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2. 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流程是怎樣的
我是從事這一行的, 股票質押業務要看你的股票是什麼情況,如果是非高管流通股,那麼業務流程很簡單,第一步先跟出資方(一般為券商)協商好利率,質押率,質押期限,預警線,強制平倉線等細節,第二步跟出資方簽訂質押合同以及各方免責條款等,等三步出資方整理好合同然後向交易所報送質押申請,第四步出資方放款給出質方。如果是高管股,或者是非流通股,那麼前期券商還要去調查出質方的股權結構等
3. 股票質押回購指引是什麼意思的呢
首先了解一下股票質押回購指引:
2015年3月16日,中國證券業協會以中證協發〔2015〕54號發布《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該《指引》分總則、風險管理體系與內部管理、融入方准入管理、標的證券管理、業務持續管理、違約處置管理、附則7章31條,由中國證券業協會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為規范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的風險管理行為,在風險可測、可控、可承受的前提下開展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協會組織起草了《證券公司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業務風險管理指引(試行)》,並經協會常務理事會表決通過,現正式發布實施。
4. 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條件
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業務需滿足以下條件:
1、在公司開戶的自然人或法人,上海證券賬戶指定在廣發證券,深圳證券賬戶在廣發證券登記;
2、客戶開戶資料齊備、賬戶規范、未被公司懷疑具有洗錢行為;
3、已辦理結算交易資金第三方存管;
4、證券賬戶資產不低於人民幣1000萬元(含信用賬戶的凈資產);
5、客戶信用記錄良好,無重大違約記錄;
6、不存在公司認定的影響客戶償債能力的情形;
7、公司規定的其他條件;
8、上市公司國有股東以其持有的該上市公司股份申請參與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的,須在初始交易申請時提供省級以上主管財政機關出具的《上市公司國有股質押備案表》。
5.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什麼意思
通俗點說,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就是把你手中的股票或者有價證券,抵押給出資方,進行融資,來獲得更多的流動資金,到時候在拿現金把你抵押的股票贖回,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
(5)質押式股票回購交易業務指引擴展閱讀: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上海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於2013年5月24日聯合發布了《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及登記結算業務辦法(試行)》,標志著這一創新業務的正式推出已具備制度基礎。
股票質押回購的標的證券為滬深交易所上市交易的A 股股票或其他經滬深交易所和中國結算認可的證券。
股票質押回購的回購期限不超過3 年,回購到期日遇非交易日順延等情形除外。
上海證券交易所股票質押回購的交易時間為每個交易日的9:15-9:25、9:30至11:30、13:00至15:00。
6. 什麼叫質押式回購交易,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意思
交易申報類型
股票質押回購的申報類型包括初始交易申報、購回交易申報、補充質押申報、部分解除質押申報、終止購回申報、違約處置申報
(一)初始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將所持標的證券質押,向融出方融入資金的交易申報。
(二)購回交易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返還資金、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包括到期購回申報、提前購回申報和延期購回申報。《業務協議》應當約定提前購回和延期購回的條件,以及上述情形下購回交易金額的調整方式。延期購回後累計的回購期限一般不超過3年。
(三)補充質押申報是指融入方按約定補充提交標的證券進行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四)部分解除質押申報是指融出方解除部分標的證券或其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五)違約處置申報是指發生約定情形需處置質押標的證券的,證券公司應當按照《業務協議》的約定向上交所提交違約處置申報,該筆交易進入違約處置程序。
(六)終止購回申報是指不再進行購回交易時,融出方按約定解除標的證券及相應孳息質押登記的交易申報。
7. 什麼是股票質押回購業務有什麼要求呢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簡稱「股票質押回購」)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簡稱「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簡稱「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要求:個人客戶要求300萬以上資產才能辦理。
業務流程:
1、融入方、融出方、證券公司各方簽署《股票質押回購交易業務協議》;
2、證券公司根據融入方和融出方的委託向深交所交易系統進行交易申報;
3、交易系統對交易申報按相關規則予以確認,並將成交結果發送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
4、中國結算深圳分公司依據深交所確認的成交結果為股票質押回購提供相應的證券質押登記和清算交收等業務處理服務。
8. 股票質押式回購是什麼業務
股票質押式回購交易是指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入方以所持有的股票或其他證券質押,向符合條件的資金融出方融入資金,並約定在未來返還資金、解除質押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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