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房產合同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按合同所載金額的萬分之五繳納印花稅。
1、房屋買賣印花稅的依據
房地產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特定行為,而其計稅依據則是該種行為的所負載的資金量或實物量,
其中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書據所載金額;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
地使用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是按件計收;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租賃金額;房產購銷合
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
2、稅率
房地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
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0.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
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為每件5元。
(1)土地及房產交易印花稅是多少擴展閱讀:
一、納稅地點
房地產印花稅納稅人根據稅法規定自行計算應納稅額,購買並一次貼足印花稅票(即貼花),即納稅
人在書據的立據時和證照的領受時,納稅義務即發生,即行貼花,而不是指憑證的生效日期。印
花稅實行「三自」繳納辦法,即納稅人按照應稅憑證的類別和適用的稅目稅率自行計算應納稅
額、自行購花(即自行納稅,一般在當地稅務機關或其他出售印花稅票的處所購花)、自行貼花;對
有些憑證一次貼花數額較大和貼花次數頻繁的,經稅務機關批准,可採用匯貼、匯繳辦法納稅,
匯繳期限由稅務機關根據應納稅額的大小予以指定,但最長不超過一個月。
二、房屋買賣產生的稅費的內容
1、交易過程中需交費用
印花稅:房價款的萬分之五
2、申辦產權證過程中需交費用
登記費、房屋所有權證工本費、印花稅、契稅、住宅公用部分共有設備維修基金等
3、入住過程中需交費用
物業管理費及供暖費
4、辦理按揭須繳納的費用
保險費:財險保險費=總房款*年費率*年限系數。保費一次性交。
5、辦理公積金需繳納費用
a、評估費:評估價格100萬以下部分收取評估結果的0.5%,以上部分0.25%。
b、保險費:財險:保險費=貸款額*年費率*年限系數
綜合險:保險費=貸款人年限對應系數*貸款額。
B. 土地證還是房產證上要貼印花稅
房產證要貼印花稅。
房地產印花稅具有如下法律特徵:房地產印花稅是印花稅在房地產領域中適用而形成的一種房地產稅種;房地產印花稅是同時針對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轉移變動以及相應的房地產產權憑證的書立與領受而徵收的稅種;房地產印花稅是通過在房地產產權憑證或有關憑證上加貼完稅印花稅票的方式進行的一次性徵收的稅種。
C. 印花稅怎麼算,還有房產稅,土地
一:印花稅
二:房產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三條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 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規定:「一、關於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二、關於出典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三、關於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布)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文件規定:「六、關於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的確定,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准;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D. 想問各位,房地產印花稅稅率是多少
房地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為每件5元。
E. 印花稅,房產稅和土地使用稅是如何計算的
一:印花稅
二:房產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產稅暫行條例》(國發〔1986〕90號)第三條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後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沒有房產原值作為依據的,由房產所在地稅務機關參考同類房產核定。
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房產稅的計稅依據。」
第四條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二、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於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128號)規定:「一、關於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無租使用其他單位房產的應稅單位和個人,依照房產余值代繳納房產稅。
