① 什麼情況下P2P網路借貸平台涉嫌非法集資
1、借款人直接借款模式:即借款人通過向不特定多數人募集資金用於房地產、股票、債權等投資,而P2P平台沒有盡到審慎核查的義務,不能及時發現甚至默許、幫助借款人實施非法集資犯罪活動。
2、P2P平台自融模式:P2P平台設立者或運營商在網路借貸平台上通過虛構交易、增加借款數額等方式發布虛假借款信息以獲取投資者資金,將獲得資金用於自身的生產經營。在這種模式下,P2P平台僅僅是非法集資活動的偽裝形式,沒有改變非法集資犯罪活動的性質。
3、P2P平台資金池模式:平台利用對資金有管理許可權的便利條件,採取發布虛假標的、設置特殊理財項目的方式提前聚攏資金,或者擅自改變借款的期限、金額以實現資金和項目的錯位,歸集一定數量的資金形成資金池,用以出借或者投資甚至捲款潛逃。
(1)p2p理財平台涉嫌自融擴展閱讀:
特點:
1、因P2P網路借貸平台的交易流程主要在網上進行,所以和傳統的非法集資犯罪相比,衍生的非法拘禁、綁架、故意傷害等直接侵犯人身健康安全的衍生犯罪較少,但投資人為籠絡、獲取資金而誘發的洗錢、詐騙、貪污賄賂等犯罪頻發。
2、在伺服器選擇上,有從事網路非法集資的P2P公司為了逃避打擊,選擇使用境外伺服器實施跨地域、跨國界作案。這都使得以物理空間中的地域劃分為基礎的傳統刑事管轄規在應對網路非法集資犯罪時出現了矛盾,給偵查破案帶來新的挑戰。
3、在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偵查中,電子數據成為主要的證據形式。借貸雙方多使用網上銀行、支付寶、財付通等金融支付工具進行交易,資金往來主要依靠網上銀行或者第三方支付平台劃撥,而且個別網站為吸引用戶而專門設計了模擬貨幣、電子貨幣交易系統,所以電子證據成為偵查P2P平台非法集資犯罪的取證重點。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P2P網路借貸平台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非法集資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涉嫌
② 詳解何為自融,如何判斷p2p平台自融風險
有自己實體的企業老闆來線上開一個網貸平台(網貸:P2P網路借款),從網上融資的資金主要要用於給自己的企業或者關聯企業輸血。1、從標的分析可以查看標的詳細描述、相應借貸合同、抵押合同是否完善,要有紙質版的借貸合同、抵押同、打款憑證尤為重要。2、從借款人方面鑒別要查看借款人的詳細信息,如借款人信息模糊,那麼就需要謹慎處理。一般自融平台借款人不會太多,單個借款人的借款金額卻很高,並存在幾個賬號不斷循環借款的情況。3、從平台實體產業情況分析如發布的標的過於單一,且與平台股東的實體產業的行業一致,極有可能為自融平台。
③ p2p理財平台涉嫌自融,投資人怎麼辦
向互聯網金融協會舉報。
④ 2019年12月p2p理財公司立案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投資人的錢能追回來嗎
你要有確鑿證據的話,你馬上到公安局的。網警處報案,請求他們幫忙吃一回來投資的錢。
⑤ p2p平台自融違法嗎去哪裡舉報什麼是平台自融
自融就是有自己實體的企業老闆在線上開一個平台,從網上融到的資金主要用於給自己的企業或者關聯企業輸血,這當然是違法的,想要舉報的話需要收集足夠證據,去公安機關報案。
⑥ P2P平台被立案後,平台數據清零,投資人的錢怎麼辦
曾幾何時,我們辛苦勞作,靠著辛勤一點點給自己積累了或多或少的積蓄。為了未來的生活更美好,為了將來自己和家人生病的時候能夠有錢治病,為了孩子能夠得到更好的教育,為了一座屬於自己的大房子,我們沒日沒夜地工作,才有了今天這一點點存款。
可萬萬沒想到的是,本來美好的願望,卻被當初聲稱能夠給我們賺取更多收益的P2P捲走了。面對著一個個暴雷的P2P,我們欲哭無淚,上下求索。
所以,到底P2P平台暴雷後,我們的錢還能不能拿回來呢?
