❶ ICO收益暴漲幕後的推手到底是誰
ICO有多火?今年上半年中國投資額近26億元人民幣。以太幣自發行以來上漲近1000倍,國內亦有代幣自ICO以來漲幅超過200倍,部分ICO項目在數小時內便完成募集,部分普通投資人也眼紅不斷進場。
那麼,ICO收益暴漲幕後的推手到底是誰?
有業內人士透露,在這場數字代幣融資游戲中,首當其沖的「大玩家」是項目發行團隊、私募機構、幣圈和鏈圈的大佬、ICO交易所,四方承攬一個ICO項目的絕大部分額度,其次才是各類玩家和投資人。
「因為要保證發行成功,所以利益均沾是必須的,而且也有利於拉抬發行價格。這些大玩家手中擁有相當可觀的比特幣和以太幣,它們不僅自己參與到ICO中,而且還涉及到挖礦業務。也就是說,這些機構擁有的比特幣和以太幣不是無中生有,諸多礦機在日夜不停地挖掘剩餘數量的比特幣和以太幣。」該人士稱。
值得關注的是,繼北京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ICO投資風險提示之後,在8月30日,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也發布風險提示,稱近期各類以ICO名義進行籌資的項目在國內迅速增長,擾亂了社會經濟秩序並形成了較大的風險隱患,投資者應冷靜判別,謹慎對待,自行承擔投資風險。在此前一天,有相關報道稱證監會正在向部分區塊鏈企業就ICO項目征詢意見,研究如何出台規范措施。
「ICO只能引導,無法取締。其原因就在於ICO是全球性的投資現象,並非國內獨有,比特幣和以太幣可以全球流通,就意味著ICO可以全球發行全球交易。監管層可以關閉國內的ICO,但是無法阻止投資者參與全球市場的交易,而且很多境外資本也在參與國內的ICO,除非關閉互聯網,不然依靠行政手段取締或者關閉都不是長久之計。」梁明指出。
❷ 什麼是ICO,國家為什麼要禁止
問題一:ICO是一種區塊鏈行業術語,是一種為加密數字貨幣/區塊鏈項目籌措資金的常用方式,早期參與者可以從中獲得初始產生的加密數字貨幣作為回報。
問題二:因為ICO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所以被國家禁止。
禁止ICO根據公告發布: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
《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2)強制暫停ico公司的股票交易擴展閱讀:
2017年9月4日下午3點,《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准確認識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的本質屬性
代幣發行融資是指融資主體通過代幣的違規發售、流通,向投資者籌集比特幣、以太幣等所謂「虛擬貨幣」,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涉嫌非法發售代幣票券、非法發行證券以及非法集資、金融詐騙、傳銷等違法犯罪活動。
有關部門將密切監測有關動態,加強與司法部門和地方政府的工作協同,按照現行工作機制,嚴格執法,堅決治理市場亂象。發現涉嫌犯罪問題,將移送司法機關。
代幣發行融資中使用的代幣或「虛擬貨幣」不由貨幣當局發行,不具有法償性與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具有與貨幣等同的法律地位,不能也不應作為貨幣在市場上流通使用。
二、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非法從事代幣發行融資活動
本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應當立即停止。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應當做出清退等安排,合理保護投資者權益,妥善處置風險。有關部門將依法嚴肅查處拒不停止的代幣發行融資活動以及已完成的代幣發行融資項目中的違法違規行為。
❸ ICO與IPO有什麼區別
你好,ipo專業的術語叫做: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後大家都可以直接從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購買他家的股票。
ICO相對來說,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兩年才開始火起來的一個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區塊鏈技術最為大家所知的應用,通俗的叫法就是「發幣」,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與IPO的區別
共同點
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❹ ICO將被納入監管是什麼情況
8月28日,一位證監會內部人士向記者確認,近期火熱的ICO引起了監管層的注意,目前在准備各種材料。「目前ICO風險很大,從長期來看,肯定要被納入監管。」
4問ICO
1、ICO該不該納入監管?
