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責任保險中的追溯期是什麼意思
產品責任險的追溯期是指期內索賠式條件下設置的,由兩層含義:1.追溯期內生產銷售的產品;2.追溯期內生產銷售的產品在追溯期內發生保險責任事故而且被保險人尚不知曉,在保險期內提出索賠。兩個條件同時滿足才能進行保險理賠。
❷ 產品責任險保的是什麼
您好!第三者責任險(簡稱三責險)是指被保險人或其允許的駕駛人員在使用保險車輛過程中發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傷亡或財產直接損毀,依法應當由被保險人承擔的經濟責任,保險公司負責賠償。
總之,提醒您,選擇機動車輛保險時,應預測自己可能會遇到哪些方面的風險,然後按照需要選購車險產品。正確的投保方法是:凡是適應自己車輛保險都應該投保和保足,以確保在萬一出險時而獲得保險公司的足額賠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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❸ 保險法關於產品責任險的保險期限是否有規定
(一)產品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產品責任既包括以合同為基礎和承保條件的產品合同責任,也包括不受合同關系限制的產品侵權責任。只要產品生產者或銷售者因生產或銷售的產品有缺陷致使消費者或使用者遭受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無論消費者與生產者或銷售者之間是否具有合同關系,都可以就其所受損害提出賠償請求。
(二)產品責任保險的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生產商、出口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及修理商等一切可能對產品事故造成的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人,都具有可保利益,都可以投保產品責任險。根據具體情況需要,可以由他們中間的任何一人投保,也可以由他們中間的幾個人或全體聯名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除投保人本身外,經投保人申請,保險公司同意後,可以將其他有關方也作為被保險人,必要時必須加費,並規定對各被保險人之間的責任互不追償。但在各關系方中,製造商應承擔最大風險。除非其他有關方已將產品重新裝配、改裝、修理、改換包裝或使用說明書,並因此引起產品事故,應由該有關方負責外,凡產品原有缺陷引起的問題,最後都要追溯至製造商負責。
(三)產品責任保險的承保基礎。產品責任保險的承保基礎多為期內索賠式,即以索賠提出的時間是否在保單有效期內作為確定保險人承擔責任的基礎。
(四)產品責任保險的賠償。在產品責任保險保單中,通常規定兩項賠償限額,即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和保單累計的賠償限額;同時,每項賠償限額還可以分別劃分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分項賠償限額。
❹ 產品責任保險要提供什麼
保險申請表、保險委託書、企業管理認證證書(如ISO)、產品質量認證證書(如:UL、TUV、CCC、ASTM、CSA、CE、DOT等,如沒有,要提供產品說明書)、前三年同類產品出口銷售額和本年度預計銷售額、保險要求(如保險限額、索賠要求等)。
❺ 什麼是產品責任險,產品責任險如何賠償
一、什麼是產品責任險
產品責任險是指當產品的生產者、銷售者(包括批發商和零售商)因其生產或銷售的產品發生意外事故,造成第三者的人身傷亡或財產損失所應承擔的法律賠償責任,由保險公司予以賠償。
二、產品責任險的賠償處理
(一)若發生本保險單承保的任何事故或訴訟時:
1.未經本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或其代表對索賠方不得作出任何責任承諾或拒絕、出價、約定、付款或賠償.在必要時,保險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接辦對任何訴訟的抗辯或索賠的處理;
2.保險公司有權以被保險人的名義,為保險公司的利益自付費用向任何責任方提出索賠的要求。未經保險公司書面同意,被保險人不得接受責任方就有關損失作出的付款或賠償安排或放棄對責任方的索賠權利,否則,由此引起的後果將由被保險人承擔;
3.在訴訟或處理索賠過程中,保險公司有權自行處理任何訴訟或解決任何索賠案件,被保險人有義務向本公司提供一切所需的資料和協助。
(二)生產出售的同一批產品或商品,由於同樣原因造成多人的人身傷害、疾病或死亡或多人的財產損失,應視為一次事故造成的損失。
(三)被保險人的索賠期限,從損失發生之日起,不得超過二年。
❻ 什麼是產品責任保險,發展該保險的意義是什麼
產品責任險是指廠家生產的產品,由於產品的質量問題引起的客戶損失,廠家要承擔責任。這部分責任的損失由保險公司來進行賠償。
例如,像燃氣灶,淋浴器,這些產品廠家都投保了產品責任險。
是將企業產品的風險轉嫁到保險公司。企業還是挺歡迎的〜
❼ 產品責任險保險期限
(一)產品責任保險的保險標的。產品責任保險承保的產品責任既包括以合同為基礎和承保條件的產品合同責任,也包括不受合同關系限制的產品侵權責任。只要產品生產者或銷售者因生產或銷售的產品有缺陷致使消費者或使用者遭受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無論消費者與生產者或銷售者之間是否具有合同關系,都可以就其所受損害提出賠償請求。
(二)產品責任保險的投保人與被保險人。生產商、出口商、進口商、批發商、零售商及修理商等一切可能對產品事故造成的損害負有賠償責任的人,都具有可保利益,都可以投保產品責任險。根據具體情況需要,可以由他們中間的任何一人投保,也可以由他們中間的幾個人或全體聯名投保。產品責任保險的被保險人,除投保人本身外,經投保人申請,保險公司同意後,可以將其他有關方也作為被保險人,必要時必須加費,並規定對各被保險人之間的責任互不追償。但在各關系方中,製造商應承擔最大風險。除非其他有關方已將產品重新裝配、改裝、修理、改換包裝或使用說明書,並因此引起產品事故,應由該有關方負責外,凡產品原有缺陷引起的問題,最後都要追溯至製造商負責。
(三)產品責任保險的承保基礎。產品責任保險的承保基礎多為期內索賠式,即以索賠提出的時間是否在保單有效期內作為確定保險人承擔責任的基礎。
(四)產品責任保險的賠償。在產品責任保險保單中,通常規定兩項賠償限額,即每次事故的賠償限額和保單累計的賠償限額;同時,每項賠償限額還可以分別劃分為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分項賠償限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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