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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漢農畜產品交易所(英文簡稱WAMEX)由湖北省人民政府批准,湖北省農業廳主管,湖北省人民政府金融辦公室等部門監管。交易所是利用現代信息技術和創新的金融模式,為農畜產品交易提供中介、信息、交易、結算、交收等服務的現代電子交易市場。交易所位於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魯巷)光谷資本大廈五樓。
『貳』 創新保險農產品質量保險
「互聯網+現代農業」互聯網農業是指將互聯網技術與農業生產、加工、銷售等產業鏈環節結合,實現農業發展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的農業發展方式。就是依託互聯網的信息技術和通信平台,使農業擺脫傳統行業中,消息閉塞、流通受限制,農民分散經營,服務體系滯後等難點,使現代農業坐上互聯網的快車,實現中國農業集體經濟規模經營。
1、「互聯網+」促進智能農業升級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促進智能農業升級行動,實現農業生產過程的精準智能管理,有效提高勞動生產率和資源利用率,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保障國家糧食安全。
重點突破農業感測器、北斗衛星農業應用、農業精準作業、農業智能機器人、全自動智能化植物工廠等前沿和重大關鍵技術;建立農業物聯網智慧系統,在大田種植、設施園藝、畜禽養殖、水產養殖等領域廣泛應用;開展面向作物主產區域、主要糧食作物的長勢監測、遙感測產與估產、重大災害監測預警等農業生產智能決策支持服務。
2、「互聯網+」助力「六次產業」發展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六次產業」發展行動,助力農業延伸產業鏈、打造供應鏈、形成全產業鏈,實現一、二、三產業融合,增加農民收入,促進農業和農村的可持續發展。
集中打造基於「互聯網+」的農業產業鏈,積極推動農產品生產、流通、加工、儲運、銷售、服務等環節的互聯網化;構建「六次產業」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助力休閑農業和一村一品快速發展,提升農業的生態價值、休閑價值和文化價值。
3、「互聯網+」助力農村「雙創」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農村「雙創」行動,加速農業科技成果轉化,激發農村經濟活力,推動「大眾創業、萬眾創新」蓬勃發展。
積極落實科技特派員和農技推廣員農村科技創業行動,創新信息化條件下的農村科技創業環境;加快推動國家農業科技服務雲平台建設,構建基於「互聯網+」的農業科技成果轉化通道,提高農業科技成果轉化率;搭建農村科技創業綜合信息服務平台,引導科技人才、科技成果、科技資源、科技知識等現代科技要素向農村流動。
4、「互聯網+」助力農業走出去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農業走出去行動,加強農業國家合作與交流,不斷提升我國農業的國際地位和影響力,落實「一帶一路」國家發展戰略。
進一步推動「大湄公河次區域農業信息網路」項目,建立GMS各國農業信息交流的平台;充分利用中國-東盟、中國-紐西蘭等自貿區優勢,發揮我與美國、加拿大、澳大利亞、日本和歐盟有關國家雙邊農業磋商機制,積極建設跨境農產品電子商務平台,打造具有國際品牌的特色優質農產品;面向在亞洲、非洲、南美洲有關國家建設農業技術交流服務平台,推動我國先進適用的農業生產技術和裝備等「走出去」;構建農業投資綜合信息服務平台,為農業對外投資企業提供市場、渠道、標准、制度等各種信息資料。
5、「互聯網+」助力農業科技創新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農業科技創新行動,促進農業科研大聯合、大協作,提高農業科技自主創新能力,支撐我國現代農業發展。
積極推動農業科研信息化建設,助力中國農業科學院科技創新工程,加快建設世界一流農業科研院所;與美國、日本、澳大利亞、英國、歐盟等國家和地區的農業部門、科研院所及比爾·蓋茨基金會等跨國私營部門建立穩定的合作關系,構建基於「互聯網+」的跨國農業科研虛擬協作網路,實現農業科技創新的大聯盟、大協作,提高農業科技創新能力;加快國家農業科技創新聯盟建設,構建農業科技資源共享服務平台,提高重大農業科研基礎設施、農業科研數據、農業科研人才等科研資源共享水平;構建農業科研大數據智能分析平台,推動農業科技創新資源共建共享。
6、「互聯網+」助力農產品電子商務建設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農產品電子商務建設行動,破解「小農戶與大市場」對接難題,提高農產品流通效率,實現農產品增值,促進農民增收。
鼓勵阿里巴巴、京東、騰訊等互聯網公司積極參與農產品電子商務建設,構建基於「互聯網+」的農產品冷鏈物流、信息流、資金流的網路化運營體系;積極推動中糧、中化等大型農業企業自建電子商務平台,推動農產品網上期貨交易、大宗農產品電子交易、糧食網上交易等;加快推進美麗鄉村、「一村一品」項目建設,實現優質、特色農產品網上交易以及農產品網路零售等。