紙貴科技CEO、墨鏈總發起人唐凌告訴記者,ICO應該納入監管。在財富效應示範之下,目前「傳銷幣」、「空氣幣」太多了,很多項目還未確定便能融資,投資者炒幣很瘋狂,風險很大。
中國科技金融法律研究會理事肖颯認為,全國金融工作會議強調,要強化金融監管的「專業性、統一性、穿透性」,所有金融業務都要納入監管。ICO也應該納入監管。金融創新,只有依法合規規范才有生命力,任何違規和濫用都將適得其反。
李林表示,由於目前ICO融資後在資金的使用上沒有監管,融資之後的資金去向成謎。他建議,監管應該注意投資者適當性。
2、ICO應當如何監管?
OKCoin幣行副總裁田穎認為,ICO的監管,首先是明確法理定性。對ICO的企業進行登記式管理、對ICO募集的代幣進行公開透明的託管管理,項目發起方、代幣流通平台、第三方宣傳機構,對項目真實性需要加強考察,增加投資者風險教育,有效控制風險。這些監管辦法都可以在定性後執行。也有很多法學專家建議參考英國、新加坡推行的金融科技沙盒監管系統,將創新和風險間的矛盾最小化。
對於如何監管,唐凌建議設置項目審核和盡調。目前ICO項目是「自審自過會」,雖然代投平台也會審核,但是沒有備案。同時,應設立資金託管。前期有媒體曝出個別平台拿資金沉澱去購買理財產品,這就是沒有資金託管導致的,容易出現平台捲款跑路。此外,規范化管理,資金撥付不要一次性給完。很多創業者沒見過這么多錢,不知道怎麼花,容易出問題。
肖颯認為具體監管抓手為:產品登記、信息披露、資產託管、項目真實、合格投資。
「進行產品備案登記是監管機構了解和監控高風險金融業務的有效方法;信息披露是常規方案,能夠讓項目更透明;資產託管,防止涉眾案件;項目真實,是對ICO發行方的最低要求;合格投資,將風險和投資者分級匹配,約束投機資金。」肖颯說。
3、ICO監管難點在哪兒?
唐凌表示,監管難點在於:現在很多平台通過智能合約就能ICO,尤其是通過以太坊的項目,不需要經過平台,自己就可以募集,私募行為比較多,風險大。
田穎認為,認定ICO的性質是推進監管的一個難點。ICO有點類似眾籌,但又跟眾籌不完全相同。美國SEC在前一陣公布了對THE DAO代幣的調查結果中,認為該代幣具有有價證券范疇,歸證監法監管范圍。這次判定,也是美國監管層花了大量的時間研究和分析的結果。有一些非證券類代幣可能期望得到的是某些產品的使用權,那就不屬於有價證券這個范疇了。
她認為,ICO是互聯網產物,有些ICO項目是全球化運營的,在管理過程中,需要增強國際間協調。還有就是,監管的力度應該到什麼地步。
肖颯表示,對於ICO的本質,業內存在分歧。如果把ICO的本質定性為「以物換物」,用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換取另一種特殊的虛擬貨幣,尚可解釋。
如果ICO項目直接募集「法幣」,包括人民幣、美元、歐元等,則可理解為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的「存款」,一旦符合刑法第176條非法吸收公眾存款罪的要件,則可能構成犯罪。
肖颯認為,如果ICO項目有分紅條款,則有股權標志,如果項目有回購條款,具有「保本保息」的嫌疑,類似理財產品,沒有牌照而發理財產品,這實際上是一種非法經營的行為。在司法實踐中,如果非法經營較難界定,那麼上述行為很可能認定為傳銷。很多ICO項目在推廣過程中,有推廣獎勵行為,比如「拉一個投資者返代幣」。
4、監管對ICO的影響?
