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斷一個P2P平台是否靠譜可以根據以下幾個方面來判斷:
資金一定要有第三方託管。如果沒有資金託管,那麼就是有涉嫌資金池,在中國目前P2P形勢下,遠離資金池,靠攏第三方託管。資金池運作形式是中國銀監會定義為P2P平台不能觸碰的紅線之一。一些平台虛假營銷,有意混淆第三方支付通道與第三方支付託管,把第三方支付通道說成是第三方資金託管;一些平台還有線下充值。這樣資金風險是明顯的。
項目信息對遊客不可見,必須登錄後方可見的平台。對這類不讓遊客查看項目信息的平台,有貓膩的概率較高。如果項目信息披露得好,沒有什麼怕見不注冊的遊客的。
借款項目介紹不詳盡的平台。借款項目信息、文件披露不全,要麼證明平台運營及風控水平不足,要麼證明平台有意隱瞞借款項目的細節,兩種情況都在暗示安全隱患猛增。
天標、秒標多的平台。一些平台喜歡發布「天標、秒標」,所謂「天標、秒標」是P2P平台為招攬人氣發放的高收益、超短期限的借款標的。通常是平台虛構一筆借款,由投資者競標並打款,平台在滿標後很快就連本帶息還款。天標、秒標多是這些平台虛構的借款,沒有真正的借款人,通過小利吸引投資者資金進入,並加設提現限制,利用這些錢向老投資者支付利息和短期回報。
短標過多的平台。如果一個平台90%以上的項目都是30天以內的標,這要引起注意。短標往往是非正規平台為吸引投資者所設計的陷阱,因為短標期短收益快,往往能更吸引投資者注意。成熟平台從運營及利潤角度出發,不會過多的發短標。
期限長、流動性差的平台。如果平台的借款項目期限為6-12個月,且不能提供債權轉讓服務,那麼對於投資者的資金變現來說是一個極大的限制。資金流動性差本來就是一個風險點。標的期限長、流動性差從另一個側面也反映平台對用戶不夠友善,沒有從投資者角度考慮問題。
利率超過24%的平台。高回報意味著高風險。國家規定民間借貸機構利率不得高過同期銀行利率的4倍,按照目前5.6%的利率計算,年化利率24%已經遠遠高出法定標准,觸及法律底線。年末重點提示,年化收益高於24%的標的慎投,年化收益高於36%的項目絕對不投。
雷區的中小平台。在山東、安徽頻繁出現中雷平台,雷區的平台之間在運營模式和借貸需求多有相似之處,同質化惡性競爭,互相接盤也時有發生,這是區域性風險,可大可小。
三四線城市的平台。來自小城市的平台,獲取行業信息的難度相對較大,技術和運營人才獲取能力也較弱。此外,一旦項目出現問題,小城市平台在政府辦事效率、抵押物處置速度等方面,相對於經濟政治環境較為完善的大城市,會有一定的局限。
管理團隊外行的平台。一個成熟的平台至少要具備風控、技術、運營、客服、推廣五個關鍵部門,如果平台中「關於我們」的頁面介紹沒有100%提到這五個部門的高管或人員,團隊就可以認定屬於外行,不敢提供信息讓投資者查。
公司地址實景地圖查不到的平台。如果一個公司的地址在實景地圖上查不到,就要引起投資人的注意。或者查到的地址很偏僻,同樣要引起投資人的注意。
搜索引擎上搜不到有用信息的平台。如果連網路或者360等搜索巨頭都搜不到任何關於平台的有用信息,證明平台根本達不到互聯網運營的基本標准,投資者最好遠離。
搜索到負面消息過多的平台。如果線上線下搜索到的負面信息過多,則更要小心。對於集中出現的某條負面消息,寧可信其有,不可信其無。這是一條血淋淋的大紅線,寧可錯殺一千,不可放過一個。
本人從事互聯網金融多年,希望在平台選擇方面可以給你提供一些中肯的建議。
Ⅱ P2P平台跑路了,投資人的標的真實存在,且借款方信息明確,出借人能不能拿著合同直接去找借款人要錢
不能直接去找借款人要錢,你所簽的電子合同沒有這一條例。保存好出借款信息,充值信息,電子合同信息,報警備案。
Ⅲ 如何判斷P2P理財平台借款人人品如何
這個作為投資人,應該無法直接去判斷。
Ⅳ 什麼情況下P2P網路借貸平台涉嫌非法集資
1、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即借款人通過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房地產、股票、債權等投資,而P2P平台沒有盡到審慎核查的義務,不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幫助借款人實施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2、P2P平台自融模式:P2P平台設立者或運營商在網路借貸平台上通過虛構交易、增加借款數額等方式發布虛假借款信息以獲取投資者資金,將獲得資金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在這種模式下,P2P平台僅僅是非法集資活動的偽裝形式,沒有改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性質。