7、「互聯網+」助力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新型職業農民培育行動,培養造就有文化、懂技術、會經營的新型職業農民,為加快現代農業建設提供人才支撐。
加強新型職業農民培育教育培訓體系建設,構建基於「互聯網+」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虛擬網路教學環境,大力培育生產經營型、職業技能型、社會服務型的新型職業農民;積極推動智慧農民雲平台建設,研發基於智能終端的在線課堂、互動課堂、認證考試的新型職業農民培訓教育平台,實現新型職業農民培育的移動化、智能化。
8、「互聯網+」助力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農產品質量安全保障行動,全面強化農產品質量安全網路化監管,提高農產品質量安全水平,切實保障食品安全和消費安全。
積極落實《農業部關於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全程監管的意見》,推進農產品質量安全管控全程信息化,提高農產品監管水平;構建基於「互聯網+」的產品認證、產地准出等信息化管理平台,推動農業生產標准化建設;積極推動農產品風險評估預警,加強農產品質量安全應急處理能力建設。
9、「互聯網+」助力農業生態建設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農業生態建設行動,實現農業資源生態本底實時跟蹤與分析、智能決策與管理,實現「一控、兩減、三基本」的目標,治理農村污染,提高農業資源生態保護水平,促進農業可持續發展。
建立全國農業用水節水數據平台,智能控制農業用水的總量;建立全國農資產銷及施用跟蹤監測平台,智能控制化肥、農葯施用量;建立全國農業環境承載量評估系統、農業廢棄物監測系統,為農業循環經濟提供信息支撐和管理協同,有效解決農業農村畜禽污染處理問題、地膜回收問題、秸稈焚燒問題;建立農村生產生活生態環境監測服務系統,提高農村生態環境質量。
10、「互聯網+」助力智慧農村信息服務行動
加快實施「互聯網+」助力智慧農村信息服務行動,實現文化、教育、衛生等公共稀缺資源的城鄉均等化,破解城鄉數字鴻溝難題。
積極落實國家農村信息化示範省建設項目,完善農村綜合信息服務雲平台;構建農村文化教育信息服務系統,開展面向基層農民的科技和文化知識遠程教育服務;建設農村勞動力轉移與就業信息服務系統,實現農村勞動力培訓轉移就業服務的全程信息化;建立農村土地流轉信息服務系統,逐步實現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動態化管理;統籌城鄉社會保障信息服務系統,實現農村最低生活保障信息和農村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工傷、生育保險等信息的快速查詢和服務;建設農村醫療衛生信息服務系統,逐步形成農村醫療、預防、保健、公衛、疾控的一體化管理與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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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叄』 如何推進三變改革 促進民富村強
(一)建立支持保護機制。通過大力發展現代山地特色高效農業,因地制宜選擇好發展產業,培育壯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創新財政資金資源配置機制,整合涉農、扶貧等相關項目和資金,用好國家政策舉措,發揮整體合力。逐步擴大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承擔農業綜合開發、基建投資等涉農項目規模。允許將財政投入到農村的涉農資金量化為村集體的股金(補貼類、救濟類、應急類資金除外,扶貧開發資金可量化到貧困農戶),在不改變資金性質及用途的前提下,集中投入到各類農業經營主體,按股比獲得收益。支持農民合作社建設農產品加工倉儲冷鏈物流設施,允許財政補助形成的資產量化為村集體資產轉交給農民合作社持有和管護。鼓勵農民以承包土地經營權或者資金、技術等入股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分享產業鏈增值收益。按照依法自願有償原則,引導農民以多種方式流轉承包土地經營權,以及通過土地經營權入股、託管等方式,發展適度規模經營。加快培養新型職業農民,大力發展農民合作社、專業大戶和家庭農場,支持龍頭企業、合作社等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與村集體、農戶建立緊密型利益聯結機制,採取保底收購、股份分紅、利潤返還等方式,實現合作共贏。採取財政扶持、信貸支持等措施,加快培育經營性農業服務組織,推進農業社會化服務主體多元化、形式多樣化、運作市場化。
(二)建立確權頒證機制。大力推進農村集體土地所有權確權登記頒證工作,在此基礎上,按照不動產統一登記原則,加快推進集體建設用地和宅基地使用權、農民房屋所有權、集體林權、小型水利工程產權等確權登記頒證工作,進一步釐清和明晰農村資源資產權屬,做到四至清楚、面積准確、產權清晰。土地承包經營權登記原則上確權到戶到地,在尊重農民意願的前提下,也可以確權確股不確地。實行最嚴格的土地用途管制制度,禁止以農業為名圈佔土地從事非農建設。分類推進農村集體資產確權到戶和股份合作制改革,對農村集體經營性資產,重點是將資產折股量化到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賦予農民對集體資產更多權能,發展多種形式的股份合作。引導農村集體所有的荒山、荒溝、荒丘、荒灘使用權有序流轉。鼓勵將農村集體各類資產進行清理核實,經村集體經濟組織全體成員同意,確定權屬關系,折價入股農業經營主體,並按比例獲得收益。健全農村集體「三資」管理監督和收益分配製度。明確集體經濟組織市場主體地位。