維優元界CEO初夏虎對新京報記者表示,監管層應該規范ICO的發展,尤其是設立「合格投資人制度」,因為很多普通投資者並沒有高風險承擔能力,不應該參與這么高風險的項目。如果沒有合格投資者制度,容易造成社會問題。
對於監管的影響,田穎表示,短期來看對目前市場是沖擊,長期看是利於整個數字資產行業的持續、健康發展,真正做到讓市場先健康,再高效。另一方面,監管也會使優質的項目能夠呈現其價值。
華創證券一份研報認為,ICO的創新趨勢值得關注,長期來看,隨著其影響力越來越大,接受監管才能促進行業健康有序發展。而具備較強實力的ICO平台或項目有望率先擁抱監管,平衡創新屬性與潛在風險,成為ICO未來發展的受益者。
❺ 評價比特幣中國暫停ICO幣提幣業務點評
本文摘自葛朗台App《理財》
比特幣價格飆升,投資者勿跟風
最近,比特幣再編神話故事,價格一路高漲。據相關機構披露,
截至 6 月 30 日下午 3 時,比特幣價格報 11818 美元,對比今年 1
月初 3500 美元的價格,上半年比特幣價格累計漲幅達 230%,一
舉超過全球所有股票市場、大宗商品等風險資產。
而且,這個價格還不是最高的,最高時的 6 月 26 日,更是短
時突破 13000 美元關口,創 2018 年 1 月以來新高,24 小時漲幅
達到 14%,總市值高達 2247 億美元,相當於英特爾公司的市值。
正是比特幣飛一樣的價格,已激起巨大的市場投資誘惑力,
更吹得不少投資者眼花繚亂,心裡對投資比特幣蠢蠢欲動,甚至有
大幹一把的沖動。筆者還是要提醒投資者,對於比特幣投資應采
取「多點遠觀、少點近摸」的投資策略,千萬不能在比特幣投資的
陰溝里翻了船。
此外,還有一個現象需提醒投資者,比特幣價格漲跌也是具有一定周期性的,大漲之後必然伴隨著大跌,而這一波價格周期到底有多長,誰也無法知道,假如現在高價買入比特幣,過兩天價格大跌,要漲到現在買入的價格,是需要幾天、幾個月還是幾年,更是無人知曉。如果投資者缺乏足夠的風險承受能力,進入之後就
有可能被套,甚至裸身而出。有史為證,據深鏈財經數據顯示,對
比 2017 年的牛市,這一次比特幣漲幅則更為迅速。2017 年,比
特幣從 4000 美元漲到 13000 美元,花了 114 天;2019 年,比特
幣從4000美元漲到13000美元,花了85天。根據一般的價格規律,
比特幣漲幅周期縮短,價值持續周期也必然縮短,就是說從價格高
位跌落到低位的時間也相應縮短,比特幣投資價值穩定性也大大減弱。
由此,雖然比特幣今天價格大漲,但後市走勢到底如何,尚不
明晰,誰都不敢肯定;比特幣本身也是一個風險性較高的投資產品,風險到底有多大誰都很難准確預料。很明顯,數字資產依然是
風險較高的投資資產,資產價格的漲跌幅度和速度都與傳統資產有顯著差異,對其投資策略也應區別於傳統金融產品。所以,筆者建議,「沒有金剛鑽,就別攬瓷器活」,要對比特幣投資「敬而遠之」,千萬不能眼紅別人投資獲利而盲目跟風,尤其在當前這種價格態勢下,投資者更不宜輕易追高,而且做空也要特別謹慎;唯有如此,才會以不變應萬變,使自己在比特幣投資上既不會上當也不
會虧損。
❻ ICO和IPO到底有何異同
你好,ipo專業的術語叫做:首次公開募股(Initial
Public Offerings,簡稱IPO)是指一家企業或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次將它的股份向公眾出售(首次公開發行,指股份公司首次向社會公眾公開招股的發行方式)。通常,上市公司的股份是根據相應證監會出具的招股書或登記聲明中約定的條款通過經紀商或做市商進行銷售。一般來說,一旦首次公開上市完成後,這家公司就可以申請到證券交易所或報價系統掛牌交易。有限責任公司在申請IPO之前,應先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