二、關於出典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產權出典的房產,由承典人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三、關於融資租賃房產的房產稅問題
融資租賃的房產,由承租人自融資租賃合同約定開始日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合同未約定開始日的,由承租人自合同簽訂的次月起依照房產余值繳納房產稅。」
三:城鎮土地使用稅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483號公布)第三條規定:「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規定稅額計算徵收。
前款土地佔用面積的組織測量工作,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根據實際情況確定。」
二、根據《國家稅務局關於檢發《關於土地使用稅若干具體問題的解釋和暫行規定》的通知》((1988)國稅地字第15號)文件規定:「六、關於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的確定,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是指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的單位組織測定的土地面積。尚未組織測量,但納稅人持有政府部門核發的土地使用證書的,以證書確認的土地面積為准;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書的,應由納稅人據實申報土地面積。」
第四條土地使用稅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大城市1.5元至30元;
(二)中等城市1.2元至24元;
(三)小城市0.9元至18元;
(四)縣城、建制鎮、工礦區0.6元至12元。
北京市地方稅務局:
根據《北京市人民政府關於修改<北京市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辦法>的決定》(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188號)規定:「第三條 土地使用稅以納稅人實際佔用的土地面積為計稅依據,依照本辦法規定的稅額計算徵收。佔用的土地面積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土地權屬文件的土地佔用面積確定;沒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或者土地權屬文件的,以納稅人據實申報並經地方稅務機關核實的土地佔用面積確定。
第四條 本市土地使用稅的納稅等級劃分為六級,每平方米年稅額如下:
一級土地30元;
二級土地24元;
三級土地18元;
四級土地12元;
五級土地3元;
六級土地1.5元。
土地納稅等級范圍的劃分,由北京市地方稅務機關參照北京市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基準地價級別范圍確定和調整。」
F. 土地交易稅的詳細計算方法
土地交易稅的詳細計算方法:
一、營業稅及附加(出讓方):
1、按轉讓價與購置價的差價繳納5%的營業稅。
2、按繳納的營業稅繳納7%的城建稅和3%的教育費附加。
二、印花稅和契稅(雙方):
1、按產權轉移書據(合同)所載金額繳納0.05%的印花稅。
2、按成交價格(合同)繳納3%的契稅(有的地方是5%)。
三、土地增值稅(出讓方):
1、按取得收入減除規定扣除項目金額後的增值額,繳納土地增值稅。
2、規定扣除項目: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金額;開發土地的成本、費用;與轉讓房地產有關的稅金等。
3、稅率的確定四檔:增值額未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的部分,稅率為3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50%至100%的,稅率為40%;
增值額超過扣除項目金額的100%至200%的,稅率為50%;
(6)土地及房產交易印花稅是多少擴展閱讀:
缺陷
缺乏規范
立法層次低,缺乏統一規范
現行的幾部涉及土地稅收的法律都是由國務院頒布的行政管理法規,其具體實施辦法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結合地方實際制定。
幾部法規不但立法層次低,而且在內容上留下了許多空白,需要地方政府去填補。這雖然有利於各地結合地方實際,但過多的空白造成了各地區法律適用的不統一。
在改革開放初期,這或許是權宜之計,但在市場經濟條件下,法律法規不統一的弊端日益顯露:一方面權威性差,缺乏規范;另一方面導致房地產市場發展不良。
影響房地產業的健康發展。而且,《耕地佔用稅暫行條例》、《城鎮土地使用稅暫行條例》等法規都是計劃經濟下的產物,其中有些規定已經不能適應市場經濟的發展要求。
稅費混雜
中國的土地稅費關系混雜,以費代稅、以費擠稅、重費輕稅現象十分嚴重。
據統計,許多地方僅官方認定的土地收費項目至少在百項以上,如果把搭車收費等亂收費項目計算在內,估計多達200項左右。
這其中很多收費都具有稅的性質:一是以費代稅。比如《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宣布開征的「土地閑置費」;《土地管理法》宣布開征的「耕地開墾費」、「耕地閑置費」、「土地復墾費」等實質上都是一些具有懲罰性質的稅;
