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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說新三板做市交易制度

發布時間:2021-08-11 20:32:09

A. 新三板做市是什麼意思

在股票市場,做市轉讓方式是指投資者針對一支具有競爭力的股票發行,人為製造股市交易量膨脹,以吸引更多投資者購買

在新三板市場,做市轉讓制度是指根據「全國中小企業股份轉讓系統業務規則(試行)」的有關規定,在新三板正常轉讓日內,做市商必須連續報出其做市證券的買價和賣價,若投資者的限價申報滿足成交條件,則新三板做市商在其報價數量范圍內,有按其報價履行與其成交的義務。

也就是說,投資者需要買賣股票時,買賣雙方不直接成交,而是通過新三板做市商作為對手方,只要是在報價區間就有成交義務。

新三板做市轉讓制度是對我國資本市場的重大突破,該制度要求做市商對做市證券合理估值、雙向報價,不僅促進市場流動性,更重要的是其價格發現的功能。

做市商在雙向報價過程中,不斷發現股票的合理價格,因此能夠有力地減少滬深股市常見的莊家炒作投機等現象,從而幫助維護市場的穩定。

(1)說一說新三板做市交易制度擴展閱讀

市場投資風險

無論對於做市轉讓還是協議轉讓,投資新三板都可能為投資者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巨大風險,這也是新三板市場設置較高的投資者准入門檻的重要原因。

目前,新三板市場投資風險主要包括如下幾種類型:掛牌企業運營風險、公司信息披露風險、市場流動性風險、管理制度變遷風險等等。

B. 什麼是做市商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

你好,三板做市即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是證券公司和符合條件的非券商機構,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利益。通過新三板資本圈了解更多新三板相關信息。
做市商制度介紹
首先了解一下做市商的制度,做市商是證券公司和符合條件的非券商機構,使用自有資金參與新三板交易,持有新三板掛牌公司股票,通過自營買賣差價獲得收益,同時證券公司會利用其數量眾多的營業部網點,推廣符合條件的客戶開立新三板投資許可權,從而提高整個新三板交易的活躍度,盤活整個市場。
做市商制度,即報價驅動制度,具體流程是:做市商建立、調整做市證券的合適庫存並給出股票買入和賣出價,然後接受所報價位上的買單和賣單,即投資者發出賣出指令時做市商以自有資金買入、投資者發出買入指令時用庫存證券執行賣出,若庫存證券不足,則向其他做市商購買,最後,根據市場情況調整做市證券的雙向報價。從全球范圍來看,採用單純連續競價交易的創業板市場共有10家,而單一做市商和混合模式的創業板市場分別為4家和8家。可見,從國際范圍看,引入做市商制度的創業板市場佔了大多數。
新三板做市交易活躍度提升 市場運行呈現新特徵
近日,上證報從權威渠道獲悉,2019年前三季度,新三板市場融資221.54億元,同比降53.47%;並購重組金額100.33億元,二級市場成交額602.57億元。整體來看,新三板呈現出融資交易收縮的趨勢,但市場總體運行態勢良好,並出現了一些新的特徵:新增掛牌企業的成長性和盈利性增強;做市交易活躍度提升;掛牌公司股東的股權質押比例低、總量少等。
權威渠道數據顯示,今年前三季度,境內股票市場融資整體下滑,其中,主板(含中小板)、創業板和新三板市場融資規模分別同比下降26.43%、19.84%和53.47%,新三板市場融資交易的收縮趨勢相對更為明顯。
在融資收縮的背景下,債轉股成為重要的融資渠道,發行佔比上升,且趨向於產業內認購。據權威部門初步統計,今年前三季度,新三板共有14家企業進行了債轉股,融資額30.90億元,較2018年上升9.16%。同時,債轉股的債權人以大股東、關聯方等內部投資者為主。
同時,新三板融資還呈現出進一步向高盈利企業集中的特點。其中,以產業鏈整合為目的的融資規模有所提升。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C. 新三板交易規則有哪些

新三板的基本交易規則:

1、投資者辦理新三板開戶須持有效身份證明文件及深圳股東賬戶沒有深圳股東賬戶的須先開設後再辦理新三板開戶手續。

2、投資者書面簽署《買賣掛牌公司股票委託代理協議》和《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並抄錄《掛牌公司股票公開轉讓特別風險揭示書》中的特別聲明。

3、投資者買賣掛牌公司股份須委託主辦券商辦理與主辦券商簽訂代理報價轉讓協議。投資者賣出股份須委託代理其買入該股份的主辦券商辦理。如需委託另一家主辦券商賣出該股份須辦理股份轉託管手續。

4、結算篇。與滬深股票類似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的登記託管機構為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由其作為共同對手方為股票轉讓提供清算和交收服務;或不作為共同對手方提供其他清算、交收等服務。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1.轉讓方式有哪些如何委託交易?

掛牌股票可以採取做市轉讓方式、協議轉讓方式、競價轉讓方式 暫未推出之一進行轉讓。

股票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應當有2家 含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申請掛牌公司股票擬採取做市轉讓方式的其中一家做市商應當為推薦其股票掛牌的主辦券商或該主辦券商的母子公司。

與滬深股票類似已開通全國股轉系統掛牌股票買賣許可權的投資者可通過主辦券商櫃台、互聯網、自助終端等方式委託主辦券商買賣股票。

2.交易時間如何規定?