一家公司完成ipo後大家都可以直接從其上市的交易平台購買他家的股票。
ICO相對來說,大家就要陌生一些,是近兩年才開始火起來的一個概念,ICO(是Initial Coin Offering縮寫),首次幣發行,源自股票市場的首次公開發行(IPO)概念,是區塊鏈項目首次發行代幣,募集比特幣、解決以太坊等通用數字貨幣的行為。
ICO是區塊鏈技術最為大家所知的應用,通俗的叫法就是「發幣」,目前國家已經明令禁止,9月4日下午3點,中國人民銀行領銜網信辦、工信部、工商總局、銀監會、證監會和保監會等七部委發布《關於防範代幣發行融資風險的公告》指出代幣發行融資本質上是一種未經批准非法公開融資的行為,要求自公告發布之日起,各類代幣發行融資活動立即停止,同時,已完成代幣發行融資的組織和個人做出清退等安排。
ICO與IPO的區別
共同點
都有通過出售股份來籌措資金;
都有潛在投資者為了潛在的巨大收益而冒險參與。
不同點
ICO的大部分支持者是項目愛好者或不專業的投資者;
ICO不需要注冊經營牌照;
ICO平台是第三方中立平台,投資者自擔風險。
本信息不構成任何投資建議,投資者不應以該等信息取代其獨立判斷或僅根據該等信息作出決策,如自行操作,請注意倉位控制和風險控制。
❼ 為什麼不直接注冊一家公司進行ico及對接交易所
區塊鏈寒冬來臨,幣圈涼了,還留在這個地方的人都在還在堅守著信仰吧!像幣好交易所就推出了新活動,BHT打新活動,還在堅持為市場做活動!
❽ 比特幣中國暫停ico幣交易 ico是非法集資龐氏騙局嗎
太多圈錢跑路的現象,投資者多為大媽,根本搞不懂ICO,區塊鏈,比特幣。發個ICO就像股票IPO一樣,還沒有任何監管,一群大媽做著一夜暴富的白日夢,到時被人騙得精幹,再去找政府鬧,政府能不緊急叫停嗎?
❾ ICO和IPO有什麼不同
1、發行要素
IPO項目發行的是公司股份(share),發行的主體是公司法人,募集的是法定貨幣,如美元、人民幣等,募集到的資金用於生產經營各類活動;而ICO項目發行的是「代幣」(Coin),發行的主體是數字貨幣項目開發者,募集的資金是已有的數字貨幣。
2、發行進展速度
IPO項目往往需要很長時間,要經過一系列繁瑣的程序,整個IPO流程走完可能需要6個月時間,這還不算前期規劃階段;而ICO項目則不需要走繁雜的程序,整個ICO在線上完成,投資者線上投資,項目發行人在線上融資,效率非常高,進展很快。
3、監管審核
IPO需要監管機構審核通過後才能發行,相關法律健全;而ICO不需要監管機構審核,因為ICO作為一個新興事物成長速度太快,監管者跟不上其發展步伐,相關的法律也未能健全。
4、跨境融資
IPO項目的融資往往局限於一國或一地區,且受監管機構的監管;而ICO項目是線上融資,其技術基礎是區塊鏈技術,有著去中心化的特點,不受約束。
5、投資者收益
對投資者而言,投資ICO項目時,投資者以其持有的數字貨幣來購買「代幣」,當「代幣」成功上市交易後,其價格會大幅波動,投資者可高價拋售獲利;當投資IPO項目是,公司股票上市交易後,其股價通常也會大幅上漲,也可從差價中獲利。
6、股權、決策權
IPO發行的股份不僅僅只是一種投資標的,它也代表著一定比例的股權,股權意味著決策權,持股人對公司的重大決策有發言權、決策權;而ICO則是一種純粹的投機產品,靠其價格波動獲利,持有「代幣」的投資者並不享有對該項目的決策權或影響力。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CO
參考資料來源:網路-IPO