一般來說,平台暴雷的原因基本都是各類資金鏈斷裂或者項目嚴重虧損(逾期)。後者如果沒有過於傷筋動骨的話,就需要看平台本身的實力了,如紅嶺創投之前的數次暴雷均用其他本身資本金及股東注資一定程度上解決(但為了降低風險,其目前已經進行快速轉型,避免平台崩潰),沒有造成嚴重後果。
而前者顧名思義,資金鏈斷裂,無論是運營成本過高、自融消耗還是項目和貸款大面積壞賬亦或是平台本身就是純粹龐氏騙局,其表現形式都是類似的,那就是賬面沒有多少資金,也就是說如果依靠公司存量資金進行客戶賠付將導致客戶幾乎得不到什麼錢(否則也不叫資金斷裂了)。
依照目前這么多案例的最終結果來看,如果平台資金鏈斷裂暴雷,那麼客戶最終能夠得到本金和利息的可能性微乎其微。拿回本金的概率要看平台大小。大中型平台基本沒有可能。小型地方平台個別有一定可能性。早期P2P平台如果出現一定問題,由於平台和員工本身有一定價值,是有可能有投資人或者關聯方願意出錢幫助賠付的。但是由於目前行業價值逐漸降低的趨勢,如果某一平台出現重大問題,股東救場的可能性已經很渺茫。目前大中型平台出現問題後,一般能夠拿回本金的20%就已經算不少的了。而在運營期間有大量資金用在了企業運營,人員開支,廣告費用上等,這些錢都是拿不回來的。能夠拿回的只有賬面資金,債權追討,企業和高管的資產等。
⑦ P2P網貸平台涉嫌自融的都有什麼樣的特徵
好多網貸平台其實都是自融,但是比旁氏的安全性要高一些,所以基本被投資人默許。涉嫌自融的平台主要負責人名下往往還有其他實體企業或公司,借款人往往只有固定的那麼幾個,而且借款額度大,基本從來不逾期。
⑧ p2p理財平台一直都沒有逾期,沒有跑路,怎麼就突然立案偵查了
都p平台一直沒有儀器,也沒有跑路的,他資產他那個經營不下去了,因為他和她如果是發假標的話,進一步下去了,就是還不起了,他應該是屬於那種,就是用後面人投資的錢,還前邊人的那種屬於這樣的,那他肯定會被立案偵查呀。
⑨ P2P自融假標法律責任如何認定
P2P假標,這是屬於詐騙了,是違法的。自融資是違規,違法是要坐牢的,違規只是罰款而已。
P2P自融假標承擔法律責任的是經手風控和企業控股人。
判斷P2P的自融真假的方法:
1、標的是否真實
如果標的造假,借款企業為假。沒有疑問,錢一定是流到見不到光的地方去了。
2、借款企業或個人是否與平台關聯
借款企業、個人與平台關聯,那也就相當於讓網貸平台作為一個融錢圈錢工具,企圖給自身無限資金支持。
3、單個或幾個借款主體是否大額、頻繁、反復借款
平台天天借款都有同一個主體,或者似乎上次借的錢期限還沒到,又來借錢了。那很明顯,不是自己在融錢,就是造了一個空殼在融資。
根據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業務活動管理暫行辦法第十條:
網路借貸信息中介機構不得從事或者接受委託從事下列活動:
(一)為自身或變相為自身融資;
(二)直接或間接接受、歸集出借人的資金;
(三)直接或變相向出借人提供擔保或者承諾保本保息;
(四)自行或委託、授權第三方在互聯網、固定電話、行動電話等電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場所進行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
(五)發放貸款,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六)將融資項目的期限進行拆分;
(七)自行發售理財等金融產品募集資金,代銷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等金融產品;
(八)開展類資產證券化業務或實現以打包資產、證券化資產、信託資產、基金份額等形式的債權轉讓行為;
(九)除法律法規和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允許外,與其他機構投資、代理銷售、經紀等業務進行任何形式的混合、捆綁、代理;
(十)虛構、誇大融資項目的真實性、收益前景,隱瞞融資項目的瑕疵及風險。
以歧義性語言或其他欺騙性手段等進行虛假片面宣傳或促銷等,捏造、散布虛假信息或不完整信息損害他人商業信譽,誤導出借人或借款人;
(十一)向借款用途為投資股票、場外配資、期貨合約、結構化產品及其他衍生品等高風險的融資提供信息中介服務;
(十二)從事股權眾籌等業務;
(十三)法律法規、網路借貸有關監管規定禁止的其他活動。
(9)p2p理財平台涉嫌自融擴展閱讀:
自融一般有兩種情況:
1、自身平台運營資金緊缺,平台發假標融資拿來自用。
2、資金融給平台關聯實體企業用,資金左手倒右手。
根據《意見稿》的規定,採取負面清單的方式劃定了P2P行業的邊界紅線,一共分為12條,被業內人士稱為「十二禁」。
這其中包括禁止自融、禁止平台歸集用戶資金、禁止提供擔保、禁止對項目進行期限拆分、禁止向非實名制用戶宣傳或推介融資項目、禁止發放貸款、禁止發售銀行理財、券商資管、基金、保險或信託產品、禁止為投資股票市場的融資、禁止從事股權眾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