(三)建立產權交易機制。建立符合實際需要的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保障農村產權依法自願公開公正有序交易。制定農村產權流轉的管理辦法等相關配套文件,完善交易規則和流程。建立交易監督機制,強化監管,確保產權交易規范透明運行。創新農村內部法人治理結構。分級建立農村產權綜合交易平台,形成市級農村產權交易中心、縣級交易所、鄉級流轉服務站三級農村產權流轉服務體系。鼓勵和支持以市場化方式組建農村產權及其他權益類資產評估機構,滿足農村資產和權益評估需求。在農村產權評估市場的培育階段,通過採取扶持補貼政策和適當降低民營評估機構行業准入條件等措施,鼓勵和支持社會評估、會計等中介機構進入農村產權評估市場,讓農村集體資產和農民承包土地經營權以及資金、勞動力等入股投資平台。村集體和農民以承包土地經營權或者其他財產權利入股農業經營主體,需要評估作價的,可以協商確定,也可以委託法定評估機構評估。加強評估人才隊伍建設,通過業務指導、講座培訓、考核頒證的方式,培養一批專職從事農村產權評估業務的專業隊伍。
(四)建立融資擔保機制。加快農村金融制度創新,完善農村信貸損失補償機制,探索建立地方財政出資的涉農信貸風險補償基金。穩妥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創新和完善林權抵押貸款機制,拓寬「三農」直接融資渠道。堅持社員制、封閉性原則,在不對外吸儲放貸、不支付固定回報的前提下,以具備條件的農民合作社為依託,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引導其向「生產經營合作+信用合作」延伸。完善農村信用體系建設,將農戶和承接經營主體的信貸信用信息納入中國人民銀行徵信系統,進一步擴充信息採集范疇,公安、工商、法院、稅務、國土、環保等部門可依法依規向徵信系統報送行政執法信息。深入推進信用農戶、信用村組、信用鄉鎮和農村金融信用縣等農村信用工程建設,開展新型農業經營主體信用評級與授信。探索融資擔保新模式,鼓勵組建政府出資為主、重點開展涉農擔保業務的縣域融資性擔保機構或擔保基金。加快再擔保機構發展,擴大小微企業和「三農」融資擔保業務規模。探索企業、合作社等經營主體、村集體經濟組織、村民共同出資組建的行業性擔保公司。
(五)建立風險防控機制。進一步加大對農業保險的支持力度,針對各地各類特色農產品的發展情況,建立創設各級財政支持開發、擴大特色農產品保險品種的機制,增加保費補貼品種、擴大保費補貼區域、支持提高保障水平,增強農業和農戶的抗風險能力。進一步推動農業保險業務發展,擴大茶葉、中葯材等特色農產品保險的試點范圍。完善農業保險制度,支持有條件的地區成立農業互助保險組織,擴大農業保險覆蓋面,開發適合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需求的保險品種。採取風險補償、政府資源配置等方式,引導商業保險機構開發面向農戶的小額信貸保證保險產品,並與銀行共同制定合理的風險分攤機制。建立股權(股金)監管機制,重點對財務和經營情況進行監管。建立抵押物處置機制,對於納入全國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和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的縣(市、區),因借款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情形需要實現抵押權時,允許金融機構在保證農戶承包權和基本住房權利前提下,依法採取多種方式處置抵押物。建立股權退出機制,農民和村集體持有承接經營主體的股份部分,成員內部之間可以依法轉讓並辦理相關手續。建立合同備案機制,引導合作當事人按協商內容,依法簽定合同協議,約定雙方的權利和義務。按照合作當事人簽訂的合同協議約定,履行權利和義務,兌現收益分配。在保障農民利益的前提下,合理設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年限,明確農民入股經營主體解散、破產後的處理辦法。探索籌建農業資產經營公司,健全風險防控機制。建立法律顧問機制,組織律師和法律服務工作者對法律文書進行審核把關,並全程指導農民簽合同、入股經營、股權收益等環節。
(六)建立權益保障機制。政府部門把保護農民產權利益列為重大事項進行督查,確保土地流轉的合法性,維護好農民群眾的切身利益。加強對工商企業租賃農戶承包地的監管和風險防範,建立健全資格審查、項目審核、風險保障金制度,對租地條件、經營范圍和違規處罰等作出規定。允許試點鄉鎮成立村集體經營公司,實現集體資產的統籌經營和統一管理,提高集體資產的使用效率,放大收益;實現村民到股東的轉變,保障入股村民獲得長期穩定收益。建立股份聯結機制,引導農民、村集體經濟組織和承接經營主體依法訂立合同或協議,形成「利益共享、風險共擔」的股份聯結機制。建立股權分紅機制,入股主體和承接經營主體按照合同確定的收益分配方式進行分配,在集體資產評估量化、資金量化、合理劃分股權結構的基礎上,入股主體和承接經營主體合理確定入股主體股金所佔股比及收益分配辦法,通過簽訂股權分紅協議約定相關事宜。探索建立靈活多樣的股權收益分配機制和兼顧國家、集體、個人的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機制。引導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按照合作制原則完善股權結構和治理方式,確保村集體和農民履行股東的職責、行使股東的權力、參與重大的決策。
