法人客戶和個人客戶提供保險業務咨詢、投保支持等服務的代理業務(簡稱代理銷售業務)。同時,保險公司利用銀行現金結算技術系統,通過網上銀行、櫃面等方式,實現代收保險費、支付保險金、退保金或保單紅利等代收代付業務服務(簡稱「代理收付業務」)。互補業務是指銀保雙方本著資源共享、優勢互補的原則,銀行與保險公司相互提供金融服務、相互融通資金的行為,在實際業務中,更多表現的是銀行為保險公司提供金融服務。包括存款業務、結算與現金管理業務、資產託管業務、企業年金、投資銀行、融資業務等。銀行自有業務是指銀行作為對保險產品需求方,與保險公司其他企業客戶一樣,需要保險公司為其提供自有資產保險和員工人身保險產品和服務。工商銀行銀保業務優勢:完備的金融服務網路;先進的技術支持系統;優質的客戶資源;強大的市場營銷能力;嚴格的風險管控體系。
④ 保險公司牌照由那個部門批
保險代理牌照都是由保監會負責審批,只是申請的形式不同會導致審批保監會層級有所不同。
地方性的保險代理牌照主要是由地方的保監局進行審批和決定。
但是現在是保險行業的嚴管階段,所以地方性的保險代理牌照已經不允許申請注冊了。
所以現在能夠申請下來的都是全國性的保險代理牌照。
分為區域性和全國性的兩種;另外還有保險經紀,保險公估,保險兼業等
保險代理牌照申請條件
1,申請保險代理牌照,對於注冊資金有什麼特殊的要求?
根據保險會的管理辦法,保險代理牌照申請條件對注冊資金要求是不能低於五千萬人民幣,而且資金必須為實繳的貨幣形式。這筆錢必須放在開戶行里,在六個月的時間內是不能動的。
2,保險代理牌照申請條件中,對於股東有什麼特殊的要求?
首先最基本的申請條件就是股東和發起人三年之內沒有任何重大違法行為,身家清白,管理層必須有相關行業的資質,甚至需要提供相關行業的畢業證書。其次,需要提醒一點的是,在現行的保險代理牌照申請政策下,股東的背景非常影響保險代理牌照申請的時間長度和難度。再有一點,就是個人不能成為保險代理公司的股東,還有部分法規規定禁止的單位和個人也不能成為股東。
保險代理牌照申請流程
首先需要收集相關的保險代理牌照申請材料,包括股東的財務審計報告,股東的身份信息,高層管理人員的資歷材料,場地的使用文件,公司的章程文件等等。大約有二十多項材料。
都是需要用心專業准備才有可能滿足許保險代理牌照申請流程中的具體申請條件。
把材料准備完成後,需要提交到保監局,由保監局進行審批並作出批復。
如果各方面都沒有什麼問題的話,保監會就會辦法保險代理業務經營許可證。
⑤ 銀行和保險公司合作違法嗎
是合法的。目前,銀行保險主要是在銀行或郵儲櫃面代售的保險產品。銀行保險是保險公司銷售保險非常重要的一個渠道,一般而言,產品線也非常齊全,和保險營銷員(保險代理人)銷售的保險產品、電話或網路銷售的保險產品相比,在保險費高低、保險責任、理賠等方面並無本質區別。
2011年3月,中國保監會和中國銀監會聯合發布《商業銀行代理保險業務監管指引》,其中規定,保險公司委託商業銀行銷售的保險產品,應當是按照中國保監會保險產品審批備案管理的有關規定,經過中國保監會審批或備案的保險產品。保單封面主體部分必須以顯著的字體印有「保險單」或「保險合同」字樣、保險公司名稱等內容。
此外,在銀行銷售保險產品的代理人,也應取得《保險代理從業人員資格證書》和監管部門要求的其他資格認證。
之所以在銀行銷售,因為銀行的工作人員在理財方面相對有經驗,常常可以提供很好的建議。另外,在銀行可同時進行保險費的結算,對保戶來說十分方便。
⑥ 光大銀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中對合作準入的保險公司有何要求
光大銀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中合作準入的保險公司需滿足以下條件:具備保監會批准經營履約保證保險險種的批文,二級保險分公司經營的相關險種必須經一級分公司授權;具備較強的賠付能力,出險時能以優質的效率和服務進行理賠。總對總業務合作的保險公司由主辦行發起並經光大銀行總行審核准入,分行合作的保險公司由光大銀行分行審核准入。
「總對總」模式是指中國光大銀行總行與汽車廠商簽訂協議,由經辦行在全國范圍內為借款人提供的購買汽車廠商生產或銷售的一手乘用車貸款業務。業務合作涉及主辦行和經辦行。
「主辦行」是指向汽車廠商提供金融服務的分支機構。
「經辦行」是指向借款人發放貸款的分支機構。
光大銀行個人汽車消費貸款是指中國光大銀行向購車人發放的用於其購買本人名下非營運用途一手乘用車的人民幣貸款。乘用車是在其設計和技術特性上主要用於載運乘客及其隨身行李和/或臨時物品的汽車,包括駕駛員座位在內最多不超過9個座位。
一手汽車是指,在交通管理部門首次辦理登記注冊的機動車輛,是由機動車生產廠家或廠家指定經銷商直接銷售的汽車。
⑦ 銀保合作的主要問題
銀保合作可以有力地促進我國保險業的發展,銀行業也可從中獲得巨大的利益,進而有利於推進金融一體化的進程。銀保合作是我國迎接入世挑戰的理性選擇。然而,由於我國銀保合作起步晚,加之中國銀行業正處在轉軌期,中國保險市場還處於初級發展階段,以至於我國的銀行保險的發展進程中還存在著一些亟待解決的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有效需求不足,消費觀念與習慣難以認同。
