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為什麼新三板數量大於最大可賣,交易不成功呢
超會最大的交易量肯定是不讓交易的,交易不成功是正常的
『貳』 新三板烏龍指交易瞬間損失390萬是怎麼回事
在3月8日,周三上午盤中,新三板協議轉讓企業寧波水表(834980.OC)股票交易出現烏龍指,一名買方輸入小數點錯誤,將19.70買入價輸為1970元,隨後被交易對手迅速點擊成交,損失390萬元。這是新三板成交價最高的一起烏龍指事件。
行情顯示,寧波水表周三收盤於20.36元,最高價1970元,最低價19.6元,振幅達到8900%。當日成交總金額460萬元。
在協議轉讓中,系統不會自動為買賣雙方撮合交易,投資者需要手動進行一系列操作才能完成成交。所以,協議轉讓中,市場遵循的不是價格優先,而是時間優先,全憑投資者眼疾手快,才能搶得最優價格。
由於交易流程中的人工操作成分較大,並且一些交易者對新三板的交易規則還不夠熟悉,因此不可避免會出現烏龍指。
『叄』 新三板交易新規推出後流動性待釋放嗎
新三板交易新規推出之初,集合競價的引入被認為是最大的亮點。但從新規落地以來市場表現看,集合競價板塊盤中交易觀望情緒濃厚,整體表現平淡;而盤後「大宗交易」反客為主。分析人士指出,盤中與盤後交易量的倒掛,與新三板當前所處發展階段有關。在目前交易制度下,新三板一級市場交易規則趨於完善,但二級市場流動性還需要通過諸多配套措施來挖掘。
付立春建議,在新三板二級市場,針對一些優質企業、規范企業,可以在合格投資者要求上進一步進行細分,適當放低准入門檻。這將促進二級市場交易,實現市場定價功能和交易功能的齊頭並進。
『肆』 新三板股票如何成交,為什麼半天都沒有買賣
新三板股票是通過股票中的股轉系統輸入席位號,約定號,股東號進行交易,從而成交,半年沒有買賣是因為有點股權沒有進行融資,我這邊有很多支都是活躍度很高,經常交易
『伍』 新三板的股票上市後能交易限制是多少
《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二條規定:「發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公開發行股份前已發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證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公司董事、監事、高級管理人員應當向公司申報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變動情況,在任職期間每年轉讓的股份不得超過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總數的百分之二十五;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一年內不得轉讓。上述人員離職後半年內,不得轉讓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證券公司代辦股份轉讓系統中關村科技園區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股份報價轉讓試點辦法(暫行)》第十五條規定:「非上市公司控股股東及實際控制人掛牌前直接或間接持有的股份分三批進入代辦系統轉讓,每批進入的數量均為其所持股份的三分之一。進入的時間分別為掛牌之日、掛牌期滿一年和兩年。」第十七條規定:「掛牌前十二個月內掛牌公司進行過增資的,貨幣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十二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非貨幣財產出資新增股份自工商變更登記之日起滿二十四個月可進入代辦系統轉讓。」
『陸』 關於新三板的一些問題。
1、目前的新三板股票交易是非常不活躍的。所以會出現你所說的有些有交易,有些沒有交易的情況。
2、假設你有原始股,是有限售期的,限售期中無法拋售,一般可以做質押融資,限售期後就可以拋售了,但是也是需要尋找交易對手的。交易對手一般由自行尋找,也可以通過你的承銷券商尋找。目前為了包攬業務,證券公司都是承發承攬的。
3、新三板交易方式有兩種:一是投資者買賣雙方在場外自由對接,協商並確定買賣意向,再回到新三板市場,委託主辦券商辦理申報、確認成交並結算,也就是場外報價,場內成交;二是買賣雙方向主辦券商做出定價委託,由券商做出成交確認申請。
補充:新三板潛力較大,良好的轉板機制生成後,加上一些投機盤的參與,交易會活躍起來的。
『柒』 新三板股票如何交易
你好,新三板的交易方式 :
股票交易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連續競價交易方式以及中國證監會批準的其他交易方式。
符合全國股轉公司規定的單筆申報數量或交易金額標準的,全國股轉系統同時提供大宗交易安排。
因收購、股份權益變動或引進戰略投資者等原因需要進行股票轉讓的,可以申請特定事項協議轉讓,具體辦法另行規定。
優先股轉讓的具體辦法,由全國股轉公司另行規定。
1/精選層股票採取競價交易方式(包括連續競價與集合競價)
經中國證監會批准,精選層競價交易可以引入做市商機制。
2/基礎層、創新層股票可以採取做市交易方式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進行交易。
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應當有2家以上做市商為其提供做市報價服務。採取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股票,全國股轉系統根據掛牌公司所屬市場層級為其提供相應的撮合頻次。
掛牌公司提出申請並經全國股轉公司同意,可以變更股票交易方式。採取做市交易方式的股票擬變更為集合競價交易方式的,掛牌公司應事前徵得該股票所有做市商同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