『肆』 農村三變改革十大步驟
「三變」改革:資源變資產,資金變股金、農民變股東。
1、資源變資產:就是要讓沉睡的資源活起來,也就是要讓「死資源」變成「活資產」。指村集體以集體土地、森林、草地、荒山、灘塗、水域等自然資源性資產和房屋、建設用地(物)、基礎設施等可經營性資產的使用權評估折價變為資產,通過合同或者協議方式,以資本的形式投資入股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享有股份權利。
土地包括:集體土地、農用地(耕地、園地、林地、草地、養殖水面、其他土地等)
建設用地(宅基地、集體經營性建設用地、公益用地等)
2、資金變股金:讓分散的資金聚起來。就是加大各類資金整合力度,將各級財政投入到農村的生產發展類資金、農業生態修復和治理資金、農村基礎設施建設資金、支持村集體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等,量化為村集體或農民持有的股金。
採取集中投入、產業帶動、社會參與、農民受益的方式,集中投入到效益較好的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等經營主體形成股權,按股份比例分享收益,提高資金的使用效益,變「一次性」投入為「持續性」增收,形成農民穩定增收的長效機制。
鼓勵有技術、懂管理的能人大戶,有頭腦、懂市場的返鄉人才,在家鄉領辦創辦企業、合作社、家庭農場。
資金主要包括5大塊:(生產發展類資金、農村設施建設類資金、生態修復和治理類資金、財政扶貧發展類資金、支持村集體發展類資金)
3、農民變股東,增收的渠道多起來。就是要引導農民自願將個人的資源(包括土地)、資產、資金、技術等,入股到經營主體,成為股權投資人,參與分紅。通過這種辦法,有效轉變農民的投資方式、創業方式、就業方式和增收方式,讓農戶成為產業鏈、資金鏈、供應鏈、價值鏈的參與者和受益人。
十個步驟:
建立工作班子、制定工作方案、宣傳動員培訓
清查核查資產、明晰產權歸屬、評估資產價值
公開公示結果、接受審查驗收、建立資產台賬
健全管理制度
(4)開展特色農產品保險創新試點擴展閱讀
為什麼要實施「三變」改革
解決因資產監管缺位,集體資產流失問題。長期以來,集體資產產權歸屬不清,權能不完整,集體成員權益不明確。
解決集體資產閑置,集體經濟活力不足問題。集體經濟組織主體地位不明確,無法進行正常的市場經營活動。
解決農村權能不健全,城鄉資源要素流轉不暢的問題。集體資產產權權能不完整,無法進行市場化配置。
解決收益分配製度不健全,農民無法分享集體收益問題。集體成員對集體權益不明確,看似人人有份,實則人人無份。
對於貧困人口這個特殊群體,要採取主動的辦法幫助和引導他們參與「三變」,可以通過個人自助變、組織幫助變的形式讓他們參與「三變」改革,達到擺脫貧困的目的。
第一,個人自助變。有土地、有資源、有資金的貧困戶,可以同通過自助入股的形式參與到「三變」中脫貧,這樣的方式,特別要注重加強引導,進村入戶進行宣傳,讓他們認識到「三變」的好處。
第二,組織協助變。這要求各級政府做到「六個優先」:
一是針對土地進不來的問題,對貧困戶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林權、房產權等進行優先確權,讓他們提前參與「三變」。
二是針對資金進不來的問題,將財政投入到農村的可變資金以集體名義投入到經營主體,產生的收益在集體內部優優先分配給貧困農戶。
三是針對企業進不來的問題,對吸納貧困戶參與「三變」的企業,政府進行優先擔保。
四是針對企業融資難的問題,對吸納貧困戶入股企業的,銀行優先提供貸款,並建立風險補償。
五是針對貸款貸不了的問題,在產業覆蓋方面優先覆蓋貧困戶。
六是針對貧困戶意識低的問題,優先對他們進行教育引導,讓他們更加真切地了解有關政策,主動參與「三變」。
指農民自願以自有耕地、林地的承包經營權、宅基地的使用權,以及資金(物)、技術等,通過合同或者協議方式,投資入股經營主體,享有股份權利。
參考資料來源:中共洛南縣委組織部-推行「三變」改革的實踐與思考
『伍』 農產品特色保險模式
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以下簡稱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是拓寬農民增收渠道、構建現代農業產業體系的重要舉措,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探索中國特色農業現代化道路的必然要求。一、總體要求:1、指導思想。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會精神,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決策部署,堅持「四個全面」戰略布局,牢固樹立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的發展理念,主動適應經濟發展新常態,用工業理念發展農業,以市場需求為導向,以完善利益聯結機制為核心,以制度、技術和商業模式創新為動力,以新型城鎮化為依託,推進農業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著力構建農業與二三產業交叉融合的現代產業體系,形成城鄉一體化的農村發展新格局,促進農業增效、農民增收和農村繁榮,為國民經濟持續健康發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會提供重要支撐。