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銀行存款制度5月1日執行怎樣解讀,購買的理財產品屬於存款嗎
理財產品不屬於存款,銀行的存款制度就是說銀行對銀行存款進行擔保,但是理財產品則不再此列,如果銀行倒閉,將不會對理財進行賠付,對於存款部分,低於50萬的會進行賠付,高於50萬的部分則不會進行賠付。所以現在銀行也不是百分之百保險了,特別是對於銀行的理財。現在P2P理財很火的,屬於固定收益理財模式,好的P2P理財平台安全性和銀行差不多甚至要超過銀行,都相當於銀行的定期存款了,收益也要超過銀行很多,所以如果要做理財的話,不建議在銀行做。
B. 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有哪些
最近,銀行理財收益率超5%已成常態,甚至超7%的產品再現「江湖」。這種理財產品收益的節節攀升,不但吸引了個人投資者,也令A股上市公司嗅到了「錢味」。據統計,6月份以來,已有298家上市公司耗資629億元購買理財產品。
不過今年以來證監會對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已經開始不淡定了,年初證監會發布了上市公司再融資新規,明確規定上市公司不得將募集資金投向理財等財務投資領域。對於廣大股民和實體經濟發展來說,都是一件好事。
此外,投資者還要留意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資金比例情況,留意相關公告信息。根據相關規定,上市公司發生的重大訴訟、仲裁事項涉及金額占公司最近一期審計凈資產絕對值10%以上且絕對金額超過500萬元,上市公司應該及時披露。
對於上市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規定,相信監管層後續會繼續完善相關規定內容,更有效的發揮上市公司在資本市場的作用,而不是簡單的用投資者的錢或者自有閑置資金用於財務投資。
C. 財政部門將財政性資金轉為定期存款及購買理財產品,違反了那條政策法規
1、金融資產交易所基本每個省份及直轄市都有,全國大概有幾十家的樣子
2、信託產品銷售一般通過信託公司下屬財富中心,不會通過金融資產交易所。
補充:你指的應該是信託產品份額或者收益權的轉讓或者拆分,這類業務有些地方交易所確實有涉及過,但是違反了信託法合格投資人的條款,目前看不到了。
D. 國企未經批准購買理財產品違反什麼規定
挪用公款,職務經濟犯罪
E. 關於公司購買理財產品的帳務處理
一、購買理財產品時賬務處理 1、購買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40 貸:銀行存款40 2、確認收益時: 借:應收利息 貸:投資收益 3、返還本金、利息時: 借:銀行存款(含利息)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或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40 應收利息 二、銀行承兌匯票的賬務處理 1、收到銀行簽發的銀行承兌匯票 借: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40 短期借款——XX銀行20 2、支付其他公司銀行承兌匯票 借:庫存商品(預付賬款、應付賬款等科目)60 貸:應付票據 60 3、支付銀行信用貸款 借:短期借款——XX銀行2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20 4、承兌匯票到期解付時 (1)直接解付時: 借:應付票據60 貸: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2)先轉入單位基本戶再解付時: 借:銀行存款——XX銀行60 貸:其他貨幣資金——XX銀行承兌匯票60 借:應付票據60 貸:銀行存款——XX銀行60
F. 購買銀行的理財產品之前需要開通什麼
若是首次購買招行個人理財產品,有三點注意事項:
本人到櫃台辦理首次風險承受能力評估;
辦理產品適合度評估;
通過產品規定的渠道進行購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