具有強制性、無償性、固定性的特點。二是以費擠稅。中國涉及土地資源的各種收費項目名目繁多,比如新菜地開發基金、新增建設用地的土地有償使用費等等,費項總數遠多於稅項總數。
其原因一是土地稅制不完善,籌集的稅收收入過少;二是政府通過基金、收費等形式籌集收入是被允許的,一些地方稅披上了「費」的外衣,直接扭曲了收費的性質,孳生腐敗;
同時,由於收費單位所有制和管理上的弊端,具有很強的內在膨脹傾向,最終形成收費泛濫,導致土地的高成本和高價格,帶來了房地產價格的迅速上漲。
稅費混雜的狀況,抑制了真正意義上稅收的培育和成長,使稅收政策難以發揮其經濟杠桿的調節作用。
G. 房地產中的印花稅 契稅 是多少
一,印花稅
指因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變動、轉移等而對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賦。是購買一手房時繳納的,稅率是0.05%。
二,契稅
是以所有權發生轉移變動的不動產為征稅對象,向產權承受人徵收的一種財產稅。購買一手房二手房都要交。現行契稅優惠稅率如下:
首次購房,90平米(不含)以下1%,90-144平米(不含)1.5%,144平米以上3%;
二套房契稅一律3%;
個別城市首套房契稅2%,二套房契稅4%,即未優惠的稅率。
拓展資料:
房地產印花稅
房地產印花稅是指因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變動、轉移等而對書立的或領受的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徵收的一種稅賦。
一、特徵
房地產印花稅具有如下法律特徵:房地產印花稅是印花稅在房地產領域中適用而形成的一種房地產稅種;房地產印花稅是同時針對房地產買賣、房地產產權轉移變動以及相應的房地產產權憑證的書立與領受而徵收的稅種;房地產印花稅是通過在房地產產權憑證或有關憑證上加貼完稅印花稅票的方式進行的一次性徵收的稅種。
二、內容
1、納稅
房地產印花稅的納稅人是在我國境內書立、領受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以及在國外書立、受我國法律保護、在我國境內適用的應稅房地產憑證的單位和個人。
2、依據
房地產印花稅的征稅對象是特定行為,而其計稅依據則是該種行為的所負載的資金量或實物量,其中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書據所載金額;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印花稅的計稅依據則是按件計收;房屋租賃合同印花稅的計稅依據是租賃金額;房產購銷合同的計稅依據是購銷金額。
3、稅率
房地產印花稅的稅率有兩種:第一種是比例稅率,適用於房地產產權轉移書據,稅率為0.05%,同時適用於房屋租賃合同,稅率為0.1%,房產購銷合同,稅率為0.03%;第二種是定額稅率,適用於房地產權利證書,包括房屋產權證和土地使用證,稅率 為每件5元。
房地產契稅
房地產契稅房屋所有權發生轉移時,就當事人所定契約按房價一定比例向新的房屋產權人所徵收的一次性稅費。
它是針對房地產產權變動的專門稅種,也是購房過程中購房所承受的最大稅額的一次稅費,約為房價的1.5%.購買第二套住房時的契稅約為房價的3%。
契稅的減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稅暫行條例》的規定,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可以減征或免徵: 1、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軍事單位承受土地、房屋用於辦公、教學、醫療、科研和軍事設施的免徵; 2、城鎮職工按規定第一次購買公有住房的免徵; 3、因不可抗力滅失住房而重新購買住房的酌情予以減半或免徵; 4、財政部規定的其他減征、免徵契稅項目。
《關於調整房地產市場若干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字〖 1999〗 210 號)對房地產市場有關稅費做出了新的規定:
1、個人購買自用普通住宅,暫減半徵收契稅。
2、關於空置商品房稅收,為了加快住房資金周轉降低金融資產風險,對積壓空置的商品房銷售時應繳納的營業稅、契稅, 2000年底前予以免稅優惠(限於 1998年 6月 30日以前建成、尚未售出的商品房)。
網路-房地產契稅網路-房地產印花稅
H. 土地買賣印花稅如何繳納
1、在國稅繳納的稅種有增值稅、消費稅、車輛購置稅、企業所得稅、個人所得稅。每月1-10日向所在地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稅款(其中:所得稅為1-15日;個人所得稅為1-7日);增值稅的納稅人分為一般納稅人和小規模納稅人,商業企業年銷售額達到180萬元、生產企業年營業額達到100萬元必須轉為一般納稅人,其餘為小規模納稅人。消費稅的納稅人為生產和銷售煙、酒、汽車、金銀首飾等消費品單位和個人為消費稅的納稅人;車輛購置稅在購買車輛時繳納;企業所得稅為金融企業所得稅、外商投資企業和外國企業所得稅、中央直屬企業和2002年1月1日以後新成立企業的所得稅在國稅繳納;個人所得稅為個人存款利息的個人所得稅在國稅繳納。
2、在地稅繳納的稅種有:營業稅、企業所得稅(除去在國稅繳納的部分)、資源稅、個人所得稅(除去存款利息繳納的個人所得稅外都在地稅繳納)土地增值稅、印花稅、城建稅、車船使用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每月1-10日向所在地主管地稅機關申報繳納稅款(其中:所得稅為1-15日;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為1-7日;車船使用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房產稅為每年的3、9月繳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