2、基本原則。堅持和完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嚴守耕地保護紅線,提高農業綜合生產能力,確保國家糧食安全。堅持因地制宜,分類指導,探索不同地區、不同產業融合模式。堅持尊重農民意願,強化利益聯結,保障農民獲得合理的產業鏈增值收益。堅持市場導向,充分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營造良好市場環境,加快培育市場主體。堅持改革創新,打破要素瓶頸制約和體制機制障礙,激發融合發展活力。堅持農業現代化與新型城鎮化相銜接,與新農村建設協調推進,引導農村產業集聚發展。3、主要目標。到2020年,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總體水平明顯提升,產業鏈條完整、功能多樣、業態豐富、利益聯結緊密、產城融合更加協調的新格局基本形成,農業競爭力明顯提高,農民收入持續增加,農村活力顯著增強。二、發展多類型農村產業融合方式:1、著力推進新型城鎮化。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新型城鎮化建設有機結合,引導農村二三產業向縣城、重點鄉鎮及產業園區等集中。加強規劃引導和市場開發,培育農產品加工、商貿物流等專業特色小城鎮。強化產業支撐,實施差別化落戶政策,努力實現城鎮基本公共服務常住人口全覆蓋,穩定吸納農業轉移人口。2、加快農業結構調整。以農牧結合、農林結合、循環發展為導向,調整優化農業種植養殖結構,加快發展綠色農業。建設現代飼草料產業體系,推廣優質飼草料種植,促進糧食、經濟作物、飼草料三元種植結構協調發展。大力發展種養結合循環農業,合理布局規模化養殖場。加強海洋牧場建設。積極發展林下經濟,推進農林復合經營。推廣適合精深加工、休閑採摘的作物新品種。加強農業標准體系建設,嚴格生產全過程管理。3、延伸農業產業鏈。發展農業生產性服務業,鼓勵開展代耕代種代收、大田託管、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市場化和專業化服務。完善農產品產地初加工補助政策,擴大實施區域和品種范圍,初加工用電享受農用電政策。加強政策引導,支持農產品深加工發展,促進其向優勢產區和關鍵物流節點集中,加快消化糧棉油庫存。支持農村特色加工業發展。加快農產品冷鏈物流體系建設,支持優勢產區產地批發市場建設,推進市場流通體系與儲運加工布局有機銜接。在各省(區、市)年度建設用地指標中單列一定比例,專門用於新型農業經營主體進行農產品加工、倉儲物流、產地批發市場等輔助設施建設。健全農產品產地營銷體系,推廣農超、農企等形式的產銷對接,鼓勵在城市社區設立鮮活農產品直銷網點。4、拓展農業多種功能。加強統籌規劃,推進農業與旅遊、教育、文化、健康養老等產業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多種形式的農家樂,提升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旅遊村鎮和鄉村旅遊示範村,有序發展新型鄉村旅遊休閑產品。鼓勵有條件的地區發展智慧鄉村游,提高在線營銷能力。加強農村傳統文化保護,合理開發農業文化遺產,大力推進農耕文化教育進校園,統籌利用現有資源建設農業教育和社會實踐基地,引導公眾特別是中小學生參與農業科普和農事體驗。(農業部、旅遊局、發展改革委、財政部、教育部、文化部、民政部、林業局等負責)5、大力發展農業新型業態。實施「互聯網+現代農業」行動,推進現代信息技術應用於農業生產、經營、管理和服務,鼓勵對大田種植、畜禽養殖、漁業生產等進行物聯網改造。採用大數據、雲計算等技術,改進監測統計、分析預警、信息發布等手段,健全農業信息監測預警體系。大力發展農產品電子商務,完善配送及綜合服務網路。推動科技、人文等元素融入農業,發展農田藝術景觀、陽台農藝等創意農業。鼓勵在大城市郊區發展工廠化、立體化等高科技農業,提高本地鮮活農產品供應保障能力。鼓勵發展農業生產租賃業務,積極探索農產品個性化定製服務、會展農業、農業眾籌等新型業態。6、引導產業集聚發展。加強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與城鄉規劃、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有效銜接,完善縣域產業空間布局和功能定位。通過農村閑置宅基地整理、土地整治等新增的耕地和建設用地,優先用於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創建農業產業化示範基地和現代農業示範區,完善配套服務體系,形成農產品集散中心、物流配送中心和展銷中心。扶持發展一鄉(縣)一業、一村一品,加快培育鄉村手工藝品和農村土特產品品牌,推進農產品品牌建設。依託國家農業科技園區、農業科研院校和「星創天地」,培育農業科技創新應用企業集群。三、培育多元化農村產業融合主體:1、強化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基礎作用。鼓勵農民合作社發展農產品加工、銷售,拓展合作領域和服務內容。