相對於發達國家而言,我國的消費者長期受計劃經濟的影響,保險意識比較薄弱,且國民平均收入也較低,有效的保險需求不足,個人購買保險的主動性較差,真正想投保的卻是屈指可數。也可以說,保險消費大都屬被動型消費,這就給習慣於計劃經濟運作模式的銀行和保險公司的營銷帶來了巨大的壓力。事實上,銀行網點守株待兔式的代銷保險產品的方式,其效果也不夠理想。
不僅如此,就銀保產品而言,由於受社會心理、消費心理、消費行為習慣和消費水平等因素的影響,我國消費者的消費行為和消費習慣不同於國外,對於「一次性購足」到全能銀行(銀行+證券+保險)購買保險並不感興趣,國民更熱衷於「分次專業采購」的消費法則,以達到在產品的類別上有更多的選擇性,在價格上更實惠,在品質上更有保證。「銀行也賣保險」,國民的這種消費心理在一定程度上影響銀行代理業務的發展。
(二)缺乏服務意識,營銷水平較低。
不置可否,無論是保險營銷還是商業銀行營銷,其營銷理念、營銷手段都跟不上經濟環境的發展變化,與世界先進水平有較大的差距,造成了市場需求和市場供給的脫節,影響銀保合作業務的擴大。
長期以來,我國保險企業主要通過代理點及兼業代理機構以及個人代理人開展保險業務,具體說就是主要靠數以萬計的保險業務人員來促銷與直銷保險產品。銀保合作,可以通過銀行代理保險業務。但是,一些銀行仍沿用傳統的方式,由銀行信貸部門利用信貸制約手段,向貸款企業推銷(甚至強行推銷)保險產品,收取保費,這在一定程度上帶有強賣色彩。總體看,我國目前銀保合作後的保險營銷也還處於低級階段,表現為:(1)重營銷的形式,忽視服務營銷的真正內涵(服務不到位);(2)重視廣告、促銷,而忽視整體營銷、全過程營銷;(3)重視險種的推廣,忽視險種的不斷開拓創新;(4)過分依賴個人代理,忽視其他代理(如機構代理等)形式的採用;(5)重視所謂的關系營銷(實屬拉關系或搞不正當關系),忽視全員營銷;(6)對保險業務人員的隊伍建設重招聘和利誘,而忽視培訓和提高其整體素質。
從金融產品的營銷渠道來看,我國缺乏第三方金融顧問機構,多是由各種金融中介機構直接向客戶銷售。這就決定了我國的銀行保險發展最可能的形式除了銀行直接代理之外,尚缺乏多樣化的營銷模式。正如平安保險總裁馬明哲所說:「目前國內保險業的競爭與國外相比還不算激烈,僅僅是人員、價格方面的初步競爭,一旦中國加入WTO以後,更重要的是體現在服務方面的競爭。作為國內保險公司,單靠原來的傳統方式去競爭已經滿足不了未來的需要。」
(三)銀行和保險公司過於偏重短期利益。
目前看,我國一些保險公司和銀行尚缺乏總體發展戰略規劃,其營銷戰略的制定與實施大多是為了盲目擴充業務規模和應付市場不規范競爭,有的甚至走入了「重展業、輕理賠,重保費、輕效益,重規模、輕管理,重形式、輕服務」的怪圈,具有明顯的短期性、急功近利、不惜損人利己的特徵。如保險促銷中設陷阱或隱瞞,理賠時故意刁難客戶等。顯然,這種不注重企業形象、以失去或很可能失去長期利益為代價來獲取短期利潤,是一種「近視症」,是銀保合作發展進程中的大忌。
(四)政策法規的約束。
我國法律明文規定,銀行、保險實行分業經營。1993年12月25日《國務院關於金融體制改革的決定》規定:「要適當發展各類專業……非銀行,金融機構,對保險業、證券業、信託業和銀行業實行分業經營。」1995年7月1日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業銀行法》第四十三條明確規定:「商業銀行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不得從事信託投資和股票業務,不得投資於非自用不動產……不得向非銀行金融機構和企業投資。」1995年頒布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保險法》第九十一條第四款指出:「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由金融監督管理部門核定。保險公司只能在被核定的業務范圍內從事保險經營活動。」如果說《保險法》的規定還不夠明確的話,2001年1月發布的《保險公司管理規定》第六條第三款則十分清晰地指出銀行與保險應實行分業經營。該條款內容是:「保險與銀行、證券分業經營;財產保險業務與人身保險業務分業經營。」
誠然,我國有關金融方面的「分業經營」的法律法規(包括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的業務范圍都限定在自身領域,不得交叉經營;也不允許商業銀行和保險公司相互投資等),在相當長的時期內對規避金融風險、保護消費者利益,發揮了不可低估的積極意義,但是,隨著世界金融業的巨變,舊法律法規已經不能適應現在的要求,這也給我國銀保合作的發展帶來了一定的制度障礙。
⑧ 關於擔保公司和銀行合作的准入條件的幾個問題
第一個問題你可以具體問一下銀行,第二個問題我認為就是你們擔保公司的股東會決議(如果公司章程規定董事會是公司的最高權力結構的話就是董事會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