股票轉讓時間為每周一至周五9:15至11:30,13:00至15:00.轉讓時間內因故停市轉讓時間不作順延。遇法定節假日和全國股轉公司公告的休市日全國股轉系統休市。

3.股票轉讓實行「T+1」交易制度嗎?

投資者買入的股票買入當日不得賣出;賣出股票後獲得的資金當天可用於購買證券類資產但不可取現。

做市商買入的其擔任做市商的掛牌公司股票買入當日可以賣出。

4.股票申報數量有何要求?

買賣掛牌公司股票申報數量應當為1000股或其整數倍。賣出股票時余額不足1000股部分應當一次性申報賣出。

股票轉讓單筆申報最大數量不得超過100萬股。

5.股票轉讓計價單位是多少?

掛牌公司股票轉讓計價單位為「每股價格」,申報價格最小變動單位為0.01元人民幣。

按成交原則達成的價格不在最小價格變動單位范圍內的按照四捨五入原則取至相應的最小價格變動單位。

6. 股票轉讓是否存在漲跌幅限制?

全國股轉系統對掛牌公司股票轉讓不設漲跌幅限制。

7.申報有效期是多少?

申報當日有效。

8.是否可以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全國股轉系統目前暫不能開展融資融券業務。

D. 新三板做市轉讓方式是什麼意思

你好,做市轉讓是新三板的一種制度,就是說在新三板掛牌的股票,可以採取協議方式、做市方式、競價方式或其他中國證監會批準的轉讓方式進行交易。在制度運行中,做市商對做市證券合理估值、雙向報價,不僅促進市場流動性,更重要的是其價格發現的功能。對此,這樣的操作就能杜絕滬深股市常見的莊家炒作投機等現象。
目前的新三板市場的做市轉讓一共有協議轉讓、做市轉讓兩種方式,但是要注意這樣的轉讓必須有2家以上從事做市業務的主辦券商(以下簡稱「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說到底,新三板市場個股估值不合理、成交寡淡的現象是比較嚴重,所以它並不能像主板一樣實行比較合理的競價交易機制,因此做市轉讓制度就有必要出現。
總的來說,做市轉讓是新三板市場的一個比較色彩鮮明的制度,這個制度可能為投資者帶來巨大財富,但也可能讓投資者面臨巨大風險,所以都需要我們注意盈虧同源。
風險揭示: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不構成任何買賣操作,不保證任何收益。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E. 新三板交易制度的新三板制度

1、 非典型報價驅動機制,而是願者上鉤的被動交易制
新三板的交易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買賣雙方在場外自由對接,協商並確定買賣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場,委託主辦券商辦理申報、確認成交並結算;二是買賣雙方向主辦券商做出定價委託,委託主辦券商按其指定的價格買賣不超過其制定數量的股份,主辦券商接到此委託後,並不積極作為,尋找相應的買家或賣家,而是將定價委託申報至股權代辦轉讓系統登記備案,並等待一個認可此價格的買家或賣家出現,對手方如同意此定價且願意為此交易,仍需委託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委託,一旦該委託由主辦券商做出成交確認申請,並在標的股份存在且充足、買方資金充足的情況下,交易才能成立。由此可見,此種機制並非典型的指令驅動機制。
2、盡可能減低風險,安全交易
新三板交易制度通過實行一系列規范盡可能避免交易的風險,諸如,實行機構投資者投資為主,限定進入股份交易代辦系統期限,規定最低交易股份數額以及要求通過主辦券商予以代理,這均顯示出新三板交易制度希望盡可能減低交易風險。
3、與主板等場內市場有效銜接和統一
新三板交易系統平台建立在深圳證券交易所系統平台上,交易賬戶與深圳交易所系統相銜接,創建深圳證券交易所賬戶的投資者,直接可以用該賬戶進行新三板交易,由此搭建了中小板、創業板與新三板的連接橋梁。
4、證券機構在交易制度中地位舉足輕重
交易的委託、報價申請、成交確認以及交割清算,都需要主辦券商代為代理,但現階段的交易並非實行做市商制度,主板券商僅起到交易代理的作用,其進一步的作用並未發揮出來。
5、交易制度尚處於試點階段,具有很強的試驗色彩
整個新三板的交易制度都處於試點階段,《暫行試點辦法》帶有的試驗色彩濃厚。

F. 什麼是新三板做市商制度新三板做市商的條件是什麼

做市商是指在證券市場上由具備一定實力好信譽的獨立證券經營法人作為特許交易商,不斷向公眾投資者報出某些特定證券的買賣價格(即雙向報價),並在該價位上接受公眾投資者的買賣要求,以其自有資金和證券與投資者進行交易。做市商制度的核心是做市商保持持續的雙向報價,為股票交易提供流動性,並通過交易價格為創新、創業型企業的股權融資提供合理的融資價格。(新三板---參考第一路演)

新三板做市商需要具備下列條件:

1、具備證券自營業務資格;

2、設立做市業務專門部門,配備開展做市業務必要人員;

3、建立做市股票報價管理制度、庫存股管理制度、做市風險監控制度及其他做市業務管理制度;

4、具備符合全國股轉系統要求的做市交易技術系統;

5、符合股轉規定的其他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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