鼓勵家庭農場開展農產品直銷。引導大中專畢業生、新型職業農民、務工經商返鄉人員領辦農民合作社、興辦家庭農場、開展鄉村旅遊等經營活動。支持符合條件的農民合作社、家庭農場優先承擔政府涉農項目,落實財政項目資金直接投向農民合作社、形成資產轉交合作社成員持有和管護政策。開展農民合作社創新試點,引導發展農民合作社聯合社。引導土地流向農民合作社和家庭農場。2、支持龍頭企業發揮引領示範作用。培育壯大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和林業重點龍頭企業,引導其重點發展農產品加工流通、電子商務和農業社會化服務,並通過直接投資、參股經營、簽訂長期合同等方式,建設標准化和規模化的原料生產基地,帶動農戶和農民合作社發展適度規模經營。龍頭企業要優化要素資源配置,加強產業鏈建設和供應鏈管理,提高產品附加值。鼓勵龍頭企業建設現代物流體系,健全農產品營銷網路。充分發揮農墾企業資金、技術、品牌和管理優勢,培育具有國際競爭力的大型現代農業企業集團,推進墾地合作共建,示範帶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3、發揮供銷合作社綜合服務優勢。推動供銷合作社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有效對接,培育大型農產品加工、流通企業。健全供銷合作社經營網路,支持流通方式和業態創新,搭建全國性和區域性電子商務平台。拓展供銷合作社經營領域,由主要從事流通服務向全程農業社會化服務延伸、向全方位城鄉社區服務拓展,在農資供應、農產品流通、農村服務等重點領域和環節為農民提供便利實惠、安全優質的服務。4、積極發展行業協會和產業聯盟。充分發揮行業協會自律、教育培訓和品牌營銷作用,開展標准制訂、商業模式推介等工作。在質量檢測、信用評估等領域,將適合行業協會承擔的職能移交行業協會。鼓勵龍頭企業、農民合作社、涉農院校和科研院所成立產業聯盟,支持聯盟成員通過共同研發、科技成果產業化、融資拆借、共有品牌、統一營銷等方式,實現信息互通、優勢互補。5、鼓勵社會資本投入。優化農村市場環境,鼓勵各類社會資本投向農業農村,發展適合企業化經營的現代種養業,利用農村「四荒」(荒山、荒溝、荒丘、荒灘)資源發展多種經營,開展農業環境治理、農田水利建設和生態修復。國家相關扶持政策對各類社會資本投資項目同等對待。對社會資本投資建設連片面積達到一定規模的高標准農田、生態公益林等,允許在符合土地管理法律法規和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依法辦理建設用地審批手續、堅持節約集約用地的前提下,利用一定比例的土地開展觀光和休閑度假旅遊、加工流通等經營活動。能夠商業化運營的農村服務業,要向社會資本全面開放。積極引導外商投資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四、建立多形式利益聯結機制:1、創新發展訂單農業。引導龍頭企業在平等互利基礎上,與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簽訂農產品購銷合同,合理確定收購價格,形成穩定購銷關系。支持龍頭企業為農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提供貸款擔保,資助訂單農戶參加農業保險。鼓勵農產品產銷合作,建立技術開發、生產標准和質量追溯體系,設立共同營銷基金,打造聯合品牌,實現利益共享。2、鼓勵發展股份合作。加快推進農村集體產權制度改革,將土地承包經營權確權登記頒證到戶、集體經營性資產折股量化到戶。地方人民政府可探索制訂發布本行政區域內農用地基準地價,為農戶土地入股或流轉提供參考依據。以土地、林地為基礎的各種形式合作,凡是享受財政投入或政策支持的承包經營者均應成為股東方,並採取「保底收益+按股分紅」等形式,讓農戶分享加工、銷售環節收益。探索形成以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入股的股份合作社、股份合作制企業利潤分配機制,切實保障土地經營權入股部分的收益。3、強化工商企業社會責任。鼓勵從事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工商企業優先聘用流轉出土地的農民,為其提供技能培訓、就業崗位和社會保障。引導工商企業發揮自身優勢,輻射帶動農戶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管理水平。完善龍頭企業認定監測制度,實行動態管理,逐步建立社會責任報告制度。強化龍頭企業聯農帶農激勵機制,國家相關扶持政策與利益聯結機制相掛鉤。4、健全風險防範機制。穩定土地流轉關系,推廣實物計租貨幣結算、租金動態調整等計價方式。規范工商資本租賃農地行為,建立農戶承包土地經營權流轉分級備案制度。引導各地建立土地流轉、訂單農業等風險保障金制度,並探索與農業保險、擔保相結合,提高風險防範能力。增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契約意識,鼓勵制定適合農村特點的信用評級方法體系。制定和推行涉農合同示範文本,依法打擊涉農合同欺詐違法行為。加強土地流轉、訂單等合同履約監督,建立健全糾紛調解仲裁體系,保護雙方合法權益。五、完善多渠道農村產業融合服務:1、搭建公共服務平台。以縣(市、區)為基礎,搭建農村綜合性信息化服務平台,提供電子商務、鄉村旅遊、農業物聯網、價格信息、公共營銷等服務。