3、P2P平台資金池模式:平台利用對資金有管理許可權的便利條件,採取發布虛假標的、設置特殊理財項目的方式提前聚攏資金,或者擅自改變借款的期限、金額以實現資金和項目的錯位,歸集一定數量的資金形成資金池,用以出借或者投資甚至捲款潛逃。
(4)p2p理財平台虛構借款人擴展閱讀:
特點:
1、因P2P網路借貸平台的交易流程主要在網上進行,所以和傳統的非法集資犯罪相比,衍生的非法拘禁、綁架、故意傷害等直接侵犯人身健康安全的衍生犯罪較少,但投資人為籠絡、獲取資金而誘發的洗錢、詐騙、貪污賄賂等犯罪頻發。
2、在伺服器選擇上,有從事網路非法集資的P2P公司為了逃避打擊,選擇使用境外伺服器實施跨地域、跨國界作案。這都使得以物理空間中的地域劃分為基礎的傳統刑事管轄規在應對網路非法集資犯罪時出現了矛盾,給偵查破案帶來新的挑戰。
3、在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偵查中,電子數據成為主要的證據形式。借貸雙方多使用網上銀行、支付寶、財付通等金融支付工具進行交易,資金往來主要依靠網上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劃撥,而且個別網站為吸引用戶而專門設計了模擬貨幣、電子貨幣交易系統,所以電子證據成為偵查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的取證重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P2P網路借貸平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法集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涉嫌
Ⅳ P2P平台中借款人的資金去向是哪裡
P2P理財是指以公司為中介機構,把借貸雙方對接起來實現各自的借貸需求。借款方可以是無抵押貸款或是有抵押貸款,而中介一般是收取雙方或單方的手續費為盈利目的或者是賺取一定息差為盈利目的的新型理財模式。正規的網貸平台,必須要求資金流向真實透明,通過平台操作,出借方的資金應該流向真實借款人,這些借款人應該用這筆資金拿來生產經營,由此賺取的錢來償還出借人的本金和利息。
Ⅵ p2p網貸平台的借款人怎麼來的
p2p網貸平台的借款人開發具體來看有三種模式:
1、P2P借貸平台自己開發個人借款人
如愛投易貸借款人可向愛投易貸提出申請,愛投易貸通過審核後發布借款標的,並最終撮合交易。其還款方式通常採用等額本息、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兩種。P2P平台一般會從借款費用中提取一定比例的資金作為風險備付金,用於借款人逾期後對投資人的補償。
平台自己開發個人借款人的模式是早期P2P借貸的主流模式,這種模式法律風險較小,主要的風險點在於借款人違約。由於個人信用借款額一般較小,不會超出借款人的承受能力,所以平台更加關注借款人的還款意願而不是還款能力。
2、小貸公司向P2P借貸平台推薦借款人
借款人向小貸公司申請借款,小貸公司審核後把借款人推薦到P2P平台,借款人則向平台申請借款,平台在審核後以借款人名義發布借款標的,並最終撮合交易。
此方式可以在一定程度上節省P2P平台開發借款人的成本,平台則主要成為線下小貸公司與線上投資人的對接媒介,因此這一模式被稱為O2O模式。
3、小貸公司把個人信用債權通過P2P平台轉讓給投資人
借款人向小貸公司借款,形成小貸公司的收益權/債權;小貸公司把這一收益權/債權轉讓到P2P平台;P2P平台在通過審核後發出借款標的並最終撮合交易。在實操中一些小貸公司可能不直接把收益權轉讓到P2P平台,而是先轉讓給商業保理公司,P2P平台以商業保理公司的名義再在平台發布借款標的;還有以些小貸公司則不轉讓單筆收益權/債權,而是把多筆債權/收益權打包,以資產包的形式進行轉讓。
Ⅶ P2P理財:如何看P2P平台借款人真實性
首先看借款人資料是否屬實;
然後看平台回報利率的高低;
最後看平台有無銀行存管。
Ⅷ p2p理財,借款方逾期,如何維權
遇到跑路平台的投資者通過民事訴訟的手段維權的過程中,可以查到借款人信息的。 P2P平台作為中介平台,有義務向債權人(投資者)披露債務人(借款人)的詳細信息,P2P平台必須承擔這樣的告知義務,債權人也是享有這樣的知情權。而P2P平台倒閉或跑路後,債權人可以通過民事訴訟的方式維護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