優化農村創業孵化平台,建立在線技術支持體系,提供設計、創意、技術、市場、融資等定製化解決方案及其他創業服務。建設農村產權流轉交易市場,引導其健康發展。採取政府購買、資助、獎勵等形式,引導科研機構、行業協會、龍頭企業等提供公共服務。2、創新農村金融服務。發展農村普惠金融,優化縣域金融機構網點布局,推動農村基礎金融服務全覆蓋。綜合運用獎勵、補助、稅收優惠等政策,鼓勵金融機構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建立緊密合作關系,推廣產業鏈金融模式,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信貸支持。推進糧食生產規模經營主體營銷貸款試點,穩妥有序開展農村承包土地的經營權、農民住房財產權抵押貸款試點。堅持社員制、封閉性、民主管理原則,發展新型農村合作金融,穩妥開展農民合作社內部資金互助試點。鼓勵發展政府支持的「三農」融資擔保和再擔保機構,為農業經營主體提供擔保服務。鼓勵開展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的融資租賃業務。積極推動涉農企業對接多層次資本市場,支持符合條件的涉農企業通過發行債券、資產證券化等方式融資。加強涉農信貸與保險合作,拓寬農業保險保單質押范圍。3、強化人才和科技支撐。加快發展農村教育特別是職業教育,加大農村實用人才和新型職業農民培育力度。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引導各類科技人員、大中專畢業生等到農村創業,實施鼓勵農民工等人員返鄉創業三年行動計劃和現代青年農場主計劃,開展百萬鄉村旅遊創客行動。鼓勵科研人員到農村合作社、農業企業任職兼職,完善知識產權入股、參與分紅等激勵機制。支持農業企業、科研機構等開展產業融合發展的科技創新,積極開發農產品加工貯藏、分級包裝等新技術。4、改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條件。統籌實施全國高標准農田建設總體規劃,繼續加強農村土地整治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改造提升中低產田。加快完善農村水、電、路、通信等基礎設施。加強農村環境整治和生態保護,建設持續健康和環境友好的新農村。統籌規劃建設農村物流設施,逐步健全以縣、鄉、村三級物流節點為支撐的農村物流網路體系。完善休閑農業和鄉村旅遊道路、供電、供水、停車場、觀景台、遊客接待中心等配套設施。5、支持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支持貧困地區立足當地資源優勢,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和鄉村旅遊、電子商務等農村服務業,實施符合當地條件、適應市場需求的農村產業融合項目,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相關扶持資金向貧困地區傾斜。鼓勵經濟發達地區與貧困地區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合作,支持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和個人投資貧困地區農村產業融合項目。六、健全農村產業融合推進機制:1、加大財稅支持力度。支持地方擴大農產品加工企業進項稅額核定扣除試點行業范圍,完善農產品初加工所得稅優惠目錄。落實小微企業稅收扶持政策,積極支持「互聯網+現代農業」等新型業態和商業模式發展。統籌安排財政涉農資金,加大對農村產業融合投入,中央財政在現有資金渠道內安排一部分資金支持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中央預算內投資、農業綜合開發資金等向農村產業融合發展項目傾斜。創新政府涉農資金使用和管理方式,研究通過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設立基金、貸款貼息等方式,帶動社會資本投向農村產業融合領域。2、開展試點示範。圍繞產業融合模式、主體培育、政策創新和投融資機制,開展農村產業融合發展試點示範,積極探索和總結成功的做法,形成可復制、可推廣的經驗,促進農村產業融合加快發展。3、落實地方責任。地方各級人民政府要切實加強組織領導,把推進農村產業融合發展擺上重要議事日程,納入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要創新和完善鄉村治理機制,加強分類指導,因地制宜探索融合發展模式。縣級人民政府要強化主體責任,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引導資金、技術、人才等要素向農村產業融合集聚。4、強化部門協作。各有關部門要根據本意見精神,抓緊制定和完善相關規劃、政策措施,密切協作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實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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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 農產品保險試點調查
二、圍繞促進農民增收,加大惠農政策力度
中國要富,農民必須富。富裕農民,必須充分挖掘農業內部增收潛力,開發農村二三產業增收空間,拓寬農村外部增收渠道,加大政策助農增收力度,努力在經濟發展新常態下保持城鄉居民收入差距持續縮小的勢頭。
8.優先保證農業農村投入。增加農民收入,必須明確政府對改善農業農村發展條件的責任。堅持把農業農村作為各級財政支出的優先保障領域,加快建立投入穩定增長機制,持續增加財政農業農村支出,中央基建投資繼續向農業農村傾斜。優化財政支農支出結構,重點支持農民增收、農村重大改革、農業基礎設施建設、農業結構調整、農業可持續發展、農村民生改善。轉換投入方式,創新涉農資金運行機制,充分發揮財政資金的引導和杠桿作用。改革涉農轉移支付制度,下放審批許可權,有效整合財政農業農村投入。切實加強涉農資金監管,建立規范透明的管理制度,杜絕任何形式的擠占挪用、層層截留、虛報冒領,確保資金使用見到實效。
9.提高農業補貼政策效能。增加農民收入,必須健全國家對農業的支持保護體系。保持農業補貼政策連續性和穩定性,逐步擴大「綠箱」支持政策實施規模和范圍,調整改進「黃箱」支持政策,充分發揮政策惠農增收效應。繼續實施種糧農民直接補貼、良種補貼、農機具購置補貼、農資綜合補貼等政策。選擇部分地方開展改革試點,提高補貼的導向性和效能。完善農機具購置補貼政策,向主產區和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傾斜,擴大節水灌溉設備購置補貼范圍。實施農業生產重大技術措施推廣補助政策。實施糧油生產大縣、糧食作物制種大縣、生豬調出大縣、牛羊養殖大縣財政獎勵補助政策。擴大現代農業示範區獎補范圍。健全糧食主產區利益補償、耕地保護補償、生態補償制度。
10.完善農產品價格形成機制。增加農民收入,必須保持農產品價格合理水平。繼續執行稻穀、小麥最低收購價政策,完善重要農產品臨時收儲政策。總結新疆棉花、東北和內蒙古大豆目標價格改革試點經驗,完善補貼方式,降低操作成本,確保補貼資金及時足額兌現到農戶。積極開展農產品價格保險試點。合理確定糧食、棉花、食糖、肉類等重要農產品儲備規模。完善國家糧食儲備吞吐調節機制,加強儲備糧監管。落實新增地方糧食儲備規模計劃,建立重要商品商貿企業代儲制度,完善製糖企業代儲制度。運用現代信息技術,完善種植面積和產量統計調查,改進成本和價格監測辦法。
11.強化農業社會化服務。增加農民收入,必須完善農業服務體系,幫助農民降成本、控風險。抓好農業生產全程社會化服務機制創新試點,重點支持為農戶提供代耕代收、統防統治、烘乾儲藏等服務。穩定和加強基層農技推廣等公益性取務機構,健全經費保障和激勵機制,改善基層農技推廣人員工作和生活條件。發揮農村專業技術協會在農技推廣中的作用。採取購買服務等方式,鼓勵和引導社會力量參與公益性服務。加大中央、省級財政對主要糧食作物保險的保費補貼力度。將主要糧食作物制種保險納入中央財政保費補貼目錄。中央對政補貼險種的保險金領應覆蓋直接物化成本。加快研究出台對地方特色優勢農產品保險的中央財政以獎代補政策。擴大森林保險范圍。支持郵政系統更好服務「三農」。創新氣象為農服務機制,推動融入農業社會化服務體系。
12.推進農村一二三產業融合發展。增加農民收入,必須延長農業產業鏈、提高農業附加值。立足資源優勢,以市場需求為導向,大力發展特色種養業、農產品加工業、農村服務業,扶持發展一村一品、一鄉(縣)一業,壯大縣域經濟,帶動農民就業致富。積極開發農業多種功能,挖掘鄉村生態休閑、旅遊觀光、文化教育價值。扶持建設一批具有歷史、地域、民族特點的特色景觀旅遊村鎮,打造形式多樣、特色鮮明的鄉村旅遊休閑產品。加大對鄉村旅遊休閑基礎設施建設的投入,增強線上線下營銷能力,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務質量。研究制定促進鄉村旅遊休閑發展的用地、財政、金融等扶持政策,落實稅收優惠政策。激活農村要素資源,增加農民財產性收入。
13.拓寬農村外部增收渠道。增加農民收入,必須促進農民轉移就業和創業。實施農民工職業技能提升計劃。落實同工同酬政策,依法保障農民工勞動報酬權益,建立農民工工資正常支付的長效機制。保障進城農民工及其隨遷家屬平等享受城鎮基本公共服務,擴大城鎮社會保險對農民工的覆蓋面,開展好農民工職業病防治和幫扶行動,完善隨遷子女在當地接受義務教育和參加中高考相關政策,探索農民工享受城鎮保障性住房的具體辦法。加快戶籍制度改革,建立居住證制度,分類推進農業轉移人口在城鎮落戶並享有與當地居民同等待遇。現階段,不得將農民進城落戶與退出土地承包經營權、宅基地使用權、集體收益分配權相掛鉤。引導有技能、資金和管理經驗的農民工返鄉創業,落實定向減稅和普遍性降費政策,降低創業成本和企業負擔。優化中西部中小城市、小城鎮產業發展環境,為農民就地就近轉移就業創造條件。
14.大力推進農村扶貧開發。增加農民收入,必須加快農村貧困人口脫貧致富步伐。以集中連片特困地區為重點,加大投入和工作力度,加快片區規劃實施,打好扶貧開發攻堅戰。推進精準扶貧,制定並落實建檔立卡的貧困村和貧困戶幫扶措施。加強集中連片特困地區基礎設施建設、生態保護和基本公共服務,加大用地政策支持力度,實施整村推進、移民搬遷、鄉村旅遊扶貧等工程。扶貧項目審批權原則上要下放到縣,省市切實履行監管責任。建立公告公示制度,全面公開扶貧對象、資金安排、項目建設等情況。健全社會扶貧組織動員機制,搭建社會參與扶貧開發平台。完善幹部駐村幫扶制度。加強貧困監測,建立健全貧困縣考核、約束、退出等機制。經濟發達地區要不斷提高扶貧開發水平。
參考:2